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其意思并不是说人没有了,而是说人只是世界万法诸“法界”中的一普通“法界”而已,并非是超越其他“法界”的一种特殊存在,也就是说,人不是与万法主客相对的,而是与万法平等同在的,这种景象就好比在直升机上俯瞰大地,看到了房屋、树木、人、河流、青山、牛……等等,人只是诸物中的普通一物而已,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并无相对于他物的主体意味——应如斯理解华严宗对“人”的看法。①在这样一幅人与万法平等的“法界”图景中②,“法界缘起”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
描述华严宗“法界缘起”最著名的偈语便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法藏曾用“因陀罗网之喻”来解释这句偈语的意思。所谓“因陀罗网”,是印度古代神话中的一张宝网,每个网结上均缀有闪闪发亮的宝珠。宝珠之间互相映照,交相辉映,每一个宝珠中都有其他所有宝珠的影象,这样重重无尽,便成一珠入一切珠,一切珠入一珠的景象。另外,法藏还曾应武则天之邀,用镜子来演示什么叫“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他在一个房间的四壁、四角和上下各放一面镜子,这十面镜子就比喻佛教中所说的广大无边的“十方世界”。十面镜子之间互相映照,其中任何一面镜子中都有其他九面镜子的影象,一镜入九镜,九镜入一镜,重重无尽。
法藏用来说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法界缘起”观的上述两个比喻十分有名,许多论述华严宗思想的书中都会提到,但比喻毕竟是比喻,不能替代实际的说理陈述。现在,我们不妨以“法界缘起”的最小单位,即两个“法界”之间的相互缘起来说明“法界缘起”的基本原理。
比如,学生某和老师某分别是一个“法界”,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缘起的关系,即学生只有相对于老师时才是学生;同时,老师也只有相对于学生时才是老师。如果这个学生相对于他的父亲,那他就不是一个学生,而是一个儿子(假如他是男的);同样地,如果这个老师相对于他的妻子,那他就不是一个老师,而是一个丈夫(假如他也是男的)。总之,一个人究竟是学生还是儿子,究竟是老师还是丈夫,不由他自己来决定,而由与他相对待的“法界”来缘起。学生缘起了老师,老师也缘起了学生。学生身上存在着老子的影子,老师身上也存在着学生的影子。学生和老师虽分立为两个“法界”,但却互相嵌入,互相缘起。如果我们把学生与老师这两个“法界”相互缘起的图景扩大再扩大,以至于整个宇宙,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整个宇宙中的任何两个“法界”之间都在互相缘起,石头缘起了河流,河流缘起了树木,树木缘起了天空,天空缘起了厂房,厂房缘起了道路,道路缘起了狗,狗缘起了人……如此,“宇宙万有,有为无为,色心依正,尽成一大缘起,以一法尽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相依相成,极重重无尽之妙,这个叫做法界缘起说。”①
华严宗的“法界缘起”观与魏晋时期“六家七宗”中即色宗的思想有些类似。即色宗谓“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待色色而后为色”②,其大意是说,一物(“色”)不能自己决定自己就是该物,其之所以是该物而不是他物是由另外之物来决定的;再看华严宗,华严宗的“法界缘起”谓,一个“法界”的存在和特征是由其他的“法界”缘起的,其孤零零的自身是“无谓”的。不难看出,华严宗与即色宗的思路是很相似的。
华严宗认为,“法界缘起”的根源在于“法界”与“法界”或事物与事物之间存在着界限,正是这些界限才使它们互相缘起。中国有句俗话叫“红花要用绿叶衬”,其中红花和绿叶分别是一个“法界”,而“衬”字正有红花和绿叶相互缘起之意。红花因绿叶而更红,绿叶也因红花而更绿,这就叫相互缘起。同样地,在“鹤立鸡群”这个成语中,“鹤”与“鸡”作为两个“法界”,它们之间也是相互缘起的。实际上,这种相互缘起的道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比如,同样一件衣服,穿在甲身上就好看,穿在乙身上就不好看;或者说,同样一件衣服,甲穿起来,人就显得更漂亮,而乙穿起来则未必,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法界缘起”之不同,亦即这件衣服与甲之间的相互缘起不同于这件衣服与乙之间的相互缘起。这个例子进一步牵引出了华严宗的“六相缘起”思想。
“六相缘起”是华严宗“法界缘起”的一个重要内容,因而“六相缘起”有时也叫“六相圆融”。③所谓“六相”是指有关“法界”的三对范畴六个概念,即总相和别相,同相和异相,成相和坏相。法藏在《华严金师子章》中以“金师子”为喻来说明“六相缘起”的道理,曰:
师子是总相,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从一缘起是同相,眼、耳等不相滥是异相;诸根合会有师子是成相,诸根各住自位是坏相。④
“师子”即是狮子;“金师子”即是用金铸成的狮子像。《华严金师子章》是法藏写给武则天御览的一本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中,法藏以皇宫门口的“金师子”为喻对华严宗教理作了全面而形象的解释,其中的“六相缘起”与“金师子”之间的比喻关系是这样的:
(一)总相和别相的缘起:师子是总相,师子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是别相。师子是具有师子“五根”的师子,而不是具有老虎“五根”的师子;“五根”是师子的“五根”而不是老虎的“五根”,总之,师子与师子的“五根”之间互相缘起对方的相状。
(二)同相和异相的缘起:师子的眼、耳、鼻、舌、身“五根”之间彼此互为异相,眼异于耳,耳异于鼻,鼻异于舌,舌异于身,身异于眼,……如此等等,但是它们之间又具有同相,因为它们都长在师子身上,都反映师子这个总相的特征。如果眼是师子的眼,耳是老虎的耳,那么这眼和耳就没有同相了。总之,师子的眼和耳之间既异又同(其他仿此)。
(三)成相和坏相的缘起:眼、耳、鼻、舌、身“五根”和合成师子,这时,相对于“五根”,师子就是成相;虽然眼、耳、鼻、舌、身“五根”和合成了师子,但眼还是眼,耳还是耳,“五根”依然还是“各住自位”,不曾合而为一,此之谓“五根”的坏相。
关于这个“六相缘起”,法藏还曾用舍、椽、瓦三者之间的关系来加以说明,如下:
缘起法一切处通,今且略就缘成舍辩。问:“何者是总相?”答:“舍是。”问:“此但椽等诸缘,何者是舍耶?”答:“椽即是舍。何为故?为椽全自独能作舍故。若离与椽,舍即不成;若得椽时,即得舍矣。”问:“若椽全自独作舍者,未有瓦等亦应作舍?”答:“未有瓦等时,不是椽,故不作,非谓是椽而不能作。今言能作者,但论椽能作,不说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缘。由未成舍时,无因缘故,非是椽也。若是椽者,其毕成全;若不全成,不名为椽。”①
我们都知道,舍由椽、瓦等构建而成,其中舍是总相,椽、瓦是别相。椽、瓦等缘起了舍,这个好理解,那么,究竟该如何理解舍缘起了椽、瓦呢?应该这样来理解:椽若不在舍上,椽就不能叫做椽,而只是一根长木头;或者,这根长木头之所以是椽,乃是因为它在舍上,这就是舍缘起了椽——所谓“椽即是舍”或“舍即是椽”,以此。同样地,舍缘起了瓦也是这个道理。再者,椽与瓦又是如何互相缘起的呢?试想,若没有瓦,光是椽能建起舍吗?若建不起舍,根据刚才所说的舍缘起椽的道理,椽也就不成为椽了。可见,如此推论,没有瓦也就没有椽;反之,没有椽也就没有瓦,这就是说,椽缘起了瓦,瓦也缘起了椽——法藏所说的“椽即是瓦”和“瓦即是椽”,以此。至于舍、椽、瓦之间更广泛而全面的“六相缘起”,这里就不作求全之分析了,读者诸君尽可参照《华严金师子章》的思路自行分析。总之,总相、别相、异相、成相、坏相,这“六相”“相即相入,圆融无碍,不可分离,形成一个圆满的有机整体,所以名之为“六相圆融””②,“六相圆融说是以具体的现象为对象从整体与部分及部分与部分等的关系方面,论述现象世界的圆融无碍。……六相圆融的理论是指六相间的互融互摄、互不相碍。”③在《华严金师子章》中,师子是个比喻,比喻宇宙整体。师子身上存在着“六相缘起”或“六相圆融”的关系;同样地,宇宙中也广泛存在着“六相缘起”或“六相圆融”的关系。
三、何谓“四法界”
华严宗“法界缘起”的最终落脚点就是它的“四法界”思想。所谓“四法界”,从名相上来说就是“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和“事事无碍法界”;从义理上来说,“世间万物差别之相,各有其不同,不能混淆,名事法界;真如平等的理休,为万法所依,名理法界;真如能生万法,故万法即是真如,事体事相,互融互具,无碍通达,理即是事,事即是理,名理事无碍法界;诸法互摄,重重无尽,不相妨碍,一多相即,大小互容,举一全收,具足相应,名事事无碍法界。”④这里千万要注意,“四法界”不是指四种“法界”,而是指任何一“法界”都具有四个方面的属性。在华严宗看来,“法界”之间之所以能互相缘起,就是因为每一“法界”都具有这四个方面的属性。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来说明“四法界”之所指。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其中的每一本书就是一个“法界”。作为一个“法界”,每一本书首先具有“事法界”的属性,比如,我手边有一本朱熹的《四书集注》,中华书局出版,浅绿间白的封面,五号字排印,十六元一本,这些都属于《四书集注》这本书的“事法界”属性。其次,《四书集注》是一本书而不是一本杂志,更不是一块砖头,也就是说,《四书集注》具有书的特征,而不具有杂志的特性,更不具有砖头的特征,书的特征就是《四书集注》的“理法界”属性。第三,《四书集注》这本书不管我用多长时间,哪怕是有破损;或者这本书不管放在什么地方,比如和杂志混在一起,它依然还是书而不是别的什么,能保持自己的前后同质性,这就是《四书集注》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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