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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球伦理 二、化解冲突的智慧▪P3

  ..续本文上一页ohn Hick)的看法,若从基督教的〈马太福音〉二十五章所表述关于有用的仆人及无用的仆人的譬喻,以及绵羊与山羊的譬喻来看,可以理解到耶稣基督的教导,实际上也有非常强烈的伦理性格及实践性格。换句话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将来必定都会承受其后果。因此,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的六章七节便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希克又说:「在我们这个时代,天主教与改革派的基督徒中,⋯⋯至少已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教徒已经体认到,对上帝的真正回应,必须包含个人、全国及普世的一份积极奉献—奉献于社会公义的维护及保护已陷于危机的大地。」若从这些方面来了解基督教,则其教义就与佛教以及其他宗教的观点相当接近了。

  

  我们再看伊斯兰教的上帝阿拉。在《可兰经》中,阿拉有九十九个不同的名字,包括保护者、宽宥者、赠予者、忍耐者、赦免一切罪过者、一切良善的源头、保护我们的朋友、爱者、养主、饶恕者、怜悯者、正路的引导者等。由此可知,阿拉应该是慈爱一切人类的神,一如《可兰经》二章六十二节强调的:「谁诚信阿拉和末日,并有善举,便能获得养主的厚遇。」据希克在《第五向度》((The Fifth Dimension: An Exploration of the Spiritual Realm)一书中所说,当穆斯林来到印度时,其中也有人主张,祆教徒、印度教徒、耆那教徒和佛教徒们,同样都是「圣书的子民」。所谓圣书,是上帝永恒的话语,在不同的人类环境中,可以透过各种不同的先知,以各种不同的启示经典,表达给上帝的子民。尽管伊斯兰教的主流及其基本教义派,认为有许多的非穆斯林会丧失进入天堂的机会,但若就伊斯兰教所传的信息而言,进入天堂乃是所有人的佳音,不光是穆斯林而已。特别是伊斯兰教密契论者的苏菲派,很能够理解不同宗教的信徒,也有可能获得上帝的宽恕。

  

  当然,基于彼此尊重和赞赏的立场,各宗教之间有必要寻求相互了解,但没有必要牵强附会硬想求同。因为那不仅会是一桩非常痛苦而困扰人的事,还会产生三种可能的结果:一是扭曲了其他的宗教而强人同己;二是否定了自己的宗教而舍己从人;三是混淆了各宗教而另立一个新宗教。这些都不是健康的作法。所以,曾经有人问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你既认为一切宗教都是好的,是不是可以另创一个综合性的宗教?」他的回答是:「不,世界的宗教已经够多了。」意思是说,自古以来,人类的宗教是可以多元的,但是各美其美、各善其善、各真其真,不必混淆。彼此之间求其同而存其异,未尝不是好事。例如:佛教是主张缘起论而非有神论,佛教能够尊重并了解有神论的宗教,但也不必硬把自己的立场否定了,才能和其他的宗教做朋友。

  

  三、宗教之间的合作

  

  宗教之间的彼此合作,不是集合各宗教的领袖们来检讨彼此所信奉的教义,谁优谁劣、谁高谁低、谁大谁小,因为那只会引起冲突、加深矛盾、增长敌意、制造对立。若能掌握尊重各宗教的原则,大家就可以和平相处。尤其是处身多元宗教的现代世界中,只要一走出自己的国门、一走出自己的族群,乃至一走出自己的家门,我们便会接触到各种不同宗教的人士。在开放的社会中,甚至在同一个小家庭里的夫妇和子女,也可能有几种不同的宗教信仰。我们必须尊重,甚至要以欣赏的态度,互相支持对方的选择,万万不可以主观的立场,批判评论对方的宗教信仰。我们应该为了共同营造和乐、平安、幸福、温馨的生活环境而互助合作。

  

  在今天,尤其是在未来的地球世界,由于资讯的发达、交通的便利、高科技的快速成长、社会层面的不断变迁,人们相隔万里,犹能对面交谈,是故若想坚持以单一宗教来囊括全人类信仰的生存空间,其阻碍的形势已是愈来愈强大了。除非自愿孤立于大环境的现实世界之外,否则在各种生活资源的分享方面,必须要和我们的邻居,守望相助、彼此合作。

  

  我们每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士,都会有一种共同的认知,那就是:一方面相信自己所信奉的对象,不论被称为什么名字,例如耶和华、耶稣基督、弥赛亚、上帝、真主、阿拉、湿婆(Shiva)、毗湿奴(Vishnu)、菩萨、佛等,都是有真爱、有慈悲、有威德、有大神力的,所以信仰的人能获得平安、照顾、救济;同时也相信,必须要遵守圣书、圣谕、圣言的教导和训诫,照着来体验和实践,让一切众生也都能够获得平安、照顾、救济,也就是将上帝、菩萨、佛的大爱及慈悲,分享普世的一切人。但这不仅是宗教信仰的传播,更重要的是人类安全与人心安定的维护,人的素质及社会品质的提升。而我们共同生存的环境,则需要大家共同来改善。

  

  居住在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及无生物,都是一个宇宙生命的共同体,更何况各宗教的信徒,都是人类。各宗教之间,除了对各种圣书、圣谕、圣言的解读不同而有不同宗教的差别之外,如能体验到非位格的全体、而不可切割的至高的「实在」,则根本就没有彼此、内外、优劣、高低的差别性。但此实在,却可有多重的面相。

  

  我们从近代印度伟人甘地(Mahatma Gandhi)的传记中,知道甘地受一位耆那教大师瑞强德拉(Raychandbhai)的影响,承认许多不同的观点,包括宗教的差异,都是合理合法的。甘地因此认同:「一切宗教乃是殊途同归。只要可以抵达同一目的地,走上不同的道路,又有什么不好呢?我信仰世间一切伟大宗教的基本真理。我相信这些真理都是上帝赐予的,也相信对于获得启示的那些人而言,这些真理乃是必要的。」

  

  换句话说,多元的宗教信仰,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至高的实在,即是人性及神性的超越,即是从有差别位格的上帝,转为非位格无差别的实在,佛教称之为「实相法」,在其他宗教则称为「绝对的真理」。甘地是从多重面相看实在,所以承认多重面相的差异,并不违背绝对的真理。不同的宗教之间,所争论的是实在的差异面,若能体验实在本是同体,就不会有什么争执了。当然,我们也未必要完全赞同甘地的观点,然而甘地的观点确实可以提供我们参考。

  

  我想谈一个真实的故事:三十多年前,我有几个朋友,共同发愿要挽救中国的佛教,于是有的去了南方的泰国,有的去了东北方的日本,有的进入深山中苦修。十多年之后,居然都在美国重逢,所学各不相同,但又都是佛教,因此再一次相约,如何合作做一些具体的工作。其实,同一宗教的各教派之间,或者在不同宗教的各团体及个人之间,能够合作、应该合作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所谓合作,也未必是要纳入同一个组织体来运作。它可以是彼此呼应,放弃暴力、拋开宿怨、不算旧帐,共同来消弭饥饿、疾病、自然灾害及种族战祸的根源,共同为后代的子孙,保留地球的环境资源,共同保护人类的心灵,不被仇恨、贪婪、嫉妒、忿怒、骄慢、自卑、犹豫、恐惧、忧愁、狂傲、失落感等所污染。如果各宗教都能有这样的共识,并各自从影响鼓励自己的信徒做起,则世界各国的主要宗教,不但能够影响人民,也能影响政治家及工商界的企业家,这便是大大地跨出了宗教合作的第一步。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世界宗教合作会议」闭幕演说)

  

  多元化世界人类所应认知的「神圣」是求同存异

  

  「神圣」的定义,是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在多元化、现代化、全球化的社会中,我们必须有这样的认知。

  

  各宗教所认知的「神圣」,是从对于各自所依圣典、圣训的信仰和诠释而来,也有是从宗教经验的启示中产生。那些「神圣」的认知,看起来是出于纯客观的所谓「天启」、「神示」,事实上是源于个人、地域、时代等诸多因素,包括历史背景、文化环境的共通性及差异性而形成的,所以不能算是纯客观的。

  

  每一种宗教所崇仰的最高真理,应该都是完满无缺的、绝对神圣的,可是一旦加入了人为的因素,给予诠释、赋予使命之后,便成为主观的认知,就有了个别的差异。

  

  例如佛教,虽以因缘论为至高的神圣,但是不否定一神论的价值观;但这不是认同接受,而是理解尊重。我们能够承认:任何一种优良的宗教,都有继续发展的空间,也都有权利宣称是世界最好的宗教;而我圣严则不得不说,佛教是最好的宗教。

  

  因此,为了适应多元化社会的包容性,对于「神圣」的定义和价值观,必须重新诠释。我们必须认知:最高的真理虽只有一个,经过各种族群的先知们亲身体验并且口传笔录,而流传下来的圣典、圣训,就会由于人文背景的不同而产生差别的观点。如今为了化解世界人类的冲突乃至毁灭的危机,除了保留个别族群的价值观,同时也必须尊重其他族群的价值观;除了自我中心的价值观,也必须容忍他者所持的价值观。

  

  多元化的相互撞击,能够彼此学习激荡成长,可以保持文化生命的历久弥新;只允许某种单一文化存在的时代社会,已不会再来,否则人类的命运,将会非常的悲惨!因此,我要向全人类提出建议:多元化世界的人类,所应认知的「神圣」,是求同存异。

  

  (二○○二年二月一日讲于「世界经济会议」纽约会议大会

  

  危机与和平

  

  诸位女士、先生:

  

  谨向诸位以及全世界祝福,二○○三年大家都能平安、快乐和幸福。

  

  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Munich Reinsurance Company)公布的资料显示,去年(二○○二年),全球由于各项天然灾害,损失财物高达五百五十亿美元,夺走超过一万一千条人命,其中包括中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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