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林野。」然而特别的确定,须用教师的弓,若有墙围的村,自帝柱量起,没有墙围的村,则从第一个石子所落之处量起,直至精舍的墙围为止。依律的注解说:如果没有墙围的寺院,则应以第一座住处──或食堂或常集会所或菩提樽或塔庙等,离精舍最远的为测量的界限。然据中部的义疏解释:测量的界限,亦如村庄一样,应于精舍村庄两者之间,都留下一掷石之地,作为边界的范围。这是林野的范围。
如果乡村相近,站在精舍内可能听到村内人们的声的话,若真的为山河等的自然环竟所隔绝而不能取道而行的,则可取通常的自然之道,如果是用渡船等相通的路,则五百弓的测量,应取此等的直径。若取了五百弓绕道的距离以成就其头陀支,而又填塞各处的近村之道,则为头陀支之贼。
如果住林野的比库的邬波驮耶与阿阇黎有辆,在林野中不得安适,则送他到乡村的住处而且随从侍他;但必须于黎明之前及时离村去林野,以成其头陀支。然而在他应离村落之时,若病人的疾病转笃,则他应尽其侍候的责任,不应顾虑其头陀支的清净。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于一切晨曦临之时,都在林野之中。中者,得于四个月的雨季中住在村落住处。下者,则冬季亦可住在那里。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一定的时间从林野村落的精舍听人说法,虽遇晨曦的降临,不算破坏头陀支;若听完了法回去林野,虽仅行至中途便破晓,也不算破了头陀支。如果说法者起座之后,而他想道:「稍微寝息之后,我们再走」,这样的睡去而至破晓,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关于破坏的。
(功德)次说功德:若住在林野的比库常作林野想,则未得的定能得,已得的能护持,正如导师也欢善地说:「那伽多!我非常欢喜那比库住在林野。」在边鄙寂静住处的住者,他的心不会给不适的色等境界所扰乱。离诸怖畏。舍离生命的爱着。得尝远离的乐味。亦适宜于粪扫衣等。
欢喜远离独居边鄙的住所,
森林住者也为佛主所喜乐。
独住林野的行者得安乐,
诸天帝释不知这样的意乐。
他穿粪扫衣如着鲜明的盔甲,
赴练若战场武装其余的头陀。
不久便得降服魔王及魔军,
是故智者当喜住林野。
这是林野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九、树下住支
(受持)树下住支,亦于「我今禁止盖屋之下而住,我今受持树下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树下住者,应该避免下面这些树:两国交界处的树,塔庙的树,有脂汁的树,果树,蝙蝠所住的树,空洞的树,生长在精舍中心处的树。他应选择在寺院边隅之处的树而住。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不能选择自己好乐的树,不能叫他人清除树下,只可用他自己的足,清除落叶而住。中者,可令来到树下的人为他清除。下者,则可叫寺内作杂务俗人或沙马内拉去清扫、铺平、撒沙,围以墙垣及安立门门户而住。然而若遇大日子,则树下住者应离原处而至其它比较隐秘的地方而坐。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盖屋之内作住处的剎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然而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果他明知自己在盖屋中而让晨曦的降临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树下的住所」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为世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由于常常得见树叶的转变易于生起无常之想。没有对住所的悭吝以及乐于造作的活动。与诸天人共住,于小欲等生活。
最胜佛陀所赞的远离者的住处,
有什么地方可与树下比拟的呢?
善净行者住于远离的树下,
那是天人护持除去悭吝的住所。
看见树叶深红青绿黄色的降落,
除去常住的想念。
具眼之人不转远离的树下,
那是佛的传承乐于修习的住所。
这是树下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露地住支
(受持)露地住支,亦于「我今禁止盖屋和树下住,我今受持露地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露地住者,若为听法布萨可入布萨堂。假使进去之后下雨,在下雨时不出来,停止了应该出来,学习和教授,亦可入屋中,或将杂乱的放在外面的床椅等取之入内亦可。若为年老的比库拿东西行于道中,碰到下雨之时,可以进入途中的小屋。如果没有替年长者拿什么东西,不可急趋于小屋避雨,须以平常自然的步骤行入,住至雨止的时候应即离去。这是规定。前面的树下住者亦可通用此法。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得依于树山或屋而住,只可在露地中用衣作小幕而住。中者,依近树山或屋,不进入里面可住。下者,则没有加盖的自然山坡,树枝所盖的小庵,麦粉(糊)的布,看守田地人所弃的临时小屋等都可以住。
(破坏)这三种人,若从露地的住处进入屋内或树下而住的剎那,算破坏了头陀支。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他知道自己是在彼处(屋中或树下)而至破晓的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舍住所的阵碍,除惛沉睡眠,符合于「比库无着无家而住如鹿游行「的赞叹,无诸执着,四方自在,随顺于少欲等生活。
露地而住适于无家易得的生活,
比库心无所着如鹿的自在,
空中散布珠宝一样的星星,
照耀着如灯光一般的明月,
惛沉睡眠的除灭,
乐于禅定的修习。
不久便知远离的乐,
智者当喜于露地而住。
这是露地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一、冢间住支
(受持)冢间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于非冢墓处,我今受持冢间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当人们建设村庄时议决,确定一块地作冢墓,冢墓住者不应在此处住,因为那里尚未荼毗死尸,还不能说为冢墓。如果经过荼毗之后,纵使弃置十二年曾再荼毗,亦得为冢墓。然而冢墓的住者,不应该在那里建造经行小庵等,或设床座及预略饮水食物,乃至为说法而住亦不可。这是一重大的头陀支。为了避免发生危险,事前应该通知寺内的僧长老及地方政府的官吏,然后不放逸而住。他在经行时,当开半眼视于墓上。当去冢墓去时,应该避去大道,从侧道而行。在白天内,他应注意确知冢间一切对象的位置,如是则夜间不致为那些景象所恐惧。若诸非人于夜间游行尖叫,不应用任何东西去打他们。不可一日不去冢墓。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在冢间度过中夜,可于后夜回来。为诸非人所爱好的胡麻粉、豆(杂)饭、鱼、肉、牛乳、油、砂糖等的软食和硬食,不宜食。不要入檀越之家。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在常烧常有死尸及常有号泣之处而住。中者,于上述的三种之中有一种即可。下者,住在如前述的冢墓形相(荼毗后十二年未再荼毗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若不住于冢墓之处,便算破坏了头陀支。增支部的诵者说:这是指不去冢墓之日而说的。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得念于死,住不放逸,通达不净相,除去欲贪,常见身的自性,多起(无常苦无我的)悚惧,舍病之骄等,克服怖畏,为非人所敬重,随顺少欲等生活。
冢间住者由于无常念死的力量,
睡眠之时也无放逸的过失,
因为数数观死尸,
征服了心中的贪欲。
以大快惧,渐至无骄的境地,
为求寂静而作正当的努力;
当以倾向涅槃的心,
去行那具有种种功德的冢间住支。
这是冢间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二、随处住支
(受持)随处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所的贪欲,我今受持随处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随处住者,对于别人向他说「这是给你的」授与的住所,他接受了便生满足之想,不另作其它住。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对于给他的住,不宜询问是远或近,有否非人和蛇等的恼乱,热或冷?中者,可以询问,但不得自己先去视察。下者,则可先去视察,如不合意,另取他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生起住的贪欲,便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遵守对于所得当生满足的教诫,希求同梵行者的利益,舍弃劣与胜的分别,无合意不合意的观念,关闭了随处贪欲之门,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所得知足随处而住的行者,
即卧着敷也无分别的安乐。
不着最上的住所,得下劣的也不怒,
常悯同梵行的新学的利乐。
这是圣人所行,也为牟尼牛王的赞叹,
所以智者常行随处住的乐。
这是随处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三、常坐不卧支
(受持)常坐不卧支,亦于「我乞禁止卧,我今受持常坐不卧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常坐不卧者,于夜的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之中,当有一时起来经行。于四威仪中,只不宜卧。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可用凭靠的东西,也不可以布垫或绷布为蹲坐。中者,于此三者之中可用任何一种。下者,则可用凭的两边,称为七肢椅。据说此椅是人们为粪无畏长老作的;这长老证得阿那含果而般涅槃。
(破坏)这三种人,如接受床席而卧时,便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他的心断了所谓「耽于横卧之乐,转卧之乐,睡眠之乐而住」的结缚。适合一切业处的修习。令人信乐的威仪。随顺勤精进。正行增长。
结咖跏趺坐正身的行者,
动乱了魔的心。
比库舍离横卧睡眠之乐,
精进常坐光耀苦行之林。
行此得证出世的喜乐,
智者当勤常坐的苦行。
这是常坐不卧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现在再来解释此颂:
并于善三法,头陀等分别,
以及总与别,悉应知决择。
(头陀等的善三法)此中的善三法,…
《清净道论 第二 说头陀支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