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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宗道 菩萨戒集颂讲记▪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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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毁灭正法”。“毁谤背舍灭正法”,毁谤正法,背舍正法,反对正法,灭正法,希望把正法消灭掉。哪些正法?“声闻缘觉菩萨乘”,三乘的都在里边,声闻的就是“四圣谛”;缘觉的“十二缘起”;菩萨乘的,六度啊四摄了等等。这些都属于毁谤正法。所以说,不管你是毁谤大乘也好,二乘也好,缘觉中乘也好,都是第二个他胜罪,毁灭正法的罪。那么至于怎么样子诽谤?就是说大乘不是佛说了;或是密教不是佛说的,是婆罗门教的什么什么性力派之类的。这一些都是谤法的罪,尤其是谤密法的罪特别大。

  《菩提道次第广论》的一开端,就是怕人家造罪,马上就讲了很多的那个犯诽谤的一些可怕的后果,叫大家不要谤法。我们这里最容易犯的,就是现在很多人说这个密教是婆罗门教。大家不要去随便接受那些观点。因为我们不知道可以说,说你不知道、不了解,可以保留你的意见,但是不要马上接过人家的口号,说是婆罗门教,不是佛教等等的。那是诽谤了,这个就是可怕的。那么你不管你诽谤声闻乘的也好,缘觉乘也好,十二缘起主要是指缘觉的,四圣谛是声闻的。但也不尽然,大乘也讲四圣谛,佛乘也讲十二缘起。“诸波罗蜜道品等”,“波罗蜜”,我们说《俱舍》里边也讲波罗蜜。那么这些,就是佛的三乘法,你毁谤的话,都成他胜罪。

  怎么毁谤?“隐蔽留难障学修”,“隐蔽”,这个书不给人家看到,就是把这些法都藏起来,让人家不知道,不要去修它,不要学它;“留难”,人家来学修,你故意刁难,做一些困难,不给人家学,不给他修。这样子都属于灭正法的行动。那么主要的是谤一切诸法不是佛说的,“谤谓非是如来说”。这个就是海公上师加的,很多人就说,《楞严经》不是佛说的,《起信论》不是佛说的,还有其他的。但是,你这样子说,根据什么来的?他又不是有神通的阿罗汉,又不是大菩萨登了地的,他就是根据世间的学问,东考证西考证,考证到后来,就认为是假的。

  据说,以前的欧洲人学佛教,也是考证。佛教里边经是多得不得了,所有的书籍里边,最多的是佛经,一个人说那么多经。哪个的选集,哪个的书,都没有那么多的。多得不得了,已经够他麻烦的;看看这本书讲空,那本书讲有;这本呵斥这个,那本又是赞叹这个,搞得他弄得他莫名其妙。最后来个结论,佛经不是真的,是东凑西凑凑起来的,所以说里边不统一的,那么这些书都不是佛说的。完了!谤法了。

  自己没有智慧,就不要说。本来我们说学过《广论》的就知道,佛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那个时候那么说,他有他的密意,有他的善巧的。对小孩子,你不能说太高深的,对高深的人,你不能说幼儿园的话。当然他说的不一样。但是,你认为就是有矛盾了什么东西了,以为这是后来人造出来的,不是真正佛说的,那就完了。这些都是自己没有智慧。那么有些是安心,是外道想破坏佛教,来谤,这个当然也有了。毁灭正法是第二个他胜罪,这个他胜罪里边就是三乘的正法都在里边,不管你谤大乘的也好,谤二乘的——谤三乘的都属于他胜罪。

  

  己三 罚治僧

  下边,第三个“罚治僧”。这属于国王的。前面五个罪主要是对刹帝利王的,他们有这个权力。“以如来故剃须发,身被袈裟作僧服”,这是说那些人因信佛缘故,剃除须发身披袈裟出家。那么这样子的人,“持戒毁戒有无戒”,不管是持戒的身也好,犯戒的也好;或者是才出家还没有受戒的也好,你“逼令还俗舍出家”,你用国王的政治的势力,用它的力量,逼他还俗。这个我们中国过去就有啊,唐朝的唐武宗,前面还有“三武灭法”,周武宗都是毁灭正法,把那些僧人逼他们还俗,这些过去也有过。

  “舍出家”,那么,我们说有的人,“虽未还俗,逼令改换僧仪,无暇三学,形行非僧”,有的虽然他没还俗,但是不准他穿出家的衣服,而且逼着他参加劳动,没有工夫去修戒定慧,他的行动,他的样子,都不象僧。但是这些,僧的戒体虽然还在,但是他的外相,他的行动修持都没有了,那就是一个空壳子了。但是戒体还在,总算还是一个僧。如果你真正还了俗了,有了家庭妻子儿女有了,那就是根本戒体就没有了。如果你这样子做,那么甚至于“捶打系闭截手足,强脱袈裟满四数,自作教他或断命,第三治僧他胜罪”。有的时候逼他还了俗还不算,还要打,刑罚啦,国王的刑罚,捶打,或者系闭,把他关起来,或者截手足,把他手脚都砍掉,那么这些都属于第三个罚治僧的罪。

  “强脱袈裟满四数”,我们这一点要知道,凡是凡夫僧,就是没有证果证道的僧,四个以上,叫僧;如果一个、两个、三个,只能叫是比丘,或者是沙弥,不能叫僧。而圣者,见道以上的,一个人也叫僧。那么你假使凡夫的话,满四个人那就属于僧了,一个、两个、三个还不算僧,但是圣者的话一个也叫僧,那就根本罪就成了。成了僧之后,治罚僧的罪就成立;如果还没有成僧,虽然有罪,但是还没有够这个治罚僧的条件。

  “自作教他或断命”,自己作也好,教人家作也好,甚至于断命,断命又是杀戒里边的,又犯一个了,那就是两个罪了。“第三治僧他胜罪”,以世间种种方法来迫害僧团,这样子,是第三种他胜罪。这是第三种他胜。

  所以说,不管这个出家人是得了戒的,或者没有得戒的,他已经出了家了,就是须发已剃了,衣服改掉了,那么甚至于是破戒的,只要治罚他,逼令他还俗等等,都属于这个他胜罪。那么这里就是说,不满四个的,属于这个罪。如果四个满了,那属于第一个罪,第一个根本罪就是盗三宝物了,袈裟等那些东西,袈裟是僧物了,你把他强脱袈裟,把它收回来。满个四个以上,属第一个罪了,那么四个不到的,属于迫害的那个罪。它很多都有成不成僧的关系,很多戒里边都有这一条。成了僧的,是一个罪,不成僧的,又是另外一个罪。这是第三条。

  

  己四 五无间随一

  第四条,“第四五无间随一”,五无间罪里边随便犯一个,也属于菩萨戒的他胜罪。五无间罪,大家都知道的,杀母,弑父,就是杀害父母了,这是属于他胜的,第四个,五无间罪,“杀母弑父害罗汉”,杀父亲,杀母亲,杀阿罗汉。 “破僧”,和合僧把他破掉,“出佛身中血”,佛害不死的啊,但是你恶心,以害心,把佛身上出一点血,就是五无间罪。“随犯一种成他胜”,随便你这四种里边犯一个,他胜罪。

  那么下边虽然不是他胜罪,但是五无间的边罪,也是有犯,但是不够那个他胜罪的满分,就是属于它的边边的轻罪。“不孝”父母,或者“欺毁”——欺骗父母,毁谤,或者是谤僧、骂僧,那个“群党”——里边分派,或者是破坏佛塔,破坏佛塔是属于佛身边的罪,不孝是父母边的罪,毁谤是对阿罗汉,谤僧责僧是属于破僧的那一类的罪。那么“群党”,也可以说里边分党了,僧团里边分党分派,也属于是破僧的边边罪。那么破坏佛塔等、塔寺,这些属于出佛身血的边边罪。所以这些,我们都不要犯。

  根本的五无间,固然不能犯,犯了是在菩萨戒里边就是他胜罪,根本罪;那么边边上的,那些不孝了,虽然没有弑父杀母了,不孝顺等等也属于边罪。边罪是临近,“是五逆类边方罪”。所谓“边方罪”,就是靠近了,边方罪靠近了已经快到了,如果你不去制止它的话,将来还要发展。那么即使你犯了这个,罪还是很大。所以,这一方面的五无间罪,随你犯一个,就是一个他胜,犯五个,五个他胜罪。这是第五个他胜罪。这个五个罪一般都是国王的,那么是国王犯的,其他的人,力量没有那么大,犯起来,不能犯那么多。

  

  第六个,大臣,依靠王的势力来破坏那些住处,所谓住处,什么呢?就是国邑聚落城市这些地方,破坏的,不包括有情啊,这是坏他的地方,这一类的是属于第六个他胜罪,这一般是依靠王的势力来做这些坏事的。这是第六。

  

  己五 执持邪见谤无因果

  第五个,“起诸邪见谤因果”,这是起邪见了,这也属于国王的啊,“无前后世黑白业,自行十恶亦教他,坚固执持他胜罪”。假使你起了一个邪见,什么叫邪见?就是谤无因果,谤父谤母,谤善恶因果,认为没有的。父母没有的怎么说?就是以前有些人,他就看到,他说父亲现在是父亲,过去世可能是你的孩子或者是其他的,没有一定的,所以说他说父母没有一定的,那么就是根本就是没有父母了,父母作用就取消了。我们说,过去他固然可做你的孩子也可以做你其他的人,但是,这一辈子必定你身体的四大种是从父母那里来的,他就是你的父母。他养育你、生你的,应当要孝顺,不能说是父母没有啊。这是印度的一些邪见,里边各式各样的说法都有。

  那么谤善恶因果,他看到某些人做了坏事,还是享福做大官;有些人做了很多好事,还是穷得很,还是受欺负,也做不到好的工作,他认为善恶因果是没有的。这些都是邪见。因为我们的智慧很小啊,对三世因果,你怎么能看得清楚?真正因果全部明了的,佛、十力里的一个,处非处智力,因果全部能够最明了,一点也不错,分毫不差的,佛才有这个智慧,菩萨还差一点点,不能全部看到。舍利弗阿罗汉,他就更比佛要差得远。所以,度众生,舍利弗、目犍连度不了的,佛一来就度掉了,因为他智慧不一样啊。那么我们是凡夫,跟舍利弗又差到不晓得哪里去了,怎么可以随便来个结论?说没有因果的、没有前后世、没有黑白业?这个现在一般的社会上都存这个见,什么前世、后世哦,生下来就这一辈子,这一辈子不享受,过去了之后,死掉了,就没有享受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前世也没有,后世也没有,什么造业了,造福了,都是假的。有福嘛该享受,不享受嘛就是你放弃权利,等等。坏事做了,只要能享受都没关系。

  这样子的邪见!自己行十恶, 因为有邪见嘛,当然行十恶了,做坏事都要做了。“亦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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