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部派的成实论,同样没有说到散乱。总之,这是舍身心躁动烦搅的一种心理活动,为诸恶慧之所依止的。关于散乱之体,在唯识学者间,虽有三种说法,但护法及法相宗,是采用有别体说。
唯识学者说这散乱,与烦恼相应的前六识相应。对第七识,有相应说与不相应说的两种。护法及法相宗,是采用相应说。第八识决不与散乱相应。
不正知:不正知,古译叫做不顺智。如杂阿毗昙心论卷二说:“颠倒决定,名不顺智”。简单的说,就是知见的不正当,这与前面说的失念,常常紧接著前后说的。在阿含经中,佛虽也经常的说到,但并没有进一步的加以解说。在诸部派的论典当中,同样是在烦恼杂事论中子以处理。
至于南傅佛教,是将不正知与痴及无明等,子以一律看待的。如南传的法集论、分别论、人施设论等,说到不正知的意义,与痴的意义,完全是一样的。因把不正知与痴看成是同一法,所以在南传佛教,认为没有把它作为独立心所而立的必要
舍利弗阿毗昙论中,在说到各个心所法时,同样没有说到不正知,只是在烦恼论中略为说到。至为什么不视不正知为独立心所,理由不大明白,不过从它所说的定义看,可能与痴看成是一,亦说不定。如该论卷一八说:“或有比丘,不以正知去来、屈伸、回转、服僧伽梨、执衣持钵、饮食、便利、解息、行住坐卧、眠时、觉时、默时,不自护行,是名不正知”。
有部,在法蕴足论说到心相应法时,没有举出不正知。但自界身足论,将不正知说为十大烦恼地法之一以来,直至杂阿毗昙心论等,皆以不正知为大烦恼地法心所,常与三界一切烦恼相应。然俱舍论说不正知是染污慧,为慧心所的一分,不承认为独立的心所,将之从心所法中除去,自此以后,有部就不再说不正知为心所。界身足论亦说不正知为非理所引慧。有部把不正知说为慧的一分,与南传把不正知说为无明,其性质当然完全不同。依有部的意思:无明是对三界的无智;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所以两者完全是别物。在有部,不正知不单是不知即无明,而且是染污非理慧,亦即所谓邪慧。
在大乘瑜伽师地论,说不正知是随烦恼中的大随烦恼心所,与三界的一切烦恼相应。它的意义,所有唯识论典,所说大体相似。成唯识论卷六说:二石何不正知
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毁犯为业,谓不正知多所毁犯故”。此说一个不正知的人,对所观的各种不同境界,由于自己的知见不当,不免对它发生种种错误的谬解,如是非倒置,善恶错乱等,可说这是邪恶的染污的智慧,能障正知的生起,正确的认识一切。既不能正确了知一切所观境界,自不免会得毁犯人生正当的道德行为,或会毁犯佛所制定的清净戒行,以致造成很多的罪恶。不过唯识学者,特别是护法论师,说不正知是慧与痴两者的一分,是假有无实体的。同时认为不正知,可与烦恼相应的前六识相应。
五识遍于染心而又通于三性,所以当五识在染污方面活动,并欲造作不善法时,由于八大随惑与它性质相投的关系,就乘机起来参预其问的工作,以助威五识所欲造的种种不善业。
贪嗔痴 是指六根本烦恼中的三种,除这三种,再加慢、疑、不正见,合为六种。这是一切烦恼的根本,由这能生起其余的种种烦恼,好像草木有根,能出生枝干花叶。或有说这是造作万恶的根本,因吾人所有的一切罪恶,都由这六烦恼发动造成的。普贤行愿品说:“由贪嗔痴发身语意,作诸恶业无量无边”。贪等恶心所
为何叫做烦恼
烦是烦闷、烦恼的意思,恼是恼乱、热恼的意思。简单的说,就是精神界的捣乱分子,吾人的精神界,有了这些捣乱分子不断在活动,必然感到烦闷苦痛,觉得高度的不安,所以称为烦恼。学佛是为断烦恼的,烦恼一日没有断除,问题一日未得解决。但是要断烦恼先得认识烦恼,看看烦恼究是什么性质,在身心中发生一些什么活动,然后针对它子以有效的扑灭,身心就可得到清净,精神就可得到安宁,所以对烦恼的认识,确实是极端的重要。现先解释贪、嗔、痴,其他到第六识颂再讲。
贪:佛教把贪看成最大的恶德,因为很多的罪恶,是由贪所造成的。如说无明与渴爱(痴与贪),是一切恶德烦恼的根本,是招感苦果的最大原因。佛在阿含经中,虽经常说到贪,但对贪的意义,似乎没有给子特别说明。不过阿含在种种场所说到贪时
其内容是含有多少不同意味的。在南傅的法集论中,对贪及贪欲的定义说明,罗列了很多意味贪的同义语,但因太过繁杂,现在略而不谈。
在北传的有部论典,对贪的类语,以同样的意义,加以采用。如法蕴足论、集异门足论,对三不善根中的贪,三火中的贪,五盖中的贪欲,贪忧的贪,认为皆是同一的。南传佛教论典,虽说与贪相应的八心为相应的心所说贪,但在北傅有部及舍利弗阿毗昙论,在所说的心所法中,贪并没有计算在内。不过在法蕴足论及品类足论,说到心相应法从及心所法定义时,因曾说到不善根,其中当然含有贪。又在界身足论及品类足论,于所列举的十大地法等,其中有五烦恼一项,说到欲贪、色贪、无色贪,证知贪是被说到的I但到大毗婆沙论以后,直至顺正理论等的有部论典,在心所法的列举中,却没有揭示出贪。虽则如此,然在那些论典的其他地方,会经说到贪相了心。又八十八使或九十八使的烦恼说明中,贪被说在见惑、修惑的五部惑内,可见贪为心所法,有部并没有忽视。但世亲以后的世友,将贪说在不定地法心所中,因而在中国成立的俱舍宗,亦以贪为不定心所。俱舍论卷二(显示贪的意义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谓于他财非理起欲,如何令彼属我非他,起力窃心,耽求他物,如是恶欲名贪业道”。
到了大乘唯识学派,开始就说贪为根本烦恼。瑜伽师地论卷五八说:“贪者,谓能贪著心所为性,此复四种,谓著诸见、欲、色、无色”。成唯识论卷六说:“云何为贪
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瑜伽师地论卷五五,从贪发生的原因,将贪说为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的十种。成实论与唯识一样的,将贪说为根本烦恼。该论卷九说明其定义是:“贪名喜乐三有,亦喜乐无有,是名为贪”。南传佛教论典,简单的说贪及渴爱的定义是:“渴爱以耽著为特相,爱色悦色为其直接因……贪以希望为特相,不与取为其直接因”。
最后再说一说贪与诸识的相应关系…有部说贪有不善(欲界)与有覆无记《上二界)二种。不善贪通诸六识,有覆无记贪通初禅眼、耳、身、意的四识,二禅以上唯与第六意识相应,这与南传佛教说贪唯欲界不善意识相应,可谓大异其趣。成实论虽如有部那样的,将贪分为见惑、修惑的五部,但与有部等有所不同的,就是贪唯在于第六意识,前五识中是没有贪的。这默,与南传佛教所说倒是相近的。不特如此,而且说贪不外于心,与其他的心所是不相应的。这是经部系的一般说法。大乘唯识学派,虽像有部那样的,将贪分为不善与有覆无记,但它不独与前六识相应,与第七识亦常相应的,这与有部自还有所不同。
嗔:嗔或称为恚,或合称为嗔恚,佛教同样把它看成恶德根源之一,其过失的重大,不但不让于贪,且有甚于贪的。佛在阿含经中,说嗔地方很多。如三不善根中的嗔不善根,三不善寻中的嗔不善寻,三不善想中的嗔不善想,三不善界中的嗔不善界,五盖中的嗔恚盖,四系中的嗔恚系等。从这可见很多种类的烦恼中,皆有嗔恚烦恼的一种,是则嗔恚烦恼的份量多重,不难想像得知。
南传佛教,以三不善根中的嗔不善根的嗔为心所;北传有部,则以根本烦恼六随眠中的嗔随眠的嗔为心所。南传佛教说明嗔的定义是:“嗔、嗔怒、嗔怒性;恚、恚怒、恚怒性;违背、违逆、愤怒、愤慨,心之不快”。北传有部,在心所法的分类中,虽没有直接的将嗔揭示出来,但自世友的俱舍释开始,已将嗔置于不定心所中,所以在中国成立的俱舍宗,亦采用这说法。有部论典,在心所的列举或分类中,虽没有直接的说到嗔,但在不善根中间接的意味嗔。又在随眠论中,将嗔作伪根本烦恼之一处理。可见有部对于嗔亦相当的重视。
品类足论卷三显一不嗔的意义说:“于有情心怀恚愤,根栽对碍,悄怒凶悖,猛烈暴恶,已正当嗔”。舍利弗阿毗昙论,虽没有直接的将嗔说为心所法,但在心所法的列举中,曾作为烦恼使之一而说,证知亦间接的以嗔恚为心所法。至其意义说明,于诸心所论中,该论卷一二曾这样说:“恼害,是名嗔恚使法”。又卷二三说:“若僧恚,是名嗔恚使”。卷六对三不善根中的恚不善根,又作这样的说明:“云何恚不善根
忿怒名恚不善根。云何恚不善根
若少众生,若多众生,伤害系缚,作种种困苦……无慈、无怜愍、无利益,名嗔恚不善根”。在有部诸论典,或于随眠烦恼论中,或于业道论中,说明嗔的定义。阿毗昙心论经卷二说:“嗔者,若他侵陵,不能容忍,便生恶念,于众生所,极作逼迫破坏,非处生心恼彼,是名为嗔”。俱舍论卷一六说:“于有情类,僧恚名嗔,谓于他有情欲为伤害事,如是僧恚名嗔业道”。
;大乘唯识学派,从一开始就将嗔说为心所法,且认为是根本烦恼心所之一。对阻的定义说明,成唯识论卷”(说:“云何为嗔
于苦、苦具僧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住,恶行所依为业,谓嗔必舍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成实论与唯识学派一样,以嗔为根本烦恼之一,说在嗔恚品中。总之,嗔是罪恶所依的处所,学佛行人对之不可不惧。
最役再说一说与诸识的相应关系:南传佛教,因说嗔唯与嗔、恚相应的二心相应,所以唯与意识相应,与前五识不相应。成实论说嗔在五识中,是不存在的。小乘有部及大乘唯识,说嗔不独与意识相应,与前五识亦常相应。但嗔因为唯是不善,所以大乘唯识学派,认为嗔与属于无记的第七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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