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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一▪P35

  ..续本文上一页故大慧,自觉圣究竟差别相,当勤修学,自心现见,应当除灭。】

  【注释】

  “离攀缘、攀缘离”:第一个“攀缘”是所攀缘,所攀缘的是境。第二个是“攀缘”是能攀缘,能攀缘的是心。此句言:法佛为已离于所攀缘的境,与能攀缘的心。这是心境、能所双离,不住不著。

  “一切所作根量相灭”:“所作”者为境,因境为心所作者。“根量”,为心量。因心境、能所既离,则一切能作之心量,与所作之境量等相,尽皆寂灭,亦即离一切相。《金刚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者,是也。

  “非诸凡夫、声闻、缘觉、外道,计著我相所著境界”:法佛之境界,离一切能所相、心境等相,因此非凡外邪小著我相之境界。以凡外邪小著我相,故仍有四相,人我、心境、染净等二法分别,故不能了知诸佛离一切相、无相之境界。

  “自觉圣究竟差别相建立”:“自觉圣”,自觉圣智。“究竟”,即不分别、无差别。“差别相”,有两种:一、是因地修行之差别相,因地除灭自心现流有渐净与顿现二种差别。二、是果地所证有三身之差别。在此,因地修行之相,与果地所证之相,皆有种种差别,故称“差别相”,然而此等种种差别,皆是如来藏心所现,于究竟无差别中所现之一切差别,是故实为别而无别,不别而别,因此佛言:“究竟差别相”。全句义为:法佛之离相境界,非凡外邪小之境界,乃为如来自觉圣智于究竟一相体中,妙成就诸差别相之所建立。

  “自觉圣究竟差别相,当勤修学”:这是如来之圣境界,故勉励当勤修学。

  “自心现见,应当除灭”:“自心现见”,为于自心所现,分别见之相。亦即自心现流。最后之勉语,还是勉应断现流。

  【义贯】

  “大慧,又法佛者”为“离”于所“攀缘”之境,而于能“攀缘”之心亦远“离”,“一切”唯心“所作”之境量、与心量(“根量”)等“相”,尽皆寂“灭”。然而此“非”为“诸凡夫、声闻、缘觉、外道”等辈“计著我相所”取“著”之“境界”,乃为如来“自觉圣”智于“究竟”一相中,妙成就诸“差别相”之所“建立。是故大慧”,于如来“自觉圣”智所建立之“究竟”一相中之“差别相,当勤修学”;而于“自心”所“现”分别“见”相,“应当”速“除灭”。

  【诠论】

  报佛说法,显缘起性空;法佛则直示圆成性有。报佛说法,以明了心性与心相,说即是明心之法门;法佛则顿示离心境界。报佛所说为令明了自心念之法,而法佛则默照离念境界。《起信论》云:“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

  【复次大慧,有二种声闻乘通、分别相。谓得自觉圣差别相,及性妄想自性计著相。】

  【注释】

  “有二种声闻乘通、分别相”:“通”,声闻皆依佛教而修,故称通。“分别”,声闻亦有利纯两种,故称别。此句倒装,义为:声闻乘有通及别二种相。魏译及唐译皆作:“声闻乘有二种差别相。”

  “得自觉圣差别相”:这是声闻中之利根者,依四谛修,观空证灭,得自觉智。“差别相”,此种声闻,达于我空,未了法空,故味著寂灭之乐,未至究竟,故名圣智差别相。唐译作:“自证圣智殊胜相”。魏译作:“于内身证得圣相”。

  “性妄想自性计著相”:这是钝根声闻所行境界之相。钝根声闻,执教起见,灭色求空,未了色相无体,而逐物计实。“性妄想”,是执法有实自性之妄想。“自性计著”,复于此等妄想,计著其自性,亦即妄上加妄。唐译作:“分别执著自性相”。

  【义贯】

  “复次大慧”,“声闻乘”所证“有二种”共“通”及“分别相”。即所“谓”证“得自觉圣”智而入寂默,然此与佛所得之自觉圣智有“差别”之“相”,“及”执法有实自“性”之“妄想”而起“自性计著”之“相”。

  【诠论】 这段是解释上面所说法佛非邪小境界之理。

  【云何得自觉圣差别相声闻?谓无常、苦、空、无我境界,真谛、离欲寂灭,息阴界入自共相,外不坏相,如实知,心得寂止;心寂止已,禅定解脱三昧道果,正受解脱;不离习气,不思议变易死,得自觉圣乐住声闻,是名得自觉圣差别相声闻。】

  【注释】

  “无常、苦、空、无我境界”:指利根声闻,依教起修,明见无常、苦、空、无我等诸谛之境界。

  “离欲寂灭”:离三界之爱欲,证入寂灭之无余涅槃。

  “息阴界入自共相”:“自共相”,即总、别相。“息”为息灭。此句谓:息灭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之总相与别相。

  “外不坏相,如实知”:“外”,为外境。于外境不坏六尘之相,但摄六根,令根尘不偶,制令六识不起现行,而如实了知六境为无常、苦、空、无我。

  “心得寂止”:了境为空、无常、无我等,便不执取,因而心得寂静、止息。

  “心寂止已,禅定解脱三昧道果”:“解脱”,指八解脱。“道果”,为小乘之四圣果。此句谓:心得寂止之后,但获得四禅八定、八解脱、种种三昧,及证四圣果。

  “正受解脱”:“正受”,即三昧。“解脱”,为心得解脱,不受三界、五欲、六尘的系缚,断三界爱,故名解脱。此谓:小乘圣人证四果,则恒住于三昧正受,心得解脱。

  “不离习气、不思议变异死”:“不离”,为未能脱离。“习气”,即无明种子。小乘行人虽压伏六识,制令不起,以为涅槃境界,然而其第八识之无明种子习气全在,尚未分断,所以未能离于习气。“不思议变异死”,小乘行人虽已断三界之爱欲,而离于三界凡夫之分段生死,但因八识中的无明种子全在,故仍不能离于变异生死。“变异”,因为改变粗身细质,易短寿为长年,故称变异。“不思议”,这种变异因是无漏定力滋熏所成,妙用难测,故称不可思议。此变异生死虽不可思议,然仍在生死之中,唯佛与大菩萨方能二死永尽,以无明习气尽故。此句全句义为:仍未能离于无明种子习气,乃不可思议之变异生死。

  “得自觉圣乐信声闻”:谓,这就是证得自觉圣寂,乐住于涅槃之利根声闻行人。

  【义贯】

  如何是证“得自觉圣差别相声闻”?即所“谓”明见“无常、苦、空、无我”诸谛“境界”,证知“真”实“谛”理,而得“离”三界爱“欲”,证入“寂灭”谛理,“息”灭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自”相与“共相”,于“外”境“不坏”六尘之“相”,而“如实”了“知”其为苦空无常无我,因而“心得寂”静“止”息,住于一境。“心”得“寂止已”,便获得四“禅”八“定”、八“解脱”、种种“三昧”,及证四种“道果”,而恒住于三昧“正受”,心得“解脱”。然而仍“不”能“离”于第八识中无明种子之“习气”,亦不能离于无漏定所熏成之“不”可“思议”的“变易”生“死”。这就是证“得自觉圣”寂而“乐住”于涅槃的“声闻”,“是”故“名”为证“得自觉圣”智,而与佛所证者有“差别相”之“声闻”

  【大慧,得自觉圣差别乐住菩萨摩诃萨,非灭门乐、正受乐,顾愍众生及本愿,不作证。大慧,是名声闻得自觉圣差别相乐。菩萨摩诃萨于彼得自觉圣差别相乐,不应修学。】

  【注释】

  “得自觉圣差别乐住菩萨摩诃萨”:谓与小乘同证自觉圣差别乐住的菩萨摩诃萨。菩萨为度众生,故广学诸法。此句魏译作:“菩萨摩诃萨入诸声闻内证圣行三昧乐法,而不取寂灭空门乐,不取三摩跋提乐。”

  “非灭门乐、正受乐”:并非为了自取寂灭门之乐,亦非为了耽于沈空滞寂的三昧正受之乐。

  “顾愍众生及本愿,不作证”:“不作证”,即不取证。谓,菩萨为了顾悯众生,及本愿力所持,故长劫度生,观空而不取证。

  “是名声闻得自觉圣差别相乐”:是故名彼为声闻乘所证得之自觉圣差别相乐。至此,此“差别相”不但为与佛有差别,且与菩萨摩诃萨亦有差别,以诸菩萨摩诃萨随顺佛教故,怜悯众生故,趋于究竟故。

  “菩萨摩诃萨于彼得自觉圣差别相乐,不应修学”:这里所说“不应修学”,与前佛所教离于凡外邪小所行境界,正相符合。为何不应修学?因不修学,方能一向直趋如来所行境界。魏译作:“大慧,菩萨摩诃萨应当修行内身证圣修行乐门,而不取著”,似乎与全经之旨不甚吻合。唐译亦作“不应修学”,与宋译同。

  【义贯】

  “大慧”与小乘行人同“得”入“自觉圣差别乐住”的“菩萨摩诃萨”,“非”为自取寂“灭门”之“乐”,亦非耽于沈空滞寂的三昧“正受”之“乐”;以其“顾愍”一切“众生”长劫流浪生死之苦,“及”其“本愿”力所持故,而长劫度生,观空而“不”实际“作证。大慧,是”故“名”此为“声闻”乘所证“得”之“自觉圣”寂“差别相乐”。而“菩萨摩诃萨于彼”所“得”之“自觉圣”寂“差别相乐,不应修学”。

  【大慧,云何性妄想自性计著相声闻?所谓大种青、黄、赤、白,坚、湿、暖、动,非作生,自相共相,先胜善说,见已,于彼起自性妄想。菩萨摩诃萨于彼应知应舍,随入法无我相,灭人无我相见,渐次诸地,相续建立。是名诸声闻性妄想自性计著相。】

  【注释】

  “性妄想自性计著相声闻”:这是钝根声闻,禀教而修。然而以智慧浅劣,不解佛所说义,反而执著名相,妄想分别佛所说诸法为有实自性,因此说是“性妄想自性计著相”。

  “大种”:即地水火风四大种。

  “青、黄、赤、白”:四大之种种色相。

  “坚、湿、暖、动”:四大之性相。

  “非作生”:“作”是作者。谓此等四大之色相与性相,并非有作者而生,亦即,不是上帝或大自在天、或梵天、或造物主造的,而是因缘和合而生。

  “自相共相”:谓此四大诸法之性与相,亦无自相、共相。

  “先胜善说”:此为佛先前胜善之说。

  “见已,于彼起自性妄想”:谓彼执愚法之声闻人,不解佛所说义,以为四大种无自性,而佛所说之法为有实自性,因而执法起见。此句义为:见佛说已,反于佛所说之诸法,起有实自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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