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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二▪P14

  ..续本文上一页度论》所言,佛说二谛:一为真谛,二为俗谛。而真谛中又分为了义(第一义谛)及不了义(权教)。俗谛之说,是为了方便摄引世俗众生,令得渐渐长养善根,故随顺世俗而说,例如佛亦教在家人修五戒、十善、修福等生天、人之法,令离三恶道。真谛是为了真正发心修行的人而说的。但发心修行之人,根智有大小,为中小根智之人,佛即为开示权教,指示化城,此等诸法虽不了义,然而根智不足,亦不堪能摄受如来真实大法。若为大根众生,如来即为之开示第一义谛了义之法,令达究竟。

  所以,如来在此即说出了如来真正的本意,这种开示是很稀有的,除了在第一义谛了义经中,此外极少看得到。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

  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注释】

  “云何名见?云何不见?”:怎么叫作“见”?怎么叫作“不见”(没有见到)?

  “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如果没有日、月、灯三种光明时,你就把它称为“不能见”的话,那么就应该连暗相也看不到,才能称为真正“不能见”。

  “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如果没有日月等光明时,一定还是可以见到暗相,因此那只能说是没有光明,怎能说是“没有见”呢?

  “如是二相俱名不见”:这么说来,不见明及不见暗两种相,应该都称为“不见”才对——而不应只有“不见明”才称为“不见”。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陵”,侵陵。“夺”,递夺,取代。如果是明与暗两种尘相在互相嬗(嬗〈动〉①本义:缓。)递取代,而现出有“明来暗去”、“暗来明往”之相,如此则是外尘在来去,而你的见性却是一直都在的,并没有于明暗之嬗代之中,暂时变为没有了,而成为“不见”。

  “如是则知二俱名见”:如是观察,则知唯明暗有来去,见性并无来去;见性于“明”来之时“见明”,“暗”来之时“见暗”,所以不论是明相现前,或暗相现前,两种情况之下,都能有所见,都称为“见”。

  “云何不见”:这么看来,见暗之时怎么可以说是“不见”呢?

  【义贯】

  佛言:“阿难,吾复问汝”:当“诸世间人说:我能见” 时,“云何” 行“名” 为“见”?又“云何”“不见” 呢?

  “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 称为 三种“光” 之缘,而能“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 之缘,前境全黑,不能分辨种种物象,“则” 名为“不能见”。

  佛言:“阿难,若无” 光“明时” 即“名” 为“不见者” ,则亦“应不” 能“见暗” 境!“若” 无光明时而仍“必” 能“见” 到“暗” 境者,“此”情况“但”是“无”光“明,云何” 可说是“无见” 呢?(若真无见,则应连暗境也不能见,才称为无见。)“阿难,若在”黑“暗” 中“时”,以“不” 能“见” 到“明” 相“故”,你就“名” 之“为不见” 的话;反之,“今” 若“在” 光“明” 之“时”, 则定“不” 能再“见” 到“暗相” 了,这时是否“还名” 为“不见”?按照你的说法,则“如是” 不见暗与不见明“二相” 应“俱名” 为“不见”才对;(如此,则世间人便没有能说“我能见”的时候了!)“若复” 了知明与暗“二” 种尘“相” 在“自相” 侵“陵” 递“夺”,而现有明来暗去、暗来明去等相,并“非汝” 之“见性于” 其“中” 间“暂” 时变“无”,而成不见;“如是” 观察“则知”明时见明,暗来见暗,于此“二” 境现前之时,“俱名” 为“见,云何” 复说见暗之时即名为“不见”?

  【诠论】

  在这里所牵涉到的,是最基本的概念,也是一切凡夫最基本共有的计执:认为明时见物才叫作“见”,暗时见暗就不叫“见”,就称为“不见”或“不能见”。这不只是凡夫为然,连二乘及大乘权教亦然。二乘法中,四缘成见:心、眼、空、明,一定要有“明”,才能成见。大乘唯识九缘亦有“明”之一缘。这些都是权教之法,非了义教。若依了义,则无“明”与“暗”之分别,俱名为见:见性恒常,无来无去,不依外缘而称有无,不但不依明缘,且四缘俱不依,茕茕独立——此是第一义谛。若得如是现前知见,方知见性离根尘识、不依他有,是故本自圆成,体用恒常,非暂有无。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四义成就。

  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注释】

  “见明之时,见非是明”:当你见到明相之境的时候,此能见之性并非是所见的明相。莫把“所见之尘”当作是“能见之性”,否则即是“以六尘缘影为自心相”。

  “四义成就”:“四义”即见精离于四缘(明、暗、空、塞)的道理,亦即:见性离缘,因而成就了离缘之第一义谛。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当修行人以观行力而得照见“见性”之时,此所见者犹非是真正的见性。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真正的见性犹且离于能见,乃一切见所不能及:见性离见,离于能见、所见,无有能所——若离能所,而朗朗鉴照,斯则真见。

  “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若了妙明之见性是离于能见、所见,那你还说什么见性是由于因缘而有(二乘、大乘权教境界)、或自然而有、无因无缘(外道境界),或和合一相(凡夫境界)呢?“和合一相”即《金刚经》所说之一合相。

  【义贯】

  佛言:“是故阿难,汝今当知”:当你“见” 到“明” 相“之时”,此能“见” 之性“非是” 你所见之“明” 相,(是故,莫把所见之尘当作是能见之性——莫以六尘缘影为自心相);当你“见” 到“暗” 境“之时”,能“见” 之性亦“非是” 你所见到之“暗” 尘;复当你“见” 到“空” 境“之时”,能“见” 之性亦“非是” 你所见之“空” 尘;当你“见” 到“塞” 境“之时”,能“见” 之性亦“非是” 你所见之“塞” 尘。见性为究竟离于“四”缘(明、暗、空、塞)之“义” 理决定“成就”,因而显示第一义谛离缘之理。此外,“汝复应” 更进一步了“知” 究竟无上甚深的极理:当修行人以观行力而得亲“见” 能“见” 之性“之时”,此所“见” 到之见性,犹“非是” 真“见”,(以此见仍有能见及所见之对待故);真正的能“见” 之性,“犹” 且“离” 于一切“见”,非能见、所见,离于九界一切能所,茕(茕(煢、惸)qing⒈没有弟兄,孤独:~独。⒉忧愁。)茕独立而不改,遍照一切,乃有限的“见” 所“不能及”,唯有顿离能所,方能契悟,惟证方知。若了见性究竟离一切缘,乃至离能见所见;“云何复” 能“说” 见性是“因缘” 而有、或“自然” 而有,“及和合” 一“相”而有等,凡、外、权、小境界?

  【诠论】

  此段经文显示见性离缘、离见。离缘之见性是绝于一切对待的,更无能所之对待,故是一真之见;若有对待,则成二法,二法则是生灭之法,是故真见非是见闻觉知之见精,以见闻觉知即有对待,且见精亦有能所故。见性更非明暗空塞等之妄见。“真见”是本觉真心,犹如真月,为圆成实性;“见精”是依他起性,如第二月;“妄见”是遍计所执性,如水中月。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注释】

  “狭劣无识”:“狭劣”,指心量狭小低劣,以声闻人不发四弘愿,趣求无上菩提故。“无义”,指无智慧,声闻人没有平等之大慧。

  “清净实相”:此指如来藏妙真如性。

  “吾今诲汝”:这是指如来开示修行应先依于闻慧。

  “当善思惟”:这是指应依于闻慧而起思慧。

  “无得疲怠”:此指应进而发起精进修行而入修慧。“无得”,不得,不可以。

  “妙菩提路”:此指乃至究竟六十位胜妙菩提之阶位。

  【义贯】

  佛言:“汝等声闻” 之人,不发无上悲愿,心量“狭劣”,且“无” 殊胜通达之器“识”,以无平等大慧故;又执依他、遍计故“不能通达” 如来藏“清净” 真“实” 圆成之“相。吾今” 以第一义谛示“诲” 于“汝,当善思惟” 之,更依解起修,“无得疲” 厌“怠” 惰,依此修行,及至圆满五十五位胜“妙” 无上“菩提” 修证之“路”。

  【诠论】

  佛意为:声闻人,乃至一切修行人,欲悟入清净实相之理,首先须具备第一义谛之闻思修三慧,方能究竟妙庄严路。

  第十三节 别业妄见与同分妄见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注释】

  “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心犹未开”指的是“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因为这个道理,阿难等先前没有听过,所以心未开。诸法有和合,成一合相,那是权教,如来一时方便摄引钝根之人,故说“因缘和合而生法”。然依第一义实法,不但“所和合”的结果之“一合相”不可得,乃至“能和合”的因与缘亦无自体性,不可得,故究竟实无和合,一合之相如空华、阳焰,犹如幻化。故《金刚经》云:“所谓一合相,非一合相,而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见见非见”:第一个“见”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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