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义理力而显现种种法。就是说,这个生跟灭,随事随义现,就是说随着你心境的观察,你看到生灭;另外,随着你所认为的一些道理,也认为有生灭的事情在发生。那么在这里,我写:“法界不显的业”,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因为我们的业是无量无边的,在这无量无边的业里面,我们只看到我们现前心境在发生的业的现前,那么,没有现前的呢,我们看不到,看不到就是我们就用道理来说它存在,就是随义现,所以我写“法界不显的业”!为
什么我把它说叫法界不显的业呢?因为一切法在变化当中,依我们在大乘佛法里面说,是在法界里面显现出来。那“法界”,我前面大概有解释过。那么,现在主要就是说呢,生跟灭这两件事情,龙树菩萨说:没有一个法可以生。那么,我在那个注解写说:“因为依这个分别心,我们先执取这个法,然后,执取法生起法的见,你才说有“缘聚”——因缘和合,假名为生。实际上那么,因缘聚合这件事情,它本身没有一个法说它跟另外一个法聚合,是我们执著、分别而认为的。比方说,我们这一群人。我们这一群人不曾说我要跟你合在一起!世间的任何东西都如此!因为我们去分别了,说它们是聚合在一起的!好象前面的那个白板,那个白板的夹子,白板的板,还有螺丝,上面还放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呢,我们认为它们聚合在一起,白板出现。但是,这些东西之间不曾说它有聚合的行为,它不过是个因缘的过程,暂时这样的摆设。那么,我们说它们聚合在一起,这个白板“生”了。所以,龙树菩萨说:没有一个法可以生!因为什么呢?因为法本身都不能确定一个范围(上星期说过)。那么,法本身呢,是由因为我们取像来安立的名称(上个星期说了)。那么这个安立名称呢,是因为我们去分别了之后,去安立的名称。最后,我们就说这个因缘成熟了,它生!什么因缘?就是它所需要的条件合在一起,我们说它是生!实际上,在“生”里面没有一个法生出来了,而是众缘的聚合罢了。所以,我们这一群人,没有这一群出生,而是这一群不同的人在一起,而称为“一群人”这一个法。然后,你就看到这一个法生,但是这个法生,是谁在生?没有东西在生。是这一群人聚在一起称为“生”。同样的“无少法可灭”,当那么,这个法的因缘散了,我们说“灭”了。同样的,法的因缘聚跟散,也是我们的分别。那么,因为这样的分别,我们说它聚,说它散,然后我们就说它生,说它灭。
那么,我这一条的第三句,我说:“已显现的生灭相”,什么叫已显现的生灭相呢?就在你眼前身心当下在发生的那些生灭,为已显现的生灭相。还有那不显现的生灭是什么呢?就是在你业里面继续活动在那些生灭,那些还不在你眼前出现。这一切,都不是有,也不是无。它并没有生,也没有灭。那么,只是说我们用语言去分别,来说它的生灭相。在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件事情:就是说,在我们现在每一念,每一分,每一秒的过程里面所知的种种、种种心跟境界,以大乘的说法,是我们的以另外一种的名称叫法界心。在那边呢,变化显现。在《中观》里面说是“缘生”,叫缘生法。这个缘生法,它在你还没有在你六根前面出现之前,它们已在作用中了(上个星期我说过了)。意思是说,你今晚回家,你家里那张床,不是忽然间从你的眼前出现的,它也不是突然间停止住,等到你看到它时它才继续活动。意思就是说,你看不到的那些法,不在你眼前的那些法,它们也在那边因缘——缘生、缘灭,因此,我说这叫法界不显的业。不在你眼前显现的业,它们也在生灭变化。再看22颂:
——第22颂——
知生即知灭,知灭知无常,无常性若知,不得诸法底。
如果知道这个生,这里知生是指什么呢?不是指能迷惑六根分别的知,而是真正知道生的真实相。那么,龙树菩萨说:一个人当他知道生的当时,就知道灭;他知道灭的当时,他就要知道无常;他知道无常,就知道一切法都没有自性了。那么,我在这边就解释说:“生跟灭没有这个决定的相。”所谓的没有决定的相,是说(上个星期我说过了),任何一个法都是在继续变化中,它没有一个决定的、固定的行相停留在那边的!
“现前者,假名生灭。”就是说,那些法在你现前,你看到。然后你认为它存在了,你执著它真是实在存在。就是说,你学了佛法,就你说:哦,它并不是实在的!但是你还在认为那个法在变化、生灭,如果那样你就认为有一个法的存在,还是一个没有的矛盾。所以,并没有一个实在的那个法的存在的,是因为变化里面暂时保留一段时间,过后,它继续在变。这个暂时保留,是因为在你感觉上你觉得它没变,所以当它一变出来,你就说它生;它一变得消失掉,你说灭。在这个生跟灭的当时,(刚才我解释过了),是众因缘的聚合离散的,没有一个法出来,因此所以呢,在它你现前的时候,你说它生;不现前在你现在的时候,你说它灭。
“知灭即知无常”,无常是从哪里来呢?无常其实是从法的生灭得来的,怎么讲从法的生灭得来呢?是因为我们认为有东西在变化,我们才会认为有无常这回事。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给你看到,你就看不到变化,看不到变化无常也就无从说了。所以如果他说,如果你知道生啊,灭啊,是不可得,
也不是实在的,那么,无常也是一样的!因此龙树所以,他说如果你知这个“灭”,你要知道无常,无常也是一样。在你现前的你,假名无常。不现前的法,即我说不显现的法哦,既然它也在缘生,也应是无常,只不过你不给它名称。意思是说,我们每次讲无常,无常,都讲我们所知现前的东西,知道吗?那些没有在你眼前现前,也在变化的呢?你从来没有说它什么,因为你不认为有那个法,——当时,所以,你说无常也是一样,你依法来建立起生灭,建立起无常。
“无常性若知”,如果一个人知道无常,知道无常是什么呢?无常的这个性质里面,以中观来说,它包括了假名,它本身不过是个名称。无常所指的事情,本身就是缘生的变化,它本身就是空性。空性,就是没有自性。是因为这些种种聚合在一起,包括你身心、语言,我们说它显现,显现也是因为你有能知的心,所知的境,再以能知的心作用,你说它显现了。
那么,如果一个人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没有实在性呢,在那边因缘变化,没有自体,那么说,这个人知道无常的实相。在那无常的实相里面不可能有无常这件事情,绝对不要执著有真的无常这件事情哦。一切呢,都是由有它的因缘变化,在你心里的作用里面加上去的概念。
“不得诸法底”,对本来没有相的诸法,他就不再依六根的习性而去分别,去找它的根本!我们每次去要找法,的去追根究底,问它究竟是怎么样?我们以这样的心去找,就是因为我们六根的习性,它在是那边样去酝做,我们就那样去用,那样去分别!
接下来,我们再看:
——第23颂——
诸法从缘生,虽生即离灭,如到彼岸者,即见大海事。
这个“诸法从缘生”,在我们佛法里面不管是任何一个部派,不管大小乘,大家都同意,都承认的。但是呢,虽然同意,却有不同的解释(前两讲我说过)。那么,在不同的解释里面,有用业的原理来说,有用十二因缘,有用阿赖耶识,有用什么呢?中观的空性,空,缘起,法界缘起,阿赖耶识缘起,种种说法……那在这种种说法里面,它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呢?
“虽生即离灭”,就是这个“虽生”,刚才说过了,这个“生”是随事随义而显现。随事随义显现这个生的样子,同时也在显现众缘的灭相。为什么说生的当时就立灭?因为如果你有这个生的这个相,你呢,同时就有这个灭的这个见。生见和灭见是一起的!那么,当你有这个生的见的当时,你是见到某一个法生,当时你是见到某一个法生,那么,当时呢,同时你也要见到那个法在灭。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因缘不曾停留,(刚才有说过),没有一个法是处于完成——完整的完成状态!它一直在变化之中!它没有所谓的一个固定阶段完成出来。所以,生的本身,在生的当时,它没有所谓可以一个生的完全完成。就是说,它在当时,它立即,每个阶段就放弃前面的那个阶段,因此所以,它在生的当时,它也在灭!那么,灭呢,是有一些你,我们如果专门只看生的话,我们就不觉得它灭。如果专门看它灭的时候,我们统统看到灭,怎么样说呢?我们任举一个东西来看吧:比方说,如果我现在做一张桌子,我在做一张桌子,当这张桌子我还没有把它组合起来的时候,我放在一个墙角那边,那么,当我拿来组合,当时墙角的那个样子就要灭了,听懂吗?所以,在当时,如果你以
你看见的这个为你看见这个生,它你是以什么呢?是以桌子的组合来看呢,你说生;我以墙角的组合来看呢,它是灭了。也就是说,在生的当时又有灭的作用在产生了。那么,不只是它在生的时候,有另外的法要灭,任何一个“生”都是如此!它在生,另外一个法在灭。而那个法,不过你不注意它,不给名称而已。你只注意生的那个事情!那么,同样的,当你在看见灭的时候也有其他的法在生了。比方说,一个四根脚的桌子,我拆掉它,我去灭它。在这灭的过程里面,我把一根脚打断了。咦?打断了就是什么呢?三根脚的桌子出来了!对不对?!所以,你要的四根脚的桌子,你不管三根脚的桌子。其实呢,灭的当时也有其他法在生的!但是,由于我们以这个法,那个法来去分别,不知其实一切都在那变化。如果你看到有生,你就看到同时有灭;如果你看到灭,同时,你也看到生。那么,这个你怎么去看,就是两种情形:就是前面说的——“随事随义”。一个是现前的,一个不现前的。你去分别它。
那么,“如到彼岸者”,好象一个人,(这个是讲什么呢?)游过大海,到了对岸。“既见大海事”。就是说,他到对大海对岸,说:他海里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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