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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忆珍羞”:“珍羞”,美味。“羞”本作馐。心里忆想过去所用过的美味。
“心忆前人”:“前人”,已过世、彼此有情分之故人。
“或怜或恨”:“怜”,爱、惜。“恨”,憾。谓恨其寿短,不能常相厮守。
“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流结”,流与结。“流”指体液之流泄。“结”,心中之蕴结。以心中若有爱生,其心必若有蕴结,不能解除。此谓人心之中的各种爱欲虽然种类有别,如对人或对事物,但其爱水之流与心中蕴结则是同一原理的。
“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水之性为润湿,且水性为往低处流,故爱水多者,命终之后自然往下一道流去,而不能往上升,故称“不升”。既不能往上升,自然就往下掉,故称“自然从坠”。“从”,随,随着爱水下流之势而往下坠落。坠落指堕于三途。上升,指生天等。
【义贯】
“阿难”,所谓“内分即是众生” 在于自身“分内,因诸” 六欲“爱染”而“发起”虚“妄”七“情”,妄“情积”久“不休”,止,则“能生”贪“爱”之“水”,更从而润滋其情,令更增生。“是故”当“众生,心忆珍羞”美食之香味二尘,“口中”即会“水出”;若“心忆”已故的“前人”之色、声,心即“或怜”爱、“或”憾“恨”其寿促,因而“目中泪”水“盈”满。若“贪求财宝”(此为法尘),则“心”中“发”生“爱涎”,致令“举体光”泽滋“润”;若“心”贪“著行淫”之事(触尘),即于“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难,”此等“诸爱虽别”,然其足以促成体液之“流”泄与心中之郁“结”之形成则“是同”一原理。以爱水为“润湿”之性且往下流而“不”上“升”,故爱水多之众生(爱重之众生)“自然从”其爱水之性而往下“坠”落。“此名”为“内分”。
2.外分(渴仰分处),属想故上升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自轻身命。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沈,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注释】
“众生分外”:指众生对自身的身分之外的胜妙境界。
“因诸渴仰,发明虚想”:“发”,即发起。“明”,即显现。“虚”,即清虚、空灵、飘逸之想,犹如虚空,无有拘系,故言“虚”。此谓,由于自心的渴仰之意,而发明种种清虚的想念。
“想积不休,能生胜气”:“气”,即是风大之一,是色法,“想”是心法,心法积聚不散、不止,即引摄色法之风大成一股气。这是由“心法”引动“色法”,也就是“心生故种种法生”之原理。此句谓,这种清虚之想若继续不断地积集不止,便会产生一种殊胜之气。
“心持禁戒,举身轻清”:“禁戒”,指三聚净戒。“心持”,意为不但身持,连心也持。但不可谓只是“心持”而身口不持。“举身”,全身。“轻清”,因为持戒清净,离世间杂染,舍世间贪爱及身语之粗重,故全身轻清飘逸,离世间系。
“心持咒印,顾盻雄毅”:“咒印”,即如来正传之陀罗尼及其手印。“印”者,印可,印许,印证。即修真言行者,如法求得阿奢梨之亲传本尊之印言(手印及真言),即是正式获得本尊之许可而受持此法门,可得本尊之三密加持,所修易得成就,无有障难。“顾盼雄毅”:“雄毅”,沈雄弘毅。此谓,如法受持真言咒印者,由得本尊无上加持力故,顾盼之间,皆显露出沈雄弘毅之气概,于自于法,乃至于本尊,皆具无上之信心;乃至自信当得作佛,是故其心沈雄,其行弘毅,于一切邪魔外道,以及障难,以本尊加持力故,无有畏却。
“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天”,指欲界、色界、或无色界诸天。此谓,有人以厌患下界之苦障多故,一心想生于诸天,以此想故,于其梦寐之中,其超胜之气便令他梦到飞举之事。
“心存佛国,圣境冥现”:若心存佛国之想,念念不断,净念相续,即可令佛国的圣境冥现于彼人。“冥现”,有别于“显现”。“显现”即他人亦可见。“冥现”则只有行者自己能见,他人不得见。
“事善知识”:即是念僧。“事”,指依教奉行,身体力行,故称为事。此“事”不必指日常生活的“事奉”,或侍候,乃指法上而言:于法上随顺善知识教而修,即是“事善知识”。
“自轻身命”:以如法事善知识之一念,念念不断,所聚集的超胜之气,能令行人不辞劳倦,艰险困苦,乃至能轻身命,无怨无悔。
“诸想虽别,轻举是同”:这种种想念虽不一样,但皆属于白业,所以其轻举之性皆一样。
“飞动不沈,自然超越”:若飞动,则不致下沉(以飞动者则体性轻故),因此自然能超越重浊之境界,例如下界及三恶道。
【义贯】
“阿难”,所谓“外分即是众生” 对自己身“分”之“外”之胜妙境界,“因诸渴”望“仰”慕之意,而“发明”种种冲“虚”清明之“想”念,若此“想”念“积”习“不休”止,即“能生”出殊“胜”之“气”(气即风大,有浮载上升之力)。“是故众生”若“心持”如来三聚“禁戒”,舍身语粗重及世间贪忧,便得“举身轻”飘“清”扬。若“心持”如来“咒印”,得本尊三密加持,则于“顾盼”之间显露沉“雄”弘“毅”之气概,于诸邪魔外道及诸障难,心无畏却。若众生以厌下界苦患,而“心欲生”于诸“天”,彼人于梦寐中,其超胜之气便能令他“梦想飞举”之事。若人“心存佛国”净土之想,净念相继,佛国“圣境”即于彼人“冥现”(暗中以自受用境而显现)。若人“事善知识”,依教修行,为令善知识欢喜故,乃至能“自轻身命”以为佛法,不辞艰辛困苦。“阿难,”此“诸想”念之内容“虽”有“别”,但其“轻举”之性则“是”相“同;”凡物“飞动”者则“不”致“沈”坠,因此“自然超越”粗重浊恶的下界及三恶道,“此名外分”。
【诠论】
本节所说外分之“心持禁戒”等,即是修习六念:“心持禁戒”,即是念戒;“心持咒印”,即念咒或念法;“心欲生天”即是念天;“心存佛国”即是念佛;“事善知识”即是念僧;“自轻身命”即是念舍。又,“念”即是“想”;以此六念(或六想)属白业,故令行人身生殊胜之气,令之命终后上举。
又,关于“心持咒印,顾盼雄毅”,此有一言。近来有一白衣,自谓已入圣位(为地上菩萨果位),且“印证”其会员一百三十多人,谓其皆亦入菩萨圣位。彼且毁谤古往今来各宗派无数之祖师大德、并且毁谤经法,妄谓“真正密教只有楞严咒及大悲咒,其余皆非佛法”,发如是井蛙之见;乃至谤《大日经》、《金刚顶经》、《苏悉地经》等,谓非佛说。如是谤人、谤法、大妄语人,其果报必不可思议,正法佛子幸能分辨,勿受其惑。
3.临终善恶相现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注释】
“生从顺习”:“顺习”,随顺习气。谓当其在生之时,则随顺其习气以行事。
“死从变流”:“变流”,变迁流转。谓当其死时,即随其业而流转变迁,受同道或他类之报身。
“未舍暖触”:“暖触”,即是暖。生命现象有三要素:识、暖、寿。若三者皆离体而去,才是正式命终(有别于世间人之以呼吸或心跳之有无,而定生死)。临命终时,寿命将尽未尽之际,此时虽六识已不行(不再运作),而八识却尚未离体,这时便是所谓“弥留”之际。
“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此时,不可思议地,一生中所造之善恶之业,都会一时于临终者目前显现。
“死逆生顺,二习相交”:谓当此之时乃“现阴”将谢,而“中阴”未生,临终者正处于生死交关、畏死求生之际。然则,死为逆其所欲,故说是“死逆”;生则顺其所愿,故说是“生顺”。“二习”,逆死及顺生二种无明习气。“二习相交”,谓逆死及顺生二种习气相交而并发,因而令上文所说之一生所作善恶业,皆随其情想之轻重而顿现。
【义贯】
“阿难,一切世间” 众生之“生死相续”之相为:当其“生”时,则“从顺”其“习”气以行事;当其“死”时,则“从”其业力之“变”迁“流”转而受种种同类或异类之身;凡人“临命终时”,六识已不现行,而八识尚未离体,故尚“未舍暖触”,当此寿命净尽未尽之际,此人“一生”所造“善恶”之业,“俱时顿现”,以“死”系“逆”其所欲,而“生” 乃“顺”其所求,逆死及顺生“二习”于此时“相交”并发,故有种种相现。
【诠论】
《华严经》云:“譬如有人,将欲命终,见随其业所受报相。行恶业者,即现地狱、饿鬼、畜生,所有一切众苦境界。作善业者,即现诸天宫殿,天众彩女,种种衣服,具足庄严,悉皆妙好。身虽未死,而由业力,见如是事。”故知地狱或天堂,本无定处,亦不须待命终之后才见,但随众生所造妄业,而于自心缘熟即现。
第三节 升堕类别
1.飞升之类——净土、天道、鬼神(想多之众生)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注释】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想”,在此指观想。谓若一心纯修如来正法中之观想法,于其舍报之后,必生于天上。
“若飞心中,兼福兼慧”:若除了心修观想之外,平日亦兼修福业与慧业,如供养三宝、受持佛戒(福业)以及听经、诵经(慧业)等。
“及与净愿”:“净愿”,发清净之愿,例如愿常随佛学、愿护持正法、愿求往生面见如来等。
“情少想多,轻举…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八》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