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子前世的故事,或经中有“佛如是说”开头的。所
谓“诸所有宿世相应事义言教,是名本事”。
(九)本生-音译为阇陀伽,这是佛陀前生的故事。佛陀在因地修
菩萨行的时代,曾做过沙门、婆罗门、国王、大臣等种种人
物,及诸神或许多动物,表现出菩萨六度万行的事迹。所谓
“于是中宣说世尊在过去世彼彼方,若死若生,行菩萨行、
行难行行,是名本生”。
(十)方广-音译为毗佛略,即广说种种甚深的法义,所谓“于是
中广说一切诸菩萨道,为令修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十
力、无畏、无障智等一切功德,是名方广”。
(十一)未曾有法-音译为阿浮陀达磨,指佛所说的希有、未曾
有、不可思议的事情、所谓“于是中宣说诸佛、诸佛弟
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劳策男、劳策女、近事
男、近事女等,若共不共胜于其余,胜诸世间,同意所许
甚奇希有最胜功德,是名希法”。
(十二)论议-音译为优波提舍,指注释经典的论书,有些经本身
即是论议的形式,这是“引经注经”法,另外有阿毗达磨
论书,即为“依经作论”法。所谓“一切摩呾履迦阿毗达
磨,研究甚深素呾缆义,宣畅一切契经宗要,是名论
议”。
总括十二分教,即是三藏全部,所以通称“三藏十二部经”。至于修多罗常指狭义的经藏而言。
今论主设问说,契经中已具足一切诸法,能满上述八种因缘,又何必令行造论重新阐明呢?此指契经的法义,不论于深度或广度,均超越本论,故实无另造本论的必要。
二、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
别。”
(一)释“修多罗中虽有此法”-前问修多罗中已具有此法,今答
以虽有,即表示肯定其有,亦确信应说。
(二)释“以众生根行不等”-根是根机,行是意行。众生的根机
有利有钝,众生的意行有好乐经或论;有好乐广经广论,或
略经略论,不一而足。所以说“根行不等”。
(三)释“受解缘别”-受是领受,解是理解,众生领受及理解佛
法的因缘不同,加上根机意行的差别,自然影响其对经论的
好恶取舍了。
有许多人研究经论或听经闻法,常谓某经某论较殊胜或为究竟义、为实教;某经某论是伪是劣、不究竟义、为权教。或谓某种法门为顿为圆,某种法门为渐为偏。或自认为较适合某宗派、某法门、较能接受某经论,不适合其他的宗派、法门或经论,诸如此类,都是不知有“根行不等,受解缘别”,而妄以我执去分别取舍所起的。是故,修行人于修行之初,必先知根、行、缘三事,才能以审慎平等的态度去信解佛法,而不致步入邪曲偏见,自是非他的过谬。
三、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
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一)释“所谓如来在世”-如来是佛的十一号之一,佛的称号有十一种:
(1)如来-音译多陀阿伽陀,此有二义:一者,从佛立名,即三
世佛所说不变为如,佛依如而来,所以名如来;二者,从理
立名,即诸佛乘如实之道来成正觉。智论说:
“如法相解,如法相说,如诸佛安隐道来,佛亦如是来,更
不去至后有中,是故名多陀阿伽陀。”
(2)应供-音译阿罗诃。此应有三义:
1.一切恶法,佛皆应断。即“外破魔王军,内灭烦恼贼”所
以又名杀贼。
2.寂灭涅槃,佛亦应证。所以又名无生。
3.一切众生,佛皆应化。所以又名安乐。
此供即是供养义。为何名应受供养呢?因佛有上述三应,所以应受供养。大乘义章说:
“如来诸过悉已断尽,福田清净,应受物供,故名应供。”
(3)正遍知-音译三藐三佛陀。即遍知一切诸法如实之相,不增
不减。智论说:
“一切十方诸世界名号,六道所摄众生名号,众生先世因
缘、未来世生处,一切十方众生心相,诸结使,诸善根,
诸出要,如是等一切诸法悉知,是名三藐三佛陀。”
(4)明行足-音译鞞侈遮罗那三般那。此亦有因果二义:
1.从因义解:明是证行、证法,显了无闇;行是教依六波罗
密、戒定慧等诸门起行;足是圆备明行,无有遗漏。
2.从果义解:明是离无明而得智慧明;行是道行圆满;足是
得究竟涅槃果。即具足天眼、宿命、漏尽三明,及身口的
行业圆满不失的意思。
(5)善逝-意译修伽陀。善为好,逝为去,言好来好去,是指如来于“种种诸身三摩提,无量诸大智慧中去。所谓“佛一切智为大军,八正道行入涅槃”,所以名善逝。
(6)世间解-音译路迦惫。即了知众生、非众生两种二间的生灭
无常之道,所谓“二谛诸法,于此悉解”。智论说:
“知世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复次,知世间非有常、非无
常;非有边、非无边;非去、非不去;如是相亦不著,清
净常不坏相如虚空,是名知世间。”
(7)无上士-音译阿耨多罗。无上即诸人天中最胜,无有过此
者。有三种无上:
1.佛所证涅槃无上:凡夫、外道不得涅槃,二乘、菩萨证有
余涅槃,只有佛所证的为无余涅槃。
2.佛教化众生无上:佛以戒定慧教化众生,施设种种的方便
善巧,无人能比。
3.佛所说法无上:一般凡夫外道的法杂染不净,可破可坏,
而佛法真实清净,无可破坏。所以明为无上。
(8)调御丈夫-音译富楼沙昙藐娑罗提。佛现大丈夫相,能以大
慈大悲调御众生,使其不失正道,所以名调御丈夫。智论
说:
“佛成人以三种道,常随道不失,如火自相不舍,乃至灭,
佛令人得善法亦如是至死不舍。以是故,佛名可化丈夫调
御师。”
(9)天人师-音译舍多提婆魔舍喃。佛能示导众生何者应作不应
作,是善是不善,令彼等解脱烦恼,所以名师。又六道皆能
受教,为何独举天人?此因三途恶道受苦报多,没有出离
心,所以能得的法益少,而天道智慧猛利,人道乐因多,得
受法益亦多,佛于此天人中广施教化,因名天人师。
(10)佛-音译佛陀耶、佛陀,简名为佛。佛是一切智人,即自
觉、觉他、觉行圆满,能知见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成
就般若、解脱、法身三种功德,非凡夫、外道、二乘、菩
萨可与比拟,所以独受佛名。
(11)世尊-音译婆伽婆。佛备众德,为世人钦仰敬重,所以名世
尊。今说“如来”,是举一名而遍余名,不必一一解释。
如来在世,有三种义:
1.为指十方诸佛应化于娑婆世间,从成道至入灭相。此时一
切众生都同见佛身,同闻佛语。
2.为十方诸佛的报身,只有法身菩萨才能亲见。
3.为十方诸佛的法身,唯佛与佛才能彼此证知。
本论所指为十方诸佛的应化身,若以论主相应世间来说,即是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
(二)释“众生利根”-众生的根性有利钝之分,即烦恼轻薄,闻
法立悟的,是利根人;烦恼厚重,不但不能即悟,甚至曲解
佛法,或者虽预闻佛法,却无求法的道心,最劣根的,即是
闇昧无闻的根性,这都是钝根人。
如果值遇佛世,又渴求佛法,勇猛精进,这种人即为真正的利根人。
(三)释“能说之人色心业胜”-能说之人,即能演说佛法的人,
此处专指佛一人。色,指佛的身语动作;心,指佛的智慧。
业,是造作、行为的意思。色心业胜,即佛的身语动作与智
慧都是最圆满殊胜的,如前面归敬三宝说“最胜业遍知”,
是形容心业殊胜,“色无碍自在”,是形容色业殊胜,又如
赞佛的三业大用说“身轮现通、口轮说法、意轮鉴机”,均
同此义。
(四)释“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圆音,指如来说法
的圆满,此用音声表示,实应包括三业的动作。一,是平等
无分别;演,是说示现。圆音一演,是指如来的演说佛法,
皆由自心中随缘流出,相应一切的众生心,平等无分别。
异类,为不同种类的众生。因众生有根性的利钝、烦恼、厚薄、因缘、远近、修行勤怠,及生死的分段、变异等差别,所以才形成了八万四千众生。等,是一味平等,如众流如海,等同一味;解,是正解不谬。
当如来的圆音一演,同入八万四千众生心中,令诸众生,各依其类,各得其解。这时,是没有造论的必要的,因说“则不须论”。
所谓“值佛出世”,亲睹佛面,亲闻佛语,一切众生无非应时应机的利根人。维摩诘经说: “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 正是指佛世弘法的盛况,非我等不能值佛出世的人可以体会的。
四、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
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前说如来在世之时的因缘为一味平等,今说如来灭后的因缘,却分成四种不相等的情形。以下一一叙明。
(一)释“若如来灭后”-如来的在世与入灭,有两种说法:
第一,历史的如来-指于菩提树下成道,说法四十五年,八
十岁入灭的释迦牟尼佛。此又可分见与不见两种。见如来在
世与入灭的,为前述利根人;不见如来在世与入灭的,为虽
值佛世,却心盲眼盲的钝根凡夫或佛世时的外道,这些凡夫
外道对于如来在不在世是没有相应的,所以如来在世即同不
在世,何况有如来入灭一事?
第二,法身如来-诸佛法身穷尽三世、遍满十方,岂有在世或入灭的相。如有众生一念始觉生起,与佛心相应不失,即是如来在世;如一念无明不觉,不与佛心相应,即是如来入灭。
今本论言“如来灭后”,总摄二义,不见如来应化身,亦不与如来法身相应的凡夫。不得谓如来灭后为鹤林入灭的释迦牟尼佛。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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