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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宗道 菩萨戒集颂讲记▪P58

  ..续本文上一页,“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出家菩萨保护佛的教诫,使他不要毁坏的话,无论什么情况之下,非梵行不开的,就是说不能开非梵行,就是不开淫戒了。这是出家菩萨。在家的可以开,出家的淫戒不能开。那么这里边就来一个辩论,出家的不开淫戒,还有其他的文里边引起很多问题。

  最后的结论,我们念一下。他说,不但是淫戒不能开,出家菩萨实际上,杀生、妄语、偷盗等等根本罪,重的根本罪也不开的。那么怎么不开?因为杀生,我们说杀的动机,他就是,我们叫这个什么,叫发起,这个心,杀的心一般离不开贪瞋痴:贪就是贪他的肉;瞋就是说对他是仇人,要把他杀掉;痴就是那些外道,他以为把人杀了供天,会生福报的,或者将来能生天的。玄奘法师到印度去也是碰到那海盗,他们认为,抢了东西了,要感谢天了,感谢他们的教主,就要把最好看的人杀掉供养。那么这些都是愚痴。反正杀生的动机都离不开贪瞋痴。那么菩萨的开杀戒,不是贪瞋痴,是悲心,为了救众生的苦。那就是根本戒的五个支分没有满,不是根本重罪。仅不过是一个轻的,根本罪不满足的,不够条件的罪,就是没有满,没有犯根本罪。

  盗戒亦如此。盗戒的心是把要人家的东西拿来作自己,有“得”的心,那么这样子才够条件作犯盗戒的。这个我们前面都讲过,好象是在《俱舍》里边讲过。但是,菩萨的偷盗人家,主要是要利他,并不是想把东西拿来占我的有,没有偷盗心。那个盗戒也不犯根本的重罪。所以,妄语也同样如此。

  所以说,比丘出家菩萨虽然做杀盗这些,他并没有犯根本的重罪,没有犯到破戒的那个,仅不过是犯了几个支分。根本出发点完全不一样,根本罪不成立的。那么至于淫戒却不行了,不论你心里是起什么念头,只要你是做了那个事情,就是根本罪,所以比丘不能做。

  出家菩萨前面做的几个,并不是说可以开根本重罪,因为他根本不够支分,所以他犯的也不是最重的根本罪。而淫戒一犯就是根本的,所以淫戒特别强调不能做。那么这里并不是说出家,可以开根本重罪。反正说了半天,就是根本的重罪,出家人都不开的。因为前面的杀盗跟妄语等等,根本就没有犯根本,它支分是不够的,没有,几条没有满足,所以它根本重罪的没有犯够。那个开,可以开。淫戒它是不管你出发点了,只要你做了那些事情就是根本罪。那么所以说,这个淫戒是不能,一碰也不能碰,所以出家菩萨不能开淫戒。那么假使要实在要利众生没有其他办法的时候,那个舍戒,把出家的身份舍了,再去做,那么以在家的身份,这个允许。

  那么这里我们就看,他就是在这个《瑜伽师地论》里边,杀盗淫妄他都有,每一条都有,他的文是这样子的,先是杀生。“论曰: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菩萨戒品释》卷四 二一),菩萨看见一些强盗之类的,劫盗的贼他为了贪财,他的杀心就是为贪,“欲杀多生”,要杀很多的人,“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这是对圣者了,大德的声闻、菩萨、独觉、菩萨,要去害他。“或复欲造多无间业”,造五无间罪,“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那就是说,他看到他要杀那么多众生,或者要杀圣者,声闻、缘觉、菩萨,要造五无间罪。他这样子看了,他说:“我假使我把这个人,这个坏人杀掉之后,我要下地狱,但是不杀他,他要造无间业,要受更大的苦,我情愿把他杀了之后,自己下地狱,而不令他受无间罪的苦。”从这样子的出发点,就把一个众生,对那个众生,以善的心,或者无记的心,同时生起惭愧心,因为做这个事情知道不是好事情,把他杀了不是好事情,以怜愍的心,就是为了不使他受无间罪的苦,“而断彼命”,这样子断彼命的,这样子就不犯。

  这个我们想想看,如果你说我也是菩萨,我也要开,你能不能开到?这是地上菩萨的事情了。世亲菩萨的一本解释的论里边有这么一句话,他就是看,“以他心智,了知彼心,无余方便,能转彼业”6,先用他心智来观察,除了杀他以外,没有其他方便能够挽救了这个事情了,那才下手杀。那么我们想想看,我们有没有他心智?没有他心智,你怎么可以随便把他杀掉?所以说你,开性罪不是随便开的。杀罪要在这个条件之下,就是以他心智,知道他除了把他杀掉之外,没有办法使他转变他的造恶的事情,没有挽救的余地了,只有唯一的道路,只有把他杀掉。在这个情况下,情愿自己下地狱,不愿意他受无间罪的苦,以怜愍的心,惭愧心,做事情不好,做惭愧心、怜愍心,这样的善心出发,把他杀掉的,这才是开性罪的够条件。如果没有这个条件,不能开。这是一个。

  盗,不与取。“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菩萨戒品释》卷四 二二),这个你们有《瑜伽师地论》的回去你们可以参考一下,下边有一本了,你们去看。“见有增上”,增上就是指国王,“增上宰官”就是宰相里边最高的那个,“上品暴恶”,极暴,极凶暴,“于诸有情,无有慈愍”,对他的老百姓没有慈悲心,“专行逼恼”,专门是害他们的,逼害他们的。“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就是要对老百姓起利益安乐的心,意乐心。“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他就是以怜愍心、利益心,把这个王的位夺掉,把他的东西还给人家;或者把这个大臣排斥掉,把他是官罢掉,把他抢来的东西还给人家。“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这是一个。

  “又如菩萨见劫盗贼”,这是强盗土匪之类的,“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把人家的东西,或者是三宝的东西,或者是佛塔里的东西,僧的东西,抢了之后,执为己有,“纵情受用”,他就放肆地受用起那些东西。“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你用了人家的东西,固然是犯大罪,把僧宝的、佛法的东西用了,罪更大,那么起极大的怜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的意乐心,“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把他东西夺过来,不给他再有,假使他再这样子受用下去,他将来受苦就没有边了。所以他这样子把他夺回来之后,那些财产,僧伽蓝的,就还给僧伽,窣堵波的,还到佛塔,有情的,还他原主。那么这是第二类。

  第三类,“又见众主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众主”就是管僧伽物的人,就是寺庙里的管理的人,或者是园林主,那是管这个佛塔的那些人,他们就是利用他们职权的方便,把僧伽的东西,佛塔里的东西,占为己有,自己享受。那么菩萨见了之后,想他做了那么多的坏事,起怜愍心,不要使他受苦,那么他“随力所能”,用方法把他的那个职位去掉,把东西还出来。这样子,虽是不与取,但是不犯。这是偷盗的方便。

  那么邪淫,我们再看这个邪淫的问题更严重。“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戒品释》卷四 二四),假使菩萨,这是在家菩萨了,这是说两层,先是在家的,后是出家的,就是《瑜伽师地论》的原文。先说说明是在家的,“见有母邑”,看到有女人,“现无系属”,既没有嫁人,也没有人所管的,那么她是一向行淫欲法的,对淫心很重,欢喜做这些事情的,她看到菩萨之后就对菩萨生起一些不好的心,要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她因为是过去行淫欲法,见了菩萨之后,要起不好的心,甚至于为了这个事情,她不达愿的话,会命终,或者忧恼极苦痛。那么菩萨要看了她之后,就心起了怜愍心,不要使她生起不好的心,甚至于不要自杀等等的,那么就以方便的摄受她,将来慢慢地把她摄引到好的地方,使她舍掉那些不善的事情,引到正道上去。那么在这个情况之下,开不净行。这是无犯,没有犯。

  下边对出家的。“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声闻的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而出家不行,出家菩萨为保护佛的所制的圣教,使他不坏的话,一切,无论是什么情况之下,不能行非梵行。对出家来说,这条不开的。这个前面有一段文,他就是说要看到没有其他的方法是能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满她的愿才能解决的时候,才能开,否则的话,不能开,这是说在家的。如果出家的,一定要开的话,那要舍戒,先得舍戒。

  那么下边有一段文,大家看了可以鼓励一下自己。他就是说,这是《集学论》,就是寂天菩萨作的,“诸梵行者,为利他故,于彼应作母姊之想,远离邪行。”(《菩萨戒品释》卷四 二四)就是指出家的修梵行的人,为利他的缘故,应当把他们看作自己的母亲或者姐姐的想,绝对不能有邪淫,要远离邪淫。那么假使出家的人,看到除了这个方法,没有其他的方法能救她的话,应当要先要舍戒。所以说,出家人总的来说如果要维持出家身份的话,就不能开邪淫。

  那么另外说,这里有一段话,“淫欲行者,是有罪犯,无间能令堕那落迦,令多所化不信圣教,诸世间人,多住此行,由见此故,大士不应习近淫欲”。淫欲这个事情是有罪的,能下地狱的,假使你做了的话,佛教徒做的话,可以使很多的人不信圣教,对圣教起怀疑,不相信。世间上的人,做这些坏事,所以,“大士”,出家的菩萨不能做淫欲事情。

  那么另外还有一段,我们看那是,还有一段,你说要利生,你说你要利益人家,那么他是不是该放弃梵行?我们这里有这一段文,宗大师的话,“总修梵行即最胜之利他,舍此更无增上利他。设见别有增上有情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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