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非如是错乱境界,名为现量。
比量者,与思择俱。已思应思所有境界。此复五种:一、相比量,二、体比量,三、业比量,四、法比量,五、因果比量。
“相比量”者,谓随所有相状相属。或由现在,或先所见推度境界。如见幢故,比知有车;由见烟故,比知有火;以角犎等,比知有牛;以肤细软、发黑、性燥、容色妍美,比知少年;以面皱发白等相,比知是老。……如是等类,名相比量。
“体比量”者,谓现见彼自体性故,比类彼物不现见体。或现见彼一分自体,比类余分。如以现在此类过去,……或以现在近事比远……又以一分成熟,比余熟分,如是等类,名体比量。
“业比量”者,谓以作用比业所依。如见远物无有动摇,鸟居其上,由是等事,比知是杌;若有动摇等事,比知是人。广迹住处,比知是象;曳身行处,比知是蛇;若闻嘶声,比知是马;若闻哮吼,比知师子;……若见是处,草木滋润,茎叶青翠,比知有水;若见热灰,比知有火;丛林掉动,比知有风。……如是等类以业比度,如前应知。
“法比量”者,谓以相邻相属之法,比余相邻相属之法。如属生故,比有老法;以属老故,比有死法。以属有色有见有对,比有方所及有形质;属有为故,比知生住异灭之法;属无为故,比知无生住异灭法,如是等类,名法比量。
“因果比量”者,谓以因果展转相比,……如见丰饮食,比知饱满;见有饱满,比丰饮食。若见有人食不平等,比当有病;现见有病,比知是人食不平等。见有静虑,比知离欲;见离欲者,此有静虑。……如是等类,当知总是因果比量。
“正教量”者,谓一切智所说言教,或从彼闻,或随彼法。
四 佛家因明学者陈那与法称的量论
弥勒所分析的现量和比量,虽阐因明之学,但他所宗实兼内明的现量和比量;至于正教量,则纯属内明,与严格的因明学无关了。
佛家因明学到了陈那,直探知识本源,又重在立破依据,唯立现比二量。因为所量之境不外自相与共相两种。事物的本身或者它特定的意义,各依附着它的本身而不通到其他方面的,就叫做自相(特殊)。譬如风声,无关其他的声音,就是事物的本身只指风声,不指与其他共通之点,这就叫做特定的意义,都是属于自相。假如事物和它的意义可以贯通其他方面,如缕贯华,那就是共相。譬如声的槪念,通于人声、鸟声、树声、风声、雨声等等。又如“不是永恒”,通于瓶盆以及草木鸟兽,都是属于共相(一般性质)。认识“特殊”的智慧是现量。正因为它对于现在事显现证知的缘故。认识“一般”的智慧是比量。因为它有待推比而决知的缘故。在知识领域,除了特殊之事和一般之理,再也没有可知之境、所以能量的智慧,也不容增加或减少。
从这里可以看出尼耶也派另立比喻量和声量的荒谬性。“比喻量”的内容,人说未见水牛而听说它有似家牛,后来看见一动物有似家牛,而知此物即所谓水牛。但是,必须曾经见过家牛,后来见一动物才知是水牛;这曾经见过的就涉及现量范围,无须另立比喻量。在“集量论”第四章说到,理由或中词的三种特征,以及那已驳斥过要把比较作为单独证明方法的主张,批判比喻量的大意是这样。至于“声量”系指真知之得自可信人之言说。假使是指说者的可信,那么,它是属于比量;假使是指所说事情的可信,那么它又是属于现量;所以也无须另立声量。“集量论”第五章驳斥了口证,批判声量的大意是这样的。
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说: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这样看法,系根据他的老师陈那“因明正理门论”而来。陈那说:
此中现量除分别者,谓若有智于色等境,远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现在合并起来,据它们的含义解释一下:
这里的“此中”,是指现量和比量中的现量,“无分别”与“除分别者”,是同一个意义,都指能取智对所取境,离开所有错误的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就是“谓若有智于色等境”。这里面包含着两个意义:一、能量智正。窥基“因明大疏”这样解释:若有正智,简彼邪智。谓患瞖目见于毛轮、第二月等;虽离名种等所有分别而非现量。故“杂集”云现量者,自正明了无迷乱义。此中正智,即彼无迷乱离旋火轮等。二、所量境真。“大疏”说:“言色等者”,等取香等,义谓境义。离诸膜障”。“离名种等所有分别”,和“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同。“大疏”这样解释:“此所离也。谓有于前色等境上,虽无膜障,若有名种等分别,亦非现量。故须离此名言分别、种类分别、诸门分别”。“现现别转故”与“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是同一意义。“因明正理门论”这样解释:“不共缘等”指“五根各各明照自境,名之为现,识依于此,名为现现。各别取境,名为别转。境各别故,名不共缘。”现量略有四类:一、五识身,二、五俱意,谓五识缘境时,皆有意识与之俱起,由意引五,令趣境故,容是现量。三、诸自证。谓一切心心所之自证分(陈那说一切心心所各各有相见自证三分。自证是体。相见,即一体上所起二用。相分现似外境,见分缘之。俱时自证亦缘见。然见缘相通现、比、非量。自证缘见,则唯是现量)。四,修定者,谓定中意识是现量。文轨“庄严疏”说:“五根照境分明名之为现。五根非一故云现现。依五现根别生五识,故云别转。”后三类所以亦列入现量,“庄严疏”这样解答:“以同缘意识、自证、定心各无分别,亦是正智于色等境离名种等诸分别故。”不过,别转的意义略有不同,前一,以五根五识各别取境不相贯通叫做别转;余三,以各附体缘,不贯多法,叫做别转。
以上是陈那因明学上现量的内容。
佛灭度后千一百年,法称的因明学尽量摆脱辩论术的羁绊,使逻辑与知识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把逻辑部分抉择的更精纯,逻辑的基础——知识论树立的更巩固。就是对现量问题,他也有进一步的发挥。“逻辑一滴”Nyayabind(A Drop of Logic)第一章这样说:
谈到人类运用完全或有效的知识而达到一切对象有两种:一、知觉(现量),二、推理(比量)。知觉这种知识,它是通过感觉等等,它据说超越了预想并避免错误。预想是指似是而非的幻象的经验。这种幻象看过去好象已能够应对和接触到的那样真实。譬如一棵树的影子会现出树的本身;或者一条绳子会现出蛇形。错乱是由黑暗、迅速的动作、乘船旅行、摇动等等这些原因所引起的。例如对乘船旅行的人说:两岸的树看来好象是动的。知觉有四种:一、五官的知觉(五根现量),二、心的知觉(意识现量),三、自我意识(自证现量),四、沉思圣者知识(瑜伽现量)。知觉对象,一如它的本身;而推理对象,一如它的同类。例如一条牛,我看过去是特别一条牛,它具有某些和其他的牛不同的特性,而我推论一条牛是一般的牛,则具有一些其他的牛所共有的特性。这就是说:知觉是个别的知识,而推理是一般的知识。随着一个对象的远近,知觉因之而不同,这就是说,知觉一个对象的特殊性格,这种性格证明对象是绝对真实的。因为它指出对象具有某种实际功效,而这种性格也指出知觉是真实知识的源泉,因为它真实的和所接触的事物相适应的。
由此看来,尼耶也派和佛家旧说都看重感官和它们的对象接触的关系上来解释现量。陈那用“现量,除分别”(见因明正理门论)来说明现量的特质,踰越这界限便不是真正现量而成为比量了。因为名言(槪念)是将同类现象或对象分别其属性之共通的和不共通的,集其共通的而取之以成一个槪念。例如桃李杏梅等花的属性,互有异同,择其同而舍其异,总名之曰花,花之一名,就是一槪念的代表。槪念必经比量,乃获构成,那是可以肯定的。陈那用“除分别”这一条件来规定现量的性质,可以说是他的创见。以后其他学派都提到这一点。离那些是分别呢
就是上面所说的“名种等”。名,是单独槪念。例此牛叫做吉祥。这吉祥就是单独槪念。单独槪念所指的是某一特定的对象,个别的对象。种,是种类槪念。如说“这个牛是家牛”或者说“这个牛是野牛”等就是种类分别。等是等其属性(德)和动作(业)。如说“白牛”,是指它的属性;说“耕牛”或“奔牛”,是指它的动作。陈那说:“于诸种声(名),说为家牛;于诸功德声,说为白物(如经言“大白牛”等);于诸作业声,说为能饮;于诸实事声,说为有角。此等(白物、能饮、有角,)随一(与牛)相属,皆成差别(种类分别)。余复有以一空无异门差别一切义者,(一空无异门,兼指一空门与无异门。一空门唐译为“诸门”。基师说:种类同故,名为无异,种类别故说为诸门),若离此(名言、槪念)等分别,乃为现量。到了法称,提出构成真现量的另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不错误。怎样是错误呢
据根法称的意见,要从内在原因、外在原因所发生的错觉来加以区别。有的错误是由于外在的原因,象黑暗见物不明;或由迅速的动作,如旋转火焰以为是火轮;都是明显的例子。有的错误乃由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而起的。象乘船旅行的人,两岸的树看过去好象是动的。其次,法称也注意到客覌对象问题,他认为随着一个对象的远近,知觉(现量)因之而不同,这说明了现量是受着对象本身位置的限制,也就是说有空间的局限性。假如不论空间的远近而所得的知识都是正确的话,那已经是涉及推理(比量)而不是知觉(现量)之所有事了。“佛地论”卷六说:“诸法实义,各附己体为自相(特殊),假立分别,通在诸法为共相(一般)”。这是从对象现象本身与分别来区别自相和共相。法称主张“自相因为远近的关系,明昧的程度就不一样”,就更加确切了。
人类的正确知识,除了现…
《试论因明学中关于现量与比量问题(虞愚)》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