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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臺先驅者的止觀實踐(潘桂明)▪P2

  ..續本文上一頁》)。一方面保持著北方禅僧苦行坐禅的傳統,另一方面接受了攝心觀心的思想,轉向“定慧相資”的止觀實踐。從道宣《慧思傳》的記載看,慧思既接受了慧文的思想影響,卻又不滿足于慧文的禅法,故而作出重大改造,雲:

  訖此兩時,未有所證。又于來夏,束身長坐,系念在前。始叁七日,發少靜觀,見一生來,善惡業相,因此驚嗟,倍複勇猛。遂動八觸,發本初禅。自此禅障忽起,四肢緩弱,不勝行步,身不隨心。即自觀察:我今疾者,皆從業生;業由心起,本無外境;反見心源,業非可得;身如雲影,相有體空。如是觀己,顛倒想滅,心性清淨,所苦消除。又發空定,心境廓然。夏竟受歲,慨無所獲,自傷昏沈,生爲空過,深懷慚愧。放身倚壁,背未至間,霍爾開悟,《法華》叁昧;大乘法門,一念明達。十六特勝,背舍陰入;便自通徹,不由他悟。

  這就是說,“晝夜攝心,理事籌度”的止觀修習,最初未能使慧思有所證入,他便轉而作系念長坐的傳統坐禅工夫。但是,這種傳統坐禅反而導致“禅障忽起”、“身不隨心”。于是,他重新審察自己的禅法,回複到慧文傳授的因定發慧、止觀並修,只是他把“觀心”置于更突出的位置。通過對“心”的觀察思維,慧思認識到“業由心起,本無外境”;“反見心源,業非可得”。這是典型的大乘空觀思想,其背景是《般若經》和《大智度論》,雖繼承了慧文,但已有所發展。在這一思想前提下,他“又發空定,心境廓然”,隨後便“霍爾開悟”。

  慧思的開悟,既受惠于慧文因定發慧的思想,又得之于他長期持誦《法華經》的利益。所謂發“空定”,是指進入觀諸法實相的禅定,它既與《大智度論》般若中觀思想一致,又與《法華經》的“但念空無相無作”之說相通。所以說,慧思開悟的內容是“法華叁昧”、“大乘法門”。在他看來,《法華經》要高于大品《般若經》;前者說的是“圓頓”教旨,而後者只是說到“次第”禅觀。他後來曾指示智顗:“汝向所疑,此乃《大品》次第意耳,未是《法華》圓頓旨也。吾昔夏中苦節思此,後夜一念頓發諸法。吾既身證,不勞致疑。”(《慧思傳》)由此可見,慧思之于慧文,在佛教思想上有兩方面的聯系:就繼承而言,慧思的禅觀吸收了《大智度論》反映的大乘中觀學說;就發展而言,慧思最終悟得的是《法華經》諸法實相原理。

  當慧思在慧文處證悟“法華叁昧”後,他曾“往鑒、最等師,述己所證,皆蒙隨喜”(《慧思傳》)。這就是說,他的證悟,不僅爲慧文所承認,而且爲同時代的部分禅師所首肯,從而擴大了在教界的影響。從《立誓願文》看,慧思的開悟,還與他曾廣泛參訪著名禅師、深入研習大乘經典有密切聯系。比如他說:“遍曆齊國諸大禅師,學摩诃衍。恒居林野,經行修禅”;“恒在河南習學大乘,親觐供養諸大禅師,遊行諸州,非一處住。”這使他接受到禅學各種流派的影響,思想上帶有開拓進取的色彩。從證悟的主體角度上說,慧思強調的是自悟,即所謂“霍爾開悟”,“不由他悟”;“若不自證,何能度人”。因此,他本人未曾強調與慧文的師承關系。

  正是由于慧思對自悟的強調,使得此後形成的天臺宗特別注重智慧的開發,不苟同于該時代一般禅系的枯坐冥想。同時,慧思本人雖無意于確立師承系統,但這並不表明可以否認慧文對他的重要影響,其中包括學說上的傳承和法統上的聯系。《慧思傳》所說“乃往歸依,從受正法”,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乃往歸依”,指師徒關系的存在;“從受正法”,指禅法授受的事實。

  慧思在開悟“法華叁昧”後,逐漸完成他的思想體系和止觀實踐。

  據《慧思傳》記載,慧思受諸多禅師認可後,“研練逾久,前觀轉增;名行遠聞,四方欽德;學徒日盛,機悟實繁”。于是,“以大小乘中定慧等法,敷揚引喻,用攝自他”。結果,“衆雜精粗,是非由起。怨嫉鸩毒,毒所不傷;異道興謀,謀不爲害”。這表明,由于他以大、小乘經論爲依據,爲徒衆講說禅學,從此招來是非乃至陷害。若按《立誓願文》所說,因論議、講說大乘經典,尤其講說大乘般若之學,使他一再受北方“末法”僧徒的幹擾,乃至經曆了九死一生的危難,以此爲理由,他“意決不欲向北,心欲南行”。年叁十四(548),他由河南兖州(轄今河南東北地區)“舍衆渡向淮南山中”。年叁十六(550),齊文宣帝敕召國內大禅師入內臺供養,慧思予以拒絕。年四十(554),再次南移,入光州大蘇山。

  《慧思傳》又說,慧思的原意,是想直下武當、南嶽,完成止觀實修,但因“值梁孝元傾覆,國亂,前路梗塞”,故“權上大蘇山”。這一地區屬于“陳、齊邊境”,因而“兵刃所沖,佛法雲崩,五衆離潰。其中英挺者,皆輕其生重其法,忽夕死慶朝聞,相從跨險而到者,填聚山林。思供以事資,施以理味”。可見,慧思的南下,給陳、齊邊境地區的僧侶以新的希望,使他成爲這一地區事實上的佛教領袖,具有很強的號召力。

  在光州,慧思受大衆之請,講說《般若經》和《法華經》,“隨文造盡,莫非幽赜”。從上述情況看,慧思似乎已經擺脫了北方禅界徒衆的幹擾和迫害,這顯然是地區性佛學的差異在發生作用。慧思能在光州順利講說《般若經》和《法華經》,並且又令智顗代講《金光明經》,正是實現自己理想的重要步驟。當智顗代講《金光明經》至“一心具萬行”處表示疑惑時,慧思明確告訴他:《法華經》體現的圓頓之旨是自己親身證得的,容不得懷疑。

  慧思在光州的弘法時期,是他一生佛教事業和禅法思想的轉折點。在前後十四年(554~568)內,他不僅開創了將《般若經》的中觀學說與《法華經》的實相理論結合的思想體系,而且嚴格實踐止觀,定慧雙開;通過長期不懈的弘法實踐,壯大了這一派禅僧的隊伍,擴展了這一系禅法的社會影響。

  陳光大二年(568),因“弊于烽警,山侶棲遑,不安其地”,慧思乃率弟子四十余人徑趣南嶽。南嶽爲陳朝所轄之境,慧思至此,總算成就多年心願。《慧思傳》載他在南嶽弘法所獲得的成就,說:“陳世心學,莫不歸宗;大乘經論,鎮長講悟。故使山門告集,日積高名。”不久,陳宣帝聞其弘法功德,敕命入京,迎住于棲玄寺。其時,“舉朝矚目,道俗傾仰”,他受到朝廷上下的一致稱譽。及至他重返南嶽之後,“每年陳主叁信參勞。供填衆積,榮盛莫加”(《慧思傳》)。慧思在南嶽弘法前後十年,始終受到陳朝帝王的特殊禮遇。他以此爲條件,“說法倍常”,止觀雙修,定慧並進,展開了對傳統禅法的改造,豐富了傳統禅法的內容。

  道宣《慧思傳》又指出:“自江東佛法,弘重義門。……而思慨斯南服,定慧雙開,晝談義理,夜便思擇。故所發言,無非致遠,便驗因定發慧。此旨不虛,南北禅宗,罕不承緒。”這就是說,隨著慧思弘法活動在地域上的不斷南移,他的禅法思想日趨完善,並受到僧俗兩界的充分重視。慧思禅學的核心是“教禅並重”、“定慧雙開”。這裏所謂的“晝談義理”,談的是佛教理論;“夜便思擇”,指具體的禅定、止觀實踐。兩者的有機結合,構成慧思禅學的完整內容。這一事實說明,他在地域轉移的過程中,不僅繼承了北方佛教重視禅定實踐的風格,而且注意吸收南方佛學的傳統,提倡對佛教義理的思索。顯而易見,慧思以一個北方禅僧的身份來到南方,有效地進行了南北佛教的融合統一活動,這是他對佛教事業的一項重大貢獻。

  叁

  慧思統一南北佛教傳統的活動,只有在實施地域轉移的過程中才有可能。這是個值得注意的課題。

  北方佛教在經曆了一系列挫折之後,爲擺脫王權政治以及“末法”時代來自僧團內部的迫害,慧思堅定地把南朝作爲自己佛教事業的寄托。他在《立誓願文》中自述道:“從年二十至叁十八,恒在河南習學大乘,親觐供養諸大禅師,遊行諸州,非一處住。是時國敕,喚國內一切禅師入臺供養。慧思自量愚無道德,不肯隨敕,方便舍避,渡淮南入山。”與此“不肯隨敕,方便舍避”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在他入南嶽之後,卻“敕承靈應,乃迎下都,止棲玄寺”,其時“舉朝矚目,道俗傾仰”(《慧思傳》)。

  慧思之決意“托身陳國”(慧祥《弘贊法華傳》卷四),厭離北齊,既有政治方面的原因,更有佛學方面的背景。政治上,慧思視南朝爲正統,不僅自己立意南下,而且命智顗效力于陳朝;佛學上,他與北方傳統禅法隔閡很深,傾向于南方自由學風。強烈的末法觀念以及社會現實,則促使他以南朝爲政治依托,開展融合南北佛學的弘法活動。又因末法的刺激,使他在止觀實踐中始終伴有強烈的苦行色彩。

  慧思禅法思想主要經典依據是大品《般若經》和《法華經》。他很重視在日課中受持誦讀大品《般若經》,並多次講說該經,此事在《立誓願文》中一再提及。他還曾發大誓願,造金字大品《般若經》一部,竭誠供養。而誦讀《法華經》也是他的常課,不僅通過讀誦《法華經》而自悟“法華叁昧”,而且視《法華經》爲圓頓教義,高于大品《般若經》,給于優先地位。

  慧思重視大品《般若經》與慧文以《大智度論》爲依兩者理路一致,都是以般若爲指歸,以空觀爲原則。其結果,使他們在禅法上致力于引發智慧、窮究實相。大品《般若經》貫徹大乘中觀一切皆空的思想,提出要以“十八種觀,令諸法空”。這“十八空”的歸宿是所謂“自性空”,認爲一切現象本質是空,沒有自性,即沒有獨立存在的自體(實體)、主宰,毋須外在的根據,也不必求諸內心的幫助。般若智慧的應用,便是對現象世界達到空一切、一切空的認識。

  《般若經》的這種性空思想與稍後出現的《法華經》的實相學說,是前後一致的,或者說《法華經》的實相論就是建立在般若基礎上的。僧肇《肇論.宗本義》說:“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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