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逻辑史
作者:巫白慧
印度逻辑是世界三大传统逻辑之一(见逻辑),它有两个主要的流派,即正理论和因明。前者渊源于古代的辩论术,后者是前者的发展。二者在漫长的发展中又各自形成两个派别,即古正理论和新正理论﹑古因明和新因明。
古代的辩论术公元前
6世纪前后,印度的奴隶制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奴隶制的种姓社会踏入了繁荣阶段。在政治上,奴隶主和奴隶的阶级斗争继续发展﹔奴隶主阶级内部也相互争夺﹑互相吞并,形成所谓“十六大国”的割据局面。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持不同见解的宗教家和哲学家相继创立各种宗教团体和哲学派别,猛烈地冲击着婆罗门在思想界的世袭垄断地位,同时,各教派和各学派之间,相互诘难﹑相互批判,形成了一种自由讨论﹑百家争鸣的局面。与此相适应,约在公元前5至前3世纪,产生了一种“辩论术”,即一类“辩论守则”或“辩论范畴”。辩论术包含推理的因素,故又称“推理之学”。它是印度逻辑的萌芽形态。当时有人提出宗﹑因﹑喻﹑合﹑结﹑求知﹑疑问﹑能得﹑目的﹑除疑“十支说”。早期耆那教逻辑学者贤臂也曾提出过另一“十支说”。这十支为﹕宗,指自己命题﹔释宗,说明这指按自宗的理论而立的宗﹔因﹔释因,这是说明按自宗的理论而提出的论据﹔异宗,即论敌命题﹔遮异宗,即对论敌的反命题的否定﹔见边,即例证﹔质疑,即对立论者的例证提出质疑﹔遮疑,即排除论敌的疑虑﹔结论,即立论者的命题获得成功。这些都是《正理经》一书出现以前的逻辑范畴,它们虽然原始﹑粗糙,但包含着逻辑的萌芽或雏形。
正理论
正理论又称正理明﹑思辨明或辩论明。它是印度古老的逻辑学说,也是印度正统六派哲学之一(见印度哲学史)。正理论按其在不同时期的演变﹑发展及其不同的逻辑思想特色,又可以分为古正理论和新正理论。
古正理论它的创始人是约公元前
2世纪的名叫足目的哲学家。足目从前人和同代人的逻辑思想中总结﹑整理出16个逻辑范畴──十六句义,并以此为提纲,写了《正理经》这一不朽的逻辑著作,为印度逻辑奠定了较为科学的基础。该书是正理论的根本经典,全书共有简短的经文530条,分为5篇,详细阐述十六句义。这十六句义为﹕量,指知识﹑认识手段﹔所量,指认识的对象﹔疑﹑即疑惑﹔目的,指需要论证或反证的对象﹔见边,也称譬喻或实例﹔宗义,指自宗或本学派的哲学原则﹔论式,即五支推理形式﹔思择,或称思辨﹑辩驳,是提出更多的理由论证已论证的命题﹔决断,给立敌双方的命题和反命题下最后的判决,裁决谁是谁非﹔论议,由立敌双方各自陈述宗义﹔诡论议,即诡辩﹔坏义,破坏对方宗义的论诘﹔似因,错误的理由﹔曲解,歪曲别人的本意,以破坏其命题﹔倒难,错误的非难﹔坠负,失败的原因。
十六句义是最初的逻辑体系,依然残留着辩论术的原始痕迹。从纯逻辑角度说,十六句义实际上可以概括为量论﹑论式和论过三个方面。量论是关于认识对象和获得知识的方法的理论。它由“量”和“所量”两部分组成。量指知识来源和认识方法,它分为现量﹑比量﹑喻量﹑言量。现量是五种外感官与外部对象接触而产生的知识或感觉。它有
3个特征﹕不可显示,即这种知识不能用名言或概念表述﹔无有谬误,意为非错觉﹔决定明了,即正确无误的认识。比量是以实在的知觉为根据的推理及推理知识。比量有
3种﹕有前比量,谓由因推果,如见烟知有火﹔有余比量,谓由果推因,如见河水猛涨﹑流速,即可推知在此之前曾下大雨﹔共见比量,即根据若干事物的共同性质,从一事推知另一事,例如一物从原来的位置转换到另一位置,就可推知它曾移动过。现量和比量的区别是﹕现量直接涉及现有的事物﹔比量既涉及现有的事物,也推论过去﹑未来的事物。这就是说,比量可以用于推断过去﹑现在﹑未来三段时间的事情,现量仅限于对当前事物的知觉。喻量是引用正确的同法喻论证命题,即藉公认事物的共同性推断待知之事物。言量或称声量主要是指圣者和智者或经典的权威言论。这些言论可以作推理的根据。
所量是量的对象﹑认识的对象,所量共有12个,即﹕我,指灵魂﹔身,即身体﹔根,指感觉器官﹔境,意为感觉对象﹔觉,也称觉知﹑知性﹔意,指意根﹑内感官﹔作业,表示活动﹔过失﹔死后转生﹔果报﹔苦﹔出离,即解脱。在这12个对象中,身﹑根﹑境三者属于物质对象﹔觉﹑意﹑作业﹑过失﹑苦五者属于精神对象﹔灵魂﹑转生﹑果报﹑出离都是猜测或虚构的对象。正理论者认为,这12个对象总摄一切主观的和客观的对象,它们都是实在的﹑可觉知的,但有永恒与非永恒的区别。“我”和“出离”是永恒的,其余的都是非永恒的。
论式是推理形式,它由宗﹑因﹑喻﹑合﹑结五支组成。宗是一个命题,即由辩论的一方所提出的论题﹔因是用以说明宗的理由或原因﹔喻是例证,它又分为同喻和异喻两种,前者指所举事例与论题具有同一性质,后者则是指所举事例与论题的性质相反﹔合是同喻和异喻的联合运用﹔结是根据因﹑喻﹑合作出的最后结论,也是对论题的重申。宗﹑因﹑喻﹑合﹑结五支有如下列式﹕
宗(论题)﹕声是非永恒的﹔
因(理由)﹕因为它是生成的﹔
喻(例证)﹕同喻──凡生成的,必是非永恒的,如碟等。异喻──凡非生成的,必定是永恒的,如“我”等﹔
合(运用)﹕在同喻中,碟是生成的,故碟也是非永恒的。声也如此,即声是生成的,故声也是非永恒的。在异喻中,“我”是非生成的,故“我”是永恒的。而声非如此,即声不是非生成的,故声不是永恒的﹔
结(结论)﹕故声是非永恒的。
论过即逻辑错误。十六句义的后
4句共提出54种论过,其中有﹕似因5种﹑曲解3种﹑例难24种﹑堕负22种。严格地说,唯有似因是逻辑错误,其余三者都属于辩论态度方面的问题。
5种似因是﹕不定,即不能确定地成立论题的因﹔相违,是同一论者提出自相矛盾的因﹔论据相等,指对于立敌双方的论题同等有效的因﹔所立相同,即宗与因同样不确定﹔过时语,指不能适用于当时的因。
《正理经》所提出的论式,是足目为表达正理论的主要哲学观点而采用的逻辑方法。例如,在足目看来,非永恒的“声”和永恒的“我”是两个对立的实体。表面上,这个论式是在论证“声”之非永恒性,但实质上是藉“声”之非永恒性反证我之永恒性。《正理经》一书,集中体现了正理论的基本逻辑论点。历代正理论家基本上是在它所规定的原理范围内发挥﹑注释。在注释著作中,伐蹉衍那和他的《正理经疏》公认是最权威的。此后,比较重要的正理论著作有﹕
6世纪显作的《正理评释》﹑9世纪中叶语主的《正理指针》和10世纪邬陀衍那的《正理花束》等。
新正理论
它是12世纪印度东部米提拉地区一批以克伽自在为首的正理论家提出的一种新的学说。这些正理论家受到当时正在输入的西方哲学和科学的影响,开始采用一些新的观点和方法论述正理学说。“新正理”一词,意在表示他们在阐述正理论的逻辑理论方面和古正理论者有所区别。新正理论的主要代表克伽自在吸收了许多古正理论中所没有的胜论观点,拋弃了一些陈旧的古正理论中的逻辑学说。他的《谛如意珠论》是一部公认的新正理的经典著作。该书包括现量篇﹑比量篇﹑喻量篇和言量篇四个部分,克伽自在在书中着重综合论述了正理论的认识论﹑逻辑和类似语言分析哲学的语法哲学。在内容编排上,他并没有沿用《正理经》的十六句义方法,而是按现﹑比﹑喻﹑言四量安排的。克伽自在也不象古正理论者那样,与佛教因明学者作对,而是把批判的矛头主要指向弥曼差派和吠檀多派。因此,他所代表的新正理论的逻辑,无论在理论体系方面,或者在注释概念﹑术语方面,都比以往的逻辑思想更为严谨。继克伽自在之后,对新正理论的逻辑贡献较大的学者有﹕胜天﹑罗怙主和摩度罗主等。
因明公元
2世纪初,佛教大乘论师倡导解放思想,冲破小乘佛教僵死的戒条桎梏,深入社会,向婆罗门学习世间一切实用的学问。逻辑学就是其中的一门。佛教大乘论师在弄通《正理经》后,创立了自己的逻辑体系,并称之为“因明”。按中国唐代玄奘的解释,因明是“考定邪正,研核真伪”。佛教逻辑思想家使用“因明”一词,似乎要表明他们对印度逻辑的基本立场,即印度逻辑理论的核心在于因三相理论。因明的发展以陈那为界,分为古因明和新因明两个阶段。
古因明它产生并流行于2~5世纪中叶,其主要代表是龙树﹑弥勒和
5世纪的无着﹑世亲等人。他们的因明著作同出《正理经》模式,在范畴论和量论-论式-论过系统上和《正理经》大同小异。然而,古因明在两个方面发展了,或者说超过了《正理经》。具体表现为﹕改五支为三支论式。初时,古因明学者仍然沿用《正理经》所采用的宗﹑因﹑喻﹑合﹑结五支论式。后来,弥勒和无着在《瑜伽师地论》和《显扬圣教论》中把五支式精简为三支论式,即将“合﹑结”并入喻支。这为其后新因明完善三支论式提供了条件。具体提出因三相理论。就现有因明资料说,世亲可能是第一位发现因三相理论的逻辑学家,他在《如实论》中首先提到因三相的具体名称﹕paka-dharma,sapaka-satfva,vipaka-vyvtti。6世纪的真谛把它们分别译作根本法(宗法)﹑同类所摄和异类相离。因三相的发现是印度逻辑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新因明它标志着印度逻辑,特别是佛家逻辑发展到一个高级阶段。这个阶段的鼎盛期始于 5世纪新因明的创建者陈那,终结于
7世纪的法称。在陈那和法称之间还有一批因明学家,留名并为后人所知者仅商羯罗主一人。
陈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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