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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接引俗众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而大乘佛教又以慈悲济世、普渡众生为宗旨。因此,出家僧尼必然会与世俗有所接触。然而世间是充满诱惑和考验的,僧尼倘若不具备相应的戒定慧修养,难免于境染着。对于这样的矛盾,应该如何对待呢?《毗尼母论》说:
若为在家人作师,教化作福有五事:一、不应檀越舍止住。二、不系心贪利。三、为别别说法,布施持戒八斋等。四、不与共娱乐。五、不系心常欲相见。又五事为檀越尊重恭敬:一、非亲旧处不往返。二、不求形势,料理檀越家业。三、不共窃语,令家中生疑。四、不教良时吉日,祠祀鬼神。五、不过度所求22。
僧尼与信徒来往,应保持威仪,无所贪求。同时引导信徒端正知见、持戒修福,使其从佛法中获得受益。同论又说:
比丘入檀越家应成就五法:一入时小语,二敛身口意业,三摄心卑恭而行,四收摄诸根,五威仪庠序发人善心23。
僧尼到俗人家中,须收摄内心保持正念,以避免对境产生染着。在外表上,既要谦恭有礼,又要威仪具足,才能令世人生起恭敬欢喜之心。
那么,僧尼不能同哪些人接触呢?《毗尼母论》告诉我们:
有九事不应俗家坐:一、虽为礼拜,心不恭敬。二、虽往迎逆,心不殷重。三、让坐虽令,而心不实。四、在不恭敬处令坐。五、有说法言,心不采录。六、虽闻有德,不信受之。七、知有甚多,若求与少。八、知有美食,反设粗者。九、虽供给与,如市易法24。
如果对方对三宝缺乏信仰,以轻慢的态度来对待僧尼,以僧宝之尊贵,是不宜前往的。《四分律》说:
常喜往返白衣家比丘有五过失:一、不嘱比丘便入村。二、在有欲意男女中坐。三、独坐。四、在屏处覆处坐。五、无有知男子与女人说法过五六语。是为五,复有五罪,一、数见女人。二、既相见,相附近。三、转亲厚。四、已亲厚,生欲意。五、已有欲意或犯死罪,若次死25。
如果僧尼喜欢前往俗人家中,必是心不在道。而与俗人接触多了,尤其是男女来往频繁,难免产生染着乃至爱恋,这是应该特别警惕的。
苏曼殊在《断鸿空雁记》中曾说:“我为沙门,处于浊世,当如莲花,处淤泥而不染。”曼殊本人虽未做到这一点,但这段话却可作为所有僧尼的座右铭。僧尼为三宝之一,应当维护自身尊严,树立庄严形象,才能为世人所恭敬,才能以言传身教将佛法真理传播到社会上去。
八、邪命事业
我们生活在世界上,离不开基本的衣食所需。如何获得这些生活用品?在佛教中有正命与邪命之分。正命即正当的谋生手段,邪命即非法的谋生手段,是佛教所禁止的。《遗教经》说:
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参预世事:通致使命,咒术仙药,结好贵人。亲厚媟嫚,皆不应作。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显异惑众。于四供养,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应畜积。此则略说持戒之相26。
这是以戒律作为区分邪命与正命的标准:符合戒律的谋生手段为正命,不依戒行事的生活为邪命。《四分律》说:
时六群比丘诵外道安置舍宅吉凶符书咒、枝节、剎利咒、尸婆罗咒、知人生死吉凶咒、解诸音声咒。诸比丘白佛,佛言不应尔。彼教他,佛言不应尔。彼以此活命,佛言不应尔。
占卜诵咒属于邪命,是戒律所不允许的。《十诵律》记载:
目连中前着衣持钵入其舍,居士与敷坐处共相问讯,是家中有妊身妇人。檀越问目连:大德,是妇为生男为生女?目连答言:生男。语已便去,更有一梵志来入其舍。主人问言:此妇人为生男为生女?梵志言:生女。是妇人便生女。诸比丘语目连:汝先说某居士舍妇人生男,今乃生女,汝空无过人法故妄语,汝目连灭摈驱出。佛闻是事语诸比丘:汝等莫说目连是事过罪,何以故?目连见前不见后,如来见前亦见后。尔时此儿是男,后转根为女,目连随心想说无罪28。
业缘的变化是微妙的,目连神通第一尚且不能彻底洞察,况一般凡夫?所以佛陀不许僧尼占卜看相,以避免讥嫌。
《行事钞》说到邪命,分别归纳为五种和四种两类。五种邪命为:
一为求利养,改常威仪,诈现异相。二说已功德。三高声现威。四说已所得利养,激动令施。五为求利故,强占他吉凶29。
这是以求得利养为前提,想方设法地表现自已,企图由此抬高自已的形象,令他人产生恭敬供养之心。四种邪命是:
一方邪,通使四方为求衣食。二仰邪,是上观星象盈虚之相。三下邪,耕田种植从事农业生产。四维口食,习小小咒术,以邀利活命30。
僧尼的正业是修道和弘法,以佛法教化世间,令人恭敬供养,培植福田。如果弃舍正业,以占相、咒术或种植为生,整日为求衣食疲于奔命,实非出家人所应为。
修学佛法是以八正道为准则。八正道中有正命一项,就是为对治邪命。以正命的方式生活,才能消除烦恼,成就道业。
九、施食原则
僧食来自十方,是供养僧尼用功办道的,本不可随便施给他人。但对于真正有困难的人,律中也是开许的。《五分律》说:
若与乞儿、乞狗、乞鸟,应量己食多少取分,然后减以乞之,不得取分外为施31。
对于乞儿、乞狗、乞鸟,可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随分施予他们。《毗尼母论》说:
复有施处,一者治塔人,二者奉僧人,三者治僧房人,四者病苦人,五者婴儿,六者怀妊女人,七者牢狱系人32。
僧食属于十方常住所有,没有经过大众同意,私自送与他人,是盗常住物。但对于贫困无依者,在僧团允许的情况下,比丘可以施舍给他们,那是没有过失的。
十、出家要业
生存在这个世间,每人都有各自的职业和义务,如农民种田、工人做工、教师培养人才、军人保卫国土。那么,出家僧尼应该做些什么呢?《大比丘三千威仪经》说:
一者坐禅,二者诵经法,三者劝化众事,若具足作三业者,是应出家人法。若不行者徒生徒死。或有受苦之因33。
沙门的事业主要是诵经、坐禅、教化社会,否则便不能称为合格的出家人,更是浪费生命,辜负此生。《大智度论》说:
出家人多贪智慧,智慧是解脱因缘故。在家人多贪福德,福德是乐因缘故34。
出家僧尼与世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出家最终目的是断除烦恼,开发智慧,最终解脱生死,证得涅槃果,因此要多修智慧。而世人追求的是财富、地位和各种欲乐,所以只要多培植福田即可。《僧祇律》说:
(供养)世尊舍利非我等事,国王长者婆罗门居士众求福之人自当供养。我等事者,宜应先结集法藏,勿令佛法速灭35。
造塔建寺是居士的事,出家人应该认真研究经教并弘扬佛法。《行事钞》说:
出家之人,以身戒心慧为本,不得造经像寺舍等业,错乱次第,故唯得指授法则,劝化俗人。……俗人以金石土木、牙角布帛而作佛像,道人修五分法身,学三佛行,名为造像;俗以纸素竹帛、笔墨钞写,以为经卷,道人以闻思修慧为造法也;俗以草木墙宇而用造寺,道以菩提涅槃、智慧宫殿,万行所住大乘之宅为寺36。
这也对出家僧尼与在家信众的不同职责作了区分。
十一、避恶众生
有些寺院在山林旷野之中,难免要受到各种动物的侵扰,应该怎样对待它们呢?《四分律》说:
若蛇入屋,若以筩盛,若绳系,应解已弃之。若患鼠入舍,应惊出;若作槛出之。若患蝎、蜈蚣、蚰蜒入屋者,以弊物、以泥团、以扫帚,盛裹弃之。应解放,勿令死37。
屋内跑进蛇、老鼠、蜈蚣之类,应该设法赶走它们,但不能将其致于死地。这些动物之所以被人类称为害虫,只是人类基于自身生存而做出的区分。倘能换一个立场替它们着想,同样要生起慈悲心,善意、平等地对待它们。《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
问一切鬼神屋可寄宿不,答行路得宿。有触扰意住,犯堕38。
如在途中寄宿于鬼神居住之地,不得随意扰乱,令其烦恼,因为沙门应使一切众生欢喜。
十二、作医治病
出家人也是来自社会,大多曾经从事过不同职业。这些人进入僧团后,是否可以继续发挥原有特长呢?从修道的意义上说,佛陀不允许僧人重操旧业。但对于某些能够济世利人的僧尼,佛陀也有适当开许。《善见律》说:
若作医师者,得突吉罗罪。若为出家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合药者无罪……复有五种得与药,何谓为五?一者父,二者母,三者人侍养父母,四者自净人,五者畔头波罗沙39。
僧尼的职责在于修道和弘法,如果专门为人治病,以至妨碍道业,自然是不行的。但在方便的情况下,为寺内大众及有关亲属看病,还是戒律所开许的。《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
问道人作医得取物不?答:若慈心治,得作,恶心不得。无衣钵前,人与得取。若有衣钵,前人强与,为福事得取40。
如果从慈悲心出发,为任何人看病都是可以的,但不能以此谋取财物。假如施主一定要给,允许收入常住以供养三宝。
佛陀之所以禁止僧尼行医,是担心他们因此荒废道业。开许在不影响修道的情况下为人治病,则是出于慈悲之心。前者偏于自利,后者重在利他。
十三、孝养父母
佛教传到中国,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产生了冲突。其中僧尼剃发出家,不能孝养父母,便被认为是重要的一项罪责。僧人真的不能孝养父母吗?《五分律》说:
时毕陵伽婆蹉父母贫穷,欲以衣供养而不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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