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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先驱者的止观实践(潘桂明)▪P2

  ..续本文上一页》)。一方面保持着北方禅僧苦行坐禅的传统,另一方面接受了摄心观心的思想,转向“定慧相资”的止观实践。从道宣《慧思传》的记载看,慧思既接受了慧文的思想影响,却又不满足于慧文的禅法,故而作出重大改造,云:

  讫此两时,未有所证。又于来夏,束身长坐,系念在前。始三七日,发少静观,见一生来,善恶业相,因此惊嗟,倍复勇猛。遂动八触,发本初禅。自此禅障忽起,四肢缓弱,不胜行步,身不随心。即自观察:我今疾者,皆从业生;业由心起,本无外境;反见心源,业非可得;身如云影,相有体空。如是观己,颠倒想灭,心性清净,所苦消除。又发空定,心境廓然。夏竟受岁,慨无所获,自伤昏沈,生为空过,深怀惭愧。放身倚壁,背未至间,霍尔开悟,《法华》三昧;大乘法门,一念明达。十六特胜,背舍阴入;便自通彻,不由他悟。

  这就是说,“昼夜摄心,理事筹度”的止观修习,最初未能使慧思有所证入,他便转而作系念长坐的传统坐禅工夫。但是,这种传统坐禅反而导致“禅障忽起”、“身不随心”。于是,他重新审察自己的禅法,回复到慧文传授的因定发慧、止观并修,只是他把“观心”置于更突出的位置。通过对“心”的观察思维,慧思认识到“业由心起,本无外境”;“反见心源,业非可得”。这是典型的大乘空观思想,其背景是《般若经》和《大智度论》,虽继承了慧文,但已有所发展。在这一思想前提下,他“又发空定,心境廓然”,随后便“霍尔开悟”。

  慧思的开悟,既受惠于慧文因定发慧的思想,又得之于他长期持诵《法华经》的利益。所谓发“空定”,是指进入观诸法实相的禅定,它既与《大智度论》般若中观思想一致,又与《法华经》的“但念空无相无作”之说相通。所以说,慧思开悟的内容是“法华三昧”、“大乘法门”。在他看来,《法华经》要高于大品《般若经》;前者说的是“圆顿”教旨,而后者只是说到“次第”禅观。他后来曾指示智顗:“汝向所疑,此乃《大品》次第意耳,未是《法华》圆顿旨也。吾昔夏中苦节思此,后夜一念顿发诸法。吾既身证,不劳致疑。”(《慧思传》)由此可见,慧思之于慧文,在佛教思想上有两方面的联系:就继承而言,慧思的禅观吸收了《大智度论》反映的大乘中观学说;就发展而言,慧思最终悟得的是《法华经》诸法实相原理。

  当慧思在慧文处证悟“法华三昧”后,他曾“往鉴、最等师,述己所证,皆蒙随喜”(《慧思传》)。这就是说,他的证悟,不仅为慧文所承认,而且为同时代的部分禅师所首肯,从而扩大了在教界的影响。从《立誓愿文》看,慧思的开悟,还与他曾广泛参访著名禅师、深入研习大乘经典有密切联系。比如他说:“遍历齐国诸大禅师,学摩诃衍。恒居林野,经行修禅”;“恒在河南习学大乘,亲觐供养诸大禅师,游行诸州,非一处住。”这使他接受到禅学各种流派的影响,思想上带有开拓进取的色彩。从证悟的主体角度上说,慧思强调的是自悟,即所谓“霍尔开悟”,“不由他悟”;“若不自证,何能度人”。因此,他本人未曾强调与慧文的师承关系。

  正是由于慧思对自悟的强调,使得此后形成的天台宗特别注重智慧的开发,不苟同于该时代一般禅系的枯坐冥想。同时,慧思本人虽无意于确立师承系统,但这并不表明可以否认慧文对他的重要影响,其中包括学说上的传承和法统上的联系。《慧思传》所说“乃往归依,从受正法”,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乃往归依”,指师徒关系的存在;“从受正法”,指禅法授受的事实。

  慧思在开悟“法华三昧”后,逐渐完成他的思想体系和止观实践。

  据《慧思传》记载,慧思受诸多禅师认可后,“研练逾久,前观转增;名行远闻,四方钦德;学徒日盛,机悟实繁”。于是,“以大小乘中定慧等法,敷扬引喻,用摄自他”。结果,“众杂精粗,是非由起。怨嫉鸩毒,毒所不伤;异道兴谋,谋不为害”。这表明,由于他以大、小乘经论为依据,为徒众讲说禅学,从此招来是非乃至陷害。若按《立誓愿文》所说,因论议、讲说大乘经典,尤其讲说大乘般若之学,使他一再受北方“末法”僧徒的干扰,乃至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危难,以此为理由,他“意决不欲向北,心欲南行”。年三十四(548),他由河南兖州(辖今河南东北地区)“舍众渡向淮南山中”。年三十六(550),齐文宣帝敕召国内大禅师入内台供养,慧思予以拒绝。年四十(554),再次南移,入光州大苏山。

  《慧思传》又说,慧思的原意,是想直下武当、南岳,完成止观实修,但因“值梁孝元倾覆,国乱,前路梗塞”,故“权上大苏山”。这一地区属于“陈、齐边境”,因而“兵刃所冲,佛法云崩,五众离溃。其中英挺者,皆轻其生重其法,忽夕死庆朝闻,相从跨险而到者,填聚山林。思供以事资,施以理味”。可见,慧思的南下,给陈、齐边境地区的僧侣以新的希望,使他成为这一地区事实上的佛教领袖,具有很强的号召力。

  在光州,慧思受大众之请,讲说《般若经》和《法华经》,“随文造尽,莫非幽赜”。从上述情况看,慧思似乎已经摆脱了北方禅界徒众的干扰和迫害,这显然是地区性佛学的差异在发生作用。慧思能在光州顺利讲说《般若经》和《法华经》,并且又令智顗代讲《金光明经》,正是实现自己理想的重要步骤。当智顗代讲《金光明经》至“一心具万行”处表示疑惑时,慧思明确告诉他:《法华经》体现的圆顿之旨是自己亲身证得的,容不得怀疑。

  慧思在光州的弘法时期,是他一生佛教事业和禅法思想的转折点。在前后十四年(554~568)内,他不仅开创了将《般若经》的中观学说与《法华经》的实相理论结合的思想体系,而且严格实践止观,定慧双开;通过长期不懈的弘法实践,壮大了这一派禅僧的队伍,扩展了这一系禅法的社会影响。

  陈光大二年(568),因“弊于烽警,山侣栖遑,不安其地”,慧思乃率弟子四十余人径趣南岳。南岳为陈朝所辖之境,慧思至此,总算成就多年心愿。《慧思传》载他在南岳弘法所获得的成就,说:“陈世心学,莫不归宗;大乘经论,镇长讲悟。故使山门告集,日积高名。”不久,陈宣帝闻其弘法功德,敕命入京,迎住于栖玄寺。其时,“举朝瞩目,道俗倾仰”,他受到朝廷上下的一致称誉。及至他重返南岳之后,“每年陈主三信参劳。供填众积,荣盛莫加”(《慧思传》)。慧思在南岳弘法前后十年,始终受到陈朝帝王的特殊礼遇。他以此为条件,“说法倍常”,止观双修,定慧并进,展开了对传统禅法的改造,丰富了传统禅法的内容。

  道宣《慧思传》又指出:“自江东佛法,弘重义门。……而思慨斯南服,定慧双开,昼谈义理,夜便思择。故所发言,无非致远,便验因定发慧。此旨不虚,南北禅宗,罕不承绪。”这就是说,随着慧思弘法活动在地域上的不断南移,他的禅法思想日趋完善,并受到僧俗两界的充分重视。慧思禅学的核心是“教禅并重”、“定慧双开”。这里所谓的“昼谈义理”,谈的是佛教理论;“夜便思择”,指具体的禅定、止观实践。两者的有机结合,构成慧思禅学的完整内容。这一事实说明,他在地域转移的过程中,不仅继承了北方佛教重视禅定实践的风格,而且注意吸收南方佛学的传统,提倡对佛教义理的思索。显而易见,慧思以一个北方禅僧的身份来到南方,有效地进行了南北佛教的融合统一活动,这是他对佛教事业的一项重大贡献。

  三

  慧思统一南北佛教传统的活动,只有在实施地域转移的过程中才有可能。这是个值得注意的课题。

  北方佛教在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之后,为摆脱王权政治以及“末法”时代来自僧团内部的迫害,慧思坚定地把南朝作为自己佛教事业的寄托。他在《立誓愿文》中自述道:“从年二十至三十八,恒在河南习学大乘,亲觐供养诸大禅师,游行诸州,非一处住。是时国敕,唤国内一切禅师入台供养。慧思自量愚无道德,不肯随敕,方便舍避,渡淮南入山。”与此“不肯随敕,方便舍避”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他入南岳之后,却“敕承灵应,乃迎下都,止栖玄寺”,其时“举朝瞩目,道俗倾仰”(《慧思传》)。

  慧思之决意“托身陈国”(慧祥《弘赞法华传》卷四),厌离北齐,既有政治方面的原因,更有佛学方面的背景。政治上,慧思视南朝为正统,不仅自己立意南下,而且命智顗效力于陈朝;佛学上,他与北方传统禅法隔阂很深,倾向于南方自由学风。强烈的末法观念以及社会现实,则促使他以南朝为政治依托,开展融合南北佛学的弘法活动。又因末法的刺激,使他在止观实践中始终伴有强烈的苦行色彩。

  慧思禅法思想主要经典依据是大品《般若经》和《法华经》。他很重视在日课中受持诵读大品《般若经》,并多次讲说该经,此事在《立誓愿文》中一再提及。他还曾发大誓愿,造金字大品《般若经》一部,竭诚供养。而诵读《法华经》也是他的常课,不仅通过读诵《法华经》而自悟“法华三昧”,而且视《法华经》为圆顿教义,高于大品《般若经》,给于优先地位。

  慧思重视大品《般若经》与慧文以《大智度论》为依两者理路一致,都是以般若为指归,以空观为原则。其结果,使他们在禅法上致力于引发智慧、穷究实相。大品《般若经》贯彻大乘中观一切皆空的思想,提出要以“十八种观,令诸法空”。这“十八空”的归宿是所谓“自性空”,认为一切现象本质是空,没有自性,即没有独立存在的自体(实体)、主宰,毋须外在的根据,也不必求诸内心的帮助。般若智慧的应用,便是对现象世界达到空一切、一切空的认识。

  《般若经》的这种性空思想与稍后出现的《法华经》的实相学说,是前后一致的,或者说《法华经》的实相论就是建立在般若基础上的。僧肇《肇论.宗本义》说:“本无、实相、法性、性空、缘会,一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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