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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者。
述曰。(291)上来释真量讫。此下解似量。文中有二。初释似现。后解似比。此即解(292)似现也。文中有二。初总解。后别释。此即总解也。以名言等分别缘(293)故名有分别。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于义异转也。
论曰。谓诸(294)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者。
述曰。此下别解。文中有二。初解上(295)有分别智。后解上于义异转。此即初也。谓诸凡夫外道所有邪(296)知以瓶衣名言种类假立分别了瓶衣等分别而生瓶衣。是(297)假四尘合成分别之心。妄谓眼见分故。名似现量也。
论曰。由彼(298)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者。
述曰。此解上于义异(299)转也。谓由彼分别之心于境界义。不以实自相为境界。乃用瓶(300)衣等假共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也。此约散心说。以佛之心亦缘(301)假故。
论曰。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者。
述曰。(302)此下解似比量。文中有二。初总出体。后别解释。此即总出体也。谓(303)若似因智为先者。显似比之因智也。所起诸似义智者。明似比之(304)果智也。若因智若果智。总名似比量也。
论曰。似因多种如先(305)以说者。
述曰。此下别解也。文中有二。初解似因。后正解似比。此即初(306)也。谓似因十四种。如前似立中已说也。
论曰。用彼为因。于似所比诸有(307)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者。
述曰。此即正解似比也。言用彼为(308)因者。谓似因智。用彼似因言义为解显常等之因。此即解似比之(309)因智也。言于似所比者。谓果智所观常等也。诸有智生。谓似比(310)果智生也。不能生解者。释似果智相。谓非常法妄作常。解由(311)非真故。名似比量也。
若准前文。重有三释翻前可知。
论曰。复(312)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者。
述曰。上来已解真似二量。(313)即释颂中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讫。从此以下解前颂中真(314)能破及似能破。文中有二。初解真破。后释似破。解真破中有二。(315)初总释能破名体。二谓初下指事广释。此即初也。谓若能正显(316)示他似能立中所有过失。即说此是真能破也。
又。能破有四。一(317)真能破。谓斥失当过。自量无瑕故。言真能破。二真似破。(318)谓当过而斥。所以称真。自不免愆故。名为似。此即相违决定过(319)也。三似能破。谓无过妄斥。自虽无咎而有极义之愆。所以称(320)似。即如所作相似等是也。四似𠚤能破。谓无过妄斥。已称其似自量(321)有瑕是以言着似名。此即同法相似等是也。
今为简后三故称。(322)若正显示等也。或可为简后二。以相违决定。望显他过边(323)亦得称真也。
论曰。谓初能立缺减过性者。
述曰。此下指事(324)广释。文中有二。初明所破之过。后正解能破之言。就所破中(325)有二。初明缺减失。后显三十三过。此即明缺减过也。
何者西方有(326)两释不同。一世亲已前诸师释云。宗因喻中随有所阙名为(327)缺减。总有六句。阙一有三句。如有宗因无喻是一。有宗喻无(328)因是一。有因喻无宗是一。阙二有三句。如有宗无因喻是一。(329)有因无宗喻是一。有喻无宗因是一。故有六句也。
若阙宗(330)因喻三。名为一者。应有七句。为三无总非能立。何得名阙(331)故。不取阙三也。
二陈那菩萨云。宗非能立。唯于因三相中随有所(332)阙名缺减也。此亦有六句。于三相中阙一有三句。阙二有三句。(333)等可准前作。亦有大德云。陈那约因同异喻三中随有所阙名(334)缺减者。此恐不然。真性有为空等比量定无异喻。岂名阙一(335)过。故约三相不得有阙一也。
问。若尔此比量既无异品。应阙异(336)品无相何得作此释耶。
答。无异品故。必无异喻。因因不回行(337)故有第三相也。
论曰。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338)及喻过性者。
述曰。此显三十三过。谓宗九过。不成过。不定六过。(339)相违四过及喻十过也。
论曰。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者。
(340)述曰。此即正显能破之言也。谓能显示如前过失善能开晓耶。立(341)之问以言显示故称显示。此言名能破也。
论曰。若不, 实显能立(342)过言名似能破者。
述曰。此下解似能破。文中有二。初总解名义。(343)二指事别解。此即初也。谓若不能实显示他能立过失。如此之言(344)名似能破。此即是四能破中似能破及似似能破也。
论曰。谓于圆满(345)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346)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347)过喻言者。
述曰。此下指事别解。文中有三。初指事别解。二(348)如是下修已总结。三以不能显下重释似能破所以。此即初也。谓于(349)宗等圆满。或三相具足之中妄说阙一阙二等缺减之言。于(350)宗无九过之处妄说有过宗言于无四不成。成就因中妄说(351)不成因言。于无六不定决定因中妄说不定因言。于无四相(352)违因中妄说相违因言。于无十过喻中妄说有过喻言也。
(353)论曰。如是言说似能破者。
述曰。此即修已总结也。谓如是妄显之(354)言名似能破也。
论曰。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者。
(355)述曰。此即重释似破所以也。谓所以名为似能破者。以不能显示他(356)宗之中过失故名似破也。何以不能显他过失彼无过故所以不(357)显。彼令彼宗中有过而于因等妄言有过者亦名彼无过故也。
(358)此论余义并皆是具足。唯有似破文中总略。若依余论。更有十四(359)过类等义。释其似破。此论既无。亦须略分别之。十四过类者。依(360)正理门论。陈那菩萨多分依彼大梵天王化身足目仙人之所说也。(361)此即是释似能破义。论其过类乃有无量。撮其纲例不过十(362)四。何故说此名似能破。理门论云。
由彼多分于善比量为迷惑(363)他而施设故。
言善比量者。略举二[檠-苟]。约此二[檠-苟]作法而已。准(364)此于余类例可知。随其所应名宗回异。言二量者。且如内道(365)对声论师立。
声是无常(宗)。所作性故(因)。诸所作者皆是(366)无常。譬如瓶等(同喻)。若是其常必非所作。如虚空等(异喻)。
(367)又。对唯立诠弁声常者云。内回回声必是无常(宗)。勤(368)勇无间所发(因)。诸勤勇者皆是无常。譬如瓶等(同喻)。若是(369)其常必非勤发。譬如虚空等(异喻)。
是名二量。由此二量。宗因(370)喻等皆是缺减。
又。宗无九过。因无十四过。喻无十过。既无过(371)失名善能立耶。敌论者离三十三过失之外。妄作相似过类。诽(372)谤正义故名似破。此诸过类若委细解释。稍涉烦言。(373)举其梗纲。录其文意。且于一一过中。先标过类之名。次举相(374)似之类。后述正解。显难非真。言十四者。
(375)一同法相似过类。
(376)瓶有所作故无常。显声所作亦无常。亦可空有无碍故是(377)常。显声无碍亦是常。
(378)正解云。我以所作证无常。无有所作非无常。汝以无碍证声(379)常。乐等无碍应是常。
(380)二异法相似过类。
(381)虚空是常。无所作。声有所作即无常。亦可瓶是无常(382)有质碍。声既无碍应是常。
(383)正解云。一切常法皆非作。可显所作证无常。无常不必皆质(384)碍。不显无碍证声常。
(385)三分别相似过类。
(386)声若烧等同于瓶。可使无常亦同瓶。瓶之烧等不同声。云(387)何无常以例声。
(388)正解云。声瓶烧等异不许齐无常。亦可声性与声殊。(389)不详齐常住。
(390)四无异相似过类(于中有三 初是古师 次是陈那 后是古师)。
(391)初云。声瓶齐所作无常。亦例同。亦可。所作贯声瓶烧等(392)应无异。(从初过类至此过类皆是似不共不定及相违决定过。)
(393)二云。所作与无常一种非毕竟两法齐生灭。宗因应不殊。(394)(此似不成过也。)
三云。瓶上无常顺所立。即以所作证无常。亦可瓶(395)之烧见违所成所作令声有烧见。(此似相违过也。)
(396)正解初难云。所作无常为喻体。法喻再处必齐同。不(397)以瓶等为同喻。云何烧等令无异。
(398)解第二难云。两法杂取成宗因可言二立无差异宗(399)灭因生成二立。何得说言全不殊。
(400)解第三难云。成立无常具三相。所作可得显无常。成(401)立烧见不决定。所作何能证烧见。
(402)五可得相似过类。(于中有二。)
(403)初云。电等非勤发余因可得证其灭。声虽是勤发。(404)何得用此显无常。(此似不定过也。)
(405)二云。一切无常皆所作。遍所立故成能立。电等无常非(406)勤发不遍所立不成因。(此似不成因过也。)
(407)正解初难云。本以勤发证无常。不得勤发非无常。不(408)言无常必勤发。何妨电灭有余因。
(409)解后难云。若立一切灭坏义。不遍所立不成因。唯(410)立声上有无常。何妨电等非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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