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唯识三十颂》讲记▪P5

  ..续本文上一页“不共无明”,叫“独行不共无明”,有时贪嗔等烦恼起来了,它却不与之同时生起,它独自生起,但不是恒常,所以名“独行不共无明”。)第七识的“恒行不共无明”,就是我痴,执着有“我”,不懂“缘起性空”的道理,所以愚痴,没有聪明智慧。2、我见:执着有我,就产生“我的见解”。3、我慢:执着有我,自己就高慢,认为“我比别人强”。4、我爱:执着有我,就“爱我”,常时把“我”保护着,爱恋不舍。

   “及以触等俱”:触等,指五遍行心所。若依《八识规矩颂》,就不止这九个“心所”法。这里有四大根本烦恼,加上五遍行心所,还要加八大随烦恼,和“别境心所”中的“慧”,共十八个心所与之相应。这里只提到九个心所。

   “有覆无记摄”,末那识的性是“有覆无记”性。有覆,有遮蔽,它执第八识为我,就把第八识的真相覆盖住了,所以称“有覆”。“无记性”:第七识不造善恶业,不与善法相应,虽然有四根本烦恼,并与八大随烦恼相应,但它是向内缘第八识为我,不直接造善恶业。第七识和第八识都是向内缘,不造善恶业,一个执我,一个不执我,所以第七识是有覆无记性,第八识是无覆无记性。末那识的受是“舍受”,所量非实,故属“非量”,境是“带质境”。

   “随所生所系”,随其所生的我执,使其本身常属“染污意”,而此识生起的我执,最顽固,最隐密。此染污意是前六识染净依,由此顽强染污性的增上缘使诸有情长夜沦迷,为生死所系缚,不得解脱。如把第七识的我执破了,就没有“俱生烦恼障”,就得“无余依涅槃”,证阿罗汉果,也证独觉果,就出离解脱。如果未破“俱生我执”,“俱生烦恼障”就断不了,永远处于生死轮回的系缚中,所以说“随所生所系”。

   有情随第七识生起的我执,常时系缚于生死苦海之中。那么,何时才得解脱呢?“阿罗汉灭定”,一在阿罗汉位,他破了第七识的我执,断了“俱生我执”引起的烦恼障。一在菩萨入“灭尽定”,菩萨度众生疲倦了,就入“想受灭定”,前六识的现行灭了(种子没有灭),第七识执人我的这部分灭了,但是法执这一部分还没有灭。如果第七识执人我和法我都灭完了,第八识就没有生起的根,则第八识也就灭了。“灭定”,就是“灭尽定”。

   “出世道无有”,指菩萨成佛后,没有染污的第七识,但他的第七识还是有的,只不过不是“思量”义,不默执为“我”了,而是清净无染的第七识。所以在佛果上,没有染污的第七识,但有清净的第七识。

   总结第七末那识体相业用及其转依,有如下四项特点:

   一、此识外为第六意识生起的根,内为第八识生起的根,故它是八识运动变化,内出外入的枢纽。

   二、此识是前六转识的“染净依”,有情之解脱与否,全由此识俱生我执及其俱生烦恼障断除与否来决定。

   第七识执“我”,极其顽固而难改,使有情日夜处于颠倒昏迷之中。所以第七识是前六转识的染净依。前六识无论怎样行善,第七识如果没有转,还是染污的。一定要第七识清净了,前六识才得清净。所以在登初地时,是第七识与第六识同时转。有情是否解脱,取决于第七识是否转依。

   三、有学位菩萨的分段和变异两种生死,其取舍全由此识是否执藏识为我来决定。

   “有学位菩萨”,凡属发心至成佛以前的菩萨,都是“有学位菩萨”。

   有学位菩萨分

   凡:资粮位、加行位菩萨,都属凡 分段生死

   圣:见道位、修道位菩萨,都属圣

   八地前:分段生死

   八地后:变异生死

   何谓分段生死?生死有明显的阶段性,从生──死──生有阶段的变化,故谓分段生死。

   变异生死,就是一个身体,有生而没有死,一直延长到一个阿僧祗劫。到衰老的时候,就要修定、发愿,返老还童。过了一长段时间,身体又衰老了,就又修定、发愿,又返老还童,这样反复变化。通过老壮的变易而使一个身体延长一个阿僧祗劫,称为变异生死。

   为什么八地以上的菩萨只有变异生死呢?因为八地以后,第七识不执第八识为我,“不动地前才舍藏”(《八识规矩颂》),其俱生烦恼障已断了,就没有烦恼了。我们在生死轮回中受身,还需要有“润身惑”这一点烦恼。如果这一点烦恼都没有了,就不会投生。菩萨在八地以前,有“润身惑”,烦恼还未断尽,还有一点儿贪心,所以还在生死轮回中受生。八地以上没有烦恼了,无贪欲,没有“润身惑”,就不会投生,只能把他现有的这个身体延长下去,达一个阿僧祗劫,积集福德、智慧资粮,把所知障和俱生执断尽了,才可成佛。阿罗汉要舍小转大,也靠变异生死。因为阿罗汉已到小乘的“无学位”,他的身体灭了以后就永不再投生到这个有漏世间,但又没有无漏身。如果他不舍小转大,就要入无余依涅槃。如果他要舍小转大,就只能借助于现有的身体不断返老还童。此变异生死要持续一个阿僧祗劫,才能破尽法执,断尽所知障,而得成佛。

   四、此识在成佛修道位的因位上(八地时),依修“无功用行”的“无相观”,彻底摧伏“我执”及“烦恼障”,转为“平等性智”。

   第七识如何转为平等性智呢?第七识不再执第八识为我,思想上没有了“我执”,人我就平等;没有了“法执”,染净就平等。转依而成“平等性智”。所以“平等性智”是人我平等,染净法平等。

   颂云: 次第三能变, 差别有六种,

   了境为性相, 善、不善、俱非。

   第三个能变识,是指前六识。“差别有六种”:眼、耳、鼻、舌、身、意识共六种差别。须知,唯识讲前六识是六种识,不是只有一个意识。因为印度当年有一个意识师,他主张只有一个意识,他说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尘都是意识的作用。唯识不同意这个道理,《楞伽经》云:“八识二无我”,明确指出共有八种识,而意识师外道用一个识就包括完了。“差别有六种”,是六种识,各由自种生,各熏成自种。

   “了境为性相”,眼识了色境,耳识了声境,鼻识了香境,舌识了味境,身识了尘境,意识了法境。内六识,外六尘,各自了别各自的境,是前六识的作用。所以,“三能变识”各有各的性相:阿赖耶识执持根身,受熏持种,缘种子、根身、器界,了别的现象非常隐微;第七识缘第八识见分,恒审思量而执为“我”;前六识了别显著的境界。第七识和第八识都是向内缘境,前六识都是向外缘境,了别的现象非常显明,因为它们是了别现象界的东西,不是了别隐微的东西。

   “善、不善、俱非”。善,善性;不善,恶性;俱非,无记性。说明前六识的性,是善、恶、无记三性。意识通性境、带质、独影三境,亦通现、比、非三量。前五识只通现量和性境。

   颂云: 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

   随烦恼、不定,皆三受容俱。

   此言与第六识相应的心所,有遍行、别境、善、根本烦恼、随烦恼、不定心所六大类。此六位五十一心所法全与第六意识相应,与前五识相应的只有五遍行、五别境、善十一、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根本烦恼贪、嗔、痴,一共三十四种。如是六识及彼心所都与苦乐舍三受相应。

   颂云: 初遍行触等, 次别境谓欲、

   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

   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

   诳、谄与害、骄。无惭及无愧,

   掉举与昏沉,不信并懈怠,

   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

   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初遍行心所,指触、作意、受、想、思。触是心里有一种作用,促使能缘识与所缘境相接触。作意是作动心意,使能缘识在所接触的境界里,起了别用。受是能缘识在境界里,若相随顺,即起乐受,若不相随顺,即起苦受,若识与境,既不随顺也不违逆,就生不苦不乐的舍受。触、作意、受都是感性认识。想是感性认识之后的理性认识,它对所受的境界,要追思其所以然,因而就进行一定的思想。思就是理性认识之后对境界的处理,也就是实践。思有三类,一是审虑思、决定思,属意业;二是动身思,属身业;三是发语思,属口业。“遍行”二字,是遍与八识相应,遍与任何时、任何处,凡有识起,都会有此心所,故称遍行。

   别境心所,有欲、胜解、念、定、慧。欲是依可乐境起,希望为性;胜解是依决定境起,坚决相信而不怀疑;念是依曾习境生起,铭记不忘为性。定是依所观境生起,专注不散为性;慧是依定境起,对事理简择为性。此五法各别有境而起,故称别境。

   善心所:1、信,对佛法真理,相信不疑,名信有实;对佛法僧三宝功德相信不疑,名信有德;对自己相信能通达佛所说的真理,能够成就佛法僧三宝的功德,名信有能。2、惭,恐良心责备,而耻为不善。3、愧,恐社会批评而耻为不善。4、无贪,不贪恋名利五欲。5、无嗔,对不如意的事和人,不生嗔恨心。6、无痴,对某些事理能正确认识,没有愚痴。(此三名三善根)7、精进,在止恶修善方面,努力不懈。8、不放逸,严格要求自己,不任情纵欲。9、行舍,心行平等,不住境物。10、轻安,身心有定,轻快安愉。11、不害,悲愍众生,不忍损害他人名利、生命。此十一法是自利利他道德性心理,故名为“善”。

   烦恼心所中,根本烦恼六:1、贪,对可乐境贪恋不舍。2、嗔,对违逆境嗔恨远离。3、痴,对某些事理,愚痴不明。(此三名三毒)4、慢,我慢贡高,轻视别人,此有慢、过慢、慢过慢、增上慢、卑慢、邪慢、我慢…

《《唯识三十颂》讲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