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即停止其相续。否则的话,最后必然走向恶道。所以,戒律也是帮助我们选择善恶之道的交通规则。
如果我们认识到戒律的作用和意义,就不再会觉得戒律是一种外在约束。没有谁不愿意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没有谁不愿意自己有一个良好的未来。基于对生命的负责,我们一定会自觉约束自己,自觉以戒为师,因为这是抵达解脱的基础。
二、戒律是正法久住的保障
我们说到正法、像法、末法时,往往会觉得这是一个共业,是时代的问题,似乎与个人无关。于是乎,当我们感慨正法衰微,叹息末法乱象时,总会有种无可奈何的感觉:现在是末法时代,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觉得,这一观念是错误的。因为共业是由别业组成,是由我们每个人的别业组成。换言之,我们当下的行为就是决定共业的组成因素。正法和末法的关键在哪里?不在别处,就在于每个出家人身上是否有正法,是否有被戒定慧改造过。
佛经说:“毗尼住世,则佛法住世。”经中还说:“以律师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年。”可见,如果出家人都具有法的内涵,都能依戒修行,依戒共住,依戒建立和合僧团,那就代表着正法住世。反过来说,如果出家人的行为不是以法、以戒定慧为指导,尽管也能做很多事,也能盖庙、管庙,但只是以世俗心、以世俗能力在做着,当下就没有法,就是末法。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假和尚,他们也会模仿出家人的形象,甚至也会说一些佛教术语。我们所以称其为“假”,是因为他们不受持戒律,不具备出家人应有的言行和内涵。如果我们身上没有法,没有戒,其实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是徒有其表而已。虽然比他们多经历了剃度、受戒的仪式,多了象征身份的戒牒,从本质上说,并没有太大差别。如果没有法,没有戒,那还能有什么呢?无非是世俗心,无非是凡夫心。可能世俗的程度不同,世俗的方式不同,但不是根本差别。
所以说,正法或末法的关键是在于人,在于出家人的身上有没有正法。如果每个僧人都能依戒修行,每个寺院都能依律管理,当下就是正法住世。我觉得,应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正法和末法,而不只是将其视为一个时代的共业,视为我们无法改变的现实。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对住持正法生起责任感。如果将一切推诿为时代,推诿为共业,除了独善其身,我们似乎就没什么可做的了。
作为三宝之一的僧众,如果我们不能担当住持正法的使命,甚至不能意识到这一使命,薪火何以相传?法水何以长流?那么,怎样才能使正法久住?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其一,取决于合格的僧伽。因为僧伽是住持三宝,是组成僧团的个体。倘若没有合格的个体,势必没有合格的团体。就像一辆汽车,若零部件存在次品,怎么可能组装成合格的汽车?同样,僧团是否清净如法,也在于每个出家人是否清净如法,是否具备出家人应该具备的僧格。
其二,取决于这一团体的管理体制是否如法。合理的体制,是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障。如果体制本身存在问题,在运转过程中必定问题重重。反之,若体制良好并且强健,即使出现问题,其本身也有能力进行纠正并自我修复。
戒律之所以能成为正法久住的保障,也正是从这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造就如法僧格,一方面提供管理体制。
1.合格僧伽是正法久住的根本
僧格,是僧人应该具备的品格。或者说,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的人格。
人格代表着生命的积累。在没有学佛、没有出家之前,我们早已形成以凡夫心为基础的人格。这种人格是由长期以来的世俗观念、世俗行为和世俗威仪造就而成,同时,我们又在时时强化这种业已形成的行为模式,包括做什么、不做什么,似乎都有相对固定的习惯。所以说,我们首先是一个俗人。不要以为一出家就能脱胎换骨,就能发生质的改变。成长为一个合格僧伽,必须经过戒定慧的全面熏修,而戒律正是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基础。
(1)出家资格审查
从个人修行的角度来说,我们对学佛者不必有太多要求,不论什么人,也不论曾经做过什么,只要对三宝生起信心,都有资格进入佛门,都有资格修学佛法。但从整个僧团的健康发展来说,必须具备庄严如法的形象,具备堪为人师的素质,才能更好地担当住持正法的使命。所以,我们需要对加入这个团体的成员进行资格审查。比如律中所说的十三难和十六遮,现在多数人只是将之作为受戒条件,甚至只是将之作为走过场的表面形式。事实上,这些遮难也是出家的审核条件,必须在接纳发心者进入僧团时就严格把关。若到受戒时再行考察,即使不允许其继续受戒,也为时晚矣。当然,受戒时的再次审核也很重要,倘能依律对出家者进行两次考察,两次筛选,僧众素质就能从源头得到保障,从而避免广开佛门、盲目接纳后必然产生的种种问题。又如唐宋时期的试经制度,虽非律制,也在某些方面保障了僧众的基本素养,可供参考。因为僧众是人天导师,如果不具备相应的修学素质,何以令人生信?何以化世导俗?何以续佛慧命?
(2)如法受持戒律
对出家人来说,如法的受戒极为重要,这是帮助我们获得戒体、成为合格僧伽的必经手续。受戒的意义,不在于场面多么壮观,仪式多么隆重,而是通过庄严如法的氛围,来完成今生最重要的宣誓——以解脱作为生命目标。这个宣誓的有效性,既在于宣誓者自身对这一誓言的认知和确定,也在于其他各种相关条件的和合具足,如“能受有五、所对有六”等。由此,在我们内心成就戒体,成就防非止恶的自制力,这也正是帮助我们改变生命不良相续的力量。不必说受戒,即使接受传统的道德教育,如果我们能对这种教育产生认同,同样也会形成相应的自制力,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转化为自身修养的一部分。
(3)依戒如法生活
但受戒只是开始,此后还须通过不断持戒加以巩固。通过对戒律的学习和受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知道出家人应该如何吃饭,如何穿衣,如何行住坐卧,从而造就修行人特有的威仪和形象。修行最难的,是改变业已形成的不良串习。这就需要不断调整,不断摆脱错误、重复正确,这一过程,可能要重复十次、百次乃至千万次。在调整过程中,逐步克服不良串习,依戒重建行为标准,并将之巩固为自身习惯。如是,不必刻意持戒,也能“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不仅要靠个人自觉,同时也须借助环境力量,通过团体的监督和帮助来完成这一改造。
在僧团中,每半月半月必须诵戒,亦名布萨。以诵读戒条来对照自己在此半月中的行为,通过这种定期检讨,不断修正行为,使之符合法的规范,戒的规范。也可以说,这是僧人的组织生活,僧人的自新大会。除每月两次的布萨而外,出家人每年还有为期三月的结夏安居,通过这种定期的集中潜修来精进道业。
安居之后还要自恣,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僧格的年检。所谓自恣,就是对过去一年的言行进行总的回顾,借助僧团大众的力量完成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才是受岁,即增加一个戒腊,也意味着僧龄又增加一岁。清净的僧格,正是通过日常的学修、行持和定期的检讨、调整逐步成长起来。
2.如法管理是正法久住的保障
对于僧团乃至整个佛教的发展来说,如法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现在教界有不少僧人到社会上学习工商管理,似乎这样就是与时俱进,就能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来促进佛教发展。事实上,社会的管理模式和佛教自身需求并不一致,如果我们不了解个中差别而盲目跟风,不但收效甚微,甚至可能是弊远大于利。
因为工商管理是以利益为目的,而佛陀所制定的依戒共住的管理模式是以解脱为目的。如果我们对社会管理模式不加选择地全面照搬,很可能会把出家人也导向利益的追求,导向世俗的追求,甚至把寺院当做企业来经营,单纯以创收为能事,从而忘却出家人的本分。如果我们希望将僧团建设为如法的道场,建设为引导大众走向解脱的心灵家园,必须依律进行管理,因为这才是佛陀为我们量身定做的模式,是根据僧团自身发展需求制定的模式。
那么,戒律的管理具有哪些特征呢?
(1)以六和为精神
僧具有清净、和合之义,而和合又有事与理和之分。其中,事和体现为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六个方面。这一特有的管理精神,使僧团在两千多年前就具有民主、平等、法制的特征。
戒和同修,是依律建立僧团管理规范,令大众共同依戒修行。人们往往将戒律当做个人行为准则,这一认识是片面的。事实上,戒律不仅对个人修行生活有着详细指导,告诉我们“此应作,此不应作”,同时还是大众和合共住的规约。因为戒律代表着民主、平等的管理体制,一切都以戒律作为成办僧事的依据,作为评判是非的准则。在这样的氛围下,大众自然会尊重戒律,遵守戒律。就像在法律高于一切的民主国家,因为法律的权威性得到保障,大家就会自觉遵纪守法。但在君主制的国家,个人意见往往高于法律,从而影响法律的执行力度。当法律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时,自然也就不会受到重视。其实,这也是戒律在中国始终未能得到全面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佛教是在君主制的背景下传入中国,所以,建立僧团时也多少受到君主制的影响。如禅宗所建立的丛林制度,就是偏于人治而非法治。
见和同解,代表认识上的统一。不论戒律也好,清规也好,一旦成为大众共同生活的制度,就应该人人皆知。制度能否得到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众的思想认同。惟有这样,才能行之有效地执行制度。如果我们既不熟悉,又不认同,怎么谈得上进一步实践呢?那样的话,戒律必定形同虚设。
利和同均,代表利益上的均衡。社会上的很多矛盾和纷争,都是由利益分配不均造成的,佛陀深知凡夫的特点,特别就僧团中的利益分配做了详细规定,避免由此造成的困扰。当然,这种均衡也不是绝对平等。比如僧团也尊重德高腊长的上座,在住房等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优待。对有特殊贡献者,也会有相应犒劳。但在基本的衣食分配等问题上,应以平等为原则。
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是指同界内的僧众,在依法共住的前提下,在思想、语言、行为三方面保持和谐,保持一致。
总之,六和体现了财法与共的原则,僧众平等享有财物及法律等全面保障。作为僧团的一份子,对僧团所有的如法规定都要坚决拥护,而对不如法的规定则有权提出否决。大众在法律平等、思想统一、利益均衡的前提下共同修学,共建清净、和合、安乐的团体。
(2)以三纲为建构
西方有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各自独立,以此达到互相制衡的效果,这是西方民主体制中权威的管理模式。相比之下,佛教所建立的三纲有着更完整的内涵。因为三纲不仅强调了法律在行政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同时还通过道德教育来提高僧团素质,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三纲,由寺主、上座和维那组成。其中,寺主负责行政管理,上座负责道德教育,维那负责执法和秩序维护。僧团就是依行政、德育和执法三项职能,来完成统率大众、维持纲轨的职责。和三权分立的互相牵制一样,三纲也有着相互监督的责任。担任行政管理者,必须在上座的道德审查和维那的法律监督下行事。这样,寺主就不会形成至高无上的极权,自然也就避免了由极权带来的腐败等问题。
在过去的禅宗丛林中,方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是有特殊原因的。因为禅宗道场对方丈的要求极高,必须是开悟的明眼人,是大众的修学依止。而在早期僧团中,寺主并不具有这么高的权威性,只是总理事务的行政人员,其权利必须在上座和维那的监督下运用,以保障处理事务的如法和公正。
从教界目前的现状来看,首座和维那往往没有起到相应的教化和执法作用,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方丈的极权制。如果这个方丈本身不具备较高的德行和素质,那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种种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由此可见,三纲的管理体制非常高明,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依法管理的效果。出家人的职能,无非就是内修和外弘。作为寺院的管理者,必须明确认识到这一职责,以利益大众的发心,为弘法利生服务,为成就大众修行服务,而不是为创收服务,更不是为牟取私利服务。
上座应由僧团中的德高腊长者担当,这样才有能力作为大众的修学依止。出家人学什么?无非是学戒、学定、学慧、学慈悲。尤其在目前这个动荡的时代,禅定修行尤其重要。如果没有相应定力作为辅助,即使我们有心持戒,也会持得很辛苦,很艰难。所以在持戒同时还要重视禅修,通过闻思修获得佛法正见,并把正见落实于止观。我们现在的修行内容,多半只有两堂功课之类。过去,禅宗丛林是以禅修为主,功课为辅。而从目前现状来看,即使对这两堂功课,真正能够理解其中深意并认真对待的也未见多少,最后就只剩下唱念的形式了,听起来还算热闹,但实际内涵呢?
此外,维那的职责也非常重要。维那在僧团所担当的,是从普法到执法的一系列工作。普法,即普及戒律知识,使出家人熟悉戒律的开遮持犯,并对此产生认同。所以,诵戒应该起到熟悉戒律、强化认识的作用。通过对戒律的学习和讨论,逐步加深对戒律的理解,并在对照、检查的过程中调整自身心行,而不仅仅是大家聚集起来念诵一下。如果不明白其中究竟说了什么,不明白佛陀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那样的诵戒,不过是名存实亡的形式而已。
三纲的相互配合,为建立如法僧团、依戒成办僧事提供了有力保障。所以,我们应该恢复这一良好传统,促进佛教的健康发展。
三、结 说
综上所述,道风建设必须立足于戒律,依此剃度传戒,依此管理僧团,方能造就合格的僧才,建设和合的僧团。从个体来说,僧人是以解脱为根本,而戒律是迈向解脱的保障。从团体来说,僧团是成办僧事、弘法利生的道场,同样需要依戒律建立管理体制,才能令大众和合共住,担当住持正法的使命。
《戒律与道风建设(济群法师)》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