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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讲座▪P7

  ..续本文上一页者我与受者我,是不一不异的。前 一能作者,与后一所受者,彼此间有密切的联络,所以非异。但前后的果 报又有不同,所以又是非一的。

  又有人认为有个我在那边,随着因果变化,我就出现那个样子,这是灵 魂的说法。有人认为灵魂是不变的,现在我的灵魂是用这个身心,我死了 我的灵魂又用另外一个身心。佛教把它叫做“神我”,那经量部就是落入神 我的见解。他说这个神我虽然换不同的身心,但是还是这个“我”,不过这 个“我”自己不能表现出来,必须靠身心来表现,在印度外道也有说,“声音”

  本来存在,到处都有,那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呢?他说你去敲它它就出来。 这个跟灵魂的说法一样--他本来就存在,但没有靠这个身体他不能表现 出来。

  △破作者我与受者我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这句话是破能够作业的作者的错误,因为经量不认为过去世作业的人是 我,现在受果报的也是我,就是因果轮回中造业跟受果报的都是我。我们 普遍的认同说:我今生杀死一个人,下一世我会入地狱,而今生的我跟下 一世的我都是同一个我。其实你今生的身心是今生五蕴的组合,到了地狱 是地狱身心的组合,是不一样的。你今生的五蕴身心是人的身心组合,而 下一世如果是鬼的话就有鬼的五蕴身心,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它们之间 的身心毫不相干。但我们普遍上认为生为现在是人的我,造了恶业,堕入 鬼道,就说我去做鬼。这是错误的。业力因果应该是怎样解释:因过去的 业形成我现在的五蕴身心,我在使用它,下一世我投胎,不管是成为什 么,是过去的某一段业的所形成的五蕴身心,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就 是一些烦恼的心把它们连系起来。佛法有一个譬喻,第一根蜡烛点到要完 时,如果我不再点第二根蜡烛,第一根蜡烛就不在延续了,但如果我用第 一根蜡烛的火去点第二根的蜡烛时,我们会问,那个火是不是传过去呢? 那火是本来的火吗?是不是第一根蜡烛的火传过去呢?并没有,你只能说 第二根蜡烛会燃烧,是因为用第一根蜡烛的火去点燃它,它的火不会传过 去,因为第一根和第二根蜡烛的火是各自燃烧的,那么我们的身心也是如 此,是前一世的身心点燃下一世的身心,并不是前一世的身心跑去下一 世。

  那现在论主说,业不从缘生,也不从非缘生,因为因缘本来没有生,所

  以生不生都不可得,所以业也是如此,不从缘生,也不从非缘生,所以没 有实在的东西去做,这个业,使它生起来,业本来是无生的,因为它没有 它的本体。既然无业无作者,那里有人在受果报呢?这是中观的见解,一 般的见解说有人在造业,有人在受果报,中观的见解是说没有人在造业, 没有人在受果报。但是我们要小心理解,不是说什么都没有。如冰变成 水,水变成水蒸气,不是真的这回事,而是因温度的关系而产生的变化, 我们在不同的时期就安立假名而把他们分开而已。所以中观告诉你在一切 因缘的变化中没有所谓这个阶段是什么,那个阶段是什么。前述有提到, 什么叫做法?法是因缘变化中在这个世间保留一定的形象一段的时间让你 感受到,你说这是个法,法本来不是一个法,

  △显正义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复作变化人

  最后,龙树菩萨要讲业力的真正意义。

  业力等是因缘的如幻如化。有如世尊神境通的力量。“作”出种种的“变化 人”;由这所“变化人”,“复”又“变化”各式各样的“变化人2”。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如初”的“变化人1”是“作者”,“变化人2”是“受者”。“变化人”1或2“所 作”是指变化人1或变化人2,所作出来的种种事就是“业”,作者与受者都 以无明爱而起作的“业”。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这“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没有一法是有实自性的,一切都是“如幻、 如梦、如焰、如响”的。幻是魔术所幻现有;梦是梦境;焰是阳焰,就是空 气中现出一种水波的假相;响是谷的回响。这些都是可闻可见而现有的, 却不实在的。这比喻无自性空,但空不是完全没有,而是有种种假相的。 但执有自性的学者,以为所变化的业是假,但能幻化者不能是假的。

  

  广超法师中观讲座五

  观本住品第九-有「我」或「无我」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

  观本住品是第九品,是谈到“我”的问题。“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五蕴和 合之内是否有“我”,还是另一个五蕴和合之外有个“我”?就是说有人认为我 们的身心组合成我,有人说不是,身心归身心,我归我,这个“我”无量劫以 来都是不变的,即所谓的灵魂不变,而这不变的灵魂随着因果轮回出现不同 的身心受报,这样的我佛法称为神我,并不是五蕴和合的我。比方我们说, 汽车里面没有“车”,可是执着神我的人认为汽车里面虽然没有车,可是有个 “车”在外面你是看不到的,就是有个人翁,在影响着车。所以有些人就认为 我们这个因缘和合的身心里面有个我,而另外一种见解就是认为身心之外有 个“我”。

  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先受己有本住

  因此外道的人说,眼耳鼻等诸根,还有受苦受乐的心及想法,是谁在受这 些苦乐,是谁在作这些东西?受这些果报?他说必定有个“人”在做,他本来 就在,而不必在受苦乐时才出来,这里所谓“本住”的我,即世间称的灵 魂。

  因此若没有本住的我,是谁在受眼耳等根的果报?因为眼耳等果必有人做

  它们才能出来。但我们佛法说我们有六根的果报是因为过去世所做的业力所 造成,并不是有一个永恒的我所造。他又说,因为有六根的果报,所以知道 一个做者现在来受这些果报,我们也时常有这种看法,认为过去有一个造业 的人,那今天就来受果报,那个人就是“我”。再说先有六根在受乐的果报之 前就有个本住的我了,就从此知道,因为我就是做了些因果而得到今天的身 心,现在就来就受报。

  若离眼等根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论主就此破上述的观点:如果说如果离开眼耳等诸根,及所知的苦乐等 法,先有我而后有我所知的法,那这个先有的我知道的是什么?根据佛法来 说,能知和所知的不能分开的,而如果说有一个能知道的在知道,有一个被 所知道的被知道,不可以。我们一般说法,我的心在这边,有东西出现,所 以我知道。佛法不认为是这样,而是说每一个刹那一个境界出现时,那一刹 那同时生出警觉的心,二个一起出来,并不是说有一个心常在那边,从佛法 来说是属于常见。如眼识依靠眼根接触外景时,然后眼根知道外面外景的当 时是一刹那的眼识知道一刹那的色尘。并不是有一个眼识停在那儿不动,然 后色尘来了。所以能知和所知是一齐的,如母亲生孩子是一样。那么,如果 你知道东西,你才能称为能知道,如果你不知道东西,就不能称为能知道, 也没有知的资格,就是说当你知道一件东西时。你称自己为能知道,如果被 知道的东西不见了,能知者还在吗?不能。因为没有东西让他知道,他也不 是能知者,他也不知道他是能知者。好像有一种动物生下来是没有眼睛的, 你不能说是他是看不见东西的动物,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没有眼睛)。除非 说他知道有“看”这回事,才能说他看得见或看不见。同样的,当一个能知的 心,他没有知的作用的时候,他不知道他自己了,他也不是能知了。如果所 知的法没有了,那个能知的我也不存在。

  现在因为外道说如果六根还未生起之前就先有我,这个我能知道各种法, 这不能发生,也不能存在。他用什么来知道?没有东西让他来产生知道,他

  也不知道他就是我,或是什么,没有东西在里面。若离眼耳等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而有眼耳等前面是用知道的方式来说,不可能知道有个我。现 在是以依靠我的眼睛耳朵等根来知道,(不是我来知道),那么就知道有我 的存在。意思是说如果你认为有个灵魂,他本身不能存在,须要依靠身心来 知道和感受,造业等,那这些眼耳等诸就应该而不必靠能知的灵魂(本住 者)。那也应该离开这个灵魂。为什么呢?因为灵魂如俱有眼耳诸根的话, 灵魂就它不必去转世投胎就有了。因为他本来就有了。肯定的是我们会认为 我有灵魂,然后进入父母亲所生的色身,因此离开了眼耳鼻等诸根的话,有 个独立的灵魂的话,相反来说,眼耳鼻等诸根可以自己独立了,而不必靠这 个灵魂了也能知道,

  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

  就是说所知的法,和能知的人,因为法而知道有人在知道。比如说看东 西,因为有东西被看,眼睛去看,所以眼睛知道他在看,如果什么东西都没 有,眼睛也没办法看,他也不知道他能够看。再比如打你一巴掌,必然要由 一个你,和我来打,没有你,我能打谁?没有打这一回事。就说,能够做, 和所被做是一齐的,不可以分割的,所以法和其知道的人是一齐的,不可以 说先有人,才有法,因为当他知道法的当时,他即知道他有这个人的存在。 假设说真的有一个灵魂,他什么都没有,他说他是我,他能够知道什么?手 脚眼诸根部没有,他说他知道什么?他用什么来当我来知道?不能,他必定 要拿一个东西来知道,然后他才知道他存在。因此因为有诸根和心法,才知 道有个能知的我,因为有能知的人,他才知道有个能被所知的法,所以能 知跟所知是互相为因缘。

  一切眼等根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异相而分别

  有人说眼耳等六根的作用,不是它们自己能作用,而是有我在作用。为什

  么这样说呢?有人指出一个人死了,他的六根都在,但是都不能作用,是什 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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