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七种。5、恶见,此有五种:身见、边见、见取见、戒禁取见、邪见。6、疑,对正当的事理,犹豫不决,怀疑不信。此六烦恼,是生起随烦恼的根本,故名根本烦恼。
随烦恼:随活动范围的小、中、大三类差别,有小随烦恼、中随烦恼、大随烦恼三类。小随烦恼:1、忿,遇不如意忿忿不平。2、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3、恼,由恨为先,突然恼怒,进行打骂。4、嫉,见人长处,嫉妒忌恨。5、覆,自己罪过,覆蔽而不让人知。6、谄,吹牛拍马,谄媚逢迎。7、诳,诈骗欺人,谎言不实。8、骄,于己长处,喜欢赞扬。9、悭,保守悭吝,不乐布施。10、害,性常残忍,伤害他人。此十小随烦恼,依根本烦恼贪嗔痴而起,活动范围不大,故名“小随烦恼”。
中随烦恼二:1、无惭,不顾良心责备,不耻为恶。2、无愧,不畏社会批评,不耻为恶。此二烦恼,活动范围不大不小,故名“中随烦恼”。
大随烦恼八:1、不信,对佛法真理怀疑,对三宝功德怀疑,对自己才能亦无信心。2、懈怠,于诸事业不肯用功。3、放逸,任情纵欲,不自严肃。4、昏沉,精神萎糜,不自振奋(障观)。5、掉举,心常时动荡,不能平静(障止,与轻安对立)。6、散乱,心常分散缭乱,不能集中(止观俱障)。7、失念,心常颠倒,没有正念。8、不正知,邪知邪见不达正理。此八烦恼依六根本烦恼产生,活动范围较宽,故名“大随烦恼”。
不定心所,总有四法:1、悔,于所作业,或善或恶,常生悔意,无有定见。2、眠,高度昏沉,安住睡眠。3、寻,于意言境(我们意识分别思维,借助语言文字称意言境),粗大转动。4、伺,于意言境详细转动。如是四法,或善或恶、不定(与某些心王相应,与某些心王不相应,故称不定)。
以上五十一心所法,与第六意识完全相应,与前五识只有遍行、别境、善十一、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根本烦恼贪嗔痴,共三十四法相应。
颂云: 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
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水,
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
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依止根本识”,第八识是前五识生起的增上缘和根本依,没有第八识,前五识的种子就无处依附。另外,没有第八识,前五识的生起就没有根。
“五识随缘现”,指五识随缘现起,眼识九缘,耳识八缘,鼻、舌、身三识各七缘,意识六缘。
“或俱或不俱”,五识同时起叫“或俱”,如一桌人聚餐时,五识同时生起:眼在看菜,耳在听别人讲话,鼻子在嗅香气,舌在尝味,身体在感触。五识不同时生起,叫“或不俱”。
“如波涛依水”,就如波涛本来是水,依风而起,风大起大波涛,风小起一片小浪,风停波涛平静,依然是水。
“意识常现起”,指意识起的时候多,经常起。
那么什么时候不起呢?
“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无想天没有意识,因为以前修无想定,把意识灭了(现行灭了,种子没有灭)。由无想定熏习,在阿赖耶识中感果,就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指无想定和灭尽定这二定。“睡眠与闷绝”,睡眠中,一般凡夫不做梦的时候,没有意识生起,做梦的时候还是有梦中意识,但没有“明了意识”。闷绝就是休克,休克时没有意识。
有五种情况意识不起: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睡眠、休克。
总结起来,前六识有四个特点:
一、前六识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依止处。
感性认识要依靠前五识,也要依靠意识的“五俱意识”。理性认识是意识的概念活动。感性认识只认识了事物的表象,理性认识能达事物的本质。没有前六识,就没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二、前六识造善恶身口意业,是有情生死流转的总动力。若无三业的造作,当然阿赖耶识也就不能随业力变现根身、器界。
三、前五识提供感官材料,意识依名取相,起我法二执,引生烦恼和所知二障,是有情长夜沉沦不得解脱的病根子。
意识的分别势力特别强,有“随念分别”、“自性分别”、“差别分别”,它起分别我法二执,同时也起俱生我法二执。而第七识只有俱生我法二执,没有分别我法二执。修行中,在见道登初地时,就已断除了第六意识中的“分别我法二执”及“分别烦恼所知二障”,以后从初地至七地后,渐渐断除第六、第七识中俱生二执二障的现行,微细的俱生二执二障种子如尘沙细惑,必须要在成佛入“金刚喻定”时才能断尽。
前六识带我法二执时造的善业,名有漏善业,感世间乐果。圣人在无我法二执时造的善业,名无漏善业,感出世净果。《金刚经》云:“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四、前五识转依,是如来现种种化身的“成所作智”。意识转依,是如来实证诸法空性,善分别种种法相,观察有情诸根胜劣,而广为说法,进行教导的“妙观察智”。前五识转“成所作智”,成佛所应作的事。对地前加行位菩萨现千丈大身;对地前资粮位菩萨和声闻、独觉、人、天现丈六金身;对地狱、饿鬼、旁生道众生现随类化身。第六意识转“妙观察智”,对众生说法,分别有情诸根胜劣,分别诸法自相、共相,广为众生说解脱法门。
颂云: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
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此颂总结前所说而成立唯识。
“是诸识转变”,诸识指初能变阿赖耶识,次能变末那识,三能变前六识。“分别所分别”,这些诸识所转变的是“见相二分”,“见、相二分”是指所认识的对象,所认识的境界。“见”,是指认识能分别的作用。印度十大论师有“四分”说: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安慧和德慧两位大师,讲唯识只有见、相二分。陈那大师主张有三分:相分、见分、自证分,自证分是识的体,见、相二分是识的用,依体、用来说而立三分。护法菩萨立四分:相分、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见分认识相分是否正确,由“自证分”来证;自证分认识的见分是否彻底正确,还须由“证自证分”来证,这样认识才能准确清楚。例如,公司的营业员,就如“见分”,他卖的对象就是“相分”,卖东西时营业员要拟一个账,“自证分”就如公司会计,核证营业员卖的东西是否正确,公司经理就是“证自证分”,他又来核算一下会计是否正确。玄奘大师就主张护法菩萨的四分说。再举一例:“相分”就像布,“见分”就是量布的尺子,“自证分”就是人拿尺子去量布,“证自证分”就是量得的结果。
“分别所分别”,分别是见分,“所分别”是相分。我法二执是依相分、见分而建立的。因为相分见分很明显,表现在外,众生就依相分见分以为是真实的。以为“相分”是心外别有之实物,以为“见分”也是实有的东西。执见分为实有,叫“能取执”; 执相分为实有,叫“所取执”,总起来就名“能取所取二取执”。然而都不是真实的能取所取,是一识之二分,浑然一体,似乎有“见相”二分。我们把它分为“见相二分”,实际上是“识”所现的一个浑然一体的影像。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八识转变的见相二分,依“见、相二分”,才执着有实我实法。
“由此彼皆无”,由于这个道理(即识变现见、相二分,又依见、相二分假立我法的道理),我种种相,法种种相都没有。
“故一切唯识”,所以一切都只有识,没有境。众生认为有实境,是因为我们不了解,这都是心识所现的“似外境相”。
这里,见、相二分如幻,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也是如幻。它是因缘所生法,没有实体。虽有作用,但都随因缘势力生,随因缘势力变异,随因缘势力灭,抓不住。所以唯识主张识外无境,内识也不可得,同样是幻相,因此心境俱空。《解深密经》云:“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此中都无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相显现。”
唯识主张“主观决定客观”,所依据的是什么道理?主要是看你如何造业。造业是我们主观在造,感果却似客观的东西,业由自心作,果由自心变。造某种业感某种果,即是此理。唯识还主张“人不属于宇宙,而宇宙属于人”,因为阿赖耶识内变根身为正报,外变器界为依报,正报是主要的,依报附属正报。如果人死了,去了极乐世界,那么他在我们娑婆世界的这分宇宙,就不存在了。为什么他的宇宙去了极乐世界,我们这个娑婆世界还依然存在呢?因为他的宇宙去了,而我们这些人的宇宙还在嘛,就像一个屋子里有一千盏灯,拿去一盏,屋里同样有光,是其它灯的光亮。懂得这个道理,人的主动性就大了。
二、自性缘起与业感缘起
颂云: 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
以辗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前面讲了破我法执成立唯识义,下面讲缘起。缘起有“自性缘起”和“业感缘起”。《摄大乘论》说阿赖耶识讲缘起,有分别自性缘起(即此处所说自性缘起),又说执爱非爱缘起(即业感缘起)。爱,由善业感生乐果。非爱,由不善业感生苦果。故“爱非爱缘起”就是“业感缘起”。
“由一切种识”,一切种识就是阿赖耶识,它含藏有哪些种子呢?一、名言习气;二、业习气;三、二取习气。名言习气包括“表义名言”和“显境名言”。“显境名言”:如眼识熏的种,就是眼识自种,耳识熏的种名耳识自种,乃至末那识所熏种子,名末那识自种。心所也是这样,善心所各个熏习善心所的种,烦恼心所各个熏习的是烦恼心所的种。色法的种不由熏习生,而是种子与现行相互转化,主要是识的力量带动它生起,带动它转化。“二取习气”就是我法二执的习气,“业习气”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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