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缘起二种道理而证圣果。
①共住:与佛共住,相近而住。
②近住:附近分开住者。
③又为仙道大王寄佛像时:摩揭陀国 影胜王为仙道大王寄佛像时。
④住对面念:对着佛像,住如法作意相应忆念,不随黑法,随念白法。
第二生此意乐之量者。如是由于苦集二谛及其十二缘起支门,详细了知生死体相,欲舍生死,欲彼寂灭及欲证得。虽纔生①此,亦是出离意乐,然唯尔许犹非止足,如《六十正理论释》云:「处于无常炽然大火三地之中,如入火宅决欲超出。」又云:「如囚欲脱狱」等,如前所引。谓如误入炽然火宅及堕牢狱,不乐彼处,能生几许欲脱之心,即当发生如彼心量,次后更须令渐增长。
①此:与明相应心。
又此意乐如霞惹瓦说,若仅口面漂浮少许,如酸酒上所掷粉面,则于集谛生死之因,见不可欲亦仅尔许。若如是者,则于灭除苦集之灭,求解脱心亦复同尔,故欲正修解脱道心,亦唯虚言。见他有情漂流生死,所受众苦不忍之悲,亦无从起,亦不能生有大势力策发心意无上真菩提心,故云大乘,①亦唯随言知名而已。故当取此中士法类,以为教授之中心而善修习。
①亦唯随言知名而已:口说大乘,亦唯随言说其名词而已。
第三除遣此中邪分别者。若作是云:若于生死修习厌患,令心出离,则如声闻堕寂灭边,于生死中不乐安住,故修厌患,于小乘中可名为妙,然诸菩萨不应修此。《不可思议秘密经》云:「诸菩萨者,为欲成熟摄受有情,于生死中见大胜利,非于涅槃见如是利。」又云:「若诸菩萨,于生死行境生怖畏者,堕非行境。」又云:「薄伽梵,声闻怖畏生死行境,菩萨返应周徧摄受无量生死。」此是倒执经义、成大错谬。经说不应厌离生死,此义非显由于惑业增上力故,漂流三有生老病死、是等诸苦不应厌离。是显菩萨为利众生,乃至生死最后边际,擐披誓甲学菩萨行,虽总众生一切大苦,一一刹那降自身心,然不由此厌离怖畏,于广大行勤发精进,于生死中不应厌离。如是月称论师亦云:「众生众苦无余尽至,尽生死边,刹那刹那①种种异相损害身心,然不因此而起恐怖。众生众苦一时顿至,尽生死际发大勇进,刹那刹那悉能生起,一切众生一切种智无量无边珍宝资粮,知此因已,应当更受百千诸有。」为证此故,引彼诸经。
①种种异相:不同方式。
又于三有见为胜利之理者,即彼经说菩萨精勤义利有情,如于此事所发精进,如是其心而获安乐。故不厌患三有之义,是于生死,义利有情不应厌患,当于此事而发欢喜。若由烦恼及业增上漂流生死,众苦逼迫尚不能办自己义利况云利他,此乃一切衰损之门,较小乘人极应厌患极应灭除。若由大悲愿等增上,于三有中摄取生者,则应欢喜。此二不同。若未如是分别,如前宣说,则此说者,①若有菩萨律仪,《菩萨地》说②犯一恶作,是染违犯,恐繁不录。故见三有一切过失,虽极厌离,然由大悲牵引意故,不断三有者,是为希有。若见三有盛事,如妙天宫,爱未减少,借利他名而云我等不舍生死,智者岂能将以为喜。《中观心论》亦云:「③见过故非有,悲不住涅槃,利他④具禁行,而安住三有。」又⑤《菩萨地》说百一十苦,是于一切有情,发大悲之因。由见如是无边众苦,心生恒常猛利不忍,而云于生死不稍厌患,极为相违。若于生死心善出离,次见有情皆自亲属,为利他故入三有海,此道次第亦是《菩萨观行四百论》之意趣。月称论师于彼《释》中亦详明之,如云:「由其宣说生死过患,令意怖畏求解脱者,为令决定趣大乘故,世尊告曰:诸苾刍有情类中,不易可得少数有情,经于长夜流转生死,不为汝等若父若母儿女亲族,随一处所。」了知世尊如斯言教,菩萨为以大乘道筏,度脱无始流转生死,为父母等诸亲眷属,无依无怙诸众生故,安忍跃入。无上密咒亦须此理,如圣天《摄行炬论》云:「以此次第,应当趣入⑥极无戏论行。其次第者,谓修行者最初当念,无始生死所有大苦求涅槃乐,徧舍一切⑦猥杂,下至王位自在,亦当修苦想。」
①若有菩萨律仪:若受有菩萨律仪。
②犯一恶作:障戒九中第七:“不乐涅槃。”
③见过故非有:见三有过失故,不乐住而极厌离。
④具禁行:具菩萨戒,不同声闻处。
⑤《菩萨地》:《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
⑥极无戏论行:与法我不相应之一切。
《瑜伽师地论》卷十三:“云何戏论,谓一切烦恼,及杂烦恼诸蕴。”
《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一:“当知此中能引无义思惟分别,所发语言,名为戏论。”
⑦猥杂:《瑜伽师地论》卷六十二:“云何猥杂,谓乐与在家及出家众共相杂住,又乐寻思诸恶不善欲寻思等,乃至家势相应寻思,多随寻思,多随伺察。”
《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九:“心怀爱染,攀缘诸欲,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欲寻思。心怀憎恶,于他攀缘不饶益相,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恚寻思。心怀损恼,于他攀缘恼乱之相,起发意言,余如前说,名害寻思。心怀染污,攀缘亲戚,起发意言,余如前说,是故说名亲里寻思。心怀染污,攀缘国土,起发意言,余如前说,是故说名国土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义,推托迁延,后时望得,起发意言,余如前说,是故说名不死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他若劣若胜,起发意言,余如前说,是名轻懱相应寻思。心怀染污,攀缘施主往还家势,起发意言,随顺随转,是名家势相应寻思。”
第四决择能趣解脱道性者。如室利胜逝友云:「沉溺三有流,苦海①无边底,②喜掉无厌畏,③何物在我心。贫难求、④护、坏,离、及病、老、衰,入恒炽然火,觉乐宁非狂。」又云:「噫,世⑤具眼盲,虽现前常见,后仍不略思,⑥汝心岂金刚。」当自策励,修习生死所有过患。如《七童女因缘论》云:「见住世⑦动摇,如水中月影,观欲如瞋蛇,盘身举头影。见此诸众生,苦火徧烧然,大王我等乐,出离往尸林。」依正世间,刹那不住灭坏无常,犹如水月为风所动。诸欲尘者利小害大,等同毒蛇身所现影。又见五趣,炽然三苦大火烧恼,由见是故厌舍三有,生如北方孩童之心,欣乐欲得出离解脱。北方孩童者,传说北方炒面稀贵,于日日中唯食蔓菁,孩童饥饿欲食炒面,向母索之,母无炒面给以生蔓菁,云我不要此,次给以干蔓菁亦云不要,次给以新煮者又云不要,更给以熟冷者亦云此亦不要,心不喜曰,此都是蔓菁云。如是我等,见闻忆念世间安乐,一切皆应作是念云:此是世间,此亦世间,此皆是苦,非可治疗,⑧发呕吐心。如是思惟,昔从无始漂流生死,厌患出离及思今后仍当漂流,令实发生畏惧之心非唯空言。如⑨《亲友书》云:「生死如是故当知,生于天人及地狱,鬼旁生处皆非妙,生是非一苦害器。」生生死中乃是一切损害根本,故当断除。此复要待灭除二因,谓烦恼业。此二之中,若无烦恼,纵有多业亦不受生。若有烦恼,纵无宿业率尔能集。故应摧坏烦恼,坏烦恼者,赖修⑩圆满无谬之道。
①无边底:无边,显广;无底,显深。
②喜:欢喜。掉:散逸。
③何物在我心:何物蒙蔽我心。
④护:守护。坏:破坏。离,别离。
⑤具眼盲:具眼而盲。
⑥汝心岂金刚:汝心如金刚,坚硬难调,了不动心。
⑦动摇:无常、虚诳。
⑧发呕吐心:厌恶至极,如修不净观者。
⑨“《亲友书》云”一段文:“非一”:多种。“苦害器”:生于生死轮回之中,是受多种苦痛之器,又是一切损害之根本。
唐译《亲友书·别说慧学·轮回之根断除》:“如是漂流生死处,天人畜及阿苏罗,下贱业生众苦器,鬼趣兼投捺落迦。”
⑩圆满:显量。无谬:显质。
此中分二:一以何等身灭除生死,二修何等道而为灭除。 今初
如①《亲友书》云:「②执邪倒见,及旁生,饿鬼,地狱,无佛教,及生边地蔑戾车,性为騃哑,长寿天。随于一中受生已,名为八无暇过失,离此诸过得闲暇,故当励力断生死。」是须于现得暇满时断除生死,生无暇中无断时故,如前已说。大瑜伽师云:「③现是从畜分出之时。」博朵瓦云:「昔流尔久未能自还,今亦不能自然还灭,故须断除。断除时者,亦是现得暇满之时。」此复居家于修正法,有多留难及有众多罪恶过失,出家违此,断生死身出家为胜,是故智者应欣出家。若数思惟,在家过患出家功德,先已出家令意坚固,未出家者安立醒觉妙善习气。此中道理当略宣说,其居家者,富则守护劬劳为苦,贫则追求众苦艰辛,于无安乐愚执为乐,应当了知是恶业果。《本生论》云:「于同牢狱家,永莫思为乐,或富或贫乏,居家为大病。一因守烦恼,二追求艰辛,或富或贫乏,悉皆无安乐,于此愚欢喜,即恶果成熟。」是故执持众多资具,求无喜足非出家事,若不尔者居家无别。又居家者与法相违,故居家中难修正法。即前论云:「若作居家业,不能不妄语,于他作罪者,不能不治罚。行法失家业,顾家法岂成,④法业极寂静,家事猛暴成,故有违法过,⑤自爱谁住家。」又云:「憍慢痴蛇窟,坏寂静喜乐,家多猛苦依,如窟谁能住。」应数思惟,如是等类在家过患,发愿出家。
①《亲友书》:《亲友书·别说慧学·厌弃今世》。
②执邪倒见,及旁生……故当励力断生死:参阅《广论》卷二(本书一三三页)。
③现是从畜分出之时:《广论》卷二(本书一三八页):“若未清净修习正法,仅为命存以来引乐除苦而劬劳者,旁生亦有。”
④法业极寂静:《略论释》(五八四页):“法务寂静,家务猛暴。”
⑤自爱:自爱者。
复应愿以粗劣衣钵乞活知足,于远离处净自烦恼,①为他供处,如《七童女因缘论》云:「愿②剃除发已,守持粪扫衣,乐住③阿兰若,何时能如是。目视轭木许,手执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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