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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十九讲▪P3

  ..续本文上一页以及分别法这两种法同时现起,「非为相违」并不会产生相违。由其未能遣二相故,此空是为假胜义谛。由于这一颗心,也就是之前我们所谈到,证得色法之上无自性的这一颗心分别心,在现起色法之上无自性的同时,并没有办法遮遣二相,也就是世俗影像的缘故,所以它所证到的空,是称之为假胜义谛。若修能达无自性正见,现证彼义,首先先将「现证彼义」的旁边打上一个逗号,「实无自性」而「无自性」旁边的标点符号应该是划掉的,实无自性现似有自性一切乱相,于彼悉遣。在之前我们是谈到,以初学者的角度而言,在证得空性时,比如证得色法之上的空性,在证得的当下,是会在内心当中现起二相,也就是世俗的影像。但如果透由不断的观修,也就是在正文当中谈到的,「若修能达无自性正见」如果不断的观修通达无自性的这种正见,「现证彼义」到最后我们能够现证诸法是无自性的内涵,「实无自性现似有自性一切乱相于彼悉遣」,而现证无自性的当下,对于境界本身是无自性的这一点,所现起来有自性的一切乱相,在现证空性的这一颗心识之上,是完全没有办法显现的。所以谈到了「实无自性」也就是境界本身是无自性的。但是一般的凡夫,在内心当中会现起有自性的这种影像,而正文当中是谈到了「一切乱相」,实无自性现似有自性的一切乱相,在现证无自性的智慧之上,也就是在现证无自性的智慧境界之上,是没有办法显现出来的,「于彼悉遣」。故此现证法性之智,不见色等。也就是因此,现证法性的这种智慧,是没有办法见到色法的。如是之有法及法性,于彼慧前二皆非有。以现证无自性的这种智慧而言,在它的境界之上,「法」在原文是谈到了「有法」,也就是空性的基础。有法以及法性,这两者是没有办法同时在现证空性的智慧之境界上而显现,所以谈到了「如是之有法及法性,于彼慧前二皆非有」。故立彼二为有法及法性者,是就其余名言识立。虽然在现证空性的智慧境界之上,并没有办法同时的现起有法以及法性,但是在安立彼二,也就是色法以及色法之上的空性,这两者一者为有法,一者是法性的时候,是以名言量,也就是以现证空性的智慧以外,其余的这些名言量所安立的。

  对于这一点,他宗由于没有办法认识这一点,也就是在现证无自性的智慧它的境界之上,是没有办法现起色法的这一点,所以会推翻了一切的诸法。在这之前我们必须要探讨,如果是以「比量」来证得空性的话,透由比量在证得空性的同时,它必须要能够现起二相,也就是要能够在境界之上现起世俗的影像;如果是以「现量」来证得空性的话,在现证空性的当下,是不需要现起世俗的影像。所以如果以现证空性的这种「智慧」而言,由于在现证空性的当下,并没有办法现起世俗影像的缘故。过去西藏的论师们会认为,如果法是存在的,它就必须要能够在现证空性的智慧之境界之上能够显现出来,但是由于它没有办法显现的缘故,而推翻了一切诸法。但实际上现证空性的这种智慧,只不过是没有办法现起「世俗」的影像,而并不是看到诸法是不存在的,这一点是有分别的。也就是现证空性的这种智慧,它没有办法现起世俗的影像,与看到世俗的影像是不存在的这一点,这两点之间是有差别的。我们自宗是以现证空性的智慧,它没有办法现起世俗的影像来作解释,所以并不会推翻诸法。

  

  接下来最后一行,由是因缘胜义谛者,是于寂灭一切自性戏论之上,更离无自性现似有自性一切戏论而为安立。「由是因缘」透由以上的内涵,我们可以发现「胜义谛者,是于寂灭一切自性戏论之上」,所谓的「胜义谛」它必须要能够远离一切自性的戏论,这是以境的角度来作探讨,也就是以胜义谛这个境而言,境界本身必须要能够远离一切自性的戏论,「更离无自性现似有自性一切戏论」,并且这样的一个境界,在内心当中显现的同时,也必须要能够远离内心当中一切世俗谛的这种世俗影像的戏论,所以这是从「境」以及「有境」这两个角度来作探讨。以境界本身「胜义谛」必须要能够远离一切自性的戏论,并且在内心当中现起的同时,也要能够远离「离无自性现似有自性」的这种戏论。对于这一点,这个内涵相当的具有争议,也就是以「分别心」所证得的胜义谛,与「现量」所证得的胜义谛,这两者它的本质是否是相同的,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这一点与我们之前所谈到的,在同样的一种「心」它的境界之上,是否能够同时的现起色法以及色法之上的空性,这一点与我们现今这个地方所谈到后面的这一点,这两个地方都是相当具有争议的一些问题。在这里我们最主要是以「境」与「有境」的这个角度来作安立。所以就谈到了「寂灭一切自性戏论之上,更离无自性现似有自性一切戏论而为安立。」故许彼有,岂须许有自性自体?透由以上的这个内涵,在承许远离种种戏论的自性的当下,这当中的「彼」是远离了「境」与「有境」之上戏论的这种自性的当下,「岂须许有自性自体」根本就没有必要承许这样的一种自性,它本身是自性成立的自体,这是没有必要安立的。

  所以在探讨这一点的时候,法王也曾经谈到,「法性」本身就是「胜义谛」。但是对于这样的一个内涵,有一些论师他会认为法性本身,有一者能够安立为胜义谛,有一者是没有办法安立为胜义谛的。因为之前在谈到胜义谛的时候,如果是以原文的角度来作探讨,也就是以「境」以及「有境」的这种方式来安立所谓的胜义谛的话,那在分别心之上,所现起来的法性是否能够称为胜义谛,这一点是有待考虑的一件事情。接下来所引的这两段文,就是《明显句论》当中第一段文以及第二段文,它字面上的意思相当的难懂。

  说实在的要很准确的能够安立「胜义谛」,这并不是容易的一件情。所谓的胜义谛,如果要能够很准确的去安立它,这必须要反观我们的内心,透由内心地道的功德不断的增长,我们就能够对于胜义谛的内涵,会有更深入的体会以及了解。因为所谓的胜义谛,它是圣者内心当中「根本定」的所缘境。所以在我们还没有生起所谓的「圣者内心当中根本定」之前,要想很准确的能够安立胜义谛的内涵,这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也就是因此,对于灭谛本身是否为胜义谛这一点,以宗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以及许多的论著当中,字面上都会探讨到,灭谛本身就是所谓的胜义谛,这一点在之的前文当中,以字面上的意思来解释的话,宗大师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作解释的。但对于这一点,福称大师他所提出来的论点是完全相反的。他认为灭谛本身并不是胜义谛,甚至更提出了,如果只要是灭谛的话,它就是非胜义谛,也就是「一切的灭谛皆非胜义谛」。对于福称大师所提出来的论点,雍智仁波切他在解释《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时候,他非常坚持这样的一个论点。虽然大部分的论师,不管是蒋扬谢巴或者是大部分的论师们,他们在解释灭谛是否为胜义谛的这一点时,大部分的论师都是持有「灭谛即是胜义谛」的这一点来作探讨。但是福称大师在解释的时候,他会以反方面的方式来作解释。所以从这一点当中,我们就可以探讨到,要很准确的能够安立胜义谛的内涵并不容易。而过去雍智仁波切,他在考格西的时候,立宗的过程里面他也非常的坚持「灭谛即非胜义谛」的这个论点。不管是他方透由什么样的方式来作辩论,或者是引用什么样经论内涵,雍智仁波切他本身绝对不会放弃他最基本的这个宗。但不管怎么说,从这个里面我们就可以知道说,所谓的胜义谛是圣者心相续根本定最主要的一个所缘境,所以在安立圣者内心当中根本定是如何的证得空性时,就会有许多困难的地方。第一点我们在之前有谈到,一颗心它在现起法以及法之上的空性时,它是否能够同时的现起,法以及法之上空性的影像?这一点是很困难的一个地方。甚至探讨灭谛本身是否为胜义谛的这一点,也是很困难的一个地方。

  接下来我们看到,明显句论云:「无明翳力缘诸事相,由不见彼,此性即是离无明翳圣人之境,原文当中「离无明翳」旁边的标点符号应该是划掉的。即立此性为彼自性。」对于这一段文的文义,以及下一段文的文义,仁波切并没有作特别的解释。他说如果要以字面上的意思来作解释的话,这两段文的内涵实在是太困难了。他最主要要强调的观念,就是以圣者根本定的角度来观察空性时,它是必须要能够遮止二相,也就是世俗的影像。又云:「诸事之无生自性,此复俱非。唯属无事无体性故,非于诸事自性中有。」接下来我们看到下一段文,又有许胜义谛,不于所断二我戏论而为安立,谓于能证真实之心无乱境中,「自现在相」这句话应该是「现自在相」,也就是将「自」跟「现」颠倒过来,现自在相,如青黄等。对于胜义谛的这一点,他宗在安立的时候,并不是以仅破除有自性的这一分,而来安立所谓的胜义谛。所以就谈到了「又有许胜义谛,不于所断二我戏论而为安立」,以自宗的角度而言在安立胜义谛时,就是以「仅破除」或者是「断除二我的戏论」的这一分,来安立所谓的胜义谛。但是某一些的论师他认为,所谓的胜义谛就如同是青色,或者是黄色一般。在这个地方为什么会特别的强调这种颜色呢?一切的法它在形成的当下,它都有一种特性,比如说以黄色而言,黄色在形成的同时,它就能够在形成的那一刻,形成了一种遮止「非自」的这一分,也就是黄色在形成的当下,它能够遮止掉「非黄色」的这一点,而形成黄色的这个特性。所以任何的一法,在形成的那一刻,它皆有这样的一种本质,能够遮除掉「非自」的这一分,而形成「自我」的一种特质,这一点是一切的法在形成的同时,都必须要能够呈现出来的一个内涵。虽然说黄色在形成的当下,它必须要能够遮止掉「非自己」的这一分,但是不是黄色的这个颜色,在我们的心识、所有的心识当中显现的当下,它都是必须要遮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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