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故《中论》〔〈观涅槃品〉第十六偈〕云[80] :若有、无成者,非有非无成,有、无既不成,非有非无何成?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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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偈吉藏《中观论疏》卷第十本中,曾以药、病譬喻之。他说: 今总问汝[82] ,为以非有无作药用,为道理有此非有无耶?若作药用病尽则药消,若道理有非有无,我亦道理有有无。若言心有无不可得者,我亦心非有无不可得也。…(中略)…。故唯见有无无两非也。[83]引文中,吉藏认为:「非有无」只是一种对治众生对各种客存的有、无取着之「药用」。因此,若把此「非有无」概念化作一「有」解或「无」解──「有此『非有无』」、「无此『非有无』」,这便是决定解,如此的「非有无」还是落入有、无二见之中。总之若以吉藏思想来检视「非有无」,那末,若对「非有无」所要表述的内涵还残存某种意义的有、无等执着,这些相对或相待的概念均需要泯灭的。[84]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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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便教门来看,这一切世俗的言说是 「凡有所说,皆为息病,病息则语尽;如雹摧草,草死而雹消;不得复守言作解。守言作解,还复成病,无解脱。」[85]而《中观论疏》的「药用」可以与前揭《二谛义》所主张「随顺众生」作一相互对应。如此,我们可以这样会通:若有、无是作为「随顺众生」的假说,那末,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亦是对治有、无定见病因的「药用」,它亦是「随顺众生」而假说施设的。
另外,在《二谛义》卷下当中,吉藏对于《仁王经》的有谛、无谛、中道第一义谛的「三谛说」,在解释上则以「理教」为基点来证成三谛义。如说: 又说有三谛,作若为解耶?《仁王经》明三谛义,彼便曲解,如此等经,皆是他妨碍之处。今明无碍,或时为三谛:有谛、无谛、中道第一义谛;或时非真非俗为理,真俗为教。理教合论故有三谛也。[86]引文中,「彼便曲解」或者「他妨碍之处」指的是成实师。吉藏认为成实师所主张真、俗二谛是具其「二理」,这是有过失。有关这个问题,在《二谛义》卷上,吉藏曾对开善提出质难: 难:若「二〔谛〕」是理,即无不二理,若有不二理,即成三理。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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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藏认为: 二谛非理,乃是方便教门。如三车门外,门外实无三车,方便说三,令悟不三。今亦尔,实无二谛,方便说二,令悟不二。故二谛是教门也。[88]又举经说: 《华严〔经〕》云[89] :文殊法常尔,法王唯一法,一切无畏人,一道出生死。既唯有一道,无有二道;唯有一理。无有二理也。[90]依引文意思看来,吉藏虽盛唱二谛之「二」,其意在表无得正观的「不二」,故他又谓中道是二谛体,以为二谛说的成立,目的不外是显中实之道。因此,一方面有真、俗二谛教用的「二」,另一方面有中道实谛体的「一」,合则成「三」。由此,我们似乎也可看出吉藏由二谛说进而提出三谛观念,称真、俗二谛为「方便教门」,而尊中道为「唯一实谛」,并以言第三中道实谛为其教学中心所在。再者,有关前揭《二谛义》卷下对三谛义的解释中,吉藏也提出经典来证成第三中道实谛为其教学中心──「中道为二谛体」之主张。《二谛义》卷下云: 《中论》〔〈观四谛品〉第十八〕偈即是。彼云:因缘所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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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即是空,亦是为假名,亦是中道义。……既云假名即中道,故中道〔为〕二谛体也。又《华严〔经〕》云[91] :一切有无法,了达非有无,达有、不有,达无、不无,达有无不有无,故不有无为有无体也。又《仁王经》云:三谛,亦是不二为体,有谛、无谛,即是教,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即是理也。[92]由引文中,吉藏一连所提出的三部经证中,特别是《仁王经》所说的三谛义,吉藏此一引用《仁王经》所说的三谛义作为经证的事实是值得注意的。
最后,笔者想就《中观论疏》的「二谛合明中道」这一部分来探讨。须先说明的是,在《中观论疏》卷第一本当中,「初牒八不」中介绍了兴皇寺法朗(508~581)的「三种方言」,在第二时方言中曾详细说到三种中道。又在卷第二本的重牒八不的「正宗门」第四中,借由八不而解释三种中道。此中,是依于八不而诠释「二谛合明中道」,如《中观论疏》卷2云: 〔复〕次,二谛合具八不,合明二谛中道有二义:(a”)一者合论二谛以释中道;(b)二者泯「二」归乎「不二」辨于体中。(a”)就合明二谛为「中」复有三义:一者欲释经论但明二谛义,即二谛摄法义周,不须明于三谛;二者单明二谛,此是单明用中,合明二谛合辨用中;第三明非真非俗方是体中,此释经中三谛义也。[93]引文中,一言以蔽之,吉藏的「二谛合明中道」所要阐明的,不外是那「二谛」观的特点是以不落二边的「中道」精神为其心轴。然而细分之则可分为三点:(1)「二谛摄法义周」:吉藏认为 「三世十方诸佛所说法皆依二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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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谛总摄一切佛法」。[94](2)「单明二谛」:单单说明真、俗二谛合明中道,仍然归摄到「用中」当中。(3)「非真非俗方是体中」:从引文中我们可以说,在(b)「泯二归乎不二辨于体中」即是在说明「非真非俗方是体中」的论点。而此「体中」是在诠「释经中三谛义」。
(三)吉藏三谛说之评析
从上来的讨论,我们可以发见:对于三谛说之,大体上是以「约教二谛」为其脉络来诠释、会通(二谛与)三谛。换言之,吉藏是将三谛说之内涵放置于「二谛」的诠释脉络当中。但问题是:吉藏这样的处理方式为何?针对此问题我们将对于上述、《中观论疏》卷2,一一地来讨论。
首先,从《二谛义》卷上探讨起,在《二谛义》卷上,吉藏认为:二谛与三谛间祇是「开合不同」吧。所以,「虽有三谛,不乖常依二谛说法」──「摄真、俗『二』为世谛,不真俗为第一义」,就中而言,三谛说仍然可以摄于「三种二谛」之第二重二谛。笔者以为:吉藏可能意识到:众生意识的能/所二分的分别和语言的教说是属于「相待」域这二因素。因此,吉藏认为:就根机而言,从泯除众生的妄情分别来说,三谛说不失为「渐舍」法门。而从假名施设的立场而言「所以得悟理者,必假言说……。说有、无,说非有无,并是教,皆令悟理也」。但是,从实相的立场来说,它是「实唯一谛,无有三谛,但随顺众生说有三谛」。说三、说二,祇不过随顺众生的方便说而已。就中而言,吉藏可说是照顾到众生「思维」与「语言」二逻辑之瓶颈点──在意识或者语言概念中,祇要落入诠释的活动便有一连串的能诠/所诠──诠释活动。
但是,表面看来似乎是在会通二谛与三谛,我们不如说是,二谛与中道关系之处理。此点我们可以从《二谛义》卷下看出。卷下当中以「中道为二谛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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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正面的诠释,而此「中道为二谛体」仍旧是将「理、教」的概念导入来证成三谛──依真、俗教用「二」,中道实谛体的「一」,合则成「三」谛义。就中而言,吉藏可能企图从我们一切认识的形态分别作用的可能,去欲示「诸法实相」。换句话说,吉藏是想借由二谛的教化安立,进而趋入「非安立谛」之境域。
末后,在《中观论疏》卷2当中,所提出「二谛合明中道」之三义:(1)「二谛摄法义周」;(2)「用中」;(3)「体中」。我们可以说《中观论疏》卷2是《二谛义》卷上、卷下所说的综合归纳──「二谛摄法义周」:「摄真、俗『二』为世谛,不真俗为第一义」;「用中」:「三种二谛」之第二重二谛;「体中」:「实唯一谛」。
总上所述,如依吉藏的看法,二谛与三谛或是二谛与中道之间并没有绝对之差别,说三、说二,祇不过是随顺众生的方便说而已。而不管是二谛与三谛所要阐释的,「实唯一谛」而已,两者祇是所用方法不同。
五、结论
(1)首先,我们先来看《中论》〈观四谛品〉第十八偈之分析。如依梵本颂之结构来分析:下半偈的「假名」、「中道」二者所论议的是「空性」,而此「空性」是用来描述「众因缘生法」的。但是,如依汉语之语言性格──主语不明,来诠释《中论》〈观四谛品〉第十八偈,那末,则可能会被解作:(a)以「众因缘生法」为一「主语」看待,而空、假名、中道三者作为「众因缘生法」的谓词或宾词;(b)如果将第十八偈整句诗颂视为「一主语」,则可能会向平面式的或者立体式发展,而将因缘生法、空、假名、中道四者视为「异名同义」。 (2)从吉藏《中观论疏》对第十八偈的四种释诠释过程中,发见:(a)种释义的主轴理论,是以「中假义」为主的诠释结构;(b)吉藏在诠释第十八偈的四句时,也并非是从第一句至第四句展开平面的、次第的诠释,他似乎是以立体的、交涉的关系来说明第十八偈的内涵。而导致吉藏对第十八偈作如此解读,或许和前述汉语的「主语不明」之语言性格有关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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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次,如从吉藏诸多著述作一鸟瞰,我们可以说:吉藏是立足于从摄山大师以来三论家的传统,以「言教方便」为其根底的「约教二谛」主张。[95] 但是,从上述说明中,吉藏在其著述中所诠释之第十八偈的四句时,其思想脉络就难免有倾向三谛圆融思想形态。而另一方面,吉藏似乎是以「二谛」的诠释脉络当中来阐释「三谛」──「非真非俗方是体中」的假名绝待之二谛论(此点可参见前述:四种释义中,小结部分第(4)点可知)。
最后,有关笔者在〈前言〉开始时,所提到吉藏(549~623)与智顗(538~597)两者对于所引用的《中论》〈观四谛品〉第十八偈的思想诠释之比较,在此想就印顺法师中的《中观论颂讲记》对于两者之评论作一探讨。从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看来,印老对于两者的评论是有着极大的不同。印…
《吉藏三谛说初探(释如戒)》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