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五章 生活中的佛法
第二节 对治与调伏
在六根面对六境的认识发展过程中,我们凡夫,不要说是能保持在「明触」的状况,让「触」就停留在「触」,不要继续发展出杂染,即使离「受」就止于「受」的程度,也还差得很远,多数的情况是「爱」会禁不住的从触、受中发展出来,然后一路到达忧悲恼苦。如果常常在忧悲恼苦这一头焦头烂额,一筹莫展,久了也会磨损自己对佛法的信心,不利于佛法的修学。那么,如何才可能有所转变,而朝「受就止于受」、「触就止于触」的「六触律仪」目标迈进呢?前面说,远离欲贪的修学过程是「调伏、断除、超越」,调伏是进入远离欲贪修学的起步,这对常常处在忧悲恼苦这一头的人们,特别有帮助,值得初学者重视。什么是调伏?调伏有调教、降伏的意思,也就是不断地调整偏差的行为,将之拉回到目标区来。调整偏差的行为,需要的是对治,不同的偏差行为,常常需要不同的对治,而且,对某人有效果的对治方法,对其它人不一定有用,所以,对治通常是很多样化、个别化的,常常因人因事而异,这也是特别需要个人用心开拓的修学。以下尝试提出一些可能有用的对治原则,以为各自开发调伏对治方法的参考:
一、观念的改变-- 直其见
八正道中,以正见为首。正见的建立,是最初的基础,也是最后的目标(慧的成就)。如果目标错误,观念不正确,那么,不管有怎样的努力,方法多么犀利,其结果也还是枉然。目标模糊,一开始对焦偏差,那么,差之毫厘,终究要失之千里。
首先,必须要认识到「贪、瞋、痴永尽,一切诸烦恼永尽」,是解脱圣者的模样[1]。如果确认解脱是我们学佛的目标(佛陀也是解脱者),那么,理当心悦诚服地接受「贪、瞋、痴永尽,一切诸烦恼永尽」这样的行为模式,并且,也当成是自己努力的目标。如此一来,当我们生气的时候,还会认为自己是气得有道理,是不得不气,都是别人惹的才会生气吗?如果还认为「有时候生气是有用的」,坚持「生气的必要性」,观念不作调整,那将永远到不了「瞋恚永尽无余」的目标。瞋恚如此,贪爱也是如此。
再者,让我们从「无明、爱与有情」,三者有什么关系来探讨。佛陀明白地指出:无明与爱,是有情轮回生死,烦恼苦迫的原因[2]。为什么爱也是引起烦恼苦迫的原因呢?在一般的观念里,不都是歌颂爱情,赞叹有爱最幸福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佛陀为何要说,「若爱生时,便生愁戚、啼哭、忧苦、烦惋、懊恼」,而不随一般人说「若爱生时,生喜心乐」[3]?原来,爱还是根源于无明,以无明为动力而向外展现于情感上的。无明是什么?最主要的无明,是实在「自我感」的执着,称为「我执」。自我感是一种真实自我的感觉,但这仅是一个事实上不存在的想法与错觉,一种众生深沉、坚固的错误认知,而我们却常常不知不觉地,为了满足这种感觉而执着。最强烈自我感的展现,就是主宰欲,例如,要就是要,也不管客观条件如何,如说,「我不管,我就是要这样」,就是主宰欲的典型表现。而最细微深沉的我执,是「我也不比他差」之类的慢心,称为「我慢」。我们所有的爱,包括了对自身的「我」,以及与自己相关的「我所」,而且,纵贯了过去与未来。我们所有的烦恼苦迫,没有不是从这「实在的自我感」出发的,所以说是爱的根源所在。有时,我们常常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爱子女,爱家庭,爱众生,爱社会,爱国家,爱地球……,很像都不是为自己,有可能因此而自觉神圣与充实,而看不到是自己将子女、家庭、众生、社会、国家、地球当成是「我所有」的微妙情愫,还都不离自我的延伸,虽然微细,但还是与无明相连。所以,当我们试图解决烦恼时,如果不能追查、反省到「自我」这个层次,那么,是不能有直捣黄龙的效果的。
佛法最独特的思惟,就是主张具有普遍性的缘起法则,并且特别注重用于人生烦恼苦迫的解决,这是佛陀时代其他宗教、哲学所没有的。今天,如果有人在解决人生问题上,也以缘起法为普遍性的主张,其实都可以看做是佛法的,因为,佛陀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4]而且,经典中也还有尊者须菩提「见缘起(空)则见佛」[5]的典故。可以说,离开了缘起法,就离开了佛法,缘起法是足以代表佛法的。缘起法的定义,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也就是说,一切的存在,都是「此故彼」因缘条件下的存在,而没有那种独一、永恒、真实不变的东西,也没有绝对的如何如何可说,一切都只是相对的存在与展现。以缘起法作思惟,充分地尊重自、他的高度相互依存关系,这是佛法正见。以这样的观念,多作这样的思惟,会有助于降低自己贪与瞋的力道。
二、延迟满足-- 三思而后行
延迟满足,这是近代心理学家提出来的心理训练方法,原先的实验设计,是提供一个未来较优厚的福利为诱因,以克制眼前的欲求,未来的利益是手段,重要的是克制眼前的欲望。虽然这个方法不是出于佛教圣典,但方法中有克制自己欲望的特色,可以是佛法修学调伏欲贪的参考,值得一提。这是说,当我们想要采取某些行动,来满足我们眼前的欲望时,先刻意的缓一缓,我们会在这缓一缓的克制中,感受到欲望的强度 -- 佛法称为「味」。如果克制得很辛苦,表示欲求很强,也表示粘着很强,必须更加警觉,这也是修学成果自我评量的一个很好的指标。
古代佛教的论师们,分析我们的行为发动过程为「审虑思、决定心、动发思」,称为「三思」[6]。这是说,我们的语言行动,是从念头的反复思量,经形成决定,到蓄积发动,才表现出来的,即使是「无心」的行为,也有这样的历程,只是我们不自觉罢了。这个过程,与我们前面说到的认识发展过程,也大略相近。克制冲动,延迟满足,就是希望能在审虑、决定的阶段中,争取较充裕的时间,可以让佛法正见,佛法的思惟发挥调伏、修正的功效。
再从现代对脑部功能的理解来看,延迟满足也确实有他的道理。前面说到,生理上负责解读来自感官器官讯息的有「杏仁核」与「大脑皮质区」,其中,主导理性思惟的大脑皮质,它的解读速度比较耗时,而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杏仁核,又常常是情绪性的粗糙反应。所以,快速、直接、反射式的欲求反应,通常少有来自大脑皮质的理性思惟,只有克制冲动的延迟满足,才可能提供一个缓冲时间,让大脑皮质有机会发挥其应有的理性功能,也就是说,让我们有「如理思惟」 -- 以佛法的理则思惟的机会。
例如,有一次佛陀提出了五种方法,来教导比丘们消除恶念。其中,第二种方法说:「观此念恶有灾患」[7],也就是说,借着推想如果依这样的念头去做,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灾患)发生,来打消坏的念头。能够推想会有什么恶果发生,当然得要有缓冲时间,否则,欲求一起就急着反应,那能想到后果会如何呢?所以,我们应当善用延迟满足的缓冲,以佛法的价值观评估一下,行为的后果会怎样,以避免逞一时之快的冲动,造成自、他的伤害。
三、同理心的运用
同理心,是近代西方心理学里的名词,大略的意思是要能站在对方的立场,融入对方的情境来考量,而不要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以自己想当然尔的态度去待人处事。所以,同理心的实践,对我见、我执,以自我为中心的主宰欲,应当有一定削弱功效。二千多年前佛陀教导的「自通之法」,也与同理心的原理相近,佛陀举了一个譬喻说,如果有人要杀我,我会觉得恐惧、愤怒,我当然不想被杀。如果我自己都不喜欢、不愿意的事,别人也一定是这样的,那么,我为什么要杀他呢?能够这样想,就能不乐于杀生。除了杀生以外,还可以依此类推,而得到不乐于盗、不邪淫、不欺骗、不搬弄是非、不恶口粗言、不绮语的结论[8]。我不喜欢的,别人也一样,这和《论语》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同,都可以是约束自己遵守戒律,调伏自己免于伤害别人的想法。
与自通之法相似的,是「亲人想」。「亲人想」是将对方当成是自己所敬、所爱的亲人来对待。例如,经中说,看见年纪比自己大的,就当成自己的妈妈,年龄与自己差不多的,就当成自己的姊妹,年纪比自己小的,就当成自己的女儿,以这样的观想,来对治淫欲[9]。当然,这样的方法是不限于对治淫欲的,也可以尝试广用于其他贪欲与瞋恚的止息上。
四、身远离-- 从身远离到心远离
「依远离,依离欲,依灭,向于舍」是经中常提到的修行次第,可以配合五根[10]、七觉支[11]、八圣道[12]、四如意足[13],以及含摄在七觉支中念觉支的不净观、随死念、四无量心、安那般那念、无常想……等[14],许多修行方法来运用。所谓修行次第,就是修学上的相关先后次序,亦即前面这个项目(法)修习熟练了,才能进入后面一个项目(次法)的修学,也就是经中所说的「法、次法向」[15]。当然,在次第与次第之间,有可能是部分交叠衔接的,但整体来说,还是可以发觉其前后之别,所以可以称为次第。在「依远离,依离欲,依灭,向于舍」中,远离虽然是排在前面的,但务实地说,一般人能做到这一项,那也不容易了,所以后面三项,就先略而不谈。远离,当然以心能远离于欲贪执着为彻底,然而,当评估在某些不如法的环境下,自己还没有能力做到心远离,不为环境所转时,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身远离,就成为心远离修学的先修方便了。经中说「有漏(烦恼)从离断」[16],就有这样的意思。除了不去接近诱惑的环境外,如果已经处在不如法的环境而引起烦恼时,当然是要尽快地换个环境。譬如:当发觉自己贪着、瞋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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