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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 5 三乘共法▪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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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苦

  

  (二)(p.148)五蕴 [所谓五蕴者,色受想行识,取识处处住,染着不能离。]

  

  A、「蕴」:「积聚」义。《经》7中曾说:五蕴像五个拔刀的贼,这正是使众生苦迫,而无法逃脱魔区的东西。

  

  B、五蕴的内容:

  1、色:变碍、质碍。

  (1)物质:有体积,占有空间,可分析、可破坏。

  (2)从物质生起的能力,善恶行为的潜能。(无表色)

  2、受:领纳(情绪作用)。在内心触对境界时,领受在心,引起内心的情感,感到或苦或乐的,叫做受。(苦受、乐受、忧受、喜受、舍受)

  3、想:取像(认识作用)。在认识境界时,内心就摄取境相,现起表象作用;再加构想,联想等,成为概念;依此而安立种种的语言或文字。

  4、行:造作(意志作用)。在对境而引起内心时,心就采取行动来对付,如经过心思的审虑,决断,发动为身体的,语言的行动。行,本是思心所,是推动内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意志作用。因此,凡以思(意志)为中心的活动,所有一切复杂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总括在行蕴里。

  5、识:了别──明了、识别(统觉作用)。我们的内心,原是非常复杂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来,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那内心的统觉作用,叫做心。此心,从认识境界的明了识别来说,叫做识;所以识是能识的统觉。

   ※参见印顺法师《佛法概论》p.58~p.60

  

  C、(p.150)五取蕴

  1、众生的五蕴,叫五取蕴,因为是从过去的取──烦恼而招感来的。

  2、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258~p.259:

  五蕴,不一定要流转在生死中,不过由烦恼,尤其是爱取系缚住了他,才在生死中流转的。五蕴从取而生,为取所取,又生起爱取,所以叫五取蕴。爱是染着,取是执取;由爱取力,执我我所,于是那外在的器界,与内在的身心,发生密切的不相舍离的关系,触处成碍,成为系缚的现象了。......

  

  众生是假名的,本无自体;不过由五取蕴的和合统一,似有个体的有情。此依蕴施设的假我,在前阴后阴的相续生死中,永远在活动,往来诸趣,受生死的系缚。

  

  

  D、 (p.150)四识住8

  1、取识的境界,不外乎四事:

  (1)色(物质)。

  (2)受(情绪)。

  (3)想(认识)。

  (4)行(造作)。

  2、识是能住着的,色受想行是所住着的;总合为五蕴,就是一切苦痛的总汇。

  

  

  (三)(p.151)六处 [此复由六处,取境而生识。]

  

  A、「处」:「生长」义。

  1、六处(六根):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9。

  2、六尘(六境):色、声、香、味、触、法。

  3、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众生的认识,是不能离开六处(六根)而成立的。六处(六根)是认识活动必经的门户,通过这六根门,摄取境界,才能发生认识。

  

  B、十二处:六根、六境。

  根与境,对了别的识来说,都有生长的作用,所以也可以总合六根、六境,名为十二处。

  

   1、六根是增上缘10(六识是依六根而发生)

   2、六境是所缘缘11(六识是缘六境而发生)

   ※参见《佛法概论》p.60~p.62

  

  C、依「六根门」摄取「六境」而发生「六识」:

  凡夫的六识一起,不但是了别境界,而且是烦恼相应,取着境界。取着境界,这个自心身体,就陷在苦痛的深渊了!

  

  

  (四)(p.152)六界 [或六界和合]

  A、「界」:有「种类」、「因素」、「特性」等义。

  

  B、六界:(参见印顺法师《佛法概论》p.62~p.64)

  1、地-坚性,作用为任持。(身体的骨肉等坚硬性,是地界)

  2、水-湿性,作用为摄聚。(血汗等润湿性,是水界)

  3、火-暖性,作用为熟变。(温热性,是火界)

  4、风-动性,作用为轻动。(呼吸运动等轻动性,是风界)

  5、空-无碍性。(空界,是空间。如脏腑中空隙,眼耳鼻口等空隙,都是空界)

  6、识-觉了性。(识界就是了别,取着的六识)

  

  (五)(p.153)世间的苦,只是蕴、处、界而已,更没有别的神我等。[世间苦唯尔]

  1、 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这身心现象而外,还有永恒不变的『灵』,或者叫『我』,才是流转于地狱,人间,天国的主体。

  其实,这是众生愚痴的幻想产物。世间众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苦果的无限延续,更没有别的,唯是这蕴,界,处而已。

  

   2、在佛说苦聚的开示中:

  (1)指出了这是彻底的苦迫性:『真实是苦,不可令乐』。如不给以彻底的修治,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2)指出了苦聚的事实,众生才能从『灵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脱出来,才有解脱自在的可能。

  

  

  五、(p.154~p.164)别说「集谛」:

  

  (一) 惑、业、苦之关系[苦生由业集,业集复由惑,发业与润生,缘会感苦果。]

  

  1、(p.153)「集」:集是为因为缘而生起的意思。

  

  2、(p.154)惑→业→苦(「集」(苦因)之主要内容:「惑」与「业」。)

  众生世间的「苦」果,「由」于「业」集。「业」集是由于「惑」。

  

   3、烦恼对于业有二种力量:

  (1)发业:无论善业或恶业,凡能招感生死苦果的,都是由于烦恼,直接或间接的引发而起的。所以如断了烦恼,一切行为,就都不成为招感生死的业力。

  (2)润生:虽然业已经造了,但必须再经烦恼的引发,才会招感苦果。

  

   4、由于烦恼的发业与润生,在因缘会合时,才有业种的招感苦果。

  

  

  (二)(p.155)业的种类 [业有身语意,善恶及不动。]

  

   A、身业、语业、意业(从业的所依而分类)

   1、身业

  (1)身表业―――身体的动作。

   (2)身无表业――由身体的动作而引起潜在的动能,有招感果报的作用。

   2、语业

   (1)语表业―――语言的表达。

   (2)语无表业――由语言的表达,而引起潜在的动能。

   3、意业 ―― 与思心所相应的心心所法。

  

  ※(p.156)身业、语业是色法还是心所法?

  1、有 人 说 :业的体性是思心所。由内心的发动而表现于身语,这种动身、发语的思心所,就名为身业、语业。(这种解说倾向于唯心论的说明)

  2、导师认为:佛说善与恶的身业、语业,是天眼所见的色法。故说无表业 是物质引起的特种动能,应该更妥当些。

  

  B、(p.156)善业、恶业、不动业(从业的道德性而分类)

  1、善 业: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

  2、恶 业: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

  3、不动业:与禅定相应的业,能感招色界及无色界的生死。

  

  

  (三)(p.156)业的特性:

  

   1、[业灭如种习,百千劫不失]

  业(表业、无表业)虽剎那生灭,但还能招感后果。诸业在没有受报之前,如不是修证解脱,即使百千劫,业力亦不失,只要因缘和合,还是会招感果报的。

  (※参见p.74:「由业往后有,薪尽火相传。」)

  

  ※业果理论:

   (1)种子说(通俗譬喻)

   (2)习气说(通俗譬喻)

   (3)质能转换说(深义)

  

   2、[随业感生死,不出于三界。]

  无论业是如何的高尚,终究跳不出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死的系缚。

  

  (四)(p.158~p.162)烦恼的类别:

   1、粗相:贪、瞋、痴(三不善根,专约欲界,尤其是人类而说)(p.158~p.161)

   [烦恼贪瞋痴,不善之根本,痴如醉如迷,瞋重贪过深。]

   (1)贪:贪恋自我、他人、事物。如爱、染、求、着、悭、谄、憍、掉举等,是贪类。

  (2)瞋:不满于境界而引起的恶意。如忿、恨、恼、嫉等,是瞋类。

  a、发作出来:忿、诤、害、恼怒。

   b、藏在心里:怨、恨、嫉妒。

   (3)痴:如见、疑、不信、惛沉、忘念、不正知等,是痴类。

  a、从不知来说:不知善恶、因果、业报、凡圣、事理。

   b、从所知所见来说:无常计常,无乐计乐,无我计我,不净计净。

  

   ※众生的烦恼各有偏重:

   A、贪行人、瞋行人,痴行人、等分行人(贪、瞋、痴三类没有特别偏重)。

   B、人情凡十九辈。12

  

  ※有爱就有瞋,爱与瞋是难得分离的。有了爱染,染着了一切,一切的变动,就会牵动自心而引起苦痛。所以佛说:『爱生则苦生』。(p.161)

  

  

  2、细相:见、爱、慢、无明(四无记根,通色界、无色界众生而说)(p.161~p.162)

   [佛摄诸烦恼,见爱慢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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