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八)(光八六六)(大八五四)(内六五○)【S10】
说明:此处原有的旧经文(3)和(4)二段内有漏文,今已补上字句。此处厘正经文时,参考了南传巴利藏【S10】的经文,也参考了北传《长阿含经》中的《游行经》,于此阿难问:「那陀村有十二居士命终、五十人命终、又有五百人命终,生到何处?」[3]佛为阿难解答,并说及法镜。本例是依据(D)南传巴利藏内容相当之经和(E)(北传)其他内容相当之《阿含经》来厘正经文。
经文例五
(1)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当说修四念处,谛听!善思!云何修四念处?
(2a)谓内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知、正念,调伏世间忧、悲;外身、内外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知、正念],调伏世间忧、悲。
(2b)如是受、心,[内法、外法、内外法观念住],精勤方便,[正知、正念],调伏世间忧、悲。
(3)是名比丘[现]修四念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4)过去、未来修四念处,亦如是说。
(印七六五~七六七)(光六二四)(大六一○)(内四一四)【S3】
说明:此中经文的厘正,参考了北传的《法蕴足论》[4]。依据《法蕴足论》〈念住品〉所引用相当之经如下:
(1)尔时,世尊告苾刍众:吾当为汝略说修习四念住法。
(2a)谓有苾刍,于此内身住循身观,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贪、忧。于彼外身住循身观,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贪、忧。于内外身住循身观,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贪、忧。
(2b)于内外俱受、心、法三,广说亦尔。
(3)是现修习四念住法。
(4)过去、未来苾刍修习四念住法,应知亦尔。
经由比对,可以看出这二经的段落和内容很一致。北传的《杂阿含经》和《法蕴足论》同属说有部(与南传不同部,南传此经不提三世)。《法蕴足论》共引二十一经,许多通于《杂阿含经》。由于此经(及《摄事分》)强调「现在」、「过去」、「未来」都要修「四念住」,所以原经文的(3)补入[现]字较为合理。本例是依据(F)(北传)其他论典所引用相当之经来厘正经文。
以上五个实例大多属于「脱漏类」的经文,这些字词的脱漏,可能是在历代抄写、刻印的过程中产生的,但也有可能原梵本就如此,或译者的省略。
经文例六
(1)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灰河,南岸极热,多诸利刺,在于暗处。众多罪人,在于河中,随流漂没。
(2)中有一人,不愚、不痴,聪明、黠慧,乐乐、厌苦,乐生、厌死,作如是念:我今何缘在此灰河,南岸极热,又多利刺,在暗冥处随流漂没?我当以手足方便,逆流而上。(中略)
(3)如是比丘!我说此譬,今当说义:灰者,谓三恶不善觉。云何三?欲觉、恚觉、害觉。河者,谓三爱:欲爱、色爱、无色爱。南岸极热者,谓内、外六入处。」
(印三九五)(光二七一)(大一一七七)(内一九二)
说明:本篇经文的要义,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解说:
见彼内、外六处,三毒火难,住于两岸。[5]
由此可知经文「南岸」是[两岸]之误。本例是依据(C)《摄事分》的解释来厘正经文。
以上这个实例是属于「错字类」的经文,这些字词的错误,可能也是来自历代抄写、刻印时产生的。
经文例七
(a)佛告仙尼:我诸弟子,闻我所说不悉解义,而起慢无间等,非无间等故慢则不断。慢不断故,舍此阴已,与阴相续生。是故,仙尼!我则记说是诸弟子,身坏命终,生彼彼处。所以者何?以彼有余慢故。
(b)仙尼!我诸弟子,于我所说能解义者,彼于诸慢得无间等,得无间等故诸慢则断。诸慢断故,身坏命终,更不相续。仙尼!如是弟子,我不说彼舍此阴已,生彼彼处。所以者何?无因缘可记说故。欲令我记说者,当记说彼断诸爱欲,永离有结,正意解脱,究竟苦边。
(印一七三)(光一○七)(大一○五)(内一○五)
说明:经文(a)与(b)相互对应,前者是流转门,后者是还灭门。今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解说:
此中异生,非于一切佛所说义皆能了知,亦非于慢觉察是慢,又未能断。[6]
经由比照前后经义,即可看出旧经文(a)要厘正为:
(a)佛告仙尼:我诸弟子,闻我所说不悉解义,[未起慢无间等],非无间等故慢则不断。慢不断故,舍此阴已,[余]阴相续生。是故,仙尼!我则记说是诸弟子,身坏命终,生彼彼处。所以者何?以彼有余慢故。
此处「无间等」是「现观」的旧译,今由经文(a)与(b)的相互对应,将(a)「而起慢无间等」的误译(或误刻)厘正为[未起慢无间等]或[于诸慢非无间等]就可合乎「非于慢觉察是慢」的解说,本例是应用(A)「经型」、(B)比照前后经文和(C)《摄事分》的解释来厘正经文。
经文例八
(1a)摩诃男!何因何缘众生有垢?何因何缘众生清净?
(1b)摩诃男!若色非一向是苦,非乐、非随乐、非乐长养、离乐者,众生不应因此而生乐着。摩诃男!以色非一向是苦,非乐、随乐、乐所长养、不离乐,是故众生于色染着,染着故系,系故有恼。
(1c)摩诃男!若受、想、行、识非一向是苦,非乐、非随乐、非乐长养、离乐者,众生不应因此而生乐着。摩诃男!以识非一向是苦,非乐、随乐、乐所长养、不离乐,是故众生于识染着,染着故系,系故生恼。
(1d)摩诃男!是名有因有缘众生有垢。
(2a)摩诃男!何因何缘众生清净?
(2b)摩诃男!若色一向是乐,非苦、非随苦、非忧苦长养、离苦者,众生不应因色而生厌离。摩诃男!以色非一向乐,是苦、随苦、忧苦长养、不离苦,是故众生厌离于色,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
(2c)摩诃男!若受、想、行、识,一向是乐,非苦、非随苦、非忧苦长养、离苦者,众生不应因识而生厌离。摩诃男!以受、想、行、识,非一向乐,是苦、随苦、忧苦长养、不离苦,是故众生厌离于识,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
(2d)摩诃男!是名有因有缘众生清净。
(印一三八)(光七二)(大八一)(内七一)【S60】
说明:经文(1b-d)与(2a-d)相互对应,前者是流转门,后者是还灭门,这是释尊开示时常用的一种「经型」。今应用(A)「经型」、(B)比照前后经文、(C)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论文和(D)南传巴利藏内容相当之经【S60】,经由(2b-d)的比照,可以厘正(1b-d)的经文如下:
(1b)摩诃男![若色一向是苦],非乐、非随乐、非乐长养、离乐者,众生不应因此而生乐着。摩诃男!以色非一向是苦,[乐]、随乐、乐所长养、不离乐,是故众生于色染着,染着故系,系故有恼。
(1c)摩诃男!若受、想、行、识[一向是苦],非乐、非随乐、非乐长养、离乐者,众生不应因此而生乐着。摩诃男!以识非一向是苦,[乐]、随乐、乐所长养、不离乐,是故众生于识染着,染着故系,系故生恼。
(1d)摩诃男!是名有因有缘众生有垢。
经文例九
(1)摩诃拘絺罗又问舍利弗言:「得阿那含果证已,欲得阿罗汉果证者,当思惟何等法?」
(2)舍利弗言:「拘絺罗!得阿那含果证已,欲得阿罗汉果证者,当复精勤思惟:此五受阴法,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应处故。若比丘于此五受阴法精勤思惟,得阿罗汉果证。」
(3)摩诃拘絺罗又问舍利弗:「得阿罗汉果证已,复思惟何等法?」
(4)舍利弗言:「摩诃拘絺罗!阿罗汉亦复思惟:此五受阴法,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为得未得故、证未证故、见法乐住故。」
(印四二)(光三六)(大二五九)(内三五)【S122-123】
说明:此中经文(4)的解说,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是:
若已证得阿罗汉果,更无未得为得,乃至未证为证故正勤修习;但为现法乐住,正勤修习。[7]
另外依据南传巴利藏【S122-123】的经文,其义也是如此。所以经文(4)要厘正为:
(4)舍利弗言:「摩诃拘絺罗!阿罗汉亦复思惟:此五受阴法,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无]得未得故、证未证故,[但为]见法乐住故。」
本例是依据(C)《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论文和(D)南传巴利藏内容相当之经来厘正经文。
以上三个实例是属于「译文不清类」或「误译类」的经文,有时甚至于译反了,当然也有可能是抄刻之误。
经文例十
(1)若掉心生、掉心犹豫,修猗觉分、定觉分、舍觉分。所以者何?
(2)掉心生、掉心犹豫,此等诸法能令内住一心摄持。
(3)譬如燃火,欲令其灭,足其燋炭,彼火则灭。
(4)如是比丘!掉心犹豫,修择法觉分,精进、喜觉分,则非时;修猗、定、舍觉分,自此则非时,此等诸法,内住一心摄持念觉分者,一切兼助。
(印九一一)(光七二六)(大七一四)(内五一七)【S53】
说明:「大正藏版」对经文(4)的标点不明确,今依(D)南传巴利藏相当之经【S53】,以及「高丽藏版」的「自此则非时」作「自此则是时」,厘正如下:
(4a)如是比丘![掉心生]、掉心犹豫,修择法觉分,精进、喜觉分,则非时;修猗、定、舍觉分,自此则[是]时,此等诸法[能令]内住一心摄持。
(4b)念觉分者,一切兼助。
经文例十一
(a)那提迦!若于如来,如是便得出要、远离、寂灭、等正觉乐者,则于彼彼所起利乐,若味、若求。
(b)那提迦!唯我于此像类,得出要、远离、寂灭、等正觉乐,不求而得,不苦而得,于何彼彼所起利乐,若味、若求?
(c)那提迦!汝等于如是像类色,不得出要、远离、寂灭、等正觉乐故,不得不求之乐、不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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