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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知识论与佛教知识论的若干比较(庄朝晖)▪P2

  ..续本文上一页理,发展出另一种非欧几何公理体系。

  更一般化来看,我们每个人脑袋中的知识体系,也是先有一些信念(即“公理”)。比如基督教徒信仰上帝,以《圣经》为公理,有些人信仰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就是他们的公理。在这些信念集下,我们根据合理的推理规则,来得出自己的一些知识(即“定理”)。在未经反省前,我们可能会觉得我们的知识是天然正确的。然而,经过对推理过程的反思后,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知识是依赖于信念而成真的。所以,在不同的信念集下,也就有不同的知识体系。知识体系的冲突,根源自信念集的冲突。

  那么,如何尽量减少错误的信念呢?这就要求一个“自明性”。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作为思考的前提,胡塞尔更进一步,提出了现象学理论,对我们的信念进行反思,把未经反思的信念先丢到一边,只留下具有“自明性”的信念。举例来说,我们看到一朵红花,唯物主义者可能会有这样的信念“这朵红花是独立于我的”,然而这个信念是不具有“自明性”的,所以只好先丢到一边,我们能够“自明”的是红花在我们头脑中形成的当下感觉。通过“自明性”的过滤,我们就可以尽量排除一些未经反思的信念。

  在我们头脑中,也有一些未经反思的信念是有用的。比如我看完红花后,继续向前走,这时候虽然我没有看到红花,我也会相信“这红花还在原来的地方”。然而,这个信念也不具有“自明性”。我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信念,是因为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一般来说,你再回头,这红花还在原来的地方。虽然这信念在生活中经常被证明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问:“这信念是不是必然为真呢?”答案当然是不确定了。这一类信念没有“自明性”,但在生活世界中却往往是正确的,如“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也是这类信念。在科学中,有很多这类从经验事实中归纳得来的信念。

  3、用因明论来表达两种判断:分析的和综合的

  西方分析哲学把判断语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分析判断语句,如在公理算术体系下,2+3=5这是分析真语句。或如在命题逻辑体系下,“A并且B可以推导出A”。这一类语句是永远为真的,然而这一类语句往往只是形式上的,并没有贡献更多的知识。另一类是综合判断语句,如“所有的人都是有死的”。这一类语句往往是根据归纳得来的语句,这一类语句不是永真的,最多只能说在当前是一个合适的假设。这一类语句一般涉及内容,能够贡献更多的知识。

  在西方逻辑学中,演绎推理侧重于分析判断的研究,而归纳推理侧重于综合判断的研究。那么,在因明论中,是否也可以表达这两种判断方式呢?

  在因明论中,也有相应的两种判断方式。首先来看“综合判断”,比如我们立“苏格拉底是有死的”这个宗。

  宗:苏格拉底是有死的。

  因:苏格拉底是人。

  同喻:以前观察到张三这个人是有死的。

  异喻:凡不死的都不是人。

  这个宗在当前是成立的,因为它是合格的因明论式。然而,这个宗在未来却可能是不成立的。当我们发现一个不死人的时候,这个因明论式就不成立了。所以,因明论可以表达综合判断。事实上,因明论往往是用来表达综合判断的。

  同样,因明论也可以表达分析判断。比如从“小庄是人”和“人是生物”,我们可以推导出“小庄是生物”。这是一个分析判断,“小庄是生物”是一个永真的判断。在因明论中,我们可以立这样的论式。

  宗:小庄是生物。

  因:小庄是人。

  同喻:张三这个人是生物。

  异喻:不是生物的都不是人,比如这块石头。

  这个论式不只在当前是有效的,而且是永远有效的。因为在生活世界里,人被定义为生物之一种,也就是说人必然是生物。因此,所有不是生物的都不是人,这不只在当前有效,在未来也都一直有效。

  由此观之,在因明论中,可以表达分析判断。现代西方演绎推理的成果,都可以在因明论的框架中使用。

  综合两者来看,因明论提供了一个结合了演绎与归纳的推理框架。我们既可以在因明论中表达分析判断,也可以在因明论中表达综合判断。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类似于法称提出的“自性因”和“果性因”推理方式。

  4、佛教知识论――内容与形式的结合

  在佛教知识论中,往往以唯识学的理论作为前提,以因明论式来进行推理得出新的知识或者进行辩论。唯识学侧重于自明性,构成佛教知识论体系中的内容。因明论侧重于推理的有效性,构成佛教知识体系中的推理形式。

  西方当前也有两大哲学流派,一是现象学,一是分析哲学。在某种程度上,现象学与唯识学具有可比性,分析哲学与因明论具有可比性。我认为,西方的分析哲学也应该更多地吸收现象学的一些观点,比如自明性,而不能持有如朴素实在论这样的信仰。应该象胡塞尔一样,把信仰性的东西先括号起来。从分析哲学当代的发展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也可看出这一脉络。

  5、个体人与补特伽罗人

  在上述例子中,主语“苏格拉底”与“小庄”是什么意思呢?在我们日常的理解中,“苏格拉底”和“小庄”都是一个人。在语言哲学里面,这两个词是专名,分别用来指称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和当下正在写文章的小庄。

  他们之间存在一些不同,一位是古代人,已经去世。一位是当代人,还未去世;一位是希腊人,一位是中国人;对于我来说,一位是他者,一位是我者……但他们之间也存在一些相同之处,他们都具有共同的“人”的属性,这正是他们都能被称之为“人”的原因所在。

  那么,什么是人呢?能直立、会劳动、能思考、理性的动物?这种定义方式是采用种属差的方法,把人定义为一种特殊的动物。那么进一步,什么是动物呢?如此往上追溯,在序列的尽头,又是什么呢?这里暂且不讨论。

  当代分析哲学家斯特劳森在《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中把物质物体和人当作基本殊相,这些基本殊相具有这样的一些特征:1、它们存在于一维时间和三维空间之中,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上的延伸性;2、它们是可以被直接观察到的,是观察者通过各种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到的;3、它们是公共的,是为所有的观察者共有的。

  但是,这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既然个体具有时间的延续性,那么初出生时的小庄、现在的小庄与死去的小庄,他们应该是同一个体。但不可否认的是,个体内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进一步问,出生前的小庄,现世的小庄,死去后的小庄,他们是同一个体吗?如果他们是同一个体,那么他们在何种意义上属于同一个体?

  在胡氏现象学里,胡氏从意识流方面来考察个体,从直观出发,更理性更细致地描述了个体。海德格尔在胡氏现象学的基础上,引入了“此在”的存在主义概念。北大外哲所张祥龙老师将“此在”翻译为“缘在”。而“缘”字,正是佛学常用术语。

  在佛学里,人属于补特伽罗之一种。补特伽罗谓于五蕴之积聚相续所安立之假有,为补特伽罗之性相(即定义)。其中的五蕴是指色、受、想、行、识五蕴。蕴者积集之义。简单来说,补特伽罗就是有色身、能感受、能思想、能造作、能了别的一个相续体。

  在量论里,补特伽罗不是划分在物质里面,也不是划分在心法里面,而是划在不相应行里面。不相应行,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识的那个物,你说物质,它不是,你说它是心,它不是。所以,人不是物质,也不是心,而是五蕴和合相续体。

  事实上,写作前的小庄与写作后的小庄,已经不是同一个小庄了。然而,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又是同一个补特伽罗。那么,出生前的小庄,死去后的小庄,他们还是同一个补特伽罗吗?以佛家的轮回说,此世的小庄与后世的小庄,又在何种意义上是同一个补特伽罗?呵呵,估计要把色蕴去掉,在其余四蕴的意义上,他们还是同一个补特伽罗。

  6、关于死亡的断灭论、不可知论与轮回说

  在例子中,提到了“死”。那么什么是“死”呢?众所周知,佛教与世人对于“死”的看法存在很大的不同。我们世人所谓的“死”乃是生命断灭的死亡;佛教所谓的“死”是一期生命的死亡。我们持断灭论;佛教持轮回说。因为我们看不到死后的中有身及其流转,所以我们不相信轮回说,甚至说这是迷信。进一步,因为我们看不到建立在轮回说之上的因果报应论,所以我们不相信因果报应论,甚至说这是迷信。这种看法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即使我们接受了佛法,也还是认为因果报应论是方便说,竟忘了佛陀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异语者、不诳语者”。

  我们不妨重新来反思一下自己的推理。在“轮回说是迷信”的推理过程,我们最重要的证据是“因为我们看不到这个东西,所以这个东西不存在”。这个推理在逻辑上成立吗?实际上,我们已经过于用劲地挥舞起奥卡姆剃刀了。奥卡姆剃刀原理说:“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我们用的强奥卡姆剃刀原理是:“如无证据,理论为迷信”。因为我们看不到轮回说的证据,所以我们认为该理论是迷信。这种推理方法是错误的。举个例子:我们没有看到过任何外星人,但我们不能因此断言外星人不存在。我们只能说,对于“外星人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我们还不能得出明确的答案。这种态度才是真正的科学态度,这是一种不可知论。当我们问牛顿:“你相信相对论吗?”他的回答应该是:“我对此一无所知”,而不是“相对论是迷信。”在强奥卡姆剃刀下,科学也将失去他的活力。在科学主义下,科学将失去他的自我批判精神。苏格拉底的“我知道我一无所知”,也将变成“我知道我是全知者”。

  当然,作为一个实用的理论,我们不只要求它的一致性,我们还要求他的可靠性,也就是我们要寻找一些轮回说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在佛教书籍上屡见不鲜。如果我们不相信佛教书籍,我们还可以参考西方的轮回说研究。1997年,台湾南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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