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外道却各起妄想,皆谓自己证涅槃。
【义贯】 本节从略。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如诸外道妄想涅槃,非彼妄想随顺涅槃。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注释】
“如诸外道妄想涅槃”:如诸外道所妄想分别之涅槃,非真正之涅槃,只是其妄计耳。
“非彼妄想随顺涅槃”:非以彼如是之妄想分别,而得随顺涅槃之真相;以离心意意识、五法、三自性等种种妄想分别,方得名为真涅槃故。
【义贯】 本节从略。
【佛告大慧:或有外道,阴界入灭,境界离欲,见法无常,心心法品不生,不念去来现在境界,诸受阴尽,如灯火灭,如种子坏,妄想不生,斯等于此,作涅槃想。大慧,非以见坏,名为涅槃。】
【注释】
“或有外道,阴界入灭”:“有种外道,已达无粗想,而以无想定压伏六识,令不现行;盖彼见诸法无常,不可顾恋,故灭阴界入等一切境界。此种外道所修之涅槃,极似小乘人之所行。可知邪小所行,皆非得其正。
“境界离欲”:即不贪境界。
“心心法品不生”:即心心所法不生。
“诸受阴尽”:即五受阴皆令灭尽。五受阴,即五蕴,又称五取蕴;“受”,取也。
“如灯火灭,如种子坏”:谓外道之取灭尽者,有如灯火之息灭,不复燃烧;如种子之败坏,不复发芽、抽枝、开花、结果。
“妄想不生”:因此依于六识之妄想分别不复生起现行。虽六识不生现行,然只是受无想定禁伏而不起,其实不断,且其八识之习气全在,仍未明未净,故离真实涅槃尚远。
“非以见坏,名为涅槃”:并非以见诸法现坏灭之相,名为涅槃,以外道及二乘人,见五阴灭尽,名之为涅槃。而相反的,如来之涅槃者,为见诸法不生不灭,是故称邪小皆是倒见。
【义贯】
“佛告大慧:或有”类近二乘之“外道”,言令“阴界入”究竟“灭”尽,名为涅槃:乃谓于诸“境界”舍“离”贪“欲”,以其“见”诸“法”实为“无常”故;由离境故,“心、心”所“法”诸“品不生”起现行,“不念”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一切“境界”,如槁木死灰,沉空滞寂,令“诸受阴”(五受阴)皆归灭“尽”,有“如灯火”之息“灭”,不复燃烧;亦“如种子”之败“坏”,不复生芽开花结果,因此依于六识之“妄想”分别,“不”复“生”起现行。而“斯等”外道,“于此”偏空断灭之境界,却“作涅槃”之“想”。
“大慧”,佛正法者,并“非以见”法现“坏”灭之相,“名为涅槃”,而是以见不生不灭,方名涅槃故。
【大慧,或以从方至方,名为解脱,境界想灭,犹如风止。】
【注释】
“或以从方至方,名为解脱”:此指计方之外道。“方”,即方所。此种外道,计方所为能生一切法,计一切法皆从方所生。众生之罪福等等,皆复如是,从方所生,非众生自造。此土之风水,可谓计方外道之亚流。是故,依计方外道之所言,众生生时从方所来,死后若能复归于方所,即是归源,归源故称涅槃。“解脱”,即涅槃义。
“境界想灭,犹如风止”:“境界”,外境。“想”,心想,即内心。故“境界”及“想”,即内心、外境,依报正报一切法。计方外道计一切内心外境之灭,有如风之止息;因风从方所生,风息时,亦复归于方所,一切依正之法,其生灭亦复如是,故说有如风起、风止一般。
【义贯】
“大慧,或”有计方之外道,“以”众生“从方”所生,死而回“至”于“方,名为”大涅槃之“解脱”,以其计外“境界”及众生心“想”之息“灭,犹如风”之“止”息,皆复归于方所。
【或复以觉所觉见坏,名为解脱。或见常无常,作解脱想。】
【注释】
“觉所觉见坏”:“觉所觉”,能觉之心,所觉之境。“见坏”,即不见。此以不见能觉所觉为涅槃。而涅槃者,实圆明寂照之义,故知彼之所计,实非涅槃,此外道见,乃有类老氏之弃圣绝智,浑沌无知以为道源。
“或见常无常,作解脱想”:此为双计断常之外道,计断常二者皆为涅槃。
【义贯】
“或复”有计著无知无觉之外道,“以”能“觉所觉”之“见”悉归“坏”灭,“名为”涅槃“解脱”。
“或”有双计断常见之外道,“见”法为“常”或“无常”,而“作”涅槃“解脱”之“想”。
【或见种种相想,招致苦生因,思惟是已,不善觉知自心现量,怖畏于相,而见无相,深生爱乐,作涅槃想。】
【注释】
“或见种种相想,招致苦生因”:“相”,外之境相。“想”,内之心想。谓或有外道,见种种外境之相,及内心之想,皆是招致未来苦生起之因。
“不善觉知自心现量,怖畏于相”:不能善于觉知这一切内外之相,皆是自心所现之量,本无一法可得;因而于彼内外虚妄之相妄生怖畏。这就是:自己画鬼,还自吓出病来!
“而见无相”:而见实有无相之境界可欣可得。而不知一切相皆是虚妄。又,既无相,何有可得?
【义贯】
“或”有外道,“见种种”外境之“相”及内心之“想”,乃为“招致”未来“苦”果之“生因”,彼“思惟”如“是”事“已”,以“不”能“善觉知”此内外一切相,皆是“自心”所“现”之“量”,因而妄生“怖畏于”彼种种内外虚妄之“相,而”妄“见”实有“无相”之境界可欣可得,且于此无相之境界“深生爱乐”,而“作涅槃”之“想”。
【或有觉知内外诸法自相共相,去来现在,有性不坏,作涅槃想。】
【注释】
“有性不坏”:“性”,即法。谓有法常住不坏。
【义贯】
“或有”外道虚妄“觉知内外”根尘一切“诸法”,皆有“自相”与“共相”,且于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之中,见“有”法“性”常住“不坏”,而以此不坏之自共相性,“作涅槃”之“想”。
【诠论】 此为计法之自共相常住不坏,以为涅槃。
【或谓我、人、众生、寿命一切法坏,作涅槃想。】
【义贯】
“或”有外道“谓我、人、众生、寿命”四相等“一切法”皆“坏”尽,以此“作涅槃”之“想”。
【诠论】 此为计四相断坏为涅槃。
【或以外道恶烧智慧,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士夫所出名为自性。如冥初比,求那转变,求那是作者,作涅槃想。】
【注释】
“或以外道恶烧智慧”:“恶烧”:为恶见所燃烧,以邪见能焚烧一切善根,令尽无余,故称“恶烧”。此谓或有愚夫,持外道为恶见所燃烧之邪智邪慧。
“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自性”,即冥性。“士夫”,即神我。“有间”,有别,此派外道见冥性及神我,二种有别,不是一物。因为有外道计冥性与神我为同一。
“士夫所出名为自性”:即此派计冥性为从神我而出,神我为能生,冥性为其所生,言这是有情世间的生起之法。
“如冥初比,求那转变”:“比”,类。谓正如从冥初之自性生出“觉”来,因此而造成有情世间一样,器世间之生起,则是从微尘依缘转变而生。“求那”,即微尘。
“求那是作者”:此派外道因此计求那(微尘)是器世间之作者,以其谓求那为能变,故能生。
【义贯】
“或”有愚夫,妄“以外道恶”见所燃“烧”之邪“智”邪“慧”为宗师,妄“见”有冥初“自性及士夫”(神我),且谓“彼二”者“有”所“间”异,非同一物,并谓从“士夫”(神我)“所”生“出”者,“名为”冥初“自性”(冥性),神我为能生,冥性为所生。(此为有情世间生成之法)。
正“如”从“冥初”自性生觉之“比”(类),“求那”(微尘)依缘“转变”,而生器世间一切法,亦如是,因此计能变之“求那是”器世间法之“作者”,彼外道即如是于士夫与求那“作涅槃”之“想”。
【诠论】
此为心物二元论之外道,也就是计众生世间与器世间,来源不同,二者并行,而形成一切世间法。故此派即是双计神我及微尘者。神我指一切精神之来源,微尘指一切物质最小之单位,也是物质之基础,外道计一切物质(器世间法)从此而生。且其计著:若能证见此一切精神与物质的本源——神我及求那——便是证得涅槃。
【或谓福、非福尽;或谓诸烦恼尽;或谓智慧。】
【注释】
“或谓福、非福尽”:“非福”,即罪。“尽”,空。此为拨无因果者之言,谓罪与福皆空,造善无福,造恶无罪,以因果空故。
“或谓诸烦恼尽”:或有计烦恼自尽,不假修治,以此为涅槃。
“或谓智慧”:或有谓智慧灭尽而为涅槃。如老氏之言“智慧出,有大伪”,而以“绝圣弃智”为教,便是与印度之此派外道相近。近代所谓之“原始主义者”皆属于此。
【义贯】
“或”有拨无因果之外道“谓福”与“非福”(罪)皆“尽”空,无所有,以达此境界为涅槃。
“或”有外道“谓诸烦恼”自“尽”,不假修治,即得涅槃。“或”有外道“谓智慧”灭尽,而为涅槃。
【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作涅槃想。或谓展转相生,生死更无余因;如是即是计著因,而彼愚痴,不能觉知,以不知故,作涅槃想。】
【注释】
“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自在”,即大梵天。有外道以大梵天是真实造作众生之生死者。彼因大梵天为能生万物,无有滞碍,故称其为自在。魏译作:“见自在天造作众生”。此为计大梵天为能生。
“展转相生,生死更无余因”:彼外道谓众生之生死,乃展转相生,并非由于业果,或其他原因。如劫初一男一女,彼二和合,展转相生,而至于今,亦复如是相生。而众生之生死,除如是展转相生之因外,更无其他因。
“如是即是计著因”:如是即是计著邪因。
【义贯】
“或”有外道妄“见”大“自在”天“是真实”造“作”众生之“生死者”,而于自在天“作涅槃”之“想”。
“或”有外道“谓”众生乃“展转相生;”一切“生死”乃以此为因,“更无”其“余”之“因;如是即是计著”邪“…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