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灭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道谛 (除瞋、身、边)
七
无色界
苦谛 (除瞋)
九
二十八
集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灭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道谛 (除瞋、身、边)
七
(五)八十一品修惑:(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95)
修惑
欲 界
贪
一、五趣杂居地─────九品
瞋
痴
二、离生喜乐地─────九品
慢
三、定生喜乐地─────九品
色 界
贪
四、离喜妙乐地─────九品
八十一品
痴
五、舍念清净地─────九品
慢
六、空无边处地─────九品
无色界
贪
七、识无边处地─────九品
痴
八、无所有处地─────九品
慢
九、非想非非想处地──九品
(六)(p.238-p.239)初果圣者「彻底断尽三结」,不只是不现起而已。
1、我见结(有身见、萨迦耶见):我见,是自我的妄执,为生死的根本。从我见而来的,是我所见,断见、常见,一见、异见,有见、无见……。我见断了,这一切也就都断了。
2、戒禁取见结:是无意义的,外道的戒行。
3、疑:是对于佛、法(四谛、缘起)、僧的狐疑不定。
(七)(p.240)证到初果,可说无量生死都已经息了,再也不堕恶趣。最多是七往天上,七还人间,一定要永断生死入涅槃。仅断所有见惑,但欲界修惑都还未断,故还要七生往返天上人间,称为「极七有」。
※证得初果的,虽可能有『隔阴之迷』,但决不像凡夫一样。无论怎样,也还是生死已有边际,可说生死已了。(p.242)
(八)(p.240~245)烦恼与润生:(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126)
预 流 向
前十五心
见道
有学位
预 流 果
第十六心道类智
一 来 向
上上品
(润二大生)
欲界修惑
上中品
(润一大生)
上下品
(润一大生)
中上品
(润一大生)
中中品
(润一大生)
修道
一 来 果
中下品
不 还 向
下上品
(润一大生)
下中品
不 还 果
下下品
阿罗汉向
色界初禅第一品,断无间道
至无色界有顶地之第九品
上二界修惑
断金刚无间道
阿罗汉果
有顶地第九品断解脱道
无学道
无学位
五、(p.240)二果(斯陀含) [二名斯陀含,进薄修断惑。]
(一)生死的真正根源,是我见;须陀洹断了我见,生死就解脱了,如大树的连根拔起,必死无疑一样。其余未断的烦恼──修所断惑,滋润固有的业力使他生在天上人间。剩下的烦恼,无论作(小)恶,或修戒修定,都不能成为人天的总报业与引业(只能是别报业与满业)。他仅能滋润旧业,使他往生天上人间。(p.241)
(二)已断前六品欲界修惑(上上品~中下品),尚余三品欲界修惑未断,还要一生天上、一来人间,故名「一来」。(p.242)
六、(p.242) 三果(阿那含)[三名阿那含,离欲不复还。]
(一)断尽所有欲界修惑,不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还」。阿那含果死后,离欲界而上生色界,或者无色界,一定就在那边入涅槃,再不复还来生欲界了。
(二)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五下分结是:有身见,戒禁取,疑,欲贪,瞋。
这五类,都是能感欲界生死的,所以叫下分。
(三)有身见,戒禁取,疑,在见道得初果时,先已经断尽了,现在又进一步的断尽了欲贪与瞋,也就是断尽了一切欲界修惑。
瞋恚,是专属于欲界的烦恼。
贪是通三界的,但欲贪指欲界的贪欲而说。
(四)欲贪断尽了而证得三果的,虽然身在人间,但对欲界的五欲,男女的性欲,已经不再染着。所以如证得三果,即使是在家弟子,也是会绝男女之欲的。
七、(p.243)四果(阿罗汉)[断惑究竟者,名曰阿罗汉,毕故不造新,生死更无缘。]
(一)体见正法而断了见惑的圣者,知见是绝对的正确了。但在一切境界上,爱染的力量还很强。所以可能进修停顿,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来。不过修惑是自然萎缩(如拔了根,树皮会干枯一样),圣道的潜力一定会现起,一定会再向前进的。在这再进修中,无论是行住坐卧,衣食语默,毁誉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时时照顾,不断熏修,这能使爱染为本的修惑,渐渐销融净尽。这是二果以来都是如此的。
(二)断尽一切烦恼,证得第四果名为阿罗汉。这是真正应受人天供养的圣者,故名「应供」。到此阶段,杀尽一切烦恼贼,故曰「杀贼」。不再来三界受生,故名「无生」。60
(三)经说:『五顺上分结断得阿罗汉』。五顺上分结是:色贪(色界的贪染),无色贪(无色界的贪染),掉举,慢,无明。这五结,是使众生生于上界的。(p.244)
(四)烦恼既断尽了,从前造的业力,已经完毕而不再有效。又不会再造新业,所以未来的生死苦果,更无生起的因缘了。(p.244-p.245)
八、(p.245) 阿罗汉之类别 [此或慧解脱,或是俱解脱。]
(一)六种阿罗汉与九种阿罗汉
A、六种阿罗汉:(※参见《俱舍论》卷25,〈贤圣品〉,大正29,129b14-20)
1. 退法:谓
遇少缘便退所得。
2. 思法:谓惧退失恒思自害。
3. 护法:谓于所
得喜自防护。
4. 安住法:离胜退缘虽不自
防亦能不退。离胜加行亦不增进。
5. 堪达法:彼性堪能,好修练根,速达不动。
6. 不动法:彼必无退。
B、九种阿罗汉:(※参见《中阿含经》卷30(127经),〈福田经〉,大正1,616a)
1、思法;2、升进法;3、不动法;4、退法;5、不退法;6、护法;7、实住法;8、慧解脱;9、俱解脱。
※《顺正理论》卷65(大正29,699c):
九种无学:1、退法;2、思法;3、护法;4、安住;5、堪达;6、不动法;
7、不退法;8、慧解脱;9、俱解脱。
(二)(p.245) 「慧解脱阿罗汉」与「俱解脱阿罗汉」
A、 (p.245) 离贪欲→心解脱;离无明→慧解脱。
依慧力的证入法性,无明等障得解脱。
以定的寂静力,使贪爱等障解脱。
参见:《杂阿含经》卷26(710经),大正2,190b9-2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圣弟子清净信心,专精听法者,能断五法,修习七法,令其满足。何等为五?谓贪欲盖、瞋恚、睡眠、掉悔、疑,此盖则断。何等七法?谓念觉支,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此七法修习满足。净信者谓心解脱,智者谓慧解脱。贪欲染心者,不得、不乐;无明染心者,慧不清净。是故比丘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是名比丘断爱缚、结,慢无间等,究竟苦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B、(p.246) 定与慧的解脱
1、约少分说:佛弟子的修证上,如约少分说,都可说有这定与慧的解脱,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发无漏慧的,断见道所断惑,都可说有此二义。
2、约全分说:如修到阿罗汉的,以慧力断尽无明为本──我见为本的一切烦恼,那是大家都是一样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来说,就不同。
(1)如能得灭尽定的阿罗汉,无论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脱。约得到定慧的全分离障说,称为俱解脱阿罗汉。
(2)如慧证究竟,而不能解脱定障,就称为慧解脱阿罗汉。
《大毗婆沙论》卷109(大正27,564b8-15):
慧解脱有二种,一是少分,二大全分。少分慧解脱于四静虑能起一二三;全分慧解脱于四静虑皆不能起。……苏尸摩经说全分慧解脱,彼于四静虑皆不能益。
如是二说俱为善通,由此少分慧解脱者,乃至能起有顶等至但不得灭定。
若得灭定名俱解脱。
慧解脱
1、仅有未到定 (全分慧解脱)
2、具有四禅八定(少分慧解脱)
俱解脱
灭尽定(彻底解脱定障)
☆慧解脱:参见《杂阿含经》卷14(347经),〈须深经〉(苏尸摩经),大正2,96b~98a。
☆俱解脱:参见《中阿含经》卷24(97经),〈大因经〉,大正1,582a~b。
九、(p.245) 阿罗汉之功德: [六通及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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