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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师大圆满教授勾提▪P3

  ..续本文上一页空,此一切法一切时,非能暂舍真空性。”又曰:“得失心念皆销尽,复有何事不可舍?”

  毕哇巴亦曰:“无破、无立,不着、不遮止,随其自然任运为上行。”

  谛洛巴亦曰:“莫修苦行住林薮,沐浴清净不得乐,祀天不能得解脱,应知随意无取舍。”又曰:“无修无行无得失。”

  哥罗大师也说:“有功力便误,取舍则着边。”

  又古德著述中所标五种行,如:普贤行、密行、明禁行、聚落行、胜御方行,亦曰尊胜行,皆就客观表现者以分类,非行人主观有如此决定分别之五行也。普贤行从不舍密行,岂有所取舍耶?谓当取普贤行而舍密行耶?既曰普贤,则何致舍密行耶?岂有密而不贤者哉?若有之,则其为贤也,尚可称普哉!余所作《普贤菩萨赞》中有曰:“惟善之中半普贤,恶中修善满普贤。”又修密行者,岂有舍普贤行者哉?诸古德修密行者多矣,然并未有舍普贤行者。其余四行,亦复如是。此中无有取舍,某行某不行;特以客观视之,就其行之主要者而列入于某行中耳。至若密行与明禁行,无非形式上略有分别;密行在住寒林中日多,亦非全不往未聚落;明禁行经行聚落时日多,亦非全不栖止寒林。至若内容行持上,完全相同。聚落行亦复相同。胜御方行或御食、或御气、或御女,亦五行互通者也。大圆满之所以不建立行者,以其行人任运行道,本来清净圆满,不须别立名色类别也。

  又不建立果者,欲断增益过也。果本具故,不须新结。既属本具,而强立之,则堕增益过。又立果则必求果,求之则有过。

  萨拉哈曰:“无可作意大印法,有何果报可希求?希求之心本自性,何有可断可得法?”

  毕哇巴亦日:“无造无变,离一切断证。”又曰:“刹那体空性故,谁能证?无证者,欲成佛亦假名;法界本无二谛,无法界。”

  谛洛巴亦曰:“了自本性即果行,顿证不待诸修道。”

  且于乐上求果,即入欲界;于明上求果,则入色界;于无念上求果,则入无色界;于虚空境界上求果,则入空无边处定;于大圆满境界上求果,则入识无边处定;于一切无有上求果,则入无所有处定;若于非有非空、非想非非想上求果,则入非想非非想定;此上不出世间。

  或于大圆满空性上起偏执,认为无须大悲善巧,是落小乘果。所以古德云:“地狱于菩提,不能永为障;声闻及缘觉,永障佛菩提。”大当猛省!

  或于大圆满上行六度之善行,而着为果。于此长远三阿僧祗劫不生厌倦,而忘失空悲不二之证量,亦能障密宗即身成佛。

  是故,大圆满不应于一部分、一阶段上分证佛果;当于一切本具,同时具足上,任运显现,故不宜建立果。

  或曰:“先生所著《禅海塔灯》,标举入、出、用、了,四层证量;又今所云大圆满法,在先生《空宗大手印、大圆满、禅宗辨微》一文中,大圆满且在禅宗之次,禅宗在传承作风上尤为深奥。如此,何以大圆满不建立次第也?”

  答曰:“禅宗在中国唐朝极盛,机锋、机用、直截快捷,永为祖禅规模。其后明、清间至今日禅和,多属狂者。所谓机用,徒在口头,鲜有契实证量以救其狂,所谓“由也兼人,故退之”。大圆满在中国,经大恩先师诺那活佛提倡以后,又经贡噶恩师以大圆满、大手印同时传布,诸学徒鲜有知大圆满、大手印之分别,皆以二者完全相同。而大手印之分四瑜伽,并列各种方便以为前行,行者颇以为便,而以为修大手印即是修大圆满;其弊也狷,故当救之以不立修习次第,所谓“求也退,故进之”。如此方能恢复大圆满顿中顿之本色。佛无定法可说,但以契机契时为上。因此本文不得不列举大圆满、大手印之大别如下:

  “(1)大手印立见、修、行、果四次第,大圆满无之。

  “(2)大手印有专一、离戏、一味、无修四瑜伽,大圆满无之。

  “(3)大手印见,在贡噶恩师所讲七种抉择中,属第六种俱生智见,亦名法身见。大圆满在此七种中,为最后一种本净见,或曰大圆满见;诸法起时,刹那圆满。

  “至若禅宗则超出此四种见,而为无见之见。贡噶恩师所谓依心印表示而成就,不立文字,此为最胜者也。此为最基本、最重要、最微细之差别。不妨多述几句如下:譬如大手印见,如密勒祖师《见、修、行、果,四橛偈》中所云:“一切诸法即是心,心即明显之体性,如是体性无所识,此三见橛应修持。””

  “如古德所云:“色直指为心,心直指为空,空直指为自性,自性直指为法身。”相同。然而不怕你如何说“直指”说“即是”法身、明体、自性等,辗转相递,已觉迂回多矣!不及大圆满直截了当。一切法本来清净,无缚无解,无修无证,当下当体,本来圆满。故《大圆满无上智》曰:“无安立之本定,无分别之后得。””

  或曰:“何故《大圆满无上智》中,亦分四步境界也?”答曰:“此就妥噶光明显现之次第而分,非就且伽分也。”或曰:“且伽亦有四步境界,虽不见于大圆满之《无上智》中,然贡师亦尝应弟子之请求,曾传译其他喇嘛所作者。”答曰:“此为循有大手印之习气之请求而方便传授,非真大圆满当有此次第也。此四步境界,并非莲华生大士所传授者,乃后人仿大手印而造者。”

  总之,有见则有理趣缚,有修则有执持缚,有行则有取舍缚,有果则有希冀缚。故大圆满中决不能建立之。当知:烦恼无可断,为自心故;对治无可依,与彼不二故;真如无修,非所缘境故;果无可企求,以本具故。如此能得决定,则大圆满无见之见,可以决定矣。

  或曰:“如此否定四原则,一切遮止,教学人如何趋入耶?”答曰:“本来具足大圆满,无庸从新趋入;其在未通达者,不能了达本来具足之理,不能起大圆满之行,则惟有依赖下列之权巧方便也。”

  □权巧方便

  1.出离

  本来大圆满中,不建立出离与不出离;然而出离的人,俗事抛弃,禅理清醒,少有利欲以障思惟,较易通达大圆满见。上面第一项否定四原则,可说都是出离。如:见上,离认识、离中边、离对待;修上,离造作、离断证、离能所;行上,离取舍、离作止;果上,离期待、离希求等。但这都非初修人事。这里所云出离,完全与小乘出离相同,主要在离俗事。拙著各种提倡出离之字句甚多,此中不引,但为证明大圆满基础,及其本身皆与出离相应,故将莲师训示本颂中之出离名句抄后:

  

安住无事自显现(172)安住无事自显现(177)

  

安住无事自显中(207)无事离心本体现(208)

  

无事体中自安住(213)离事勤勇住本体(231)

  

无事惟是安住此(232)是即离事大圆满(245)

  此中当知者,师训名句中所谓无事或离事,当分理离事,与事离事。主要皆指理离事,谓大圆满中,离一切事相执着,然非不近事也。近事而能离事,方为真离事。事离事者,则离于俗事,如离事勤勇等句。此则在初修行人,未得大圆满无见之见者,所当努力者也。盖在事实上,能离事,则易得定,则易通达大圆满。若理上不离事之离事,则非初学所能行。

  2.领恩

  在未通达大圆满者,无有可修。惟是承事供养上师,以能领到上师加持,以通达大圆满为惟一之修。如移喜磋嘉女祖师以身供养,乃为本颂出生之缘起。其本人由此领恩,固不待言;吾人法嗣,今日得因此而通达者,亦领恩也。既能出离,必常依师,男性承事如仆,女性承事如妻。凡可使上师欢喜者,莫不能之;凡上师有所命令,纵赴汤蹈火,亦所不惜。古德之例,亦见诸本颂及其他典籍。

  

移喜磋喜例

  

今乃于汝而交付(276)秽喜磋嘉心秘藏(278)

  

那洛巴受苦例

  

大印实无可宣示能修难行敬师长

  

能忍众苦那洛巴今对汝心如是说

  

密勒日巴受苦例

  

详见传记及拙撰《塔鬘集》,不赘。

  因为大圆满之加持,必依大成就者,自己已通达证得,方能生起;大圆满不在言谈文字上,必以证量打开证量,心心相印,方能生起。此是无量劫来,供养布施之总报答,是一种比父母、天地还深、还远、还大之恩。如果承事数年而无能领得,则必是罪业深重,故一面承事,一面礼拜上师,求师忏悔,此外别无可修者也。

  又当知道:悠悠忽忽,因循时日,决不易领恩,务必将死字贴在额前,如丧考妣,不可终日。一日不悟,一日如同丧家之犬。一日不证,一日如逢燃眉之急。披惭愧之甲,以无常之鞭,打此死尸,务令从大圆满中,领再生之恩。此亦策进之最基本推动力,不可不勉力以赴之也。关于此种警策语句,可参看拙著《禅海塔灯》第十章,此中不赘。

  3.安住

  既能出离,则有时间依止上师,承事供养,礼拜忏悔。纵未能领恩,亦不妨学习安住。不过小乘安住的定境,与大乘不同,与密乘之大手印、大圆满更不同。未领恩前所安住的,都是小乘、大乘的;已领恩后的安住,方是密乘、大圆满的境界。

  大圆满不建立修,何以又有所谓安住呢?此则因为大圆满非普通之放逸凡夫可比。古德所谓:

  

境无微尘许可修,心无刹那许散乱

  不过大圆满之安住,其意乐、旨趣、方法、态度,与小乘之修止完全不同;亦非一般散乱而不安住者之狂禅和可比。所以本颂中,吾人可以发现甚多安住字样——教训:

  

离心安放无实执(44)无作普遍大安住(85)

  

故当安住无事体(111)安住无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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