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至宇宙,小到微尘」,都从因缘生的。
换句话说,不论是什么,都不是自己如此,而是为因缘关系所决定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175的。我们如离了这现实经验的一切,因果法则,那就什么也无从说起,更不要说论证诸法的真相了。
2、一切从因缘生的,无论是前后关系的因缘生,或同时关系的因缘生,就可知诸法是无性的。无性,就是无自性。
二、自性 176
1、自性,这一名词,有「自有」「自成」的意义。实在的,应该是不依他而自有的,也应该是独存的。因为,如依他因缘,就受因缘所决定,支配,不能说自己如此,与他无关了。实有而自有的,独存的,也应该是常在的。因为,离去了因缘,就不能从自体而说明变化。假使说:自身有此变化可能性,那自身就不是单一性的自体,而有相对的矛盾性,这应该是因缘所起,而不是自性有了。
2、观一切法是缘起的存在,所以不能是自有的,独存的,常在的,也就决非如分别心所现那样的实在性。
三、空与无的差异 177
1、无自性而现为自性有,所以是戏论惑乱。是戏论有,也就可知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佛就称之为空。178
2、空与无,在中国文中也许有点类似,但梵文是不同的。无是没有;空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自性不可得,无自性的。
四、缘起、无自性、空、假名、中道 179
1、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设有──假名有,空是不碍于假名有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缘生的;因缘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无性空的。
2、缘起观,无性观,空观,假名观,是同一的不同观察,其实是一样的。所以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180。
※印顺导师《空之探究》p.257:
自性空
缘起法 (无自性) (八不)中道
假名有
五、空故不生灭,常住寂静相
1、依此观察:世俗假施设的一切,是这样的有了,无了,生了,灭了,前后延续,展转相关,成为现实的一切。透过无性空而深观一切法的底里时,知道现实的一切是无自性的假有;有无、生灭,并没有真实的有无、生灭。
2、尽管万化的生生灭灭,生灭不息,而以空无自性故,一切是假生假灭,而实是不生灭的。一切法本来是这样的不生不灭,是如如不动的常住。这不是离生灭而别说不生灭,是直指生灭的当体──本性,就是不生灭的181。因此,世相尽管, 是这样的生灭不息,动乱不已,而其实是常自寂静相的。动乱的当体是寂静,也不是离动乱的一切而别说寂静的。依缘起法,作寻求自性的胜义观时,就逐渐揭开了一切法的本性,如经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182
万化的生生灭灭 → 缘起无自性(空)→ 实际上是不生不灭、常住寂静相
壬二、四门不生(p.352)
法不自他生,不共不无因;观是法空性,一切本不生。
一、一切无自性空的胜义观,菩萨是广观一切的;以无量的观察方便,通达无自性的。如概略的说,可摄为二大门:
1、法空观:以法假为主,摄得受假、名假。183
2、我空观:我,是受假中的一类,就是身心和合而成个体的众生。
法空观────法假
名假
我空观 受假
法空观:最扼要的是「观四门不生」:1、不自生,2、不他生,
3、不共生,4、不无因生。
我空观:五求门:1、我不即是蕴,2、非离蕴有我,3、五蕴非属于我,
4、五蕴不在我中,5、我不在五蕴中。184
二、法空观
1、法空的观门,最扼要的,是观四门不生(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法是有的,凡夫执着为实有,否则就是实无。
2、佛开示生灭无常观,这只是从无而有,有已还无的生灭现象。但有些以为:有法的实生实灭。这不但不因生灭而解了世俗假名,反而执着生灭的实自性,这恰好违反了法空的不生灭性。所以大乘法以因缘不生为要门,遣除凡夫、外道、有所得小乘与大乘的妄执,而显示佛法的真义。
3、众生执为实有性的法,是有的,也就是生的。这到底是怎样的生起?怎样而有呢?说到生,不外乎有因缘生与无因缘生二类。有因缘生的,又不出自生,他生,共生三类── 一共四门。自生,是自己生成的。他生呢,依他而生起,生起的是实有的。共生是:虽自体自有,但要其他的助缘,才能生起。解说起来,虽各派的异说众多,但总不出此四门,所以就以四门来观察。
三、四门不生 185
以正理观察起来,凡是实有自性的法,四生都不可能。
1、不自生
自生之定义: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若是自己生自己,那么在没有生起以前,和已经生起之后,二者是没差别的,若有差别就不是自己生自己了。
自生之过失:生的意义是本来没有而后来有才叫作生,有生则必有能生与所生。
A、问:「未生时的自体」(能生)存在或不存在?
若未生的自体不存在→那怎能从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体呢?(犯生不成之过)
若未生的自体已经存在→既然自体已经存在了,就不需要再生个自体了。
B、问:若「自体」(能生)一定还要「生」起「自体」(所生)的话,那么这「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是否相同呢?
若「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不同→既然二者不同,就不再是自己生自己了。
若「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相同→假如说:未生的自体、已生的自体,毫无不同,那就应该没有生与未生的差别了。而且,自体能生自体,生起了还是那样的自体,那就应该再生起自体,而犯有无穷生的过失。(犯无穷生之过)
2、不他生
他生之定义:「他」是与「自」对立,是由另有自性的「他」而生起。
他生之过失:186
总门:一切法无非是「自」,「自」之外无复有「他」,若破「自」即破「他」。
相即:如「他」于「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
相待:待「自」故有「他」,「自」若不成,「他」亦不立。
3、不共生
共生之定义:共生是「自生」与「他生」的综合。
共生之过失:「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与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能成立呢?
4、不无因生:若无因而有的话,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五逆、十恶应当生天。但这是不可能的!
四、缘生即无生
1、凡以为法是实有性的,那就不出四门,而结果都是不能生的。但生是世间的现实,所以一切法决非自性有的。由于「自性有,自性生」的不成立,所以知道是缘生,是假施设有。
2、依缘生假名而观是无性的,是法空性,也就能通达一切法本来不生了。如经说:「若从缘生即无生,于彼非有生自性」187;「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188。
辛二、我空观(p.355)
我不即是蕴,亦复非离蕴,不属不相在,是故知无我。
一、我有二种
1、补特伽罗(pudgala)
译义为数取趣,不断在生死中受生的个体。
无论是自己,别人,畜生,都有身心和合的个体,都可说有世俗假我的(受假)。但众生不能悟解,总以为是实体性的众生在轮回,就成为补特伽罗我执。
2、萨迦耶(satkAya)189
萨迦耶,是积聚的意思。
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生起自我的感觉,与我爱、我慢的特性相应,与他对立起来(名假)。这是根本没有的妄执──萨迦耶见。
二、萨迦耶我执唯于自身而起 190
1、对人,有补特伽罗我执;
2、对自己,有补特伽罗我执,更有萨迦耶见的我执。
三、「俱生我执」与「分别我执」
1、众生的世俗心境,都是执我的(俱生我执)。
2、但这是直觉来的,极朴素的实我,到底我是什么,大都不曾考虑过。这到了宗教家,哲学家手里,就推论出不同样的自我来(分别我执)。
3、但作为「生命主体,轮回实体」的我,一定认为是实有的;这是与他对立而自成的,轮回而我体不变的。
四、自我的特性
实:实有
一:自有
常:常有
乐:主宰、自在
五、遣除萨迦耶我执
1、实有(实)、自有(一)、常有(常),为自我内含的特性。这与执法有自性的自性,定义完全一样。所以约法说无自性,约众生说无我,其实是可通的。所以说为法无自性空,我无自性空;又说为法无我,人(补特伽罗)无我。
2、可是萨迦耶我执,又在这实、一、常的妄执上,进而说乐。觉得自身为独立的,就觉得是自由自在的。从我(妄执)的本性说,我是乐的;从我所表现的作用说,是自我作主,由我支配(主宰,是我的定义)的权力意志。所以萨迦耶我,是以主宰欲而显出他的特色。
3、不过,如通达无自性,通达实、一、常的我不可得,主宰的自在我,也就失却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这些,是观我空所必应了达的意义。
六、「即蕴计我」和「离蕴计我」191
从凡情所执的我来说,不外乎『即蕴计我』,『离蕴计我』二类。然以正理观察起来,自性有的「我,不」能说「即是」五「蕴」的。我到底是什么?一般所说的:我走、我拿、我欢喜、我想象、我作为、我认识,都是不离身心──五蕴的。
1、即蕴计我
一般的我执,都是执蕴为我的。但五蕴是众多的,生灭无常的,苦的,这与我的定义──是一、是常、是乐,并不相合。如真的五蕴就是我,那就不成其为我,要使大家失望了。
2、离蕴计我 192
一般宗教家,经过一番考虑,大都主张离蕴计我,认为离身心──五蕴外,别有是常、是乐,微妙而神…
《成佛之道讲义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