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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佛学评议(潘桂明)▪P3

  ..续本文上一页成真正意义上的佛教中国化。

  事实表明,以智顗为代表的天台佛学,以博大精深的体系结构,摆脱了传统的哲学思维,进入中国佛学发展的新阶段。不难看出,早期天台佛学中体现了该时期天台学者的学术自信,即决意超越玄学、超越南北朝佛学的自信。就时代背景而言,天台宗创立之时,士族在政治、经济、思想领域仍然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仍然处于上升时期。智顗佛学以“一念三千”说明宇宙本来面目,用以批判地论和摄论的依持说或缘起说,以及真心说或妄心说;又以“一念无明法性心”说明人生本来面目,即主客统一、无对待的如实状态,以此批判万物化生说或哲学本体论。虽然天台学者也说止观,但与传统的止观修习已完全不同,绝不在一个层次上。

  三、天台佛学的终极关怀——悲智双运

  天台佛学强调止观并进、定慧双修、学行一致、教观统一,十分注意两者的平行发展,这在八宗之中并不多见。在天台宗成长的历史过程中,基本上始终不忘两个层面的展开,致力于实现以下几方面的平衡:超越性与现实性、哲理性与实践性、般若空性与神圣性、法性与无明、空性与忏悔、止观与念佛、净土与尘世。

  天台宗既具有极其高深宏博的哲学理论体系,又不放弃强烈的宗教信仰原则,是密切注意智慧解脱与慈悲济世结合的宗派。悲智双运是天台佛学终极关怀的核心。

  传统佛教虽然提倡悲智双运,将佛的智慧解脱与菩萨的慈悲精神统一,但中国佛教宗派后来的发展,则往往沿着两个不同方向展开:或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转向重智轻悲,或因受特殊社会环境的左右而强调慈悲精神。天台佛教坚持的是中道原则,基本上没有将智慧与慈悲剖为两段。

  天台宗的智慧解脱思想,以一念三千、性具实相为核心命题予以表述,其中不乏般若学说的理论论证,在这一意义上,它将自宗定义为圆顿之教。至于天台的慈悲精神,则是它强烈的宗教信仰的反映,具体落实在忏悔观念、忏法仪规以及净土信仰等方面。

  但是,应当指出的是,随着宋以后天台佛教对忏悔礼仪和净土念佛的过份重视,必然造成对后世中国佛教发展的消极影响。事实上,在天台佛教的传播过程中,内在地存在着两条路线、两个层面的发展趋势。就向上的一路而言,天台学者在完成止观修行的同时,致力于哲学层面的展开和深化,乃至将“众生成佛”推到“无情有性”的极端,并将“性具善恶”学说的争论贯彻始终。就下行的一路而言,则推动着情绪化、简易化的民众信仰和修行,加速了中国佛教平民化、世俗化的进程,从而予近代佛教的世俗化运动以巨大影响。

  天台佛教的终极关怀,突出表现在“一念无明法性心”的理论和实践方面。

  从天台佛学“一心三观”的认识角度说,“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所以“一念无明法性心”得以成立。这时,观心与观法性并无区别。但是,从非“一心三观”的认识角度看,众生的“一念无明心”与真如法性毕竟存在着相互对待和依存的关系。正如智顗所说:“对无明称法性。法性显,则无明转变为明;无明破,则无无明。”(注:《摩诃止观》卷六下。)因为有对待,所以要先“破”而后显”。在尚未破无明、显法性之前,众生处于“昏睡”状态;一旦破除无明、呈显法性,两者的对待不复存在,众生进入“醒悟”的佛境界。

  无明与法性相互对待,意味着因无明的存在,才有法性的概念;若无明一旦破除,法性也就不复存在。因此,“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是有前提的,不是无条件的。从修习角度说,这种相即建立于破无明、明法性的基础上。破无明是全部止观的关键;也只有破无明,才能理解“性具善恶”、“烦恼即菩提”。这也就意味着,在现实众生方面,无明并非法性,所以众生必须通过实修,才有可能成佛。天台佛学的终极关怀,既有极其高妙的理想精神境界,又有切实可行的止观修习方法。

  “一念无明法性心”表明,众生在认识“无明即法性”的同时,必须因循如来所示方便,展开具体止观实修,用以修善而断恶、去无明而明法性、断烦恼而入涅槃,是为“约法性而破无明”。在天台佛学中,“究竟”与“方便”既对立又统一,既矛盾又相融。究竟不碍方便,方便无妨究竟,一切止观修习,都是为了证得菩提涅槃。这可看作天台佛学“悲智双运”的极致。

  止观学说不仅是极其精微细致的哲学理论,而且有必要通过具体实践予以检验。天台佛学并不一味关注理论的发展,同时也积极鼓励众生止观修习,它有效地将超越的哲学思辨与强烈的宗教信仰贯通,将佛的智慧解脱与菩萨的慈悲精神统一。

  就思想方法上看,天台佛教的悲智双运深得佛教“中道”之三昧。唐中叶起,佛教的某些派别,受社会环境和时代思潮的影响,未能确切把握中道的思想方法,致使悲智两端出现分离。或如禅宗,走向极端的智慧解脱的方面,完全忽视宗教修行的必要性,从而在入宋后弊端横生,难以复归原始之朴。而净土宗则过分依赖他力,虽然因深广的悲愿而获得大量信众(甚至包括上层知识人士)的支持,但是最终无助于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

  四、天台佛学的正统王朝观念——末法思想

  从天台先驱者之一的慧思开始,该宗学者就持有强烈的末法观念。南北朝时期北方地区的长期战乱,儒、道两家多次连袂对佛教的排斥和打击,帝王使用行政手段对佛教实施的毁灭活动,使早期天台僧众生活于“末法”的阴影之中。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佛教宗派,天台宗的建立实属不易。而在此后不久,其他佛教宗派的相继成立却多数得到帝王的支持,故能迅速形成与天台佛教的竞争局面。也就是说,天台佛教在其成长过程中,始终面临着现实环境的严峻考验。宋代起天台佛教对念佛和忏悔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末法的思路,试图把消除末法影响贯彻于基本信仰之中。

  天台佛教早期的末法观念与北方佛教所受的挫折相关。历史上的“三武一宗”灭佛事件都发生于北方地区,与该时期北方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传统有较多联系。

  在慧思的《立誓愿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强烈末法思想,这显然与他受北魏太武帝灭佛的刺激有关。他写道:“我慧思即是末法八十二年,太岁在乙未十一月十一日,于大魏国南豫州汝阳郡武津县生。”将“末法八十二年”推算上去,他所说的“末法”也就是指太武帝的一系列灭法活动。在慧思看来,太武帝灭佛是末法时代的发端,该时代佛教内部的种种恶行无非是末法的表象。慧思一再申述对末法环境下恶浊比丘的厌恶之情,也表达了对佛教现状的忧虑和痛心。他写道:“彼佛世尊,灭度之后,正法像法,皆已过去,遗法住也,末法之中,是时世恶,五浊竞兴,人命短促,不满百岁,行十恶业,共相杀害。”他以自己的学佛经历,反复揭示末法的危害。慧思的末法观念表明,佛教教团在北朝后期已是鱼龙混杂,末法比丘的恶行足以使他身心俱焚,但也促使他重新认识佛教现状,并作出必要的回应。从末法比丘的恶行中,他也充分意识到,在末法环境下,必须把忏悔和灭罪提到佛教修行的重要地位。慧思反复强调“忏悔一切障道重罪”、“忏悔破戒障道重罪”的意义。这些,都为后来天台宗的思想学说和修行方式作了必要的铺垫。

  在慧思看来,末法的根本原因是人类自身的堕落,是人们违背佛陀教导而升起恶心、恶行,所以自觉地忏悔灭罪十分必要。慧思之所以提出“性具染净”命题,智顗之所以突出“性具善恶”学说,都包含着因时值末法而表达的忧虑。虽然从理论上说,染净、善恶同具心性,无明、法性并在一念,但从修行的角度看,仍要时时提醒自己忏悔灭恶。

  自西晋末年起,北方僧众的南下逐渐成为一种传统。北方恶行比丘的迫害活动坚定了慧思南下的决心。在他看来,无论是太武帝的灭佛,还是北方恶比丘的迫害,都预示着佛教在北方地区遇到生存方面的深层危机。而与此同时,南方佛教却呈现着另一种景象。慧思不仅自己一再南下,而且令其弟子智顗也南下金陵。这里既表达了慧思对佛法的独特理解,又包含着他对王朝正统观念的追溯,这些都给智顗以极大的影响。

  事实上,在慧思移居陈朝之境后,学佛和传法的境遇就有了明显改善。陈光大二年(568),慧思“将四十余僧径趣南岳”,其时“陈世心学莫不归宗,大乘经论镇长将悟,故使山门告集,日积高名”。不久,慧思即为陈宣帝所重视,“敕承灵应,乃迎下都,止栖玄寺”。自是誉满道俗,无不倾心归仰。及还南岳,每日集众讲学,说法倍常。“每年陈主三信参劳,供填众积,荣盛莫加”(注:《慧思传》。)。前后对比,恍若隔世。智顗后来在南方传法的成就,也完全在慧思的预料之中。

  在南朝覆亡、陈隋王朝交替之际,智顗并未割断与旧王朝的政治联系和感情纽带,成为新王朝的驯服工具。他一生的命运和事业始终与梁、陈王朝的兴衰结合在一起。他并未因出家而真正抛弃对家国的依恋和怀念。他以固有的正统王朝观念对待周围发生的一切,确定自己的佛教立场。像智顗这样的高僧,在中国佛教史上决非个别现象。由于他们具备高深文化素养以及接受过传统儒家思想熏陶,更能有效地将出世间的佛教观念与入世间的伦理道德结合。因此,历史上的“孝僧”似乎应该从更为深层次的意义上去理解。像智顗那样对旧王朝的“忠”,需要我们从更广泛的背景上加以认识。他们虽然坚持出家、脱世的态度,但由于深刻的传统文化背景,在内心深处不可能彻底摆脱世俗伦理观念,当然也就不可能完全抛弃儒家王朝正统理念。这对我们正确和全面认识唐宋时期的佛教忠孝思想将有所裨益。

  智顗对陈王朝和隋王朝的不同态度,是以他的王朝正统观念为背景的。历史上多数高僧持有王朝正统观念(如大慧宗杲及其“看话禅”系统的高峰原妙、中峰明本、汉月法藏等),这与传统民族文化素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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