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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一▪P30

  ..续本文上一页者,能到自觉圣智究竟境界。是故大慧,圣智三相当勤修学。】

  【诠论】

  在此,如来再一次劝修,因若成就此三相,则能到如来地故。又,前面如来曾劝修说:“自悉檀善,当勤修学”。此章则劝修圣智三相,二者有何差别

  因为前面说明诸识生灭因缘,其主旨为显示真相不灭之理,故只要依自智,修唯心观,加功用行,便能至于菩萨地智,渐阶果觉。所以佛说:“自悉檀善”。此章则教于生灭诸识之中,实证真识之体,以成果上法身,故须依圣智以为己智,而进趣极证。这两者,在能观上有异,而所证之体实同,若能一念相应,妙契玄源,则何有异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知大菩萨众心之所念,名圣智事分别自性经,承一切佛威神之力而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圣智事分别自性经,百八句分别所依;如来应供等正觉依此分别,说菩萨摩诃萨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以分别说妄想自性故,则能善知周遍观察人法无我,净除妄想,照明诸地,超越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诸禅定乐,观察如来不可思议所行境界,毕定舍离五法自性,诸佛如来法身智慧,善自庄严,起幻境界,昇一切佛刹兜率天宫,乃至色究竟天宫,逮得如来常住法身。】

  【注释】

  “圣智事分别自性经”:“自性”,为三自性,即依他起自性,遍计自性、及圆成实自性。此三自性,开演起来,则有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合之则只有三性,因为此三自性为圣智所知,且唯圣智所能分别,而用于度化众生之事(“事”,即度化众生之事),故称“圣智事分别自性”,“经”是法门之义,以经者为贯彻一切法门,故名法门为经。唐译作:“圣智事自性法门”。

  “百八句分别所依”:“百八句分别”为倒装,实为:“分别百八句”,“分别”为动词。此句之义为:圣智事分别自性经,是诸佛如来用来分别百八句的;也就是说:诸佛“依”圣智事分别自性经,来“分别”百八句。因为百八句最主要的,还是在分别三自性。

  “如来应供等正觉,依此分别,说菩萨摩诃萨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此”,是指圣智事分别自性经。“说”,是开示,解说。“入”,即是堕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即自相共相自性,及妄想自性。自共相即缘起自性;“自相”,是见诸法各有其不同的相状,如见五阴各自不同,称为自相。“共相”,是见众法和合成为一体,于此和合体,见有体相,名为共相,亦即《金刚经》所称的“一合相”,或称“和合一相”,如见五阴合成一身,即是见有“共相”。“妄想自性”,即菩萨依著诸法的自相、共相而起诸妄想,周遍计执,称为妄想自性。此整句是说:如来因依圣智事分别自性经,而能说菩萨摩诃萨堕入自共相自性,及妄想自性的错误之中,以致不能证知圆成实性,如此开示演说,令其了知、觉悟。

  “以分别说妄想自性故,则能善知周遍观察人法无我,净除妄想,照明诸地”:菩萨因蒙佛如是分别解说,而了知依他起性及遍计所执性本为妄想,实无自体性,即是圆成。“人法无我”,即是人无我与法无我。因了依他、遍计本即圆成,以依他、遍计无有自体,其体即是圆成故,故能断依他、遍计。由断遍计,则能观人无我;由断依他,故能证得法无我。“净除妄想,照明诸地”:以依他起及遍计所执二障皆修断,人法双忘,故能净除一切妄想,而照明菩萨诸地。“照明诸地”,指于菩萨诸地皆能了了知见,犹如以灯照耀,无不彻见。

  “超越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诸禅定乐”:以照明诸地,故能超越凡外邪小耽著禅定之乐。菩萨对于禅定是不味、不乱。

  “舍离五法自性”:“五法”,是相、名、妄想、正智、如如。“自性”,是指三自性。

  “起幻境界”:“幻”是如幻。

  “升一切佛刹兜率天宫”:“兜率天宫”为佛化身补处菩萨所住之处;菩萨以得如来法身庄严,故能起如是如幻境界,化千百亿身,而升入一切佛刹中之兜率天宫中,教化众生,大作佛事。

  “色究竟天宫”:梵名阿迦尼吒天。此天在色界之顶,与无色界相邻,因为色界之最高天,故名“色究竟天”。是为妙觉菩萨成报身佛之处。

  “逮得如来常住法身”:“逮”,及、至,也就是“一直到”的意思。谓菩萨如是于十方世界,起如幻境界,大作佛事,度化众生,一直到证得如来常住法身。

  【义贯】

  此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知大菩萨众心之所念”,其所念者,“名”为“圣智事分别”三“自性”法门(“经”)。于是大慧菩萨即“承一切佛威神之力”加持,“而白佛言:世尊”,但愿(“唯愿”)您“为”我及诸大众解“说圣智事分别自性经”,因为此法门为“分别”了知“百八句”之“所依”,且诸佛“如来应供等正觉依此”圣智事“分别”,而能为“菩萨摩诃萨”开示解“说”,种种堕“入”诸法“自相共相”自性及“妄想自性”的行相,令其觉了。诸菩萨“以”蒙佛如是“分别”解“说”:一切依他、遍计本为“妄想”,实无“自”体“性”,即是圆成;以此之“故”,菩萨“则能善知周遍观察人”无我,与“法无我”,因而“净除”一切“妄想”,“照”彻“明”了菩萨“诸地”,因而“超越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味着的“诸禅定乐”;以越凡外邪小境界,故能,“观察如来”种种“不可思议所行境界”;由观如来境界,而能“毕”竟决“定舍离”相、名、妄想、正智、如如等“五法”及依他、遍计、圆成三“自性”;由舍五法三性而达清净,故能得“诸佛如来法身智慧”,而“善自庄严”;以得法身,故能“起”一切如“幻”之“境界”,化千百亿身而“升”入“一切”诸“佛刹”土中之“兜率天宫”,教化成熟成就众生,“乃至”变化成报身而入“色究竟天宫”中,大作佛事,“逮”至证“得如来常住法身”。

  【佛告大慧:有一种外道作无所有妄想计著:觉知因尽,兔无角想,如兔无角,一切法亦复如是。】

  【注释】

  “有一种外道”:“这是指执落于无见,说一切法究竟无空的外道。

  “作无所有妄想计著”:以一切法为无所有,起如是之妄想遍计执著。“作”,是起之义。

  “觉知因尽,兔无角想,如兔无角,一切法亦复如是”:“觉知因尽”,谓彼外道观察因缘法,觉知因缘有时而尽,或有处而尽,亦即某些因缘非遍于一切处,例如于兔类身上,便无生角的因缘,此时生角之“因”便“尽”了。“尽”,亦是无之义。此处之“觉知”,只是依六识心发觉而已,非正觉正知,以其依于妄识,妄想分别。“兔无角想”,以正智而言,“兔无角”这想法,可说是莫须有之想,亦是忽发奇想,因此是一种妄想“如兔无角”,譬如见兔无角,就说:“你看,兔没角!”接着又继续妄想:“为什么兔无角呢?既然其它许多动物都有生角的因缘!?为什么兔没有此因缘?可见因缘法有时而尽,有些地方没有因缘法,如兔就没有生角的因缘,可见因缘法是空无的!”“一切法亦复如是”,如果因缘法在兔角上是空无所有的,那么一切法也都是一样空无所有的!

  【义贯】

  “佛告大慧:有一种”执无见的“外道”,“作”一切法为“无所有”之“妄想计著”。彼等由于“觉知因”缘有时而“尽”,便以为因缘法不是遍一切处的,而起“兔无角”这种莫须有的妄“想”执著,正“如”见“兔无”生“角”之因缘,便说因缘法无所有,(若有,兔何不生角?)彼外道于是说,既然兔角因缘为无所有,可知,“一切法亦复如是”空无所有。

  【大慧,复有余外道,见种、求那、极微陀罗骠,形处、横法各各差别,见已计著:无兔角横法,作牛有角想。】

  【注释】

  “有余外道”:“余”,是别的。

  “种”:即大种,亦即四大种。以四大和合能生一切色法,故称为种。

  “求那”:功德,或功能。

  “极微陀罗骠”:“陀罗骠”,为极细之微尘。“极微”即是形容此微尘为极微细、极微细。

  “形处”:形像、处所。

  “横法”:为诸法之形量分位,亦即分布之法。

  “见已计著:无兔角横法,作牛有角想”:起如是见已,计著实无兔角这种形量分位,因不见兔有角是实,相反的却见牛有角,因而作牛实有角,牛角是实,且妄喻如四大种之功德是实一样,说兔无角也是实,而执一切为实有。

  【义贯】

  “大慧,复有”别的执有见的“外道”,因“见”四大“种”之功德(“求那”)为实能成就,乃至“极微”极微的微尘(“陀罗骠”)等一切法,皆令各有其“形”像“处”所,与形量分位(“横法”),且皆“各各”有所“差别”,如是等皆为实有其事;彼起如是“见已”,更又“计著”说:“无兔角”这种“横法”(形量分位),并计此说为实;彼因见兔无角是实,相反的却见牛有角,因而亦“作牛有角”亦是实之妄“想”计著。

  【诠论】

  此节魏译作:“见四大功德实有物,见各各有差别相实无兔角,虚妄执著妄想分别实有牛角。”唐译作:“见大种求那尘等诸物形量分位,各差别已执兔无角,于此而生牛有角想。”

  【大慧,彼堕二见,不解心量,自心境界,妄想增长。身、受用建立,妄想根量。大慧,一切法性亦复如是,离有无,不应作想。大慧,若复离有无而作兔无角想,是名邪想,彼因待观,故兔无角不应作想,乃至微尘分别自性悉不可得。大慧,圣境界离,不应作牛有角想。】

  【注释】

  “不解心量”:“心量”,唯心现量。以一切法皆是唯心现量,离于有无,而彼外道于自心所现之诸法上,妄想执著,分别有无,而执或有、或无为实。

  “自心境界,妄想增长”:因不解一切法唯心现量,而于自心所现之种种境界上,起种种妄想分别,并令此等妄想增长不已。此句唐译作:“但于自心增长分别。”

  “身”:为自身,指五蕴身心,此为正报。

  “受用”:为器世间,是为依报。因为有情所受用,故称受用。

  “建立”:即成就。

  “根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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