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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论疏抄▪P10

  ..续本文上一页法论云。问于一一根(59)门种种之境界。但现在前。于此多境。为有多识。次第而起。为俱(60)起耶。

  答。唯有一识。种种行相俱时而起。此文既违别转之义。(61)如何会释。答。虽同时取行相各别。不总相缘故无有过。

  (62)又。瑜伽论菩萨地云。随事取随如取。不作此念。此事此如何者。谓(63)随事取者缘依他性误得。随如取者。缘圆成实性真得。其现(64)量观内证。离言故不分别此事此如也。

  又。对法论云。不待(65)名言此余根境。是实有义。谓待名言此余根境。是假有义。

  (66)又。法花经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67)说。

  又。大小因明论皆云。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知于色(68)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准上经论。(69)实法不为名言所诠。复言现量缘离言境。故知自相是离言(70)境。名言所及既是假有。复言比量缘假共相。故知共(71)相是言诠境。此即是第一释立二量意。

  (72)第二释二量名者。初释现量。后释比量。言现量者。理门论及(73)入正理论皆云。现现别转。故名现量。诸大德等略有三释。

  一云。同时(74)心王及心所法。各自现影不同故。言现现别转。此释恐不当。其理(75)先释现量名心不得该于比量。其比量上亦有同时心王心所各(76)自现影别转之义。故知此解不当也。

  一云。五识依现在根量度(77)五尘等。故言现现别转。此即依现之量。名为现量。即依仕释也。(78)此亦不当理。此释亦该于比量。具如意识起比量时。亦依现在末(79)那为根。应名现量。若依小乘可作是释。以彼唯依过去意根。若尔(80)大乘意识亦通依过去意根。何故唯约末那而生此难。若尔(81)五识亦依过去意根。应不名为依现之量。若言五识虽依过去(82)而就不共五根为名。故依现者亦应意识毕竟不得名为现(83)量。(宗。)以依意根故。(因。)诸依意根者皆非现量。犹如比量。(同喻。)是(84)故不得以依现故名为现量。故此解不当也。

  一云。现在五识量现(85)五尘。故言现现别转名为现量。此即现是量。名为现量。即(86)持业释也。此释亦不当理。该比量故。意识比知烟下火时。岂非现(87)在。此亦应名现即是量。故此解亦不当理也。

  今解云。色等诸(88)法一𠚤自相不为共相之所覆。故各𠚤显现故名现现。五识等识于(89)显现境各别转。故言现现别转。此即量现之量。故名现量。此(90)即依仕释也。

  又释。现量之心取二境分明显现胜过比量。故称(91)现现别转也。此现即是量。故名现量。此即持业释也。此别转言(92)且据散说。若约定论。总缘亦得此如后说。

  言比量者。不能亲(93)证。数度而知。此即是量。故称比量。此即持业释也。此即第二(94)释二量名。

  第三出二量体者。于中有三。一约定散出体。二约(95)八识明性。三约四分及能量量果等分别。

  初约定散出体者。一切(96)定心皆是现量。以取境明白故。理门论云。诸修定者。离教分别。(97)皆是现量。故知定心皆是现量。

  问。定心缘无常苦等共(98)相之境。为是现量。为是比量。

  答。依西方诸师。有两释不同。一(99)上古诸师释云。无胜方便缘苦无常等果是正证。故非证量。复(100)正体智证得苦等真如。真如非一非多。但缘一真如。故是自相境。亦(101)是现量。准此释顺决择分定心及后得智缘假共相。亦非现量(102)也。二戒贤师释云。若约散心分自共相是二量境。若约定心(103)缘自缘共。皆现量收。

  今评二释。后解为正。若依前释。即违(104)教理。瑜伽论说定心是知摄。又云。见知是现量。觉(105)是比量。闻是教量。若说定心通现比量。应说定心通觉知摄。及现比(106)收。此即违教也。又。诸佛种智。为唯现量。为通比耶。若唯现量。(107)应不缘瓶衣军林舍宅等。何名种智。若许缘者。即是缘假(108)共相。何名现量。若通比量者。诸佛种智回明觉照。定可比(109)度方乃决知故。佛之心不通比量。一切诸佛无不定心。佛心缘假。既(110)唯现量。故知余定不通比量。此即违理也。由此故知。后释为正(111)耳。

  问。若依后释。定心缘假共相。亦名现量者。何故此论释似现(112)量中云。由彼于义不似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

  答。散心闇弱(113)取境俘识缘假共相。必由比知妄。谓现证故非真量。定心(114)明白深取所缘。纵取共相。必由现证。论约散说。亦不相违。

  (115)问。论文既云。(→)诸修定者。离教分别。皆是现量(←)者。佛心既是定心(116)说法必缘其教。定心不离其教。应非现量所收。

  答。佛心缘教(117)唯回回回。非是籍言。方缘定境。故知望定境。终是离教(118)也。若约散心分别现量等。即通现量比量及非量也。此即是(119)约定散分别现比二量。

  第二约八识辨体者。眼等五识及阿(120)赖耶识。若定若散。若因若果。若漏若无漏。皆现量摄。以离名(121)言种类分别。证自相境故。

  问。五识烦恼与无明俱既违境起。(122)何名现量。

  答。烦恼自缘顺远境起回。不违色等。谓非色等违(123)顺远边自是无明称色等边。回是现量。末那散位见分(124)唯是非量。自证证自证分一向现量。以内缘离分别故。若(125)在定位。一向现量。平等性智唯内证故。

  第六意识。若在定位。(126)一向现量。若在散位。与率尔五识同时任运缘境。是现量(127)摄。以离名言种类分别缘自相境故。若起闻思两慧称境比(128)知。意识见分是比量摄。以比度心缘共相故。若自证分证(129)自证分。是现量摄。以内缘故。若起人法二执之心。见分唯是(130)非量所摄。自证证自证分现量所收。以内缘故。此中八识既如此判(131)同时心所一唯识论。

  第三约四分及能量所量量果分别者。(132)于中有二。初约诸大小乘废立四分。后正约四分分别。

  (133)就初废立四分中。总有六义不同。初义如二十部小乘之中正量部中。(134)唯立见分。不立相分。何以得知。旦如余十九部。缘境之时。皆言于(135)心起境行相。缘行相心即名行解。行相即当大乘相分。行解即当(136)大乘见分。若如正量部。缘心外境。应缘其境不起行相。故知有(137)见而无相分。大乘破云。眼识必定不能缘色(宗。)以不作色行相(138)故。(因。)诸不作色行相者。皆不能缘色。犹如耳识(同喻。)既有此过。(139)故知缘境心有行相。

  第二唯相分不立见分。如大乘中清辩(140)菩萨说。缘境时但似境起。即是能缘非离似境。更有见分。名为能(141)缘。唯识论中破此义云。

  若心心所。无能缘相。应不能缘。如虚空(142)等。或虚空等应亦能缘。

  准斯论文。此义非正也。

  第三相见(143)俱不立。如安慧菩萨唯立识自体。是依他起。相见二分。是遍计(144)所执。以正智证。如不作能缘所缘解。故为此安慧菩萨言。八识相见(145)皆是遍计所执所摄。自证分是依他起所收。护法菩萨等破云。若(146)尔诸佛后得智心亦有身土等相分。能缘身土等见分。亦应诸(147)佛未遣遍计执心。诸佛既遣执心。由有相见分等。故知相见非(148)遍计所执也。

  第四相见俱立。如无著菩萨及难陀菩萨等。并立(149)有相见二分。故摄大乘论本云。

  复次云何安立。如是诸识成唯(150)识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识无有义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151)故。三由种种行相而生起故。

  准此文故知无著菩萨立相见二(152)分。

  又经云。

  一切唯有觉 所觉义皆无 能觉所觉分 各自然而转。

  (153)此文既云。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故知有其相见二分。

  (154)第五陈那菩萨立有三分。彼云。相分为所缘。见为能缘。其见分(155)既不能自缘。应无有量果。又见分若无能缘。量果应不回(156)回回所处事故。应别立自证分。谓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157)量。自证分为量果。故陈那菩萨所造集量论云。

  (158)似境相所量 能取相自证 即能量及果 此三体无别。

  解云。似境相所量是(159)相分。能取相是见分。自证是自证分。即能量明见分为能(160)量。量果明自证分为量果。此三体无别明不离识也。

  第六(161)立有四分了。则是亲光菩萨及护法菩萨等义。彼立云。如以见分(162)无能缘立有自证分义。亦以自证分无能缘故须立证自证(163)分。故彼引经文云。

  众生心二性 内外一切分 所取能取缠 见种种(164)差别。

  解云。众生心二性者。心有能缘所缘。或外分或内分二性故也。(165)内外一切分者。相分见分为外分。相分体外故称外。见分缘外(166)故称外。自证证自是内分。若体若缘俱是内故。内分外分俱非(167)一故。称一切分也。所取能取缠者。为所取能取缠缚心故也。见种种(168)差别者。于能缘中见分取境。或现或比或量非量种非一故。称(169)见种种差别也。据此经文立四分义。

  问。若以自证分无能缘故。(170)立证自证分者。亦应证自证无能缘故。须立第五分。如是(171)便有无穷之过。

  答。证自证分缘自证分时。自证分有其(172)两用一缘见分用。二有却缘证自证分用故。不须立第五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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