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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二章 生命之流 第三节 业力的形成与展现

  《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二章 生命之流

  第三节 业力的形成与展现

  

  什么是业力

  业的主要涵义,指的是行为、作为,包括外在的肢体行动与语言展现,以及内在的意志、意念等心理活动。例如,八正道中「正业」的业,就是指这样的范畴。然而,不论是内在或外在的身心行为,即使在行为完成以后,总会或深或浅地,留有一些后续的影响力,持续影响着行为者与被行为者。例如,两个人由于观念不同(内在无形的心理活动),经言词表达出来后(有形的外在行为),成为意见不合。如果进一步发展成口角或肢体冲突(有形的外在行为),即使冲突行为结束了,双方可能会持续有一段时间的心存芥蒂:或愧疚遗憾,或形同陌路,或相见分外眼红,……总之,凡做过,必留下痕迹,只有痕迹或深或浅的不同程度而已,佛典中用「业迹」[1]的名称来表示,十分传神。这种行为过后的影响力,不论是对行为者自己,或是对他人(其实,若从自他关系,无法孤立分割的角度来看,对他人的影响,最后终究还是会反应回来,成为对自己的影响),就称为「业力」。

  业力说的历史定位

  古印度《奥义书》时代的一些先哲,将这种行为过后的影响力,逐渐地发掘阐扬出来,用来解释,人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祸福不同境遇,并且,和当时兴起的轮回思想相结合,完整地将业力说贯通三世,而成熟地完成业感轮回说。在当时以祭祀决定命运的传统思潮下,业力说可以看作是一项突破传统的革命性思想。这种思想,直接冲击着婆罗门的四姓阶级说,也撼动了婆罗门至高尊贵的社会地位。以业力 -- 自己行为的影响力,决定人生祸福的思想,必然地发展出四姓(人人)平等,打破以出生血统决定社会地位的传统,达到平权的结论。这样的结论,在早期佛教的一则经典里,有了明确地纪录:尊者摩诃迦旃延,对来自西方雅利安族的摩偷罗国王说:「当知,四姓悉平等耳!」[2]这与十八世纪法国《人权宣言》以来,隐然形成的国际主流观点:「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平等主张,是一致的,更显出了业力说的真知灼见。

  佛教对业力说的态度

  从早期佛教圣典《阿含经》的纪录中,我们可以确定,佛陀原则上是接受业力说的观点的。例如,经中记述波斯匿王所十分敬爱思念的祖母过世了,贵为当时一大强权国(憍萨罗国)国王,拥有极大权势与资源的他,也无法挽救自己所钟爱祖母的性命,感到十分悲伤,落魄地来见佛陀。佛陀因此而安慰他,并为他说明,一切众生,包括一切虫、一切神、一切人,乃至于佛陀、佛弟子,只要是活着的,都会死去,然后「各随业所趣,善恶果自受」[3],也就是说,都会随着各自的业力往生,承担善恶果报:或堕地狱,或升天界,或解脱漏尽入涅槃。另外,经中也常说到,佛陀与具有三明神通力[4]的佛弟子,能于众生死时,以「天眼」见到众生「随业受生」[5]的情形。众生下一辈子往生何处,不是由于上帝的审判,也不是阎罗王的裁决[6],而是受诸多业力的牵引,随业往生的,表示了佛教对业力说的正向肯定态度。

  业力的形成

  那么,业力是如何形成,又如何作用而展现的呢?这是属于「缘起甚深」的复杂问题,本来也不适合我们一般平凡人来细究。虽说如此,然而,我们还是可以从一般平凡人,能够充分经验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一些合理推断的可靠理解。让我们先从业力说的先驱 --《奥义书》中,所透露的讯息来看。《奥义书》的先哲们,注意到人们的意志力,对行为的重要影响力,而提出「依欲而有意向,依意向而有业,依业而有果报」的论点[7],明白指出「意向、行为、果报」三者间的关连性。其中,从行为到果报的观念,就是业力说的雏形。如果从我们自己日常生活行为中,来仔细观察,确实可以发觉,我们的起心动念(意向、意志),是引发行为的前导,即使是一些表面上看来无意识的反射行为,也还有不易察觉的深沉意识,或者习以为常的惯性主导着,这些也都还是人们意向展现的一类。所以,后来佛教的论师们,更细腻地将意向到行为的过程,剖析为「审虑、决定、发动」[8]。审虑与决定,是每个意向形成的过程,一旦决定后,就成了意志,然后去推动一些肢体或言语行为,来贯彻这个意志的实现。然而,更值得关切的是,我们的意向是如何形成的?影响我们「审虑、决定」的因素是什么?因素或许有很多,但总括来说,是不离来自社会与自我的自、他因素。而这些因素,都与组成社会的个体,以及个人的行为有关。让我们以个人习以为常的惯性来看:个人的惯性,就是这个人的性格,一个人性格的形成,是从他的惯常行为中,逐渐养成的,而惯常的行为,又是受性格的驱使,性格与行为,两者间交相作用,辗转影响,成为「以习成性,以性成习」[9]的钩锁。由微而着,从局部而类推整体,从个性与习惯之间的关系,可以是理解业力形成的一个很好基础。譬如主宰欲强的人,如果不知节制,就容易在言行上与人起冲突,所以让自己陷入暴戾环境的机会,也就相对地增多。而每发一次脾气,就又让自己的主宰欲,再次地获得了滋养,时间久了,积习成性[10],连自己想改都改不掉,常常自己不自觉地发脾气,成为别人眼中坏脾气的人,当然自己也常受到怒火中烧,亲朋疏离的果报。瞋怒是这样子,贪欲、悭吝的个性与报应,也都是这样子的。

  影响深远的意业

  所以,业力不是什么神秘不可理解的力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宿命决定,也不是上帝指定的赋予,更不是无因无缘的偶然[11],而是一种「经验的反应」、「生活的遗痕」[12],也可以理解为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主要是在自己的心、意、识中,发生积聚作用,再回过头来影响自己往后的行为。所以,从「审虑、决定、发动」的行为模式来看,自己的作为,首先受影响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例如,处心积虑想要复仇的人,尚未采取行动报复对方前,自己就先在瞋怒、算计、不平的苦果中了,而且,在「审虑、决定」的过程中,瞋恨已经又深深地烙入自己的意念与记忆中,不仅在当时,即使往后,也必然会伺机出现不良影响,这就成为有深远影响力的业力。所以,如果经过「审虑、决定、发动」的过程,亦即「故意」的行为,佛陀会说,这必定会有果报的[13]。反之,如果不是故意的行为,或许不一定会有果报。不确定的原因,是还有行为后的结果因素,例如,虽然是一个完全非故意的行为,但其结果却造成其它众生的伤害,引起受伤害者的瞋心报复,也还会是另一种模式的业报。不过,相较之下,由故意而引发的业报,深入心中,影响力既深且广,所以,佛陀会说「意业」是最重的[14]。

  缘起下的业力展现

  业力的展现,是透过身心活动来反应的,而任何一个身心的反应,都是多重交错而复杂的,因而业力的展现,也是多方交错而复杂的。就时间来说,业力可以透过心(意、识)的蓄积,通达三世[15],而不必然要受限于当生就反应完毕,所以,佛陀会有「如影之随形」[16]的譬喻,以及后代论师「业影」[17]的称呼。「如影之随形」,是一个相当巧妙的譬喻,以「形」来代表众生,业力就如同影子一般,紧紧地跟随着每一位众生,每一位众生,都会依着他的业力而受报[18],即使是父子[19]、夫妻之亲[20],也不会有交互替代的错乱情形发生。其实,每一位众生生命的活动,都可以看作是种种业力(但不只限于过去)的引领,即使解脱的圣者,他们虽不再有染着的新业力形成,但在过去所形成的业力,也还是如影子般地跟随着他们,一旦遇着成熟的因缘,还是会随业受报的。例如,佛弟子中,神通第一的目揵连,因过去生的业力,最后还是死在一群「执杖外道」的暴力下[21]。不过,解脱的圣者,断尽了贪、瞋、痴、无明、我慢,已不再受「后有」,亦即不再生死轮回,当此生结束以后,过去的种种业力,就再也没有活动的舞台了,就像把树木劈成了碎片,然后烧成灰烬,这时,哪里还找得到树的影子(业力)呢[22]?所以,业力的展现,仍然不离「此故彼」的条件关系,从「果从因生、事待理成」(如:随业受报,丝毫不爽),到「有依空立」(如:烧成灰烬的树木,再也找不到它的影子),业力的展现,也还是缘起的。所以,如果说,业报一定是永恒存在的「自作自受」,或者说,业报也会「父债子还」、「祖上庇荫」的「他作他受」,这样的业力观,都不离常见与断见的范畴[23],与缘起法不相应。

  几种业的分类

  除了依语言、肢体、意念等不同形式的行为作为,将业力分为「口业」、「身业」与「意业」等三种[24]外,后来的论师,又将复杂的业力作用,依不同的展现情况而作分类。如由多数人所共同形成的业力,像一个国家的强弱,社会风气的好坏等,称为「共业」,而个人特有的业力,就相对地称为「不共业」。又如,引导往生至六道中哪一类众生的业力,称为「引业」,而影响在该类众生中,所能获得资源(福报)多少的业力,称为「满业」。举例来说,能够顺于五戒十善(此为下一节讨论的主题),与人的主流价值规范相应,就具备有往生人间的引导业力。这种往生人间的业力,即是人道的引业。但是,行为能顺于五戒十善者,有些能多作布施,有些则否。乐于布施者,将来所能获得的回报(资源),相对的也较多,所以,同样往生人道,过去多布施者,出生后的境遇就较为优渥,因为满业较为殊胜的缘故。反过来说,多行布施的人,如果犯了戒,仍然会因此(引业)而堕入恶道,不过,因为布施功德而累积的满业,能使得即使生为畜生,也享有畜生中富裕的生活条件(福报)[25]。再如,依业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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