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三章 流传人间的佛法
第二节 佛教经律论的成立
释迦牟尼佛从前往鹿野园,为五比丘初转*轮开始,一直到在拘尸那国的娑罗园双树间入灭为止,一共教化了四十五年[1],在人间留下了他的言教与身教。佛陀的教说,透过佛弟子的辗转相传,以及经典、律典、论典等三藏的记录,得以突破时空隔阂的限制,将宝贵的佛法,长远地流传于人间。尤其是透过经、律、论三藏的教授、阅读与理解,使得原本已错失生于佛陀时代的人们,有机会得以听闻正法,受到佛法的滋润。由于有经、律、论三藏的流传,使得人间佛法的流传,历经二千多年而不坠。然而,佛教的经、律、论三藏,是如何成立的呢?我们对这三藏,又需要有怎样的基本认识呢?
佛世时经律的雏形
佛陀只有说法,而没有著作。佛陀说法的内容,自己并没有记录,也没有指定某位或某些弟子做成记录。倒是有些弟子,很有可能将他们所听到的教说内容,整理背诵下来了,就像学生课堂内的笔记,以及课堂后的整理一样。例如,马胜比丘初见舍利弗时,所诵出的「缘起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所以,推测佛陀在世时,就有佛弟子将佛陀的教说,作整理记录,成为一类一类的,广为背诵流传,这可以看作是佛教经典的雏形[2]。为什么说是背诵记录呢?因为印度人当时的风气,是以背诵来表示恭敬慎重,所以,包括佛教在内的所有印度宗教与历史的记录,推测应该都只是背诵记录,而不是文字记录。佛教教义的文字化,大概要迟至西元前二、三世纪时,才见得到[3]。
另一方面,佛陀在鹿野园初转*轮后,五位比丘都愿意跟随佛陀修学,于是,六人的僧团就成立了。随后,仰慕佛陀而加入僧团的比丘,一直在增加中。这期间,僧团维持了前十二年的清净无事,一直要到苏阵那(也译为须提那)比丘犯了淫戒,才开启了佛陀为僧团制订戒律(学处)之端[4]。此后,僧众中,陆续有一些成员,有不利于修行、不利于僧团和乐、不利于僧团整体形象的行为出现,使得佛陀所制订的戒律内容,逐渐地多了起来。这些戒律的内容,经过分类组织,就成为「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叉,是僧团在每隔十五天,通常是月初与月中的集会中,必须逐条唱诵(诵戒)的内容,称为布萨。逐条唱诵的作用,是在确认僧团成员的清净和乐[5]。这是佛陀在世时,律典的模样。所以,律典显然是僧团内共同知晓,具有约束性质的内容,与各自记录的经典雏形,情况略有不同。
第一次经律结集
佛陀在八十岁那一年入灭了[6],由于僧团中,佛陀最倚重的目揵连、舍利弗两位尊者,都比佛陀早入灭[7],当时僧团中,就以大迦叶尊者,最受大众的尊崇,所以,大家还是要等他赶到拘尸那城来,主持佛陀的葬礼。就在大迦叶尊者赶来拘尸那城的途中,听到拔难陀比丘说:「佛陀生前,老是要我们应当这样做,不应当那样做;应当学这,不要学那,现在佛陀入灭了,大家可以脱离这种约束的苦了,随便我们想要怎样做,就怎样做,不会有人管了。」经中说,大迦叶尊者听了这样的论调后,「怅然不悦」[8],因而下定了召开结集会议的决心,希望藉由结集会议,将佛陀生前的教化,正确地留下纪录,让往后的佛弟子,有所依循,也有所约束,以免正法遭到窜改破坏[9]。从这个引发结集的事件来看,大迦叶尊者也许是更在意戒律的维护吧!
结集的程序
第一次结集的召集人,是大迦叶尊者,也是该次会议的主席。结集的时间,是在佛陀入灭后的第一个结夏安居期[10],集会的地点,选在王舍城。传说,被选定参加会议的,有五百位阿罗汉,所以,也称为「王舍城」结集、五百结集。结集的程序,至少包含了「合诵」、「共同审定」、「编成次第」等三个阶段[11]。这是说,最早的佛教经典集录,佛弟子是透过众人集会审查来进行的。在集会中,佛弟子将他自己听到的教说,在大众中背诵出来,经参与会议的大众共同审定,确认确实是符合佛陀所说(法)、所制(律)的,然后再将之加以分类整理,组织编辑,以方便背诵流传。
第一次结集的内容
第一次结集出来的内容,依各种可靠的文献显示,是「法」与「律」。法的部分,由担任佛陀侍者最久,被认为是闻法第一的阿难尊者,负责搜集诵出,内容并不限于佛陀的教说,也包含了有成就佛弟子的教说,以及佛弟子间的相互讨论。律的部分,则由被认为持律第一的优波离尊者,负责搜集诵出。当时集出的内容,包括律与法,都称为「修多罗」,意译为「经」[12],这就是佛教最早的经典与律典的集出。第一次结集出来的原始内容,今天我们已经很难还其原貌了,但也不是真的完全消失不见了,因为,在现存的经律典籍中,还包含有这一部分。律的部分,大约是相当于现存各种律典中的〈五波罗提木叉〉(戒经)。法的部分,大约是含在现存《杂阿含经》(《相应部》)的〈修多罗相应〉中。汉译的《杂阿含经》,经近代学者的努力整编,已经大致恢复了其原有的编辑顺序[13],这对第一次结集内容的了解,有很大的贡献。整编后的《杂阿含经》,其〈相应修多罗〉的内容,包含有:阴、入、因缘、谛、界、受、念处、正勤、如意足、根、力、觉支、圣道分、安那般那念、学、不坏净等十六相应。南传巴利语本的《相应部》,与汉译的《杂阿含经》相当,其〈相应修多罗〉的部分,除了〈学相应〉编入《增支部》外,其它的十五相应名称,都与《杂阿含经》相同,但组成各相应的经,则不完全相同。至于《杂阿含经》的其它两个部分:〈祇夜〉与〈记说〉,是继〈修多罗〉后编出的,但是不是在同一个结集会议的会期中集出,则难以断定。
不断的结集
第一次五百位阿罗汉尊者的结集,是不是将佛陀四十五年来,对每一位佛弟子的教导,都没有遗漏地搜集完整了呢?从当时印度的交通情况,与资讯传递的客观现实判断,以及证诸往后历史的发展,恐怕答案是否定的。律的部分,因为是僧团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团体公约,似乎应该不会有所遗漏,也不会有争议才对,然而,事实上也没有这么理想。例如,在结集审查的会议中,阿难尊者诵出的佛陀临终遗言:「小小戒可舍」,就没有被采纳。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佛陀当时病重,只有阿难尊者在佛陀身旁服侍,所以也只能交代阿难尊者了,其它参与结集会议的尊者,都不知道这件事。阿难尊者当时考量佛陀重病在身,也没有继续向佛陀问清楚,哪些是小小戒,以致被认同的程度不高,再加上大迦叶尊者与阿难尊者间,个性与学风的不同,以及过往几次事件摩擦的嫌隙[14],结果就被否决了,使得结集出来的戒律,不分轻重,成为「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15]的刚性规定。这样的风格,好处是,可以保持最初结集的律制内容,使后代的佛弟子可以看到原貌。坏处是,对一些时过境迁的生活规定,失去调整适应的机制,往往造成后代佛弟子遵循的困扰。另外一个例子是,第一次结集终了时,才率领五百位比丘赶来的富楼那尊者,就当面向大迦叶尊者表示:「您们所结集的法与律,当然很好,但是,有一些关于饮食方面的规定,是佛陀曾经允许我们的(也许与他们所住地方的环境有关),与您们结集的结果不同,我们不会接受。」[16]律的结集情形,是这样子的,由于刚性的性质已经确定,所以,往后律典不断传出的,多以新的诠释、解说、传说为主。
法的结集情形,就不一样了。第一次结集时,只要是合于佛法的,是佛说的也好,佛弟子间的相互讨论也好,乃至于佛弟子对佛陀身、语、意展现的理解也好,都被接受是佛法,而记录下来。这样的广为搜集,成为往后法的结集模式。相对于律的强制性,法是比较有弹性适应的,依着佛弟子个别不同的修学风格,展现出法结集的多样化,而且,离开佛陀入灭的时间越久,来自于佛弟子理解与体验的多样化,也可能会愈多,所以就有不断传出的法。僧团没有分化前,有共同的结集与审定,僧团分化后,只能有部派各自的结集。大乘思想兴起以后,由于还没有大乘僧团的组织,所以,大乘经典,是不可能依循集会审定的结集传统,而可能是依个人或多人的编辑与组织来完成的。
判断佛法的准绳
法的结集,自始就是这样不断地传出的。对不断传诵出来的内容,如何判断是不是佛法,要不要接受他呢?这个问题,在第一次结集以后,就受到佛弟子的关注,而提出了「四大教法」(或作「四大广演之义」、「四大广说」、「四大处」)的判断原则了。所谓的「四大教法」,就是说,不论到了什么地方,听到了什么法,不论传诵的来源是:一、传诵者自称是他亲自从佛陀那儿学来的,二、从僧团、长老那儿学来的,三、从众多有修行的比丘那儿学来的,四、从一位有修行的比丘那儿学来的,大家都不应该轻信,也不可以随意的诽毁,而是要「依律、依法究其本末」:如果所传诵的,符合第一次结集的内容,或者合于其义理(究其本末),就接受这是佛法[17]。而所谓的「四大广演之义」,就是以「契经、律、阿毗昙、戒」等四个标准,来评判是否为佛法。这里所说的契经与律,就是指第一次结集,集出法与律的「修多罗」;阿毗昙,经文中也作「分别法」、「义说」,是指解说经、律中的义理的。这是说,一、如果与契经、律、阿毗昙都不相合,传诵者所展现的行为,也不合于戒律,那就要明确地拒绝他所传诵的。二、如果有人传诵的文句,与修多罗不完全相同,但含义是一样的,则应当不要拘泥于文句,而采取它的义理,认定这是合于佛法的。三、如果无法确定是否合于契经、律与阿毗昙,那么,应当观察传诵者所展现出来的行为,如果合于佛法的戒行,那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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