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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积经讲记》讲义▪P67

  ..续本文上一页(大正34,424b26-29)。

  412 印顺导师《佛法概论》(p.87):「有」即存在,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每称有情的存在为有。如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爱,即于有情自体起爱,即自体爱。无有爱,此「无有」极难解,近人所以或解说为繁荣欲。这仍应依古代的解说,即否定自我的爱。

  413 印顺导师《佛法概论》(p.75-p.77):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的。一旦「本有」的生命结束,即转为另一新生命──「后有」的创生。从一切有情新生长育的形态去分别起来,可分为四类,即胎、卵、湿、化──四生。胎生,如人、牛、羊等;卵生,如鸡、鸭、雀、鸽等;湿生,如虫、蚁、鱼、虾等;化生,如初人等。佛说四生,是约有情的最初出生到成长期间的形态不同而分别的。

  414(1)《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10(大正8,914a):实相谛者,所谓一切相即无相,如是无相即是实相。

  (2)《大智度论》卷26(大正25,256b):初如是分别入般若波罗蜜诸法实相中,尽皆一相所谓无相,入佛心皆一寂灭相。

  415《大智度论》卷16(大正25,180a):如佛所说:「尔时,菩萨精进,不见身,不见心;身无所作,心无所念,身、心一等而无分别。所求佛道以度众生,不见众生为此岸、佛道为彼岸,一切身、心所作放舍;如梦所为,觉无所作。是名寂灭诸精进故,名为波罗蜜。所以者何?知一切精进皆是邪伪故。以一切作法皆是虚妄不实,如梦、如幻;诸法平等,是为真实。平等法中,不应有所求索,是故知一切精进皆是虚妄。虽知精进虚妄,而常成就不退,是名菩萨真实精进。」

  416(1)《大般涅槃经》卷22(大正12,495b27-29):三漏者:欲界一切烦恼除无明,是名欲漏;色无色界一切烦恼除无明,是名有漏;三界无明名无明漏。如来永断是故非漏。

  (2)《集异门足论》卷4(大正26,383a4-9):三漏者:一欲漏、二有漏、三无明漏。欲漏云何?答:除欲界系无明,诸余欲界系结缚随眠随烦恼缠,是谓欲漏。有漏云何?答:除色无色界系无明,诸余色无色界系结缚随眠随烦恼缠,是谓有漏。无明漏云何?答:三界无智,是谓无明漏。

  (3)菩提长老说:在三漏中有无明漏和在缘起的无明,根据注释书解释是单说无明指的是现世的无明,而无明漏则指前一世(或更前)的无明。(详阅 菩提长老(2006):〈《正见经》中十二支缘起〉(收于《香光庄严》第87期),p.68-69。)

  417 贵重:器重;看重。尊重,持重。(《汉语大辞典(十)》,p.147)

  418 三摩地(samAdhi梵巴同):三昧、等持。

  「等」:是平正,不高扬掉举,不低沉惛昧。「持」:是摄持一心,不使散乱。

  (1)印顺导师《我之宗教观》(p.104):诚意而后能正心,正心就是定。先从字义来说:梵语「三昧」(三摩提),意义为「等持」,也译为「正定」。正就是等;正定是平等持心,不浮不沉,不昏不散……。又梵语「质多」,义译为「心」,可泛称一切心理现象,重在心理的统一性。心的特殊的意义就是定,如三增上学的定学,名为「增上心学」;心是「定有七名」的一名,修心与修定的意义相同。这样,说「正心」就是平等持心的定,决非附会的解说。

  (2)印顺导师《华雨集》第一册(p.236):说到定,梵语名三摩地,简译为三昧,意义是等持。什么叫平等?原来,一般的心是不平等的,不平衡的。心是散乱的,妄想纷飞,修定是精神集中,系念一境以息除妄念。但心是不平等的,平常是散乱,要他不散而归于一,又易于昏沉,什么都不解了,进一步就是睡眠。如将心提起,心又向上飞扬──掉举。不是掉举,就是昏沉;不是偏于这边,就是偏于那边。不能保持心的平等安和,就不能得定。学佛而要修定的,要修习到内心平等,不散乱,也不昏沉;不起种种分别,却又明明白白,这就是平等持心的等持。

  419《大智度论》卷1(大正25,66a):「毗尼中结戒法,是世界中实,非第一实法相,吾我法相实不可得故。」(另参见:《大智度论》卷40,大正25,353c;卷84,大正25,648b)

  420(1)《大毗婆沙论》卷42(大正27,217b-c):修所成慧:于一切时不依名而了义。

  (2)印顺导师《学佛三要》(p.167-p.168):修慧,即本着闻思所成智慧,对佛法所有的解悟,在与定心相应中,观察抉择诸法实相,及因果缘起无边行相;止观双运而引发深慧,名修所成慧。

  421 逮〔ㄉㄞˋ〕:及;及至。(《汉语大辞典(十)》,p.1012)

  422 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p.140-p.141):在佛法的开展中,法与毗奈耶(律),渐被对称起来。法为真理与道德的实践,毗奈耶为虚妄与不道德(烦恼、恶业)的除灭;原为同一内容,显正与遮邪的两方面。「是法是毗尼」,「非法非毗尼」,这一相对的名词,普遍流行;在现存的经律中,到处可见。但虽有「法毗奈耶」的对称,并无实质的不同意义。大概由于学处的制立,「五犯聚」与「五毗尼」的成立,法与律渐为不同的开展。继承这一倾向,佛灭后的圣典结集,也就为法与律的各别结集。

  423(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325〈49不退转品〉(大正6,662b8-23):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不退转菩萨摩诃萨,有何行、有何状、有何相?我等云何知是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佛言:「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能如实知诸异生地、诸声闻地、诸独觉地、诸菩萨地、诸如来地,如是诸地,于诸法真如中,无变异无分别,皆无二无二分。是菩萨摩诃萨虽如实悟入诸法真如,而于诸法真如无所分别,以无所得为方便故,是菩萨摩诃萨既如实悟入诸法真如已,虽闻真如与一切法无二无别而无疑滞。何以故?真如与一切法不可说一、异、俱、不俱故,是菩萨摩诃萨终不轻尔而发语言,所发语言皆引义利,若无义利终不发言。是菩萨摩诃萨不观视他好恶长短,平等怜愍而为说法。」

  (2)《大毗婆沙论》卷33(大正27,173c18-23):世尊说法非全无因,或少因故,谓彼所说是谤世尊,世尊永离无义言故,所说称量必饶益故,依田、依器、雨法雨故,有大因缘乃说法故,由此世尊所有言说,皆使有情获大利乐。

  424(1)《杂阿含》卷26(710经)(大正2,190b):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圣弟子清净信心,专精听法者,能断五法,修习七法,令其满足。何等为五?谓贪欲盖、瞋恚、睡眠、掉悔、疑,此盖则断。何等七法?谓念觉支,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此七法修习满足。净信者谓心解脱,智者谓慧解脱。贪欲染心者,不得、不乐;无明染心者,慧不清净。是故比丘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是名比丘断爱缚、结,慢无间等,究竟苦边」。

  (2)《杂阿含》卷37(1027经)(大正2,268b19-24):比丘!贪欲缠故,不得离欲;无明缠故,慧不清净。是故比丘!于欲离欲心解脱,离无明故慧解脱。若比丘于欲离欲心解脱,身作证;离无明故慧解脱。是名比丘断诸爱欲,转结缚,止慢无间等,究竟苦边。

  (3)印顺导师《中观论颂讲记》(p.525-p.526):触对境界而引起意欲的活动、爱着,或执取,造作种种的事行,就到达有的阶段。所以说:「因取故有有」。下一有字,是存在,是缘起支的一支。有说:此有是业,因为以爱取所引发的三业,构成业力的存在;由业力的存在,也就自然感得后有的生死,所以名为业有。经中都说因取有有的有,是欲有、色有、无色有的三有。取是身心的实际活动,造成未来三有自体的潜在,接下去就是未来生死(有)的到来。取的驰求,就奠下招感未来三有自体的动力。要求不感未来的生死,除非不取。假使能够取者不取,就可以解脱无有三有的相续了。断生死,是可从两方面说:一、生起正确的认识,生般若实相慧,破除生死根本的无明,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脱了。二、在现实的生命中,不起爱取的活动,不构成后有的力量,割断爱索的羁绊,杜塞执取的奔驰,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脱了。其实,这还是一件事。要不取着,唯有般若的明智现前,洞彻诸法的事理,纔能不取。不取就不着,『离无明故,慧得解脱;离贪爱故,心得解脱』;就可以解脱生死了。

  (4)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p.60-p.61):在义理方面,也有次第开展的情形。如说解脱,或说「心(于诸漏得)解脱」;或说「离贪故心得解脱,离无明故慧得解脱」;或说「贪心无欲解脱,恚痴心无欲解脱」;或说「于欲漏、有漏、无明漏得解脱」;或约「三明」、「六通」说得解脱。如缘起,或但说「一切从因生法(集法),是灭法」;或约集灭二方面详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等)。而详说的,有「五支说」、「九支说」、「十支说」、「十二支说」等。这是由含浑而到明显,由疏略而到精密的开展次第(在说法时,也有「由博返约」的部分),不能看作实质的变化。佛陀在世四五年,从初转*轮到涅槃,自身也应有「由浑而划,由略而详」的情形。或适应弟子根性而作不同的说示;或由弟子自己的理会而传达出来:佛陀的佛法,是有多样性或差异性的。如研究原始或根本佛教,忽略这一事实,专从简略方面去探求(简略含浑,是便利学者自由发挥自己意见的);满眼看来,不是后起的,就是变化了,甚至说错了。这等于把佛陀的说法,看作一次完成,以后只是重复的说明。这对于佛陀四五年的长期教化,佛教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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