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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P17

  ..续本文上一页睡沉已,亦不忘念,⑥睡不浓厚,无诸恶梦。若不如是而睡眠者,违前四种,一切过失,悉当生起。

  

  ①大种:构成身体之四元素,即地水火风。

  ②修二精进:一、经行、宴坐,威仪二种精进。二、密护根门,正知而行,修善品二种精进。汉译《瑜伽师地论》卷二十四:“如法寝卧,为令寝卧长养大种,得增长已,长益其身,转有势力,转能随顺无间常委善品加行。”

  ③饿鬼诸天,及受欲人,所有卧状:饿鬼伏卧,诸天仰卧,受欲人左胁卧。

  ④精进微劣:“势力薄弱。”

  ⑤能不缓散:“身无掉乱。”

  ⑥睡不浓厚:“睡不极重。”

  

  以何意乐睡眠有四,一光明想者,谓应善取光明之相,以其光心而睡眠之,由是睡时心无黑暗。二念者,谓闻思修,诸善法义,所成正念,乃至未入熟睡之际,应令随逐,由此能令已睡沉时等同未睡,于彼诸法心多随转,总之睡时亦能修诸善行。三正知者,谓由如是依止念时,随起烦恼即能了知,断除不受。四起想有三,初者谓一切种,其心不应为睡所蔽,应以精进所摄之心,惊①慑而眠,犹如伤鹿,由此睡眠,不甚沉重,不越起时,而能醒觉。二者谓作是念,我今应修,佛所开许悎寤瑜伽,为修此故,应大励力,引发欲乐。由是能依佛所开许狮子卧式眠无增减。三者谓应作是思,如我今日勤修悎寤,及诸善法,明日亦应如是勤修,由是,于善欲乐相续,虽忘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此食睡行,若能无罪,②具义而行,现见能遮众多无义虚耗寿数故。如圣者无着引经,如所决择,而为解说。如是唯除正修时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加行正行完结中间诸应行者,从此乃至毗钵舍那,所修一切所缘行相,皆如是行,已释中间所应行说。

  

  ①慑:音“摄”,又“哲”,害怕。

  ②具义而行:具大义利而行,即为增上生、决定胜之大义利而修行。

  

  第二破除于此修轨邪执分别者。心未趣向①圣言及释诸大教典现教授者,作如是言:正修道时,不应于境数数观察,唯应止修,若以观慧数观择者,是闻思时故。又诸分别,是有相执,于正等觉,为障碍故。此乃未达修行扼要,极大乱说。《庄严经论》云:「②此依先闻,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义境智生。」此说从其思所成慧,如理作意,所闻诸义,修所成慧,真义现观,乃得起故。

  

  ①圣言及释诸大教典:“圣言”指佛经,“释”指释经之论典。总指佛经、释论诸大教典。

  ②此依先闻,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义境智生:初从闻起如理思,成思所成慧。从如理思思所成慧,生修所成慧,依修所成慧,无漏现观智乃得生起。真义境智:净慧、无漏慧,现观胜义境之智也。

  《俱舍论颂疏》卷一:“先因论教,次有生得,从生得后,方有闻慧,从闻慧后,次起思慧,从思慧后,始生修慧,从修慧后,起无漏慧。”

  四种慧:《俱舍论颂疏》卷一:“慧有四种,一者生得慧,生便得故。二者闻慧,闻教成故。三者思慧,因思起故。四者修慧,从定生故。”

  

  故所应修者,须先从他闻,由他力故而发定解,次乃自以圣教正理,如理思惟所闻诸义,由自力故而得决定。如是若由闻思决定,远离疑惑,数数串习,是名为修。故以数数观察而修,及不观察住止而修,二俱须要。以于闻思所决择义,现见俱有一不观止住,及以二观慧思择修故。是故若许一切修习皆止修者,如持一麦说一切谷,皆唯是此,等同无异。复如闻所成慧,以闻为先,思所成慧以思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应以修为先,以其修慧从修成故。若如是者,则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习思所成慧所决定义,故说修慧从思慧生。以是若有几许多闻,亦有尔多从此成慧,此慧几多其思亦多,思惟多故从思成慧,亦当不尠。如思慧多,则多修行,修行多故,则有众多灭除过失,①引德道理。故诸经论,皆说于修闻思最要。若谓闻思所决择者,非为修故,唯是广辟诸外知解,若正修时,另修一种②无关余事。如示跑处另向余跑,则前所说悉无系属,亦是善破诸圣言中,诸总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则其乱说「趣无错道,不须多闻」亦成善说。未达此等扼要之相,即是多习经典续部,与一从来未习教者,于正修时,二人所修,全无多寡。又彼行者,是执闻法及观择等以为过失,③诸恶轨派令成坚固。是故串习闻思二慧所决定义,虽非修成,④然许是修,有何相违。若相违者,则诸异生未得初禅未到定时,应全无修。以欲地中,除说已得⑤入大地时,由彼因缘,可生修所成慧之外,余于欲地无修所成,⑥《对法论》中数宣说故。故言修者,应当了知,如《波罗蜜多释论·明显文句》中云:「⑦所言修者,谓令其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譬如说云修信修悲,是须令意生为彼彼。以是诸大译师,有译修道,有译串习。如《现观庄严论》云:「见习诸道中。」盖修习二,同一义故。

  

  ①引德:引生功德。

  ②无关:与闻思无关。

  ③诸恶轨派:损坏佛法,以闻法及观择等执为过失之一些恶劣教派。

  ④然许是修:广义之修。

  ⑤入大地:登初地。

  ⑥《对法论》:《俱舍颂》:“净慧随行名对法,及能得此诸慧论。”梵名阿毘达磨,此译对法。

  《俱舍论颂疏》卷一:“对有二义:一则对向,谓无漏慧,对向涅槃。二则对观,谓无漏慧,对观四谛。前言对向,以因对果,因即净慧,果即涅槃。后言对观,以心对境,心即净慧,境即四谛,无漏净慧,但是其对,是能对故,而非是法,非所对故。言对法者,是法之对故,依主释也。”

  ⑦所言修者,谓令其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略论释》(二一五页):“又须知由资粮道闻慧,乃能生起加行道思慧,由加行道思慧,乃能生起见道位之修慧。”

  《俱舍论颂疏》卷一:“熏修于心,令成功德,无过于定,故独名修。”谓修慧能令心意成彼功德,如说修信,是令心能起信的功德,成为信心。修悲亦然。此中论主意谓凡能令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皆可名修,修慧固然,串习闻思二慧所决定义,亦有令意成彼体之功能,亦可名修。

  

  又如①至尊慈氏云:「决择分见道,及于修道中,数思惟称量,观察修习道。」此说大乘圣者修道,尚有数数思惟,称量观察。思择此语,则知若说,将护与修二事相违,是可笑处。

  

  ①至尊慈氏云:见海公上师译《现观庄严论》(一五页)四加行修道不退转相:“决择生支分,于见修二道,思度复思度,思决彼修道。”

  

  如是如说修习净信,修四无量,修菩提心,修无常苦,皆是数数思择将护,说名为修,极多无边。①《入行论》及《集学论》云:「为②自意修我造此。」是二论中所说一切道之次第,皆说为修。《集学论》云:「③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此说身及受用善根等三,于一一中,皆作舍护净长四事,说此一切皆名为修。故言修者,不应执其范围太小。

  

  ①《入行论》:《入行论·赞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②自意修:自己修持。

  ③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身指身体,受用指财物,福指善根。舍护净长,谓舍弃、守护、清净、增长。

  舍-依众生所需,布施身体、财物。

  护-布施消除逆缘,护持顺缘。

  正行- 净 -逆缘消灭。

  结行-长-作后内心欢喜,随喜自善,功德增长。

  

  舍-为一切众生义利,善根回向无上菩提,舍不正因及违缘。

  护-保护善根体性与果报,不令违缘生起。

  正行- 净 -善根未生令生,生已增长,增广无边。

  结行-长-作后随喜,功德增长。

  

  又说一切分别是相执故,障碍成佛,弃舍一切观察之修,此为最下邪妄分别,乃是支那和尚堪布之规。破除此执,于止观时,兹当广说。又此邪执障碍敬重诸大教典,①以彼诸教所有义理,现见多须以观察慧而思择故。②诸思择者,亦见修时无所须故。③又此即是圣教隐没极大因缘,以见诸大经论,非是教授,心不重故。

  

  ①以彼诸教:参考《广论》卷一原文(本书三一页)。

  ②诸思择者,亦见修时无所须故:此种见,宗大师认为是邪见,应断除。

  ③又此即是……心不重故:指彼诸思择者,所持之见,即是圣教隐没极大因缘,以彼见诸大经论,认为非是教授,因而心不敬重故。

  

  如是修道有思择修,及不思择止修二种。然如何者思择修耶,及如何者止住修耶,谨当解释。如于知识修习净信,及修暇满,义大难得,死没无常,业果,生死过患,及菩提心,须思择修。谓于此等,须能令心①猛利、②恒常③变改其意。此若无者,则不能灭此之违品,不敬等故。起如是心,唯须依赖数数观察思择修故。如于贪境,若多增益可爱之相,则能生起猛利之贪,及于怨敌,若多思惟不悦意相,则能生起猛利瞋恚,是故修习此诸道者,境相明显不明皆可,然须心力猛利恒常,故应观修。

  ①猛利:殷重、勇猛具力。

  ②恒常:无间。

  ③变改其意:变改凡常之心。

  

  若心不能住一所缘,于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住故,修止等时,若数观察,住心不生。故于尔时则须止修。于止观时此当广说。

  又有未解此理者,说凡智者,唯应观修。凡①孤萨黎唯应止修。此说亦非,以此一一皆须二故。虽诸智者,亦须修习奢摩他等。诸孤萨黎,于善知识,亦须修习猛信等故。又此二种修行道理,于诸经藏及续藏中,俱说多种。须由观察而修习者,若无观修或是微少,②则不能生无垢净慧,道胜命根。慧纵略生,亦不增长,故于修道全无进步。道所修证最究竟者,如③敬母阿阇黎云:「④慧中如徧智,」谓能无杂简择一切如所有性,尽所有性,即是慧故。

  

  ①孤萨黎:专修苦行之善士。虔诚修行者(远离一切外事,一心内修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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