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宗“法界缘起”明释
“法界缘起”是华严宗佛学的根基,探讨“法界缘起”的论著有很多,但是,从这些论著中我从来也没有看明白过究竟什么是“法界缘起”,反而是越看越糊涂(也许是我智商太低),于是我就下决心自己研究“法界缘起”,不再依赖和相信他人之论。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我终于弄明白了什么叫“法界缘起”,真是“得未曾有,欢喜踊跃”①,遂将其形诸文字,作成《华严宗“法界缘起”明释》一文。所谓“明释”者,明明白白地解释也,其中运用了许多浅显易懂的实例分析。
一、何谓“法界”
要明白“法界”的含义,先要分别弄清楚什么是“法”,什么是“界”。
(一)“法”和“界”
华严宗创始人法藏认为“法”和“界”各有三义,如下:
法有三义:一是持自性义,二是轨则义,三是对意义。界亦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又《中边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圣法依此境生,此中因义是界义。二是性义,谓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辨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②
世界万物皆可叫做“法”,所谓“世界万法”是也。试以一只茶杯为例来说明法藏的“法有三义”。首先,这只茶杯有自己的“自性”,如它是玻璃做的,呈圆柱形。这只茶杯不但有“自性”,更主要的是它还能“持自性”,那么,什么是“持自性”呢?“持”者,保持也,使之不变也。茶杯是玻璃做的就是玻璃做的,不会今天是玻璃做的,明天就变成了搪瓷的;同样,茶杯是圆的就是圆的,不会喝茶的时候是圆的,喝完了茶就成了方的,这就叫“持自性”,即保持“自性”的不变。如果世界万法不能各“持自性”,每一法都象俗话所说的“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变魔术演戏法似的,那么,这个世界就无法把握了,无法把握的世界就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可见,真实的世界乃是以万法各“持自性”为基础的。
茶杯的“自性”,是茶杯之“体”;茶杯能“持自性”就使茶杯有特定之“用”,即盛水泡茶,这盛水泡茶之“用”就是茶杯的“轨则”。茶杯的“轨则”导源于茶杯之能“持自性”,因为,茶杯若不能“持自性”,一会儿这一会儿那,变动不居,就不可能用它来盛水泡茶。总之,一“法”有一“法”之“用”,一“法”有一“法”的“轨则”。茶杯尽管也可以用来当笔筒来插笔,或当花瓶来插花,甚至还可以用它来打狗(若有此必要时),但这些都不属于茶杯的“轨则”。茶杯的“轨则”就是盛水泡茶。细解“轨则”一词,“轨”和“则”都有标谁、规范之意,一“法”的“轨则”就是一“法”最规范最标谁之“用”。茶杯的“轨则”只能是盛水泡茶,至于插笔、插花、打狗等就只能算是茶杯“非轨则”的“方便之用”了。
最后是“法”的“对意”义。世界万法,都是与人相对的,而只要与人相对,就会被人赋予一定的意义,这就是所谓的“对意”③。世界上不存在没有被人赋予意义的“无谓之法”、“空洞之法”,也就是说,万法皆有自己的“对意”。比如,对于一只茶杯,我们会说或头脑中可能会有这样的反映:这是茶杯而不是碗,这个茶杯工艺精美,这个茶杯肯定挺贵,这个茶杯富有纪念意义(假如它是个赠品),等等,这些都是这个茶杯所具有的“对意”。
综上所述,在法藏看来,世界万法皆具有“持自性”、“轨则”和“对意”三义,其中“持自性”和“轨则”体现万法的自然特性,而“对意”则体现万法的人文特性。简单地说就是,世界万法皆是“体”(“持自性”)、“用”(“轨则”)和“意”(“对意”)三合一的存在。①
知道了“法”,再来了解“界”。世界万法中的任何一“法”都与其他的“法”分而有界,茶杯是茶杯,钢笔是钢笔,不相混同。那么,“法”与“法”之间的“界”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或者说,“法”与“法”之间何以会有“界”呢?法藏认为“界亦有三义”,分析了“界”之形成的三个方面原因。首先是“界”的“因”义。茶杯是玻璃厂的工人生产的,而钢笔则是制笔厂的工人生产的,茶杯和钢笔各有来自,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因”。茶杯和钢笔因为“因”不同,所以就有了“界”;反过来说就是,透过茶杯和钢笔,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不同的来自。法藏有时也称“因”为“道”,茶杯从玻璃厂这条“道”而来,钢笔从制笔厂这条“道”而来,“道”不同遂有“界”之别。当然,法藏在解释“界”之“因”义时,是以“有为法”和“无为法”为例子的,他说,“有为法”依“俗道”而生,“无为法”依“圣道”而生,因为“道”(也就是“因”)不同,所以“有为法”与“无为法”之间有“界”。
法藏认为,“界”的第二义是“性”。“性”也可以叫做“类”。茶杯有各种各样的茶杯,但不管那一个茶杯,都是属于茶杯这个类的,具有茶杯的“类特征”;同样地,钢笔也有钢笔“类特征”。茶杯不可能具有钢笔的“类特征”,钢笔也不可能具有茶杯的“类特征”。世界万法各有其“类”,各归其“类”。每一“法”各按其“类”而与属于其他“类”的“法”分别开来。可见,“性”或者“类”是相对于“自性”而言的,某个茶杯有某个茶杯的“自性”,但这个茶杯也还具有茶杯这一类东西的“性”,即茶杯的“共性”或“类特征”。一个茶杯和一支钢笔因为“因”和“性”(或“类”)的不同而彼此有“界”,但是,如果是型号一模一样的两个茶杯(或两支钢笔),它们的“因”和“性”显然都是一样的,这时,它们的“界”又在哪里呢?对此,法藏又提出了“分齐”的概念,这“分齐”就是“界”的第三义。那么,什么是“分齐”呢?所谓“分齐”,就是分有相同的元素而各有自体,大约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单元”,比如,型号一模一样的两个茶杯,它们的组成要素和结构完全相同,但却彼此独立,各成单元,从而两者之间也就有了“界”,是之谓“分齐有界”。
(二)“法界”
综合以上对“法”和“界”的分析,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结论:世界万事万物,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都可名之曰“法”,因为“法”与“法”之间都是存在着一定的“界”的,所以“法”又叫“法界”。总之“法”即“法界”,“法界”即“法”,一个事物就是一个“法界”,其中,“法”明事物之自体,“界”明一事物与他事物之区别。有人曾问天竺子仪禅师:“如何是法界义宗?”天竺子仪禅师答曰:“九月九日浙江潮。”①“浙江潮”就是杭州钱塘江(钱塘江古称浙江)出海口的海潮②,每年秋天时节,激浪排天,蔚为壮观,自古就是一大景观,尤其是九月九日重阳节前后潮水最为盛大。天竺子仪禅师用“九月九日浙江潮”来解释“法界”的含义,甚是形象和贴切,其中,大海比喻世界,海水比喻万法,海潮比喻法界,潮即水即海,海即水即潮。③
既然“法”即“法界”,“法界”即“法”,那华严宗何以还要在“法”之外再说“法界”呢?这是因为“法”即“法界”,“法界”即“法”,只是说明“法”与“法界”是“相即”的关系而非“相等”或“同一”的关系,此犹如潮即水,水即潮,但潮与水毕竟不是完全同一的,潮有水所没有的一些特征。华严宗提出“法界”这一概念,是为了说明世界万法的本来状态。我们都知道,佛教是主张“万法本空”的,只是由于众生著相,以致于弄得众生自身主体及其所面对的客体之境都不“空”。佛教的一切理论和实践其实都是绕着如何回到“万法本空”的状态而展开的,但是佛教各宗派就此所开出来的方法是不同的。禅宗和天台宗都是从主体着手的,比如禅宗讲“明心见性”,认为众生只要能“明心见性”,回到主体的“本来面目”,那么客体一面也就随之“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回到了“本空”的状态;天台宗讲“一念三千”,认为众生只要观“一念心”,当观达“一念心”无生而“空”时,作为客体的“三千”也就随之无生而“空”了。但是,华严宗的思路正好与禅宗、天台宗的相反,它先将主体搁置起来,努力实现作为客体的世界万法之“空”,也就是使世界万法各各回归到其自身的“法界”状态,然后,当世界万法皆呈现为“法界”而“空”后,身处其中的主体也就随之而“空”了。
至此,我们可以给“法界”下这样一个定义:“法界”就是作为客体的世界万法的本来状态。所谓世界万法的本来状态,就是指世界万法的“空”的状态,就是指没有被作为主体的人“著相污染”的世界万法本身④,“于华严宗,《华严经探玄记》卷十八举出法界有如下三义:(1)生圣法之因,(2)诸法之真实体性,(3)诸法各持分齐,可区别相状。亦即指真如或指一切诸法。”⑤说得通俗点就是,所谓“法界”,就是指作为客体的诸法之“真实体性”,即诸法的“实相”,或诸法的“真如”,或诸法的“法性”,或诸法的“本来面目”,或诸法的“空”。不过,这里千万要注意,“法界”只是指作为客体的诸法之“真实体性”,而不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真实体性”即人的“佛性”或“如来藏清净心”。⑥与佛教的其他宗派相比,华严宗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按照佛教的“无我”论(即“无主体”的观念),将作为主体的人搁置起来并消隐掉,使世界万法皆“法住法位”,纯以“法界”的面目展现,此时,“法”与“法”之间就有了清晰的界别。但是,若有人在其中干扰,“著相污染”,那么,世界万法便呈现为彼此界别模糊甚至没有界别的“法相”(“相由心生”),如绳被看成了蛇,绳与蛇之间就没有了界别,绳与蛇就都是“法相”了。唯识宗讲“万法唯心”,以“法相”看世界(因而唯识宗也叫法相宗);而华严宗则讲“法界缘起”,以“法界”看世界。
二、何谓“法界缘起”
刚才讲到华严宗将作为主体的人搁置而消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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