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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的历史发展及其贡献(姚南强)▪P3

  ..续本文上一页量论,这后面的近几百年则为新量论阶段,也是“藏传”的特色之所在。

  与汉传因明相比,藏传因明又有如下特点:

  1.师承不同,重点不同,作用不同

  汉传因明主要师承了陈那的因明理论,而且特别是以大、小二论(《正理门论》与《人正理论》)为主,以逻辑的立、破为重点,量论的内容则处于次要地位。而藏传量论虽然也崇奉《集量论》为“量经”,但实际上更多地是以法称及其后学的注疏为主,是知识论、逻辑学、论辩学、语言学四位一体,但更注重于知识论(认识论)。由此而形成了因明在佛学体系中的不同的作用和地位。在汉传佛教中,因明只是论辩的工具(手段)属于“小道”,而在藏传佛教中因明与内明合一,可以通过现、比二量证成四谛之理,最终达到解脱的目的,量论具备了修道次第的意义。这也是汉地因明中断了数百年,而藏传量论却绵延至今的原因之一。

  2.在教理上以中观应成派为主导

  汉传因明主要是以瑜伽行派的唯识学说为其教理背景。而藏传佛教是以中观派为主导的,藏地有“六庄严”之尊称,居首位的是龙树和提婆,然后才是无著、世亲、陈那、法称。大乘中观宗在印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初期为龙树、提婆,提出了一切空假而又不著空的中道观,中期是清辩的中观自续派和佛护的中观应成派。自续派不许诸自相胜义有而许为名言中有,而应成派在名言中也不许有相续之自性,故在论辩中只强调破斥对方之妄执,而不立自续之因喻。后期,中观自续派有三大论师,即智藏、寂护、莲花戒,应成派则由月称和阿底峡所承续。从藏传佛教看,初期是接受了寂护、莲花戒的中观自续说,而自宗喀巴后,格鲁派则持阿底峡的中观应成说:“西藏初期佛法,可谓顺瑜伽行之中观见,至阿底峡尊者时,遂一变为应成派之中观见。”“我国西藏所传习的佛护、月称两大论师的中观宗”(注:《法尊法师佛学论文集》,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1990年印行,第136页。)。但藏传因明又是陈那与法称因明的承续,故亦吸取了唯识与经部的一些教义,如在讲认识对象时,也承认经部的“极微”说,承认“现量”(感觉经验)的重要性,在心、物关系上则强调由“识”而成事,而从根本上则是持中观之空假说:“佛说:若观察外,则认许极微;若观察名言之实,则认许唯识;若取胜义实境,则离戏论而取。”总之,藏传因明是以中观应成派学说为主导,吸取了唯识、经部之精华,构成了一个极为精致的唯心主义的知识论体系。

  3.对应成论式的重视

  “应成论式”这种形式在佛典中早就出现过,在龙树的《中论颂》中已经用过不少。龙树的后学,特别是佛护——月称一系总是用这种只破不立的形式来驳斥他宗,这是与他们的佛学理论一致的,故这一派被称之为中观应成派。在陈那的《正理门论》、《集量论》中也多次使用了“反破方便”和“顺成方便”的变通论式,但尚未把“应成论式”正式作为一种能破的论式。法称在《释量论》的“为他比量品”中又明文否定应成论式是能破的一种正式论式(注:见《中国逻辑史·唐明卷》,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59页。)。而在藏传量论中,特别是新量论的著作中逐步把应成论式列为能破的正式论式,甚至专重于阐述应成论式,这是对逻辑论式的丰富和发展。

  4.独特的研习方法和学制

  与汉传佛教不同,在藏传佛教中,因明不是“小道”,而是一门必修课程。在格鲁派寺院中,一名学僧入寺,需循序修习以下五部论著:《释量论》、《现观庄严论》、《中观论》、《戒律》、《俱舍论》,前后长达25年。其中,作为量论的基础课,又需先学二年“摄类辩论”,然后才能读法称的原著。每个寺都设有多个扎仓(佛学院),扎仓内分设若干年级,有相应的晋升制度,按学习成绩,可以取得格西(博士)学位,可以升任寺院的洛本、堪布(院长)等职,甚至可以成为活佛的经师。学习的方式是班级制,逐年考试升级,学员可以自由拜师。各寺又依据经典,自编教本。在学习中,一般是先由导师领诵课文,再由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一年四季中各有一次大辩论,为时一个月。辩场就设在扎仓的露天林场,用碎石铺地,学僧分班席地而坐,由一班长维持秩序,学员轮流坐到中央,充当答辩者。其他学僧争先恐后地起立提问,答辩者则端身正坐,头戴黄色鸡冠形僧帽,一一予以答复。在答辩中亦可以击掌顿足,如有答非所问或文不对题,则提问者可用念珠在答辩者头上绕三圈,念“称尔松”(转三圈),或“擦”(羞)。扎仓堪布还定期视察辩论场,逐班检查学习情况。在大辩论期间,则由堪布亲临指导,并且组织班际对辩。平常的日子中,每晚学僧都须出舍,按年资排坐在院坝内背诵经文,由执事巡察。每年有二次堪布面试,分别在冬、夏两季,规定每人背诵贝叶经50页,超过者受奖,不足者受罚。每年冬季大辩论时,三大寺各扎仓各选派学员集中到绕朵寺进行一个半月的大辩论,盛况空前,热闹非凡。

  学制中又规定七年之后可以参加格西学位的考试,分为拉让巴、措让巴、多让巴、岭赛四等,其中一、二等格西要求能立宗答辩,一等格西要在大昭寺传昭大会上通过,第二等格西要求在小昭寺传昭大会上通过。考取格西可以授予官职,亦可任扎仓的堪布(院长)。现在的十四世达赖也曾考过格西学位,“文革”以后1986年和1988年都召开过传昭大会。

  藏传因明不但开创了因明逻辑发展的新局面,而且在中国逻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择要介绍如下:

  1.对概念逻辑外延的划分

  萨班《量理藏论》云:“识现为异与一之门,立诸事之一与异之名。”“一”就是概念间的外延重合,是同义词,“异”又可分为三种情况:“彼等异法若饶益则系属,若妨害则相违;若非二者,则安立为异。”(注:见《中国逻辑史·唐明卷》,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81页。)系属也就是概念外延间的包含关系,相违是指并列关系,其中又分为反对关系和矛盾关系,而“为异”也就是陈那《正理门论》中讲的“别异”关系,就是概念外延上的交叉关系。至此,萨班已完整地表述了概念间的五种基本的外延关系,这在中国逻辑史上也是最早最明确的一次分类。

  2.“十六遍”的直接推理

  关于因法与宗法间的外延关系,因明中一般把满足第二相称之为“后遍”,满足第三相称之为“遣遍”。但在藏传因明中又新增了“下遍”与“违遍”:“凡无彼因,皆遍无彼后陈,名为违遍;凡是后陈,皆遍是因,名为下遍。”(杨化群《藏传因明学》第318页)而如果在这四遍的联项或谓项中再进行一次否定,则构成了颠倒四遍,共合为八遍,其逻辑式如下:

  后遍MAP    颠倒后遍MEP

  下遍PAM    颠倒下遍PEM遣遍

  附图{图}EM     颠倒遗遍

  附图{图}E

  附图{图}违遍MEP    颠倒违遍ME

  附图{图}这其中

  附图{图}EM=ME

  附图{图}=MAP,PEM=MEP,而PAM和PEM是性质判断逻辑方阵中的上反对关系。四遍如果按照二二排列组合又可成为十六遍乃至三十二遍等,这其中,凡是后遍重叠的,判断的值不变;后遍之后重叠下遍的,其单数之重叠即等值于下遍,双数之重叠等值于后遍。违遍、下遍、遣遍等交叉重叠亦都有其规律性……实际上这种“遍”的翻转是体现了性质判断的对当关系和换质换位的直接推理关系,这在逻辑史上都是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的。

  3.关于应成论式

  在陈那因明中,作为省略式,可以只有宗支、因支和同喻依。而在法称那里,甚至可以进一步省略宗支和喻支,这就使藏传因明在其进一步的发展中,形成了“因的系列”的应成论式。所谓应成论式是指因明中专用于反驳的论式。只是在藏传量论中才成为主体论式。应成论式也分为真、似,破它和断诤等。破他论式如:

  敌立:凡是颜色都是红。

  我破一:则以白法螺之颜色作为有法,应是红,是颜色故,因为你已认许红与颜色周遍。

  我破二: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个因不成立,那么仍以白法螺之颜色作为有法,应是颜色,是白色故。

  我破三:如果你认为这个因仍不成立,那么还可以立白法螺之颜色应是白,盖与白法螺之颜色是一故。

  我破四:如果你认可这相反的论题,那么白法螺之颜色作为有法,应非红,是白故。

  我破五:那么这与你最初所立的论题,凡是颜色都是红,就成了相违。

  从“破一”到“破三”是一个系列论证,内涵着一个连锁三段论,到“破四”引出我方的宗,“破五”则是用归谬法否定了敌宗。另外,从单一论式而言,尚有五种不同类型的应成论式,其中有宗有法或宗法分别为联言判断或因支为联言判断的复合三段论式。在藏传因明中还有二支式、四支式等,这些都有待于去作进一步的研究。

  4.其他“摄类”范围中的逻辑思想

  关于性相、所表、事相。性相是指概念的内涵,所表是指表达概念的词项,事相则是指概念外延划分中的例举方法。揭示概念的内涵就需要下定义,在宗喀巴的《因明七论入门》中讲了下定义中的三种过失:(1)“性相不遍之过,比如,以具颈背肉峰等花斑,为犏牛之性相。”这是定义过窄的过失。(2)“性相逾遍过,比如,立具头颅,为犏牛之性相。”这是属于定义过宽的过失。(3)“不存在于相依之过,比如,比具颈背肉峰等为理由,将马说为犏牛。”这是指定义项与被定义项不相称的过失。(以上引文均引自杨化群《藏传因明学》第65页)

  关于是与非,肯定与否定。“否定非是与是二词同义语”,“否定非是重叠则与否定唯非是为同义语”,“否定是之双数重叠语与否定非是为同义语”,“否定是之单数重叠与否定唯是为同义语”。(均引自杨化群《藏传因明学》第108页)这里的“是”与“非”分别是指正概念和负概念,而“否定”是指判断的换质。正负得负,负负得正,这就是德摩根的双重否定律,藏传因明在十一世纪就由恰巴曲森提出来了,比西方整整早了五百年。

  关于总与别。在恰巴曲森的提出的“摄类”十八对范畴中就有总别关系。《量理藏论》的第三品就是“观总与别品”,把总和别对应于共相与自相,并看作是两种不同的遮诠方法,如声论立声常,并以“所闻性”这种同类法为因来遮遣,这就是“别”,而佛家立“声无常”,并以“所作法”等异类法进行遮遗,这就是“总”。在宗喀巴《因明七论入门》和普觉《因明学启蒙》等著作中又专有“总类”、“总聚”、“总义”、“总声”等区别。所谓总类即是“观待金瓶之瓶”,“瓶”是总,“金瓶”是别,这里仍然是逻辑上的属种关系。

  综上所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因明确实不愧为世界三大逻辑起源之一,是佛门智慧的结晶,亦是我们东方传统文化的瑰宝,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和启迪作用。

  收稿日期:2000年6月19日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山加献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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