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缘行三恶行,堕诸恶趣。如是苦受瞋所依故,能感现法后法众苦。又于不苦不乐受中,多生如上颠倒之心。于二种苦,谓依乐受贪所生苦,及依苦受瞋所生苦,生不舍思,起不舍行。是故虽有众多烦恼及随烦恼,然佛世尊但立三种根本烦恼,谓贪瞋痴。依此密意,佛世尊说,应观乐受是众苦法,应观苦受犹如毒箭,应观不苦不乐受性是无常有坏灭法。”
《披寻记》卷六十一(三四八八页):“应观乐受是众苦法等者,《摄异门分》说:云何当观乐受为苦?谓由此受贪所随眠,由随眠故,取当来苦,于现法中,能生坏苦,如是当观乐受为苦。云何当观苦受如箭?谓如毒箭,乃至现前常恼坏故。非苦乐受体是无常灭坏法者,谓已灭者,即是无常,其未灭者,是灭坏法。若无常者,从此复生若乐若苦。灭坏法者,终不解脱苦乐二种。(陵本八十三卷十五页)此应准释。”
《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六:“若能如实观无常性,渐次能断一切颠倒。如是诸行,是第一义苦圣谛事。一切圣贤圣智观已,于第一有最极寂静诸取蕴中尚不愿乐,何况弊下那落迦中。复次即此能生后有诸行业及烦恼,由相道理是集圣谛,世尊经中据胜道理唯显示爱。复次此烦恼品粗重永灭,是有余依涅槃增上所立灭谛。又因永断未来不生,及先世因受用尽已,现在诸行任运谢灭,是无余依涅槃增上所立灭谛。复次若能证解第一义谛所有正见,及正见为先一切圣道,是名道谛。复次,欲令于苦徧知,于集永断,于灭作证,于道修习,故略建立诸圣谛相。若广建立,当知其相无量无边。又令了知苦谛粗相以为依止,渐能趣入谛微细相,故先施设生等众苦,后方显示五取蕴苦。”
③乃至执持尔时受苦:乃至执持五取蕴未舍,于尔许时中便得受苦。
④以此蕴中有苦烦恼粗重安住:《披寻记》卷六十一(三四八六页):“即于其中,所有诸行,性有漏故,能随顺生现在一切烦恼,及与当来生等众苦,是故安立名粗重性。”苦为果,烦恼为因。
又能增贪现前乐受,多是于苦,渐息灭位、妄起乐觉,全无不待除苦所显自性之乐。譬如太走为苦,略为住息遂生乐觉。现见此是先生大苦,渐息灭时、乐渐次起,故非性乐。若太久坐,仍复如前,生众苦故。若是性乐之因者,应如苦因,随其习近,其苦渐增,如是习近行住坐卧,饮食日阴等,亦应随其几久习近,便有尔许安乐渐起。现见太久唯生苦故。如是亦如《入胎经》云:「难陀,行住坐卧诸威仪中,应当了知别别是苦。诸静虑师,应观彼彼威仪自性,若行度日,不住不坐不卧,彼则于行,唯别受苦。别别领受猛性粗性难可忍性,非悦意性。非于其行,起安乐想。」余三威仪亦如是说,「难陀,然由彼彼威仪之苦,暂间断故,遂于余余新生众苦,妄起乐想。难陀,生唯苦生,灭唯苦灭,①生唯行生,灭唯行灭。」②《四百论》亦云:「如安乐增长,现见反成苦,如是苦增长,然非可转乐。」
①生唯行生,灭唯行灭:有漏乐受生时,第二刹那生起行苦,灭同生说。
②《四百论》:《四百论·明破乐执品第二》。
第二思惟别苦有六,三恶趣苦已如前说。人苦者,谓饥渴寒热,①不可意触,追求劳苦,复有生老病死等七,如前当知。又如《资粮论》云:「恶趣苦无余,人中亦现有,苦逼②等地狱,贫如琰魔世。此中旁生苦,强力于羸弱,制罚及损害,相续如暴流。有因贫乏起,余从③不足生,追求难忍苦,④一切谋略杀。」⑤《四百论》云:「⑥胜者为意苦,⑦庸流从身生,二苦日日中,能⑧坏此世间。」
①不可意触:亦摄愁忧等。
②等地狱:等同地狱。
③不足:虽富却不满足。
④一切谋略杀:《广论译释》:“更有甚者,求不得苦,贪欲难忍,引发憎恨,导致杀害。”
拉卜楞寺格西:“一切追求为自己生存,乃至将对方杀害。”
⑤《四百论》:《四百论·明破乐执方便品第二》。
⑥胜者:刹帝利等种族。
⑦庸流:贫乏者。
⑧坏:摧残。
非天苦者。如《亲友书》云:「诸非天中意苦重,由其性瞋天德故,此等由其①趣性障,具慧不能见圣谛。」此由不忍,嫉天富乐,令意热恼,由此因缘,与天斗诤,受割裂等伤身众苦。此等虽具智慧,然由②异熟障故,于彼身中不堪见谛。《念住经》说此为旁生,《瑜伽师地论》说为天趣。
①趣性障:修罗趣身性之障,即异熟障。
②异熟障:《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异熟障者,谓若生处,圣道依彼不生不长,于是生处异熟果生。或有生处,圣道依彼虽得生长,而于其中异熟果生,聋騃愚钝,盲瞽喑痖,以手代言,无有力能解了善说恶说法义,是名异熟障。”
《俱舍论》卷十七:“全三恶趣,人趣北洲,及无想天,名异熟障。此障何法?谓障圣道及障圣道加行善根。”
《大毗婆沙》卷一百一十五:“此中但说决定为障,彼非决定,由彼有情所有异熟,或有为障,或不为障,是以不说。”
思惟天苦分二:一欲天三苦。二上二界粗重苦。 今初
初一死堕苦中有二。㈠死殁苦者,如云:「诸天趣乐虽极大,然其死苦大于彼,如是思已诸智者,莫爱有尽天趣乐。」谓较昔受天欲生乐,将临殁时,五死相现,所起痛苦,极重于彼。五死相者,即如彼云:「⑴①身色变为不可爱,⑵不乐本座⑶华鬘萎,⑷衣服垢染⑸身出汗,是于先时所不出。天趣报死五死相,起于住天界诸天,等同地上诸人中,传报当死诸死相。」㈡堕下处苦者,如云:「从天世间死殁已,设若全无少余善,彼无自在往旁生,饿鬼地狱随一处。」二悚栗苦者,谓由有成就广大福聚及上妙五欲天子生时,诸薄福天子,见已惶怖,由此因缘受大忧苦。三斫裂杀害苦者,谓天与非天斗诤之时,受断支节、破裂其身、及杀害苦。若断其头,即便殒殁,伤身断节,续还如故。驱摈者,谓诸具足强力诸天,纔一发愤,诸劣天子,便被驱摈出其自宫。又如《资粮论》云:「所有受欲天,彼亦无乐心,遭欲贪炽然,内火而烧煮。若诸心散乱,彼岂有安乐,②非于无散心,刹那能自在。散逸扰乱性,终不能寂灭,③等同有薪火,徧受大风吹。」又云:「④如病愈未久,食所不宜食。」
①身色变为不可爱:《略论释》(五二四页):“身光先退,天身有光,不分昼夜,以花之开合而分昼夜,临死时,身光先退。天在浴时,平时水不着身,着即死相。天身素香,将死香变臭。”
②非于无散心,刹那能自在:拉卜楞寺格西:“没有刹那无散心,岂能有自在。谓受欲天终天在散乱享受乐欲,彼不能有片刻安乐自在。”
③等同有薪火,徧受大风吹:越吹越旺。
④如病愈未久,食所不宜食:有旧病复发之患。
色及无色上界诸天,虽无此诸苦,然烦恼随逐,有诸障碍,于死于住悉无自在,故彼亦由粗重为苦。又如《资粮论》云:「色无色诸天,超越于苦苦,以①定乐为性,住劫不倾动,然非毕竟脱,从彼仍当堕,②似已得超越,恶趣苦暴流,虽③励不久住,等同空飞鸟,如童力射箭,堕落为边际。④如久然诸灯,刹那刹那坏,诸行变坏苦,仍当极侵恼。」
①定:禅定。
②似已得超越,恶趣苦暴流:《略论》:“从恶趣苦滩,暂似为出越。”
③励:努力。
④如久然诸灯,刹那刹那坏,诸行变坏苦,仍当极侵恼:《略论释》(五二七页):“蕴身一成,第二刹那即趋变坏,刹那刹那为行苦支配。”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总别诸苦,厌患生死意欲出离,便当观察其因,念云如是生死以何为因。
第二,由集谛门思惟流转生死次第分三:一烦恼发生之理,二彼集业之理,三死没及结生之理。 今初
成办生死之因,虽俱须惑业,然以烦恼而为上首。若无烦恼,虽有宿业超诸量数,然如种子,若无润泽及其土等,定不发芽。如是诸业缺①俱有缘,亦定不能发苦芽故。又若有烦恼,纵无宿业,无间新集,取后有故。如是亦如《释量论》云:「超度诸有爱,非余业能引,灭尽俱有故。」又云:「若有爱,仍当出生故。」是故开示烦恼对治极为重要,此复赖于先知烦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
①俱有缘:如交芦,互为果。
俱有缘,与近取因共同生果。俱有因,不相离义是俱有义,同一果义是俱有义,相随顺义是俱有义。
拉卜楞寺格西:“俱有缘即助缘。如瓶,因为水、土、火;助缘为人工。”
此中分四:一正明烦恼,二如何生起之次第,三烦恼之因,四烦恼过患。 今初
①烦恼总相者。如《集论》云:「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谓若何生,令心相续,极不寂静。
①烦恼总相:《杂集论》卷六:“不寂静性,是诸烦恼共相。此复有六,谓散乱不寂静性,颠倒不寂静性,掉举不寂静性,惛沉不寂静性,放逸不寂静性,无耻不寂静性。”
各别相中有十烦恼。贪者,谓缘内外可意净境,随逐躭着,①如油着布难以洗除,此亦耽恋自所缘境与彼所缘难以分离。瞋者,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②慢者,谓依止萨迦耶见,缘内外之高下好恶,令心高举,高相随转。无明者,谓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③染污无知。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坏聚见者,谓缘取蕴,计我我所,染慧为性,我我所见,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为欲显此所见之事,唯是无常,非一之法,全无常一补特伽罗,故为立名曰坏聚见。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生当来,染慧为性。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④戒禁取者,谓缘⑤坏戒,可舍之戒,及诸⑥行状轨则,⑦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及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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