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无明如非亲实等:《俱舍论颂疏》卷十:“颂曰:明所治无明,如非亲实等。释曰:明所治无明者,明有实体,谓此无明不了四谛,明所对治,名曰无明。与明相违方名无明,非是离明之外皆是无明(不滥眼等),亦非明无之处名无明也(此明无明有体)。如非亲实等者,举喻释成。”
②怨敌:非亲。
③虚诳:非实。
④倒执实义:邪解心,于实无执为实有。
⑤蒙昧实义:未解心,于实无不解其为有为无。《杂集论》卷四:“谓无明支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有愚痴,二、与行作缘。令诸有情于有愚痴者,谓由彼所覆,于前中后际不如实知故,由此因缘,起如是疑,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如是等。与行作缘者,由彼势力,令后有业得增长故。”
⑥上首:根本。
⑦业果愚及真实义愚,初能招集堕恶趣行,后能招集往乐趣行:《集论》卷五:“云何福及不动行缘无明生,有二种愚,一、异熟果愚,二、真实义愚。由异熟果愚故,发非福行,由真实义愚故,发福及不动行。”
《杂集论》卷七:“由异熟愚,发非福行者,由彼一向是染污性,无明合时,必不容受信解异熟行相正见故。由真实义愚,发福不动行者,真实义即四圣谛,于彼愚痴,名真实义愚。未见谛者,虽起善心,由彼随眠所随缚故,亦名愚痴。由彼势力,于三界苦不如实知,便能发起后有因性福不动行。非已见谛者,能发此业,无真实义愚故,是故彼业,说因此生。”
行即是业,此有非福业能引恶趣及能引善趣业。后复有二,谓能引欲界善趣之福业及能引上界善趣之不动业。
识者,经说六识身,然此中主要,如许阿赖耶者,则为阿赖耶,如不许者,则为意识。此复若①愚从不善业起苦苦果,造作增长诸不善业,此业习气所熏现法之识者,是因位识。由依此识,未来世中于恶趣处结生之识者,是果位识。如是由于无我②真实义愚增上力故,未如实知善趣真苦妄执为乐,即便造集福不动业,尔时之识是因位识。由依于此遂于欲界上界善趣结生之识,是果位识。
①愚:无知。
②真实:如《集论》释为四圣谛。
《瑜伽师地论》卷十三:“云何真实,谓真如(空性)及四圣谛。”
《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二:“何等为真如,谓法无我所显,圣智所行,非一切言谈安足处事。”
名色中名者,谓受想行识非色四蕴。色者若生无色,唯有色种而无实色,除此余位羯罗蓝等色,如应当知。
六处者,若是胎生,由其最初识入精血,为羯罗蓝,与名俱增,成眼等四处,身与意处,于羯罗蓝位而有。若是化生,结生之时,诸根顿起,无此渐次。卵生湿生唯除住胎,余者悉同。是《本地分》所说。由是因缘,成就名色得身自体,成就六处成身差别,是为成就能受用者,五有色处者,于无色中无。
触者,谓由根境识三种和合,取诸可意非可意中庸三境,说「六处缘」者,亦表境识。
受者,谓触取三境顺生三受,谓苦乐舍。
①爱者,谓于乐受起不离爱,于诸苦恼起乖离爱。说「由受缘生爱」者,是从无明和合触缘,所生之受而能生爱,若无无明,虽有诸受,爱终不生,由是因缘,②触是境界受用,受是生受用或异熟受用,若此二圆满,即为受用圆满。其中三界有三种爱。
①爱者……其中三界有三种爱:《瑜伽师地论》卷九:“此识将生果时,由内外贪爱正现在前以为助伴,从彼前际既舍命已,于现在世自体得生。”
《披寻记》卷九(四七一页):“由内外贪爱正现在前以为助伴者,执取自体所起我贪,是名内爱。乐着戏论起境界贪,是名外爱。将受生时,由彼二爱,增上现行,故于生处,喜乐驰趣,而被拘碍。”
《瑜伽师地论》卷一:“彼于尔时,先我爱类不复现行,识已往故。(同卷:“又诸众生将命终时,乃至未到惛昧想位,长时所习我爱现行。由此力故,谓我当无,便爱自身。由此建立中有生报。”)然于境界起戏论爱,随所当生,即彼形类中有而生。”
《瑜伽师地论》卷十:“欲爱云何,谓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色爱云何,谓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色界苦果。无色爱云何,谓无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无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无色界苦果。”
《披寻记》卷十(五O四页):“希求相是爱相,谓能发起诸取业故。或有是爱而非染污,谓希求胜解脱,及依善爱而舍余爱。为简彼故,说于三界诸行染污希求。言果相者,若彼彼处诸爱未断,即彼彼处功能现前,能生后有,故说能生三界苦果。”
《瑜伽师地论》卷九:“云何从中际,后际诸行缘起生,谓中际已生补特伽罗,受二种先业果,谓受内异熟果,及境界所生受增上果。”
《披寻记》卷九(四七六页):“领受自体业异熟生,是名内异熟果。领受境界业增上生,是名外增上果。如是二种皆先业引,名先业果。”
《瑜伽师地论》卷九:“此补特伽罗或闻非正法故,或先串习故,于二果愚。由愚内异熟果故,于后有生苦不如实知。由迷后有后际无明增上力故,如前于诸行若作若增长,由此新所作业,故说此识,名随业识。
即于现法中,说无明为缘故行生,行为缘故识生,此识于现法中名为因识,能摄受后生果识故,又总依一切识说名六识身。
又即此识是后有名色种子之所随逐,此名色种子是后有六处种子之所随逐,此六处种子是后有触种子之所随逐,此触种子是后有受种子之所随逐,如是总名于中际中后有引因应知,由是能引识乃至受一期身故。
由先异熟果愚引后有已,又由第二境界所生受果愚故,起缘境界受爱,由此爱故,或发欲求,或发有求,或执欲取,或执见戒及我语取,由此爱取和合资润,令前引因转名为有。即是后有生因所摄。
从此无间,命既终已,随先引因所引识等,受最为后,此诸行生,或渐或顿。
如是于现法中,无明触所生受为缘故爱,爱为缘故取,取为缘故有,有为缘故生,生为缘故老病死等诸苦差别,或于生处次第现前,或复种子随逐应知。
如是于中际中,无明缘行等,受缘爱等为因缘故,后际诸行生。”
《瑜伽师地论》卷一:“彼于尔时,由二种因增上力故,而便命终,谓乐着戏论因增上力,及净不净业因增上力。”
《披寻记》卷一(五三页):“戏论因者,谓名言种,由无始来乐着无义戏论,妄分别故,熏习成种,能生所依所缘诸差别事。业因,谓即业种,由净不净业造作增长熏习力故,能感五趣异熟自体。无始时来,生死流转,皆由此二因增上力,故作是说。”
《瑜伽师地论》卷二(《披寻记》卷二):“又于诸自体中,所有种子,若烦恼品所摄,名为粗重,(由无堪能)亦名随眠。(烦恼生时,顺诸杂染,违清净故,随附依身,亦名随眠。)若异熟品所摄 及余无记品所摄,唯名麤重,不名随眠。若信等善法品所摄种子,不名麤重,亦非随眠。(能违烦恼,不顺彼生。)何以故,由此法生时,所依自体,唯有堪能,非不堪能。”
②触是境界受用,受是生受用或异熟受用:《瑜伽师地论》卷二:“又处胎分中,有自性受,不苦不乐,依识增长。唯此性受,异熟所摄。”
《披寻记》卷二(七九页):“受有三种,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今此唯说身受不苦不乐,名自性受。为显诸行粗重自性,于不苦不乐受中分明显现,故说彼受名自性受。于乐受苦受中,由贪恚二心所扰乱故,粗重自性不易可了,是故不说彼二名自性受。譬如热痈,冷触封之即生乐想,热灰堕上便生苦想,痈自性苦不易可了。若离冷热,尔时唯有痈自性苦分明显现。如下《决择分》说。(陵本六十六卷一页)由此譬喻,名自性受道理应知。此自性受,于胎藏中依阿赖耶识渐次增长。由依彼识渐增长故,彼识既唯异熟所摄,此受亦尔。不待缘生,唯异熟摄。”
《瑜伽师地论》卷二:“余一切受,或异熟所生,或境界缘生。”
《披寻记》卷二(八O页):“前自性受唯异熟受,当知即阿赖耶识相应受。所余身触俱受具苦乐等,名一切受。如是一切若用宿业为因而生起者,是名异熟所生。若用现触为因而生起者,是名境界缘生。”
①取者,于四种境起②四欲贪,谓一欲着于色声等欲尘,及二除萨迦耶见余诸恶见,恶见系属三恶戒恶禁及四萨迦耶见,是为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
①取:《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九:“复次当知依于二品,建立四取。一在家品,二外道法中诸出家品。当知此中若所取,若能取,若所为取,如是一切总说为取。问:何所取?答:欲、见、戒禁、我语,是所取。问:何能取?答:四种欲贪,是能取。问:何所为取?答:为得诸欲及为受用,故起初取。由贪利养及以恭敬增上力故,或为诘责他所立论,或为免脱他所征难,起第二取。奢摩他支为所依止,为所建立,为欲往趣世间离欲,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三摩钵底,起第三取。为欲随说分别所计作业受果所有士夫,及为随说流转还灭士夫之相,起我语取。如是四取,依于二品,谓受用欲诸在家品,及恶说法毗柰耶中诸出家品。由佛世尊,每自称言:我为诸取徧知永断正论大师。故于此法誓修行者,虽带烦恼身坏命终,而不于彼建立诸取。所以者何?彼于诸欲,无所顾恋而出家故,于见、戒禁、及以我语,无执受故。恶说法者,有二差别:一、于见爱展转发起怨诤论者,二、能证入世间定者。依于见爱展转发起怨诤论者,建立见取,依能证入世间定者,立戒禁取。二品为依,执着我语,故依俱品,立我语取。”
②四欲贪:《瑜伽师地论》卷十:“欲取云何,谓于诸欲所有欲贪。见取云何,谓除萨迦耶见,于所余见所有欲贪。戒禁取云何,谓于邪愿所起戒禁所有欲贪。我语取云何,谓于萨迦耶见所有欲贪。初唯能生欲界苦果,余三通生三界苦果。”
《披寻记》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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