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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问答(第七辑)▪P13

  ..续本文上一页、六大缘起,此系密宗所说,谓一切诸法皆由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遇缘而生起者。主张毗卢遮那(大日如来)为宇宙之本源、万有之实体,而毗卢遮那之体即是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六大即佛身,佛身即六大(六大缘起);并谓于六大随缘起动而成之宇宙万有中,生缘生之有为法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为理。

  

  

  

  

  

  

  75. 请问地狱是唯心所现否?

  

   唯心(梵语citta-matra),宇宙所有存在皆由心变现,心外无任何实法存在。亦即心为万有之本体,唯一之真实。华严一乘十玄门云:「三界虚妄,唯一心作」即此义。

  

  盖有情生存之迷界(三界),悉是一心所变现,谓心外有实在之某物,乃纯属妄想所致,故言三界唯一心,心外无别法(三界唯心)。

  

  六十华严经卷十夜摩天宫菩萨说偈品如来林菩萨之偈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华严宗称心为能造(造者),佛与众生为所造(被造者),悟如来藏者为佛,迷者为众生。缘起有染净之别,但心之自体皆同,故说三无差别。

  

  唯(梵语matrata),音译摩怛剌多。「唯」字含有三义:一、简别,即简别此法异于他法。二、决定,即决定有此法。三、显胜,即显示此法之殊胜。

  

  三界唯心,唯一心作,佛与魔一心作,世间出世间唯一心作,天堂地狱一心作,上升堕落一心作,凡圣一心作,确实心为万有本体,一切万法皆由心变现,大乘法义处处显示万法唯心之道,地狱当然唯心所现,心地有造作五逆十恶之因,地狱恶果无不皆由心所变现;心若无造作诸恶业,自然地狱之恶报心中无由而生,故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

  

  地狱之存在是问你我是否有造作恶逆诸罪否?若有造作则有地狱;若无造作则不感召地狱,地狱之有无唯心作故。

  

  地藏经云:『圣女问曰:我闻铁围之内,地狱在中,是事实不?无毒答曰:实有地狱。圣女问曰:我今云何得到狱所?无毒答曰:若非威神、即须业力,非此二事,终不能到。』

  

  经文在在说明若非威神、即须业力,非此二事,终不能到。足见地狱果报实乃唯心所现是也。譬如梦境,明明梦中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万法唯心,三界一心作,地狱唯心亦复如是!

  

  大乘佛教,如唯识宗与华严宗,则强调「唯心所现」,「唯识无境」,不但主张万有诸法为心之显现,并强调「心识」亦为空、无自性,大空大有,真空妙有故。

  

  

  

  

  

  76. 为何佛说「忍辱」是一切苦行所不能及?

  

   菩萨修忍辱是一项不可思议之功力,确实是一切苦行所不能及之修行法门,忍辱度毁坏,达忍辱解脱,诸余法门即驾轻就熟矣!菩萨修忍辱如何修?又为何是诸苦行所不能及?细说如下:

  

  忍辱(梵语ksanti),音译羼提、羼底、乞叉底。意译安忍、忍、忍耐之意。六波罗蜜之一,十波罗蜜之一。即令心安稳,堪忍外在之侮辱、恼害等,亦即凡加诸身心之苦恼、苦痛,皆堪忍之。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七载,忍辱含不忿怒、不结怨、心不怀恶意等三种行相。佛教特重忍辱,尤以大乘佛教为最,以忍辱为六波罗蜜之一,乃菩萨所必须修行之德目。

  

  修行者可以修苦行(梵语duskara-carya)修得极苦出汁,百般严苛自我,可日中一食一粒米,可穿百衲衣、住破碎漏雨茅蓬、打赤脚、年年禁语不言等,如是加把劲勤修苦行,教内人人诸多可办得到;但是他人加诸诽谤、抹黑、污辱、恶骂、蛮力暴行、砍杀、恶质委屈你之际,你可否稳如须弥山而如如不动?是否不被境界所转?是否内心不怀憎恨?是否不报复还牙?是否内心纤尘不染?不暴跳如雷?相信在凡夫因地无人可堪受,更难抵挡如是委屈诸恶烈攻击,忍辱法门如是难修难成;但如果修忍辱已波罗蜜(解脱自在),即渐破无明,渐证法身,究竟顿破一切无明,终了圆顿法身,成就佛道。

  

  佛遗教经云:『汝等比丘,若有人来节节支解,当自摄心,无令瞋恨,亦当护口,勿出恶言。若纵恚心,则自妨道,失功德利。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恶骂之毒如饮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所以者何?瞋恚之害,则破诸善法,坏好名闻,今世后世,人不喜见。当知瞋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瞋恚。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瞋犹可恕。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怀瞋恚,甚不可也。譬如清冷云中霹雳起火,非所应也。』

  

  法华经卷三载,菩萨(梵语bodhi-sattva)修行忍辱波罗蜜,有六种功德:一、能忍所骂,虽被叱骂,而能忍受不加报复。二、能忍所打,虽被人捶打,而能忍受不加报复。三、能忍所恼,虽被人恼害,而能忍受不加报复。四、能忍所瞋,虽被人瞋呵,而能忍受不加报复。五、八法不动,不为世间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八法所动。六、烦恼不染,一切烦恼,皆不能染。

  

  

  

  

  

  

  77. 佛已证涅槃,得金刚不坏身,为何还要示现入灭?

  

   佛确实已证得无上大涅槃,得金刚不坏身,那为何要示现入灭呢?我们要了解,佛示现四大之色身是有为生灭,度化众生因缘圆满就入灭,这是诸佛出世度生圆满后而入灭必然之惯例,金刚不坏身乃指佛之清净法身而言,法身常住,无为无生灭,住动天地无增减。佛所证之大涅槃具足常、净、我、乐四种庄严自在解脱之德,并具必然性、永恒性、普遍性,如是涅槃功德乃诸佛平等圆备是也。

  

  涅槃(梵语nirvana)之真实义,唯识宗所立有四种涅槃:

  

  一、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又称自性清净涅槃、本来清净涅槃、性净涅槃。谓一切法之实性即为真如之理。一切诸法虽为客尘烦恼所覆藏,然本来自性清净,具有无量微妙功德,无生无灭,湛然如虚空,一切有情皆平等共有,与一切法不一不异,又离一切相而无有差别,具言语、思虑皆泯绝,唯圣者始能自内证之。

  

  二、有余依涅槃,谓断尽烦恼障所显现之真如之理。烦恼障虽灭,然尚余欲界五阴之身而为所依,故称有余依涅槃。

  

  三、无余依涅槃,略称无余涅槃。谓出离生死苦所显现之理。即烦恼断尽,所余五阴之身亦灭,失去一切有为法之所依,自然归于灭尽,众苦永寂。

  

  四、无住处涅槃,谓断所知障所显现之真理。即断智之障,则得生死、涅槃无差别之深智,于二者无有欣厌,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唯常与大智大悲相辅,穷未来际,利乐有情,然虽起悲智二用而体性恒寂。

  

  若论凡圣一切对于此四种涅槃之具与不具,则一切有情皆具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二乘之「无学」既已断尽烦恼,故具有有余依、无余依二种涅槃;佛悉断尽烦恼(梵语klesa)、所知二障,故具四种涅槃。

  

  我佛弟子若正觉四种涅槃真实义,对圣凡、二乘、菩萨、佛等具与不具涅槃真谛便能理解而解惑。更加对于佛已证涅槃,得金刚不坏身,为何还要示现入灭更能如实知解,永破迷惑矣!

  

  

  

  

  

  78. 「出家人」是否可担任公职?参选民意代表?

  

   出家(梵语pravrajya),即出离家庭生活,专心修沙门之净行;亦兼指出家修道者,与沙门、比丘同义。为「在家」之对称。又以出家乃远离世俗之尘,故又称出尘。出家须剃落须发,拋弃服饰,并穿著坏色衣,故出家又称落饰、剃发、落发染衣、剃染、落染。在七众弟子中,除优婆塞与优婆夷二众属在家众外,其余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等五众皆为出家众,称为出家五众。

  

  凡欲出家者,必先生起善法之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心,而后从师剃除须发、披着袈裟(梵语kasaya),受持戒法。综观如上所演述,出家人实乃不宜担任公职,乃至参选民意代表,因为出家动机与宗旨,在于离尘出世、解无为法、顿断五欲六尘、出三界断六道、证菩提,而后倒驾慈航广度群生方为正途。若参选民意代表或担任公职,则大大违反佛制戒律,亦非佛意,应审慎勿为!不然又与当初出家之动机与目的相互抵触,又回归世俗之态,反遭世人所诽谤、讥嫌、鄙视、恶骂批判,断他人诸善根等。

  

  出家修行者理应坚持守如来戒律,为明心见性,证无生法忍(梵语anutpattika-dharma-ksanti),证法身涅槃方为当今之务。若是真为关心国家大事,爱护国家政治,是可以以国民身分,采用理性和平方式来爱国救国,即以「公平投票」方法行之,但不宜以候选人姿态方式出现,甚至不宜担任公职之类,毕竟,与出家法有所抵触故,出家意义已破局,出家形象更遭受对手恶毒抹黑与践踏,弊多于利故。

  

  出家有四类:一、身离心非,即身出家心不出家,身虽参与法侣,心犹顾恋世俗生活。二、心离身非,即身在家心出家,身虽受用妻子而心却不生耽染。三、身心俱离,指身心俱出家,于诸欲境,均无顾念。四、身心俱不离,指身心俱不出家,身受用妻子且心亦深生耽染。

  

  

  

  

  

  

  79. 「信仰宗教」只是为了求得心灵上之寄托,此论说对否?

  

   每个人几乎都有宗教信仰,所信仰之宗教也未必是相同,但就以信仰宗教之内涵与动机,人人皆千差万别,为何呢?因为每个人之思想、理念、动机、目的、背景、利害也几乎不完全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所信仰之角度就随着差别悬殊了。

  

  就以佛教(梵名 Buddha-sasana)立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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