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境,为什么呢?暂时抉择显现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唯识宗也承认自相的外境是存在的。我们以前学习过堪布菩提萨埵所著的《中观庄严论》,此论名言中主要以瑜伽派(唯识宗)的观点来进行解释,它的五种特点当中,讲到了名言实相万法唯心,名言现相承认外面真实的对境,是唯一的自相。
总而言之,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定要知道,在本论当中,萨迦班智达所说的真正对境是什么呢?就是唯一的自相!眼根、耳根等的对境,凡是成了真正对境的这个法,肯定是自相的物体,它并不是总相的概念,因为概念或总相毕竟都是虚假的。在因明抉择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得到一个真实的意义,如果没有真实的意义,那就不能称它是一个真正的对境,在建立自宗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明白。
有些人可能这样想,本论颂词当中讲到:“所量唯独一自相”,在解释时,包括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都讲到了三种境:照了境、所取境、耽著境,而显现境没有讲,为什么显现境不讲呢?不讲的原因是:此处不是讲对境的分类,而是主要抉择自相的对境。当讲自相对境的时候,显现境已经包括在这三种境当中:属于无分别的对境,或者是直接把自相作为对境而缘取故包括在所取境当中;分别念的总相包括在耽著境或照了境中。也就是说,除了照了境、所取境、耽著境以外,显现境它自己并没有单独的一个法,所以这里并没有讲。如果因明论典当中涉及到境的分类,那么肯定会讲显现境。因此我们要了解,因明自宗的对境唯一是自相的法,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清楚!
接下来讲遣诤,即遣除诤议。
因为前面我们遮破了他宗所承许的不合理外境观点,现在要建立自宗的观点,既对境就是唯一自相的法。这样安立后,引出辩论。
遣诤分二:一、遣除于错乱识无境之诤;二、遣除于所取境自相之诤。
前者分四:一、遣除与二所量之说相违;二、遣除义共相与本无见有对境相同之诤;三、遣除与领受相违;四、遣除遮破以量不可知之过。
第一组辩论:遣除与二所量之说相违。
首先对方给我们提了一个难题,颂词当中说:
若谓相违许二境。
对方辩驳道:你们说对境是唯一的自相法,那肯定是不对的,因为陈那论师的《集量论》、法称论师的《释量论》等因明论典当中都已明确宣说了所量有两种(3):总相和自相。因为所量有两种的原故,所以量也有两种,即外境有自相的原故有现量,外境有总相的缘故有比量。而你们说所量只有一个自相,明显地违背了两位大师的观点。
对方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然后论主这样回答:
取境式言自共相。
萨迦班智达说这并不矛盾,那为什么不矛盾呢?刚才前面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他们建立有两种量,这两种量实际上是两种对境,这是因为取境方式不同导致有两种对境。
我们取境的时候,实际上是用分别念、无分别念来取境。当无分别念取境时,它的对境唯一是自相;如果用分别念取外境时,它的对境就是总相,不可能直接牵涉到对境上去。所以法称论师说有两种量的对境,原因是从取境的角度来讲的。那这里为什么讲境是唯一的自相呢?这是从究竟、真实的角度来讲的。我们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也可以看得出来,比如说我们心里想的东西,毕竟是一种总相,只不过是我们取境的一种方式,只有真正得到才能算是自相,毕竟分别念的对境不是真实的东西。
那为什么因明当中讲,所有的分别念全是错乱的呢?《因明七论》当中也经常提到:所有的分别念,都是错乱的。以前法王如意宝也讲过,我们学院里虽然有少数人,开许说神通,但说神通的这些人,有些是凡夫,凡夫说神通不一定准,错的成份可能比较多一些。所以凡夫的分别念取境,假的成份比较多一些。比如我看见红色的火焰,这是眼睛看见的,当我想到火的时候,心里有没有火的特征(热性)呢?只有形像而已,没有真实的对境。所以这里是从取境方式的角度讲的。从直接的角度讲,现量的对境是自相;从间接的角度来说,比量的对境是总相。所以从取境方式的角度来讲有两种对境:总相和自相。但真正的对境唯一是自相,这一点一定要清楚,这是我们学习因明时,非常重要的事情。
当然在座的有些道友,可能对因明听不太懂,或者没有多大兴趣,但我觉得这些内容是很简单的,对你们来讲应该有兴趣。到了第十、十一品时,如果打瞌睡或心不专注,这是能理解的,因为后面确实比较难,但前面非常简单。只不过你们以前没有听过,现在刚开始听,有一点困难而已,除此之外,肯定没有问题。
第二组辩论:遣除本无见有与总相对境相同之诤。
若谓无现同所量。
刚开始,我们破斥了因明前派将义总相(共相)和无现(二月)作为所取境的观点,而现在我们只把总相作为所量或对境,所以在这里对方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们把共相作为对境,同理本无见有也应该作为对境。
在前面这两者都已遮破了,现在共相却作为所量,那二月的显现,为什么不与它一样成为所量呢?故对方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无现同所量”。也就是说,本无见有实际上与总相没有任何差别,既然总相可以安立为对境,那么本无见有为什么不能安立为对境呢?
下面我们进行回答:
彼无境之必要力,
无现与总相并不相同,为什么呢?如果把总相误认为是自相而进行取舍,实际上终究会得到他的所取境。比如说我们看见在山那边有烟,通过烟去找火,肯定能得到火的自相,以烟推理有火时,这是总相的分别念;又如听到水声时,心里面耽著水的总相而执著是水的自相,依心里面浮现出的总相而取自相,也能得到水。所以,总相虽然是一种错误的执著,但是沿着它趋入对境,实际上能得到结果,这是总相所具有的特点。而二月的显现是完全不同的,为什么呢?因为二月的显现它没有作为所量(对境)的必要和能力。必要和能力,有些讲义中有分开、结合的两种讲法。
第一,我们把二月的显现当作所取境,没有任何必要。比如看见虚空当中有两个月亮,我们把第二个月亮作为对境,有没有必要呢?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明确了知,虚空当中不可能有二月,只不过是我的眼睛错乱而已,跟着眼识去找,永远也得不到第二个月亮的本体,所以没有必要。
第二,我们耽著二月的显现而取无法得到真实的法,因为它没有这种功用或能力。比如将总相作为对境而取,会得到一个不受欺惑的对境,总相有趋入对境的功用与能力;而本无见有的二月,如果作为对境而取,会不会得到一个不受欺惑的对境呢?根本得不到!因为它没有趋入对境的功用与能力。
因此,共相与本无见有是完全不同的。虽然以某种角度讲,共相并不具备自相那样的能力,因为自相的对境是真实的,但是站在共相它自己的角度,具有缘它可以取到自相的能力与功用,而本无见有的二月根本不具备这样的功用与能力。其实,总相就像世间的一些人,具有一定的能力,可以当副局长,但要当县长、书记就不行了,当省长就更不用说了,肯定不行;可是本无见有的二月,不要说副局长,就连当一个公务员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它自己没有能力、智慧、文化,你把它提上去也没有用,马上就会下台。
下面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颂词当中不明显,讲义当中有。
对方提问:如果说无现既不是自相,也不是总相,那它就不属于二谛,于二谛之外存在,这有很大过失。
因明中的二谛,与中观所讲的不同。在因明当中,真正能起功用的法叫做胜义谛,虚妄的法叫做世俗谛。比如说火能燃烧,这一种特性叫胜义谛;火的影像、图像,画的红色火焰等,因为它不能遣除黑暗,不具有光明的力量,所以叫世俗谛。
比如二月的显现、眼翳者面前所显现的毛发,这些迷乱的显现没有自相,所以不是胜义谛;缘此毛发,无法得到自相之法,所以它不是总相,故也不是世俗谛。因此无现成了不是二谛的第三品物体,这是极不合理的。那么,这种什么都不是的物体,会不会出现呢?
对方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回答,颂词中这样讲:
发等相即识本身,浮现毛发实不成。
所有毛发、二月等这些现象,在外境中根本不存在,实际上它是眼识迷乱的一种现象,除了自己的眼识以外,根本没有一个真实存在的外境。
从眼识本身的角度来讲,本无见有的法与眼识无二无别,它们就是识的本体,除了识以外,外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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