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P7

  ..续本文上一页坏牟尼轨故彼亦损于正法。」故诸契经及续部宝、胜者圣言,是胜教授。虽其如是,然因末代诸所化机,若不⑤具足定量释论及善教授,于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获。故⑥诸大车,造诸释论及诸教授。⑦是故若是清净教授,于诸广大经论,须能授与决定信解。若于教授虽多练习,然于广大佛语释论所有义理,不能授与决定信解,或反显示彼不顺道,唯应弃舍。若起是解:诸大经论是讲说法,其中无有可修要旨,别有开示修行心要正义教授,遂于正法执有别别讲修二法。应知是于无垢经续无垢释论,起大敬重而作障碍。说彼等中,不显⑧内义,唯是开辟广大⑨外解,执为可应轻毁之处,是集诽谤正法业障。是故应须作如是思而寻教授:诸大经论对于诸欲求解脱者,实是无欺最胜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诸教典,不能定知是胜教授,故应依止善士教授,于是等中寻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执:谓诸经论唯是开辟广博外解,故无心要,诸教授者,开示内义,故是第一。

  

  ①胜者:佛。

  ②胜性:诸法空性。

  ③大仙:佛。

  ④皆勿乱:皆无谬误。

  ⑤具足定量释论:具足造论三胜因之论释。

  ⑥诸大车:深见、广行二大派。

  ⑦是故若是清净教授……决定信解:帕绷喀:“对一切佛语及其注释能不舍一字全部视为教授者,就是所谓的「噶当」。一切圣言全部并入我们自己成佛所需的教授中,好象佛陀等专门为我说的,从而对一切经论生起极大的恭敬。”(《掌中解脱》九九页)

  ⑧内义:佛法精要。

  ⑨外:表面。

  

  大瑜伽师①菩提宝云:「言②悟入教授者,非说仅于量如掌许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说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又如③大依怙之弟子修宝喇嘛云:「④阿底峡之教授,⑤于一座上,⑥身语意三,碎为微尘。今乃了解,一切经论皆是教授。」须如是知。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学得众多法已,更须别求修法轨者,是为错谬。」虽经长时学众多法,然于修轨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诸更须从余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说义而成过失。此中圣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⑦以教证为体。」除其教证二圣教外,别无圣教。教正法者,谓是决择受持道理修行正轨。证正法者,谓是如其前决择时所决择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种,成为因果。如跑马时,先示其马所应跑地,既示定已,应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处而向余跑者,定成笑事。岂可闻思决择此事,若修行时修行所余。如是亦如《修次第后编》云:「复次闻及思慧之所通达,即是修慧之所应修,非应修余,如示跑地,而应随跑。」

  

  ①菩提宝:阿底峡弟子。

  ②悟入教授:相当于大开圆解。

  ③大依怙:阿底峡尊者。

  ④阿底峡之教授:指《道炬论》。

  ⑤于一座上:指时间。

  ⑥身语意三,碎为微尘:以大精力,勇猛磨炼,精进修持。

  ⑦以教证为体:《略论》:“教者,正为抉择修行之法轨。证者,如所抉择而起修。”

  

  ①如是由②此教授,能摄一切经论道之枢要,于从亲近善知识法③乃至止观。此一切中诸应④舍修者即作舍修,诸应举修者即以择慧而正思择,⑤编为行持次第引导,故一切圣言皆现为教授。若不尔者,于非圆满道体一分,离观察慧虽尽寿修,诸大经论非但不现为真教授,且于彼等,见唯开辟博大外解,而谤舍之。现见诸大经论之中所诠诸义,多分皆须以观察慧而正观择。此复修时若弃舍者,则于彼等⑥何能发生定解,见为最胜教授。此等若非最胜教授,谁能获得,较造此等尤为殊胜教授论师。如是若能将其深广契经及释现为教授,则其甚深续部及论,诸大教典,亦无少劳现为教授,则能发起执持彼等为胜教授所有定解,能尽遮遣妄执彼等非实教授,背弃正法诸邪分别罄无所余。

  

  ①如是:《略论释》(五二页):“总上二段。一为遮显密之相非,一为遮讲修之划分为二。”

  《掌中解脱》(一OO页):“我们必须领会圣言及注释之义,是如何摄入从依止知识法开始,直至止观之间的“道次第”中的。以及不论科判的广略,我们必须对一切支分在心中获得决定。然后知道如何用于实修,亦即对应作“观察修”者,便作“观察修”,对应作“止住修”者,便作“止住修”。一旦达到这样的认识,那幺我们所见到的任何圣言,便能很容易地分别与自己所修的各种所缘类一一相配合,这纔是将圣言视为教授的标准。”

  ②此:本论。

  ③乃至止观:止观中包容二次第。

  ④舍修、举修:“舍修”藏本即“止修”,“举修”藏本即“观察修”。

  《掌中解脱》(二八四页):“所谓“观察修”,是指广泛地应用教、理、喻、因等进行思惟而修。……奢摩他之前的一切修法是“观察修”。奢摩他成就之后的心一境性等是“止住修”。”

  ⑤编为行持次第引导:组织成修行次第。

  ⑥何能:岂能。

  *帕绷喀:““通达一切圣言无违”与“一切圣言视为教授”之间的差别在于:前者不能包括后者,后者却能包括前者。”(《掌中解脱》一O一页)

  

  易于获得①胜者密意者。至言及论诸大教典,虽是第一最胜教授,然初发业未曾②惯修补特伽罗,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难获密意。设能获得,亦必观待长久时期,极大勤劳。若能依止③尊长教授,则易通达,以此教授,能速授与决定解了经论扼要。其中道理于各时中兹当广说。

  

  ①胜者密意:帕绷喀:“总“三士道”,别“三主要道”为佛陀密意。……《三主要道》中说:“现相缘起不虚妄,离执空性二了解,何时见为相违者,尚未通达佛密意。”如果理解正见的话,便能获得佛陀的密意。此外,“一切佛经心要义”是指出离心,“是诸菩萨所赞道”是指发心,“有缘求解脱津梁”是指正见,由此可以推导出出离心、菩提心也是佛陀的密意。”(《掌中解脱》一O二页)

  ②惯修:串修。

  ③尊长教授:《道炬》及与《道炬》相类之著述。

  

  ①极大恶行自行消灭者。如②《白莲华》及③《谛者品》宣说,一切佛语,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义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他类为成佛障碍,遂判好恶,应理非理,及大小乘,谓其菩萨须于是学,此不须学,执为应舍,遂成谤法。《徧摄一切研磨经》云:「曼殊室利,毁谤正法,业障细微。曼殊室利,若于如来所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谤如来,是谤僧伽。若作是云,此则应理,此非应理,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菩萨宣说,此是为诸声闻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独觉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诸菩萨所学,是为谤法。」若毁谤法,其罪极重。《三摩地王》云:「若毁此赡部洲中一切塔,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若弑尽殑伽沙数阿罗汉,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虽起谤法总有多门,④前说此门极为重大,故应励力而断除之。此亦若能⑤获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恶行自趣息灭。此定解者,应由多阅《谛者品》,及《妙法白莲华经》,而寻求之。诸余谤法之门,如《摄研经》中,应当了知。

  

  ①极大恶行自行消灭:《掌中解脱》(一O五页):“如果我们能对前三种殊胜获得决定,那幺就会感到佛语中无一字可舍,而将其全部视为实修教授,对它们生起同样的恭敬。这样的话,我们也就不会去分判法的优劣,从而自然而然地堵塞最严重的谤法之门。”

  《掌中解脱》(一O六页):这四种殊胜有两个名字:一、能诠文四殊胜,二、所诠义四殊胜。而所诠义四殊胜,必须由行者自己来领会,而这是最重要的。(择义)

  ②《白莲华》:《法华经》。

  ③《谛者品》:《宝积经·谛者品》。

  ④前说此门极为重大:《掌中解脱》(一O四页):“如果未能对前三种殊胜生起决定的话,我们就会经常不断地对佛的各种教言生起大小不等的恭敬心。例如,分判乘的优劣,或将法分成用于讲说的与用于实修的等等,从而造集严重的谤法业障。这种谤法业障是极重的。”

  《略论》作“无知妄说,最为易犯”。

  《略论释》(五六页):“云无知者,即指不知上三节之义。如谓佛讲说与修相违,及小乘与大乘相违等是。如知前说,一切经互不相违,一切经皆为教授,乃佛密意,即可关闭此谤法之门矣。”

  ⑤获得如前定解:《略论释》(五七页)云:“即决定一切佛法,皆为一补特伽罗成佛之道。”依帕绷喀大师,指对前三种殊胜获得决定。

  *《略论释》(五七页):“或问:于见上生争论,是否谤法。须知凡佛许大小中观唯识,如谓非佛之道者为谤法,如着撰言说破斥邪见,非为谤法。”

  

  如何讲听二种殊胜相应法中分三:一听闻轨理,二讲说轨理,三于完结时共作轨理。初中分三:一思惟闻法所有胜利,二于法法师发起承事,三正听轨理。  今初

  ①《听闻集》云:「由闻②知诸法,由闻③遮诸恶,由闻④断无义,由闻⑤得涅槃。」又云:「如入善覆蔽,黑暗障室内,纵然有众色,具眼亦莫见。如是于此中,⑥生人虽具慧,然未听闻时,不知善恶法。如具眼有灯,则能见诸色,如是由听闻,能知善恶法。」

  

  ①《听闻集》:阿罗汉纂辑佛语、分类而成。(《略论释》五八页)

  ②知诸法:知取舍,得正见。迷悟之关键:知取舍。

  ③遮诸恶:戒,烦恼中透脱出。持戒遮恶。

  ④断无义:定,降伏惑现行。得定学离无义之欲。

  ⑤得涅槃:慧,断诸烦恼,证涅槃。

  ⑥生人:生人趣。

  

  《本生论》亦云:「①若由闻法发信意,②成妙欢喜获坚住,启发③智慧④无愚痴,用自肉买亦应理。闻除痴暗为明灯,盗等难⑤携⑥最胜财,⑦是摧愚怨器⑧开示,方便教授最胜友。虽贫不变是⑨爱亲,⑩无所损害愁病药,摧大罪军最胜军,亦是誉德最胜藏,遇诸…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