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理门论云:“说因宗所随,是名同喻。”
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
若所作者,即前总显因之同品。见彼无常,亦则前显决定有性。诸有生处,决定有灭。母牛去处,犊子必随。因有之处,宗必随逐。此为合也。等者等取余盆罂等。
古师合云:瓶有所作性,瓶是无常;声有所作性,声亦无常。今陈那云:诸所作者皆是无常,显略除繁。
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
理门颂云:“宗无因不有,是名异法。”
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
故常言者,遮非无常宗;非所作言,表非所作因。
如有非有,说名非有。
已说宗等如是多言,开悟他时说名能立。
如说声无常,是立宗言。
如有成立声是无常者,此是所诤立宗之言。
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
此中所作性者,是宗之法能立因言。
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是随同品言。
“谓若有所作因,见有无常宗,犹如瓶等。”是无常宗随因所作同品之言。
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是远离言。
唯此三分,说名能立。
复次,为自开悟,当知唯有现比二量。
(问:若名立具,应名能立即是悟他,如何说言为自开悟?答:此造论者,欲显文约义繁故也。明此二量亲能自悟,隐悟他名及能立称。
如是应知悟他比量,亦不离此得成能立。故知能立必籍于此量,显即悟他。明此二量亲疎合说,通自他悟及以能立。)
当知唯有现比二量者,明遮执也。唯言是遮,亦决定义。遮立教量及譬喻等。决定有此现比二量。故言唯有。
理门论云: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离此二别有所量。故依二相,唯立二量。
一切诸法,各附已体,即名自相。贯通诸法,如缕贯花,此名共相。
此中现量,
言此中者,是简持义。向标二量,且简比量,持彰现量,故曰此中。言现量者,即正所持。
谓无分别。
言现量者,谓无分别。问:何智于何境离何分别?
若有正智于色等义,
若有正智,简彼邪智。谓患翳目,见于毛轮第二月等。虽离名种等所有分别,而非现量。此中正智,即彼无迷乱,离旋火轮等。于色等义者,此定境也。言色等者,等取香等。义谓境义,离诸映障。不尔简略过失不尽。如智不邪,亦无分别缘彼障境,应名现量故。(此言于色等义,是五识故。)言色等义,不唯五境。彼之三种,亦离名种等所有分别。此略总合,彼广别说。
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此所离也。谓有于前色等境上虽无映障,若有名种等诸门分别,亦非现量。故须离此名言分别,种类分别等。
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依理门论云。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五根各各明照自境,名之为现。识依于此,名为现现。各别取境,名为别转。(五根非一,各现取境,可名现现别转。)
言比量者,谓藉众相而观于义。相有三种,如前已说。由彼为因于所比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是名比量。
谓若有智,藉三相因。因相有三,故名为众。而方观境义也。言相有三,释前众相。由彼为因,释前藉义。由即因由,藉待之义。于所比义,此即释前而观于义。前谈照境之能,曰之为观。后约筹虑之用,号之曰比。
此简因滥。谓虽有智藉三相因而观于境,犹预解起,此即因失。遂即释云。虽具三相,有正智生方真比量。彼智或生疑,故不为正。智为了因,火无常等是所了果。以其因有现比不同,果亦两种火无常别。了火从烟现量因起,了无常等从所作等比量因生。
由藉三相因,比度知有火无常等,故是名比量。故是二字,如前应知。
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
谓有难云:如尺秤等为能量,绢布等为所量,记数之智为量果。汝此二量,火无常等为所量,现比量智为能量,何者为量果?或萨婆多等难:我以境为所量,根为能量。彼以根见等不许识见,故根为能量,依根所起心及心所而为量果。汝大乘中即智为能量,复何为量果?或诸外道等执境为所量,诸识为能量,神我为量果,彼计神我为能受者知者等故。汝佛法中既不立我,何为量果?智即能量故。论主答云。于此二量即智名果,即者不离之义。即用此量智,还为能量果。体不离用,即智名果,是能证彼见分相故。相谓行相体相,非相分名相。如有作用而显现者,简异正量。
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
真似相形,故次明也。于中有二,初似现后似比。有分别智,谓有如前。带名种等诸分别起之智,不称实境,别妄解生。名于义异转,名似现量。
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
谓诸有了瓶衣等智,不称实境,妄分别生,名分别智。准理门言有五种智,皆名似现。一散心缘过去,二独头意识缘现在,三散意缘未来,四于三世诸不决智,五于现世诸惑乱智。谓见杌为人(病眼空花毛轮二月瓶衣等),睹见阳炎谓之为水及瓶衣等名惑乱智,皆非现量,是似现收。
由此即说忆念、比度、悕求、疑智、惑乱智等、于鹿爱等,皆非现量。随先所受分别转故。(于鹿爱等者,西域共呼阳炎为鹿爱。以鹿热渴谓之为水,而生爱故。)
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
此释所由。由彼诸智于四尘境,不以自相为所观境,名曰异转。不以本自相四尘为所缘,但于此共相瓶衣假法而转,谓为实有故名分别。
名似现量。
由彼瓶衣依四尘假,但意识缘共相而转。实非眼识现量而得,自谓眼见瓶衣等名似现量。又但分别执为实有,谓自识现得亦名似现,不但似眼现量而得名似现量。
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
似因及缘似因之智为先生,后了似宗智名似比量。(问:何故似现先标似体,后标似因。此似比中,先因后果。答:彼之似现由率遇境,即便取解谓为实有。非后筹度,故先标果。此似比量,要因在先。后方推度,邪智后起,故先举因。)
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
如先所说四不成、六不定、四相违及其似喻,皆生似智因,并名似因。
于似所比诸有智生,
如于雾等,妄谓为烟。言于似所比邪证有火。于中智起,言有智生。
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由彼邪因,妄起邪智。不能正解彼火有无等。是真之流,而非真故,名似比量。
复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
他立有失,如实能知,显之令悟,名正显示能立过失。其失者何?
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
此辨能破境,即他立失分二。初辩阙支,次明支失。谓初能立缺减过性,此即初辩阙支。或总无言,或言无义。过重先明,故云初也。此之缺减,古师约宗因喻,或六七句。陈那已后,约因三相。亦六或七,并如前辩。
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
敌责(言)汝失,其失者何,名为问者。敌能正显缺减等非,明之在言。晓悟彼问,令知其失。舍妄趣真,此即悟他,名为能破。(此即简非,兼悟他以释能破名。简虽破他,不令他悟亦非能破。)
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谓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
立者量圆,妄言有缺。因喻无失,虚语过言。不了彼真,兴言自负。由对真立,名似能破。
如是言说,名似能破。
如是者,指前之词。言说者,即圆满能立缺减言等。如此等言,名为似破。问:何故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等为似能破?
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
夫能破者,彼立有过。如实出之,能生彼(立者之)智。此有悟他之能,可名能破。彼实无犯,妄起言非,以不能显他宗之过。何不能显?彼无过故。由此立名,为似能破。
且止斯事。
方隅略示,显息烦文。论斯八义,真似寔繁。略辩为入广之由,具显恐无进之渐。故今略说之,云且止斯事。
已宣少句义,为始立方隅;其间理非理,妙辨于余处。
一部之中文分为二,此即第二显略指广。上二句显略,下二句指广。略宣如前少句文义,欲为始学立其方隅。八义之中,理与非理。如彼《理门》、《因门》、《集量》,具广妙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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