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住于大乘法中而不退转,逐渐深解现前,离相修行六波罗密,最后,次第证得解行发心及证发心。
(一)释“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善根,是生诸善法的根
本。成熟,是成就善果的意思。如得佛法的正知见,从初信
位至十信终心-愿心满足,进入初发心住,即为善根成熟的
众生。如本论说: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
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二)释“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摩诃衍法,即大乘法。堪
任,言足够胜任、担当。修行若到了善根成熟,就能入正定
聚,住如来种中,于大乘法起深信心,毕竟不退。
五、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本段的因缘为修行信心分。修行信心有四种,即(一)信根本-法性真如,(二)信佛有无量功德,(三)信法有大利益,(四)信僧能正修行,即所谓真如三宝。
前述以入正定聚善根成熟众生说不退信,现在为了使未入正定聚善根微少的众生,也能起修行信心,必须明示信心的根源-真如三宝,以引发修行的意念,进而趣向修行。会阅说:
“令信未满者,修行信心,使满足故。”
因为善根微少的众生,久远以来烦恼深重,虽然求大乘法,却时进时退,其根性与发心都不固定,所以特别强调修行信心的重要。
六、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
网故
上根人发心勇猛,智慧快利,一闻大乘佛法,即刻开悟,成熟善根,入正定聚。其次,未入正定聚的众生可以分三类:
第一类-以真如及佛、法、僧四种信心摄受,能依施、戒、忍、
进、止观五门修行,逐渐成就,这是中根人。
第二类-闻四种信心,于过去世中久习善根,但因现生有恶业障
道,或堕入邪见网中,致不能精进修行。于是施设忏悔法
门,劝令礼拜诸佛、亲近善知识,一切的功德回向无上菩
提,使业障消除,善根增长,这即是下根人。
第三类-过去多生以来,未曾熏习善根,或虽有熏习,唯以散心入
道,不堪为用。今世虽欲修行,但其心志怯弱,对于四种
信心,尚且无法了解,而生出了退转的意思。此时用特胜
方便的法门,教修“专意念佛”,以熏习善根,引发信
心。这是对劣根人所设的不得已的措施。
本段是为第二类下根人作修行信心的因缘。
(一)释“五者,为示方便”-方便是权巧方便。诸佛菩萨为了
因应八万四千众生根机,以方便权智施设三乘法门,令一
切众生随顺此门而入佛法智海。本论为使众生舍邪执、得
证真如法性,亦说有四种方便:一者行根本方便-随顺法
性无所住;二者,能止方便-随顺法性远离诸过;三者,
发起善根增长方便-随顺法性远离痴障;四者,大愿平等
方便-随顺法性而发愿度无量众生。
至于本段因缘的方便,是以发起善根增长方便为主要目的。本论说:“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这即是止恶生善的方便行法。
(二)释“消恶业障,善护其心”-恶业障道是指现生中种种妨
碍道业的果报,如久病、贫困、伤残、富有、邪魔诸鬼之
恼乱、世间事务牵缠等。此时应当勤修供养、礼拜三宝、
赞叹如来、随喜功德、请佛住世、请转*轮,诚心忏悔无
量劫来所造诸恶,一切回向菩提,永无止息。这样,业障
即逐渐消除,即能善加护念修行不退的信心。
(三)释“远离痴慢,出邪网故”-痴是愚痴、慢是贡高我慢、
邪网指邪见如网,令人不得解脱。这是于过去世中谤毁正
法,今生又逢恶知识,或生于邪见外道家,致使虽精勤修
行,却始终不得预闻正法,成就善根,现以种种方便,令
其随顺法性而修行,最后也能与真如相应了。
七、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止是止息妄念,观是穿灭烦恼。止息妄念即是“止一切境界,随顺奢摩他观义”;穿灭烦恼即是“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婆舍那观义”本论说: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此说虽针对凡夫二乘,其实是通对一切修行人的。因止观是修行的根本,不论修任何法门,如离开止观的助成,均无成就的可能。所以修止观为普被未入正定聚众生,兼及入正定聚众生的。
八、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此段为信心怯弱的劣根人作因缘。前述第三、四、五、六四种因缘为正方便,此为胜方便。为什么要开这个胜方便呢?本论说:
“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
这个胜方便就是专意念佛。专意为专注一心,不散乱的意思。要如何专念呢?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
于此须注意的是,本论的专念,为“一心系念佛之相好功德”,不是念佛的名号,即“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而且还有“所修善根回向”的行法,所修善根包括施、戒、忍、进、止观五行,这与今人的念佛法门实在大异其趣!有以念佛为上品,其他行门为中下品的,完全与本论相反,更是违背了大乘法义!
九、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本段为第五劝修利益分作因缘。修行若不得实际利益,孰能起信?孰欲修行?所以为了普度群迷,必须把利益明显的表示出来。本论标举修行的利益,即有“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毁谤,入大乘道”、“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所有功德,无量无边”。其次,为了增强信心,知此利益的确真实不虚,结劝一切众生说,过去、现在、未来诸菩萨皆“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当勤修学,不可懈怠。
贰、合释
造论的因缘,已如上述八种,共有一总相、七别相。其实别相尚有开合,所谓“佛说无量无边法,为度无量无边众”,这是指开法;如“佛为方便众生,说有三乘”,这是指合法。又法华经说:
“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出现于世。舍利弗!是为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佛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而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这些诸法表面上虽分别有三乘,实际上只有一佛乘而已。因为如来虽以大乘法来度化众生,但众生却不能完全接受,所以不得不用“方便力故,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这一佛乘即大乘的真实法义,即“如来根本之义”-真如法性,故知别相的合法,最后即会归于一心真如,所谓“八万四千法,究竟一心法”。
造论的因缘所欲明者,亦不过是引导众生“起大乘正信”之后,究竟证得了一心真如,而成就无上的佛道。所以结语说: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论主若非法身菩萨,岂能如斯大悲、如斯大智?况乃“欲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而与因缘总相相应?
第三节 明相应的根性
(本文)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广论而得解者;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壹、分释
一、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修多罗意译为契经,指契理、契机的意思。佛地经论说:
“能贯能摄,故名为经,以佛圣教贯穿摄持,所应说义所化生故。”
这是明众生由圣教的摄持,而不散流于恶趣;佛法的义理由圣教贯穿,而不致散失隐没。
如以佛经写作形式区分,有十二部经,或称十二分教。即:
(一)修多罗-契经,指长行的文体,或称散文。如广义的解释,
是指三藏中的经藏及律藏中的波罗提木叉(戒经),都名修
多罗;如指十二分教之一,即狭义的解释。
(二)祇夜-意译为应颂、重颂,重,是重覆;颂,即韵文的意
思,即与契经相应,以偈颂重覆阐释契经所说的教法,所以
名重颂。
(三)记别-或名记说,音译为和伽罗那。是把简单的做详细的解
说。其后转化成佛对弟子的未来所作的证言,而有“授记”
的意思。
(四)讽诵-音译为伽陀,又名孤起。是一种只有偈颂,而没有长
行的形式,此与祇夜之附于长行后的重颂不同,故称孤起。
(五)自说-音译为优陀那,又名无问自说。即有感而发,不经由
启请及问答的说法方式。所谓“为令当来正法久住、圣教久
住,不请而说”。
(六)因缘-音译为尼陀那,指在某种因缘下,即说出某种经,如
经典中的序品;或由偈所说的因缘故事;或制定戒律的因
缘,所谓“诸所有毗奈耶相应有因有缘别解脱经”。
(七)譬喻-音译为阿波陀那,即以种种因果报应的譬喻,解说法
义。“由譬喻故,本义明净,是名譬喻”。
(八)本事-音译为伊帝目多伽。指记载本生谭及譬喻以外,有关
佛陀与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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