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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乘教义几个关键问题的解说

  关于大乘教义几个关键问题的解说

  前 言

  大乘教义,崔巍浩瀚,精通实难,对其中某些根本性的问题,即关键性的问题,教内原无统一的定说定见。因各宗各派,主张互异,即一宗之内,亦每随人而异其说。面对这种情况,只好一面求同存异,另一面对此应尽量排除偏而不中之见、缺而不圆之说,力求探索以“如所有性真实性”和“尽所有性一切性”为内容的看法和说法,从而使学人能据之以通圣教、达正理、起妙行而超凡入圣,成就其相应的圣果。

  多年来,笔者将注意力集中于大乘教义的核心,“法印、心印”之交相勘证,“四依”之展转应用,结果小有所悟。今特根据平日千虑之一得,拈出有为法与无为法、真如究竟是什么、无住为本的意义、成佛究竟是浪子还家似的归本还是出谷迁乔似的转依等几个关键性问题,试加论述,以就正于教界诸大德。

  一、有为法与无为法

  一切诸法,皆相依相待而有,任何一法,都是或近或远地以一切法为缘而生住;反过来,一切法也是或近或远地以任何一法为其生住之缘。特别是直接成对的法,如明与暗,动与静,能缘与所缘,有为与无为等,其相依共存的关系特别密切。佛在《阿含经》中说:“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指出了因缘生法最基本的规律。有为法与无为法之间的关系,当然是毫不例外的。这就是说无为法依有为法而有,无为法即在有为法之中;有为法亦依无为法而有,有为法即在无为法之内。以故《维摩诘经·问疾品》中说:“问:空当于何求?答曰:当于六十二见中求。又问:六十二见当于何求?答曰:当于诸佛解脱中求。又问:诸佛解脱当于何求?答曰:当于一切众生心行中求。”此中意者,空当于六十二见中求和诸佛解脱于一切众生心行中求,是说无为法依有为法而有,求无为必于有为之中;六十二见当于诸佛解脱中求,是说有为法依无为法而有,求有为必于无为之内。因为一切法皆从缘生,缘生的法无有自体,故其本性是空,是之谓“缘起性空。”缘生之法即有为法,其本来的空性即无为法。二者一相一性,一事一理不可分割。所以有为法与无为法都是同时而有,无先无后,无始无终的。若执任何一边在先而生起另一边,或任何一边已灭而另一边犹存,都是违反“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这一基本规律的,必无是处。

  任何一对法,虽同时相依而有,但在关系上必有主次。佛学理论对于直接成对之法,既看到其相依关系,又强调掌握其主要的一面,从而建立起种种法门。如能缘境与所缘识这一对,虽能所缘有互依关系,而以所缘依能缘为主,佛即依所缘不离能缘义建立唯识。以故《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佛告慈氏说:“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对于有为法与无为法这一对,虽它们的关系是互相依存,但其间以无为依有为为主,佛即于此抓住其主要的一面而建立大乘佛法。故《维摩诘经·佛国品》中说:“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此中诸法相,即指一切有为法。意谓能善巧地通达一切有为法,即能安住于第一义谛的无为法中,这就意谓着无为法依有为法而有,无为法即在有为法中,必须抓有为以摄无为。

  抓住有为以摄无为,这是大乘佛法的精髓。为了突出这一要点,佛在《维摩诘经·菩萨行品》中拈出有尽、无尽解脱法门,着重说明菩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的道理。菩萨为什么不住无为?因无为法是指一切法无有实体的空理,不生不灭,无为无作,如果一味住于其中,便与有为法远离而沉空滞寂,毫无生气,只证二乘小果,不能成大菩提。所以大迦叶闻文殊师利见无为法人正位者永断佛种之说而浩叹兴悲。为什么不尽有为?谓诸菩萨长期不舍世间,住于一切有为法中,而又不取有为法相,生气勃勃,活力充沛,随时随地能发挥出巨大的积极作用,以普度众生,广积福慧,而终古如斯无有厌倦。佛在《金刚经》里显示此义极为鲜明。佛告须菩提说:“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此中菩萨对于三界、五趣、四生、九有的众生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即是不尽有为;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即是在不尽有为的度生过程中不取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法相、非法相。如是则用而常寂,不尽有为,也自能不尽无为了。这样长期修学,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大悲大智之所辅翼,自然会安住于无住涅槃之中。大乘因位菩萨,必依此而长期修学;果位如来必由此而永恒示现。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的有尽无尽解脱法门,是大乘佛法的核心,舍此别无大乘佛法可言。禅宗六祖深明此理,故一再对此强调地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又说:“不离见闻缘,超然登佛地。”

  诸大乘人,若能首从一切有为法上去把握无为法,再用无为法的妙义去融通和摄受一切有为法,则于学佛之道十得八九了。

  

  二、真如究竟是什么

  真如一词,《成唯识论》释云:“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异。谓此真实,常如其性,故曰真如。”这是一个相当准确的解释。真如是无为法,本来自有,不生不灭,无为无作,相同虚空,清净湛寂,遍十方界。它是“迷悟依”,人若于彼不能通达,便会起惑造业,而流转生死;若人于彼彻底通达,便不起惑造业,而永恒出离。因之,真如是世出世间的枢纽;真如这一概念,是整个佛教思想体系的核心;因而正确地理解真如,也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可是大乘佛教各宗,对于真如的看法和说法颇不一致。龙树、提婆系的中观论者,则认为真如是一切诸法的实相,也就是一切法的真实状态。他们认为诸法从因缘生,随因缘生灭变异,无有自性,故但有假名而其体全空。这样的空即是假,假即是空,有空不二即为中道。故《中论》颂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即中道义。”中道即是实相,不二即无分别,这就说明实相是远离分别言说的。故《中论》又云:“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远离分别言说的实相,即是真如。所以青目论师释云:“有亦无,无亦无,有无亦无,非有非无亦无,是为诸法实相,亦即真如。”

  无著、世亲系的唯识论者,则认为真如不是离色心等法而别有自体的实法,所以《成唯识论》说:“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因为他们主张真如不过是绝对真理,真如是真理的别名,故《成唯识论》又云:“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他们既主张真理即是真如,真理非一,故《成唯识论》根据《解深密经》说有流转、实相、唯识、安立、邪行、清净、正行的七种真如,此七真如通世俗胜义二谛,今所说的真如惟取胜义。唯识学者认为,一切诸法,皆从识内因缘而生,识生亦不例外,这些法都只有从因缘而生的幻自性,有而非真,故法的本身就无我,无我故空。由五蕴等法聚积而成的个体人,随蕴的聚散变化而生老病死,中无主宰,也就是人无我,无我故空。由人我法我二空所显的真理即是胜义的真如,故唯识家常有“二空真如”或“二空所显真如”。此二空理即是唯识实性,真实不虚,常如不变,故名真如。

  中国的禅宗和天台、华严等宗,皆遵《大乘起信论》真如缘起说,而主张真如即是真心。《起信论》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这就是说真心即是真如,故特立“心真如”一名。慧思禅师在其所著《大乘止观法门》中说真如即是真心更为显明。如云“此心即是自性清净心,亦名真如”,即可概见。隋唐以来,中国佛教界主张真如即是真心的,约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故不须多引章句作证。

  这里所举大乘佛教对真如的三种见解,虽各不同,而都持之有据,言之成理,有其一定的正确性。可是虽各有其一定的正确性,而未形成统一,还是美中不足的。况且主张真如即真理与真如即真心的两说,根本对立,易起争端。因为从哲学的认识论来说,真如只是真理,它就只能是所觉的境,而不是能觉的智;如果承认真如是真心,那真如就成了理与事、智与境无二无别的统一体。再从本体论上讲,真实的空理只能是诸法从因缘生、无实自性之所显,而不是能生一切法的本体;真心不但有特殊的知觉,而且还会依真起妄,因实显假,而能生一切、能摄一切,成为一切法的真实自性,亦即诸法的本体。由斯二说,水火冰炭,千余年来一直是争辩的焦点,学人于此又将何去何从而有着正确圆满的见解呢?

  据笔者的浅见,大乘对真如的不同看法是可以融贯为一的。因为根据佛说,真如可以理解为既非常抽象而又极为具体的非有非无之法。《大般若经》说真如有“虚空界”与“不思议界”的两种异名。意谓真如犹如虚空,无形无相,不可色见声求,亦不可触及,非感性认识的对象;而只能心领神会,用意识去理解参悟,甚至要离分别言说而默照冥契才能证知,这就说明真如不但抽象,而且是非常抽象的。据此而说真如是诸法实相或绝对真理,是完全如实的。但佛在《心经》里又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这里所说的空,即指真如。此中意谓色法(物质)就是真如,真如也就是色法,二者无二无别;同样受想行识等心法,也就是真如,真如也就是心法的受想行识,二者无二无别。这样真如不但是具体的,而且还是至大无外、无所不是、无所不有的极为具体之法。因而说它是理与智融合为一的真心,也是正确的。既然根据佛语,可以说真如是诸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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