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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品 观境

  

量理宝藏论释

  

——开显因明七论灯 

  

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著

  

索达吉堪布仁波切译

  

无与伦比导师释迦佛,开创事势理轨陈那尊,

  

制服邪说法称论师等,圣境智者成就者前礼。

  

速疾于无垢刹成佛因,十地相好无杂了分明,

  

自在诠释集量七论(1)意,萨迦文殊怙主(2)前敬礼。

  

讲解理藏注疏无比拟,热毕桑给酿温雅绒尊(3)

  

全知至尊罗哦大堪布(4)受持法藏阿秋(5)前敬礼。

  

慈定甘露悦众慈庆喜,遍树法幢根嘎嘉村师,

  

蒙受文殊宝剑灌顶者,钦则旺波惠赐吉祥花。

  

引导吾入此法持三藏,辩才最胜桑给绕吉尊,

  

精通声律因明阿巴雅(6)麦彭秀列南嘉前敬礼。

  

决断违属金刚之锐智,周密此理虽非如我者,

  

凭借自力诠注之行境,谨依前辈无谬教典释。

  

  此处所讲至尊文殊菩萨(之化身)萨迦班智达所著、有十一品内容的这部《量理宝藏论》分三:入论分支;二、真实论义;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一(入论分支)分三:一、为通名言而说论名;二、为除违缘而礼赞;三、为使造论究竟而立誓。

  乙一、为通名言而说论名:

  梵语:札玛纳耶达讷德

  藏语:擦玛热毕得

  汉语:量理宝藏论

  为什么叫量理宝藏论呢?因为此论相当于是无余收集因明七论与《集量论》正理珍宝的宝藏。本论名称运用梵语的必要,就是为了知晓与梵语所引出的说词及释词(7)相符。

  乙二(为除违缘而礼赞)分三:一、礼赞殊胜本尊;二、礼赞根本上师;三、礼赞二位理自在。

  丙一、礼赞殊胜本尊:

  顶礼圣者文殊童子!

  远远胜过凡夫、声缘、大乘不清净七地菩萨,故为“圣者”;身语意无有粗浅过失,故为“文”;圆满二利,堪为所依之最,故为“殊”;原本已经成佛,然而却示现为菩萨“童子”相。在这样的圣者文殊童子前,作者首先三门毕恭毕敬而顶礼。

  丙二、礼赞根本上师:

  

具见一切所知之慧眼,具成众生妙善之大悲,

  

具行无边事业之威力,怙主文殊上师足下礼。

  于此所礼赞的对境是拥有无量无边智悲力功德的根本上师,智之特点:具有无碍洞察尽所如所一切所知的慧眼;悲之特点:具足成办所有众生增上生决定胜一切妙善的大悲;力之特点:具备恒常周遍不断行持无边无际利乐幻化事业的威力。(作者)在这样的智悲力之主尊、与怙主文殊菩萨无二无别的具德上师札巴嘉村足下稽首敬礼。

  丙三、礼赞二位理自在:

  

妙慧顶佩功德宝珠饰,二谛舌出空性毒蛇声,

  

智悲目光反方无法忍,智者海严具德龙王胜。

  这里是以与龙王相似的手法来礼赞所颂的对境,微妙胜深的妙慧头顶佩戴着无余照见事势理意义的功德宝珠饰品;完整无缺的二谛舌根发出空性与无我的毒蛇叫声;咄咄逼人的智悲目光令辩方反方之士无法忍受;堪为希求解脱诸智者大海的庄严。以上述五种相似点而运用了形象化修饰法(8)。愿这般出色的具德龙王陈那法称二位论师克胜诸方。

  乙三、为使造论究竟而立誓:

  

雪域千万智者之群星,虽启法称教典之莲苞,

  

然至吾慧阳光未普照,无法明现论意之花蕊。

  

以慧明目如实慎重见,法称论师所许之意趣,

  

具足妙慧正直以慈悯,求义他众意乐说此论。

  造论善始善终之因——立誓:在雪域这片土地上,精通推理的鄂(勒巴西绕)(9)、夏(秋吉桑给)、藏(尊追桑给)、丹(玛威桑给)等智者繁星的慧光尽管开启了具德法称论师教典的莲苞,然而,乃至萨迦班智达我的慧日光芒尚未普照期间,根本无法了然显出因明七论究竟意趣的花蕊。因此,为了使之明现,作者我并非随心所欲,而是依靠俱生、修行及本尊加持的智慧明目如理如实善加照见具德法称论师的意趣,进而具备分析相违相属的妙慧,并且居心正直,不偏不倚,无有贪图名声的动机,以怜悯渴求善说的其他补特伽罗的意乐而宣说此论。

  

第一品观境

  甲二(真实论义)分二: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分三:一、所知境;二、能知识;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丙一(所知境)分二:一、法相;二、分类。

  丁一、法相:

  

境之法相识所知。

  对境的法相就是以取本身之识所认知,因为境是安立识的因。

  丁二(分类)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遣诤。

  戊一(破他宗)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释说破彼观点。

  己一、宣说对方观点:

  

设若声称义共相(10),无现(11)二者皆为境。

  藏地有些论师声称:显现境与所取境是一体,因此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行相的外境虽然不成立一个共相,但被认定为一体如“瓶子”一样的义共相分别错乱境与如“二月”一样本无见有的无分别错乱境,这两者均是对境。

  己二(释说破彼观点)分二: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

  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

  

则违取彼二识误。若谓境有然如绳,

  

执著为蛇本错乱。执杂境有故未错,

  

由境无故执蛇谬。  

  驳:这样一来,则与取这两种境的分别识及眼识二者错乱明显相违(义为这二识就不应该错乱),因为这两种识是所取境的识,如同缘取瓶子的眼识。

  如果对方说:这不一定,尽管所取境存在,但就像将绳子执著为蛇的识一样,是分别念本身错乱,并不是由境不存在而安立错乱识的。

  驳:你们所说的比喻与意义完全不同。因为,执著杂色的眼识是所取境存在的识,所以不会错乱,所取境蛇原本无有反而执为有,才安立执蛇的分别念为错乱。

  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

  

设若二种显现境,除识之外异体有,

  

处可见位之他人,亦应亲睹如瓶等。

  如果义共相与本无见有这两种显现境都是除识之外有不同实体的所取境,那么处于可见方位的其他人观看时也应当能亲眼见到,就像瓶子、柱子等位于可见的地方众人有目共睹一样。

  

若谓虽皆为外境,然如不见躯体内,

  

错乱二相恒联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内身非为可见境,是故自己亦不见。

  对方又辩解道:虽然这两个境均是有别于识的外境,但是,就像看不见自己的体内一样,这两种错乱的显现由于与见者自身之识恒常密切相联。所以,即便处于可见方位的其他人也无法了解、见到。

  驳:你们所说的比喻与意义截然不同,内部的身体有遮障阻隔并非是可见的对境,不仅他人,就连自己也不能亲见。

  

若谓与己常系故,彼二亦非可见境。

  

唯与自心相联故,纵说他者亦不解。

  对方答道:由于唯独与有境本身恒时相联,故而这两种境并非是他人可见的对境。

  驳:那么,由于唯独与自识相联的缘故,与谁也不共同,如此一来,就像自证一样,无论如何讲说他人也不能了达或理解。

  

若谓相系各自心,是故言说他知彼。

  

二人所诠义共相,乃互异故无法合。

  对方又申辩:每个人都有与自识相联的一个义共相,因此当一个人说自己的对境时,另一个人也能了解自己心中的那个对境。

  驳:这种观点绝不合理,说者与听者两人所说的义共相与各自的心相联,根本不是一体,也就是毫不相干的异体,所以绝不能理解成共同的对境,因为两个事物无法结合成一个。

  

若谓各自人前有,二种心相皆雷同,

  

自前呈现乃自境,未曾显现彼非境,

  

是故异体所取境,焉能执著为一体?

  

于同耽著为一体,应用名言故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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